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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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1. “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两千里;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两千里;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永徽律疏正确答案:(1)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依唐律死刑在执行前必须进行三复奏才能执行。不等复奏结果下达就处决的执行官要被流二千里;执行期限未到而行刑的执行官要被徒一年。rn(2)死刑复奏采用“三复奏”反映了唐代“慎刑省罚”的思想以及死刑制度的完善。这也是中华法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体现之一。(1)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依唐律死刑在执行前必须进行三复奏才能执行。不等复奏结果下达就处决的,执行官要被流二千里;执行期限未到而行刑的,执行官要被徒一年。(2)死刑复奏采用“三复奏”反映了唐代“慎刑省罚”的思想以及死刑制度的完善。这也是中华法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体现之一。2. 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划分为A.临时串通的共同犯罪B.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C.经常密谋的共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划分为A.临时串通的共同犯罪B.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C.经常密谋的共同犯罪D.事中通谋的共同犯罪正确答案: B D3. 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有:(1)技术咨询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2)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3)技术咨询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确定性;(4)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4.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A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A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B扣缴义务人每次扣缴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10日内缴入国库C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未依法扣缴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D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可在设立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A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但是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选项A正确;扣缴义务人每次扣缴的税款,应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选项B错误;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到所得发生地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错误;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错误。5. 自然资源法在理论上属于( )。A.经济法部门B.行政法部门C.民法部门D.环保法部门参考答案:A6. 某实业公司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由王某承包该公司在甲市设立的分公司,该分公司独立核算,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某实业公司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由王某承包该公司在甲市设立的分公司,该分公司独立核算,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法人代表为王某。实业公司为王某提供了办公地点和经营的一些合法手续。承包后,王某以某实业公司的名义与某物资供应公司签订了提供铁金粉一万吨、总价款2000万元的供货合同。合同订立后,王某找到实业公司办公室的李某搞到一张空白介绍信,私刻一枚实业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在某银行开设了账户,并通知物资供应公司将预付25万元汇入该账户。王某收到25万元之后,只供给价值8万元的货物,并退款5万元,余款提取后,即携款潜逃。物资供应公司找到实业公司要求返还货款,实业公司讲,王某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承包人,王某的行为由其甲市分公司负责。据查,该分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无注册资金,也无任何财产可供偿还。问:甲市分公司是实业公司的分公司。理由:一是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是公司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而在该案中,甲市分公司事实上没有自己独立的注册资本,不是独立的法人。三是王某与实业公司签订的承包协议的实质是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之间有关核算的安排,对外不生效力。$有效。理由是:开立账户、私刻公司财务章所用的公司介绍信由实业公司提供,物资公司的货款是打到因实业公司的行为而设立的账户上的,构成表见代理,应由实业公司负责。$物资供应公司有权要求实业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物资供应公司有权要求实业公司承担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7. 某甲纠集某乙、某丙、某丁等人,在某农贸市场附近设立一个储运公司。某甲的储运公司雇了30余名“保安员”,规定这某甲纠集某乙、某丙、某丁等人,在某农贸市场附近设立一个储运公司。某甲的储运公司雇了30余名“保安员”,规定这些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公司老板。如有背叛行为尤其是向警察告密者,必予严惩。某甲要求该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货、出货业务必须交该储运公司办理,并收取高额的费用。对于不服从这一规矩的商户,轻则将店铺砸毁,重则伤人。某经营户因为将一笔运输业务给其他公司办理,甲某指使公司保安将其双腿敲断,从此无人再敢犯“规矩”。某甲的储运公司,还向众多客户收取“保护费”,每月此项收入高达5万元。对于不按期交纳保护费的人,某甲即派人将其店铺捣毁。某甲赚取高额利润后,又投资娱乐业。开有桑拿、舞厅多间,其中,有多达40名“小姐”大肆进行卖淫活动。还备有轮盘机、老虎机等赌具,供顾客赌博使用,从中渔利。其歌厅的新招收来的“小姐”A某,不愿从事卖淫活动。甲某认为A某需要“调教”指使乙某将A某强奸,迫使A某就范,从事卖淫活动。H某因在赌场赌博欠其10万元赌债不还。甲某指使数人将H某绑到公司关押,向其索要赌债,并要H某的父母代其还债,如不还债,每天吊打H某一顿,竟将其活活打死。甲某自知作恶多端,为了避免公安机关的打击,给管区的派出所所长B某每月5千元的好处费。同时还给该市的一位副市长送去10万元,请其多多关照。该派出所所长因为收取了甲某的好处费,虽然明知甲某的所作所为,但不采取任何行动予以制止,反而将群众的举报信压下不予处理。后来,上级司法机关得到群众举报,开始对甲某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追究。甲某得知公安机关找到C某录取证词后,便指使其律师L某用重金收买C某在法庭上作证。甲某的律师给C某10万元,指使C某证明甲某与该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无关,均由乙某所为。因为C某的证词,使甲某逃避法律的制裁。甲某从拘留所出来后,还指使他人将对其作出不利证词的D某打伤。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各题。ABD$B$AC$B$AC根据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同时还规定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358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强迫卖淫罪是指使用暴力、威胁、虐待等强制方法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同时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强奸、容留的,应作为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节考虑、不再数罪并罚,故C项错误。根据第238条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拘押拘禁他人的依非法拘禁的规定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债务”包括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依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8. 在保护珍稀动植物的法律关系中,负有法律义务的是( )。A.所有公民B.法律工作者C.国家D.打猎者参考答案:A9. 简述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与分离性。简述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与分离性。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表现为: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一般而言同时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如自然人和法人均如此。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离性表现为:民事权利能力独立于民事权利能力而存在,无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换言之,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前提。具体的例子包括:胎儿有有限的民事权利能力却具有完全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死者仍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人格权,但却不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有一定限制的,但其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则没有限制;非法人团体(其他组织) 不具有完全的、普遍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却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10. 试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适用条件。(南京大学2009年研)试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适用条件。(南京大学2009年研)正确答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rn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原则性规定和一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应具备以下要件:rn (1)主体要件rn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基于个案认定不应撇开具体的案件和主体而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抽象性的否定因此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而后者必须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他们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的诉权。由该主体要件所决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根据受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而不应由人民法院主动适用。rn (2)行为要件rn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如滥用公司人格回避合同义务、滥用公司人格造成公司形骸化等。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人格滥用行为或事实进行类型化的总结和分析是认定行为要件的重要方法这也是国外公司法理论与实践所作的最重要的工作但由于滥用行为多种多样法律规定永远也不可能列举和涵盖所有的滥用行为或事实因此我国公司法在滥用行为的规定上最为可取的应是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立法形式。rn (3)结果要件rn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目的在于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受害的债权人提供救济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公司虽有滥用公司人格之行为但并无损害结果发生也就没有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同时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还必须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当事人的损失是由其他原因引起而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无因果关系也不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原则性规定和一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应具备以下要件:(1)主体要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基于个案认定,不应撇开具体的案件和主体而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抽象性的否定,因此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而后者必须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他们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的诉权。由该主体要件所决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根据受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而不应由人民法院主动适用。(2)行为要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如滥用公司人格回避合同义务、滥用公司人格造成公司形骸化等。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人格滥用行为或事实进行类型化的总结和分析是认定行为要件的重要方法,这也是国外公司法理论与实践所作的最重要的工作,但由于滥用行为多种多样,法律规定永远也不可能列举和涵盖所有的滥用行为或事实,因此,我国公司法在滥用行为的规定上最为可取的应是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立法形式。(3)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目的在于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受害的债权人提供救济,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公司虽有滥用公司人格之行为,但并无损害结果发生,也就没有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同时,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还必须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当事人的损失是由其他原因引起,而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无因果关系,也不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11. 从社会学角度看,商人是通晓信息。趋利避害的。( )从社会学角度看,商人是通晓信息。趋利避害的。( )正确答案:12. 什么是一般保证?在什么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什么是一般保证?在什么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承担一般保证的,应当在合向中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最大特点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13.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 A可以从轻处罚 B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A可以从轻处罚B应当从轻、减轻处罚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4. 合法持票人的票据毁灭的,原合法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仍然存在。(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5. 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 ) 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B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B抢救溺水的儿童C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D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损毁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无因管理的构成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因此,B、C、D项正确。 16. 南京国民政府1935年刑法规定保安处分一章,其处分种类共_种。南京国民政府1935年刑法规定保安处分一章,其处分种类共_种。七17. 试述如何对经济管理主体强调经济责任制。试述如何对经济管理主体强调经济责任制。建立一套高效廉洁的文官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在社会上普遍建立并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对经济管理主体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实质在于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的科学化和法治化。经济管理主体扮演着“全局”、“宏观”或“中观”的角色,但绝不能认为依法充任此角色的自然人、小团体当然就是“全局”的化身,理所当然就能代表“全局”、“宏观”或“中观”的利益。如果不强调经济责任制的话,则担当“全局”角色的自然人、小团体或小集体等自身的品格就会不时暴露出来,从而损及全局和宏观的利益及相关秩序。 然而,由于长期的人治和非制度化传统的影响,我国迄今在经济管理主体的角色设定、运作及其责任方面仍不尽如人意,经济管理中的种种问题或不和谐之音,无不与经济责任制竟告阙如有关。 强调经济管理主体的经济责任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完善经济管理主体的一般经济责任制,依法明确划分各个、各级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内部机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其合理分工、配合、防止政出多门,形成相互制衡和监督。它要求合理、严肃地确定各经济主体的设置、人员定额和比例结构,对不同的部门和级别,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明确其法律上的权义及相应的利益,以便将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权义和利益模糊降低到最低程度。此外,在经济管理主体的一般经济责任制方面,公平、公开、公正的程序性规则和形式的完善也是不可或缺的。 (2) 本着“宜特则特”的精神,需要根据中国国情,充分发挥特殊经济责任制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实际,各经济管理主体按照一定形式,在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内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特殊经济责任制关系,在管理的经济内容方面“能包则包”,是在现有条件下提高经济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在经济管理主体的一般责任制无法在短期内建立、完善的情况下,实行特殊经济责任制是经济管理主体借以迅速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切实有效的手段。 (3) 要建立、健全经济管理中的岗位责任制。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内部的岗位责任制介乎于一般经济责任制和特殊经济责任制之间,因为它需要由法的一般规定和主体根据自身情况的具体规定两方面相结合。在这方面,首先应当强调首长负责制;其次是应当对经济管理主体的每一个组成人员都赋予明确、严肃、饱满的职责,并予严格考核和奖惩。 (4) 无论是一般的抑或特殊的经济责任制,有效的考核和监督不可或缺。对经济管理机关的考核监督无非在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内部考核监督属于岗位责任制的范畴;外部考核监督则包括制度化的考核监督和一般性的社会监督。 (5) 应完善责任追究和相关救济制度。凡法律上的角色和权义设置,最终都应落实为责任的承担和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因此,应当通过法律程序的精心设计,为经济管理主体的违法、不当行为之纠正和制裁,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应当将政府和国家机关扮演的各种行政和经济的角色,无例外地纳入司法监督的范畴。 18. 故意犯罪的发展过程包括犯罪的预备阶段和犯罪的( )阶段。A、实行B、中止C、结束D、既遂故意犯罪的发展过程包括犯罪的预备阶段和犯罪的( )阶段。A、实行B、中止C、结束D、既遂正确答案: A19. 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内容?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内容?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1)被保险人所雇员工于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在保险有效期内,在保单列明地点从事与其职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事故而致伤、致残、死亡均经济赔偿责任;(2)被保险人所雇员工因患有与其职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致伤、残、死亡,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雇主应负的赔偿责任;(3)被保险人在处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时支出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取证费用等);(4)在附加医药费保险中,被保险人要求的扩大承保对所雇员工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患病(包括传染岗、流产、分娩)所需的治疗、医药、手术、住院等费用;在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中,被保险人要求扩大承保所雇员工在保险有效期内,从事与其职业有关的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乙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费用。20. 在我国,矿业资源的所有权属于( )。A.个人B.企业组织C.集体D.国家参考答案:D21.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的关系是:( )。 A现金支票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B现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的关系是:()。A现金支票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B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用于转账C现金支票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转账D转账支票可以支取现金,现金支票不能转账B票据法第84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22. 在亲等计算法中,不能被计算亲等的是( )。 A自然血亲 B拟制血亲 C姻亲 D配偶在亲等计算法中,不能被计算亲等的是()。A自然血亲B拟制血亲C姻亲D配偶D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亲等数小的,表示亲属关系亲近,亲等数大的,表示亲属关系疏远。由于计算亲等的客观依据是血缘联系,故亲等的计算是以血亲为基准,而准用于姻亲的,具体应用时可以配偶为中介换算。配偶则自为配偶,不计亲等。因此,选项D为正确选项。23. “人类环境”是指以( )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A.人类B.人类和其他生物C.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物质D.整个生物界参考答案:A24.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 A公司经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ABC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就是说,只有股东会有权决定是否可以由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经理没有这项职权。25. 辨析: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北师2007年研)辨析: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北师2007年研)正确答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6. 下列劳动合同条款中,法定的必备条款包括( )。A.劳动合同的期限B.劳动报酬C.工作内容D.试用期参考答案:ABC27. 对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应当理解为( )。 A关于诉讼形式的法律 B关于解决争讼过程中的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对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应当理解为()。A关于诉讼形式的法律B关于解决争讼过程中的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C关于诉讼过程的法律D帮助实现刑法的法律E关于诉讼步骤的法律ABCDE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解决诉讼问题的法律,所以选项ABCE当选。刑事诉讼法也是保证实体法刑法贯彻实施的,所以选项D也正确。28. 试述商代的立法思想、主要法律及其法律形式。试述商代的立法思想、主要法律及其法律形式。(1) 商代夏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发展,指导统治阶级立法的思想原则也有了进一步发展。所谓“殷尚鬼”、“率民以事神”,证明了商代神权法思想一直占据社会的统治地位。 “王权神授”的法律思想。商代统治者把奴隶主贵族对人世间的法律统治,神化为“秉承天意”,无非要使奴隶制国家统治合法化、神圣化,并赋予商王这一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地位。这种宣传不仅使王权专制披上了宗教神学的色彩,而且可以借此大肆欺骗愚弄被压迫的劳动群众。 “天讨”与“天罚”的法律思想。商代统治者为证明其刑杀和讨伐活动的合理性,将他们在人世间的用刑诡称为奉天行罚与代天讨罪,这种神话宣传具有相当的欺骗性,它为商代统治者掩饰其刑事镇压的残酷性,以及加强法律制度的威慑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2) 商代的主要法律有: 汤刑。汤刑为商代成文刑书,也是商代法律的泛称,如从成文刑书的意义上讲,汤刑显然是商代的主要法律。 官刑。官刑是商代惩治国家官吏犯罪、违纪与失职行为的专门法律,带有行政法律规范的性质,但却采取刑事制裁的方式加以处理。 “民居”之法。据尚书序载:“咎单作民居”。咎单是商汤时的司空官,曾奉命制定“明居民之法”,即丈量土地、划分居住区域及安置百姓的法规。 车服之令。商汤为区别尊卑贵贱的等级,曾下车服之令。在任命官吏与罢黜官吏的车马服饰上作了区别规定。这表明商代已经存在区别身份的礼仪法令。 (3) 商代的法律形式有: “汤刑”。从狭义上讲,汤刑是商继夏代禹刑后的一部不予公布的刑书;从广义上讲,汤刑又是商代奴隶制法的泛称。 誓。誓是商代君主在战时发布的紧急军事命令。如商汤在讨伐夏桀时曾经发布汤誓,用以约束所有从征人员。 王与权臣的命令、文告。作为殷商重要法律文献的尚书盘庚,就是根据商盘庚的命令整理而成,它本身具有至高的法律效力。此外,商代权臣依据王的意志而发布的命令,当时被称之为“训”,尚书伊训即是记载商代国相伊尹命令的一份重要法律文献。 29. 在亲属关系中,作为其他亲属关系的基础和中介的是( )。 A自然血亲 B拟制血亲 C配偶 D姻亲在亲属关系中,作为其他亲属关系的基础和中介的是()。A自然血亲B拟制血亲C配偶D姻亲C男女因结婚而互为配偶。配偶关系即夫妻关系。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居于重要的核心地位,它是血亲和姻亲产生的源泉和基础,在亲属关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30. 不属于当代中国守法的范围的是( )。 A地方性法规 B法院的裁定书, C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D习惯不属于当代中国守法的范围的是()。A地方性法规B法院的裁定书,C特别行政区的法律D习惯D当代中国守法的范围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有关国家机关在实现其职能过程中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参与缔结或同意的国际条约、协定或国际惯例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各有权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针对具体事件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如判决书、裁定书。31. 6月9日,甲与乙关于由乙为甲存储一批货物达成了口头协议,6月11日,甲将货物交付给乙存储,6月12日,乙向甲出具6月9日,甲与乙关于由乙为甲存储一批货物达成了口头协议,6月11日,甲将货物交付给乙存储,6月12日,乙向甲出具了仓单。下列关于甲与乙之间的仓储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合同成立于6月9日B合同成立于6月11日C合同成立于6月12日D合同生效于6月11日A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382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甲与乙之间的仓储合同于6月9日成立并生效。32. 下列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下列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B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C明知对方是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而购买和使用,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D使用采取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ACD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规定的犯罪行为有:(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荻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据此,ACD三项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33. 法律和非法律的分界点是暴力的授权行使。 ( )法律和非法律的分界点是暴力的授权行使。 ( )正确答案: 34.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A.承担部分民事责任B.按公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A.承担部分民事责任B.按公平责任原则处理C.不承担民事责任D.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C35. 简述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简述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1) 中华民国宪法的产生及其内容。中国近代宪政史上正式公布的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宪法是1923年10月5日的中华民国宪法又称“贿选宪法”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京政权遂落入曹锟、吴佩孚手中。曹锟以“法统重光”为号召,再次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恢复第一届国会,并着手制宪活动。秉承曹锟的意旨,同时也为了掩盖自己的卑劣行径,声名狼藉的“猪仔国会”,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炮制出了这部中国宪政史上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于10月10日正式公布实施。这部被讥称为“贿选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共13章,141条。其规模较临时约法、“袁记约法”以及“天坛宪租”都大,内容也更“完整”,由国体、主权、国土、国民到政权组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法律、会计、宪法的修正解释等无所不包。曹锟制宪的目的在于确定自己的“法统”地位,以抵制南方的护法运动,抑制东南、西南各省地方军阀掀起的“联省自治”和“省宪运动”潮流。 (2) 归纳起来,这部宪法主要有如下两大突出特点: 第一,企图用漂亮的辞藻和虚伪的民主自由形式掩盖实行军阀专制的本质。它表面上肯定内阁制和议会制,规定了人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并宣布“中华民国国民于法律上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别,均属平等”。但是,在这一切的背后,却是军阀独裁制度的法律化。从条文上看,它仍然赋予大总统以极大的权力,包括公布并监督法律之执行、发布命令、任命文武官吏、统帅海陆军、宣告戒严,以及“停止众议院或参议院之会议”、“解散众议院”,等等。 第二,为了平衡各派军阀和大小军阀之间的关系,巩固曹锟、吴佩孚控制的中央政权,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即“贿选宪法”对国家结构形式作了专门规定,即采取赋予地方较大自治权的单一国家制。宪法增设国权与地方制度两章,就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作了明确的划分:中华民国之国权,属于国家事项,依本宪法之规定行使之;属于地方事项,依本宪法及各省自治法之规定行使之。 36.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下列哪些机构? (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下列哪些机构? ()A股东会B董事会C监事会D经理BCD本题考查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 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所以,A项不正确。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故B、C、D项正确。37.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是( )。 A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是()。A对外投资支出B按政府规定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C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B38. 对于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中心作出的仲裁裁决,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裁决存在可以申请撤销的理由,争对于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中心作出的仲裁裁决,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A如果裁决存在可以申请撤销的理由,争端方应向该中心所在国的法院提出申请B如果裁决存在可以申请撤销的理由,争端方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国的法院提出申请C如果裁决适用了东道国法律之外的国际法规则,该裁决可以申请撤销D如果裁决被撤销,争端方可将争议提交新的仲裁庭审理D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中心的仲裁裁决及相关问题 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中心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依据东道国的法律和适用国际法规则。因此,C选项错误。对于存在可以申请撤销情形的裁决,争端方应向中心秘书长提出申请,而非向任何国家的法院提出申请。选项AB均错误。如果裁决被撤销,任何争端方都可以请求将此争议重新提交给新的仲裁庭审理,故选项D正确。 39.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用( )。 A予以退还 B不予退还 C重审胜诉予以退还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用()。A予以退还B不予退还C重审胜诉予以退还D重审败诉予以退还B40. 无业人员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在该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时,甲向干部乙声称:“无业人员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在该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时,甲向干部乙声称:“如果不给我2万元,你这次绝对没有机会。”乙为获得岗位,只好送甲2万元。关于对甲的行为的处理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B对甲的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C对甲的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D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C根据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的,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手段,骗取了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关于A项,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核心在于数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本题中,甲只是利用欺骗的方法获得了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并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甲不构成招摇撞骗罪。所以,甲不是为了实施招摇撞骗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这两者之间不是牵连关系,故A错误。同样,甲也不是为了索贿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这两者之间也不是牵连关系,故D错误。 B项和C项的区别,是本题的难点所在,甲的工商局副局长职位虽然是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到的,但甲在索取他人财物时是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这些均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特征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致使对方产生了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而处分了财产。本题中甲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故D错误。因此对甲的行为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选项C正确。 41. 下列可以行使自力防卫权的有:( ) A出质人 B出租人 C寄存人 D留置权人下列可以行使自力防卫权的有:()A出质人B出租人C寄存人D留置权人D此题涉及的是占有的自力救济。自力防卫权系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是指占有人对于侵夺、妨害其占有的行为,可以自力加以防御的权利。其保护重在占有的事实状态,只有直接占有人可行使。ABC均为间接占有人,只有D为直接占有人,故D应选。42. 当船舶发生海南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重大污染损害的,法律规定有权强制采取避免或者减少污染损害措施的部门是( )。A.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B.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D.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参考答案:C43. 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事故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事故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错误44.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的权利,自下列选项中的何时起不行使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的权利,自下列选项中的何时起不行使而消灭?()A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B保险事故为保险人所得知之日起2年C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D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D本题考查的是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的请求赔偿期限。保险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45.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选择题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选择题正确答案: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指出在解决一项国际民商事法律纠纷时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这种冲突规范体现了内国法律限制外国法律适用和严格适用条件的做法通常以法院地法作为重叠适用的准据法之一。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选择其中之一依所选定的法律解决该项国际民商事法律问题。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指出,在解决一项国际民商事法律纠纷时,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这种冲突规范,体现了内国法律限制外国法律适用和严格适用条件的做法,通常以法院地法作为重叠适用的准据法之一。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选择其中之一,依所选定的法律解决该项国际民商事法律问题。46. (2011年)某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2009年从事劳务活动发生的工资薪金等经费支出450万元,相关收(2011年)某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2009年从事劳务活动发生的工资薪金等经费支出450万元,相关收入不能正确核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利润率为25,劳务活动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代表机构200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1619B4018C1607D4013正确答案:B收入额=经费支出总额(1一核定利润率一营业税税率)=450(125一5)=64286(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642862525=4018(万元)47. 甲欲出卖自家的一架价值5000元的钢琴。雇一板车车夫帮忙拉到买方那里。甲自己骑自行车伴同这板车车夫运送钢琴甲欲出卖自家的一架价值5000元的钢琴。雇一板车车夫帮忙拉到买方那里。甲自己骑自行车伴同这板车车夫运送钢琴。在经过某商店时,甲被商店外面的促销表演吸引,在路边停下来观看,让车夫也停在他身旁。车夫趁甲不注意之机,将钢琴拉走。低价卖给他人,得款1000元。则车夫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侵占罪C销售赃物罪D民事侵权。不构成犯罪A整个案件过程中,甲始终与车夫保持适当的距离,钢琴始终处于甲的实际控制之下,车夫趁甲不注意将钢琴拉走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之所以不构成侵占罪,因为车夫虽然占有钢琴但是却没有排斥甲的实际控制,不符合侵占罪构成。48.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有哪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有哪些?答案:(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且智力正常。16到18周岁也可视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到18岁之间,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以下,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49. 关于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武装叛乱罪的区别,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目标是全国性的,而武关于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武装叛乱罪的区别,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目标是全国性的,而武装叛乱罪的目标往往是局部性的B颠覆国家政权罪虽然可能有借助国外敌对势力,依赖国外敌对势力的背景,但是这不是本罪的必备要件;而武装叛乱罪要求行为人有投靠国外敌对势力的背景C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表现和武装叛乱罪有很多相像之处,从行为的客观方面不易区分两罪D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不包括武装叛乱行为D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武装叛乱行为是其中的一种,所以选项D不正确。武装叛乱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客观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从客观上的确不容易区分,主要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所以选项C正确。50. 占有人经过取得时效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善意的。( )占有人经过取得时效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善意的。( )参考答案:51. 我国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予以保护。(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52. 债权人不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 A遗产继承权 B抚养请求权 C劳动收入请求权 D财产请求权 E救债权人不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A遗产继承权B抚养请求权C劳动收入请求权D财产请求权E救济金请求权ABCE53. 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 A张涛诉李名侵犯其肖像权一案,经赵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A张涛诉李名侵犯其肖像权一案,经赵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只能向张涛和李名本人送达B当事人段英是现役军人,则人民法院应当找到段英所在部队的团长,通过团长向段英转交相关司法文书C张明正在被劳动教养,则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其所在的劳改农场转交司法文书D海浪公司收发室负责收件的王大爷尽管是临时工,但仍有权签收司法文书B向现役军人送达时,应当采用转交送达的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受送达人所属的团级或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如团政治部,而不是送达部队首长。54. 按唐律的规定,“十恶”重罪包括下列严重犯罪:( )。A谋反B谋大逆C通行饮食D大不敬按唐律的规定,“十恶”重罪包括下列严重犯罪:( )。A谋反B谋大逆C通行饮食D大不敬正确答案:ABD唐律中的“十恶”罪名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通行饮食不在之列。55. 民法通则颁布于哪一年?A、1956年B、1966年C、1976年D、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于哪一年?A、1956年B、1966年C、1976年D、1986年正确答案:D56. 无权执行刑事拘留的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国家安全机关无权执行刑事拘留的机关是()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国家安全机关AB本题考查的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据此,具有刑事拘留权的机关有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57. 中国公民肖某2002年12月份取得当月工薪收入3000元和112月份的奖金16000元。肖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中国公民肖某2002年12月份取得当月工薪收入3000元和112月份的奖金16000元。肖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2003年真题改编)A430B480C665D825正确答案:B肖某12月份工薪收入3000元小于3500元,不用纳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由于肖某12月工资收入3000元小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所以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16000元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6000500)12=129167(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160003=480(元)。58. 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出资方式有( )。 A货币 B场地使用权 C工业产权 D专有技术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出资方式有()。A货币B场地使用权C工业产权D专有技术ACD59. 行政机关在下列情形中,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正确的有哪些?( ) A张某盗得现金400元,后在失主的追问下,将行政机关在下列情形中,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正确的有哪些?()A张某盗得现金400元,后在失主的追问下,将现金全部返还给失主B李某平时经常被同伴欺负,一天,其同伴要求他帮助打架,李某因此违法被减轻处罚C王某、李某经常仿制名牌服装出售,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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