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楼层消防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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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1章工程概况- 1 -1.1前言- 1 -1.2编制依据- 1 -1.3工程概况- 1 -1.4消防隐患分析- 2 -第2章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2 -2.1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2 -2.2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及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2 -第3章消防用水方案- 6 -3.1给水系统- 6 -3.2消防给水方案- 7 -第4章临时消防平面布置- 8 -4.1安全防火责任区划分- 8 -4.2消防给水布设- 9 -4.3临时消防平面图图- 9 -第5章消防器材配备- 9 -第6章消防管理- 10 -6.1现场防火要求- 10 -6.2消防管理- 14 -6.3火灾发生时注意事项- 24 -6.4消防管理保障措施- 25 -6.5定期消防检查制度及消防保卫安全管理资料- 26 - 31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1章 工程概况1.1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及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做好厦门海峡交流中心二期工程1#楼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火灾事故管理目标为零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福建省消防条例3、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厦建2【2009】30号)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高层建筑消防规范8、标准施工图集:室内消火栓安装图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安装图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高度图9、GB/T28001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266:2009)10、现场具体情况1.3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厦门海峡交流中心二期工程1#楼工程建设地点厦门会展北区建筑面积108166m2建设单位厦门兆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厦门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安全总目标无死亡事故 ,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损失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2、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大型设备(施工塔吊)安拆、使用时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杜绝发生临边洞口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具、模板坍塌伤害事故;轻伤事故控制率1.2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杜绝急性中毒、重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杜绝严重偷盗、打架治安事件(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确保省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1.4 消防隐患分析本工程建筑用地面积大(108166),属超高楼层,施工任务多,内部及与其他专业交叉量大,工期紧,施工人员需用量大,其安全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在超高层施工阶段(100m以上),楼层消防只能通过施工现场消防自救来完成,消防设置要求高,所以消防设置必须按照超高层要求进行设置。施工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主要有两大方面:1、 现场土建钢筋大量焊接、气割,钢构及安装大量焊接、气割,禁烟管理不到位,引起装修材料着火,发生火灾事故; 2、 用电过载、短路等,导致电线着火引发火灾。第2章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2.1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为了便于统筹指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工地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尹军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消防安全责任人):雷锡军、朱少华组员:陈良斌、黄世锋、陈恩、李亮、刘道伟、吴仲彪、刘磊、张尚琴、杨直均主要义务消防对员:吴开侠、赵银娇、蒋仲兰、何明、陈海涛、金崇斌、杨子全、彭立祥 2.2 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及义务消防队员职责1. 防火责任人(总公司)职责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技术规范。2) 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用火制度、用电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等。3) 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的安全防火责任人。4)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把防火工作纳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2. 直接防火责任人(组长)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及以上主管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 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各级下属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3) 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4) 必须落实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确保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做到“三同时”。5) 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或安技负责任的工作汇报,把安全生产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6) 组织安全防火教育7)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 8)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的火灾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自救逃生。9) 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10) 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11)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12) 建立安全防火档案,确定安全防火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13) 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组织部署职工扑救火灾,追查处理火灾事故。3. 消防安全责任人(副组长)职责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4. 安全员职责1) 监督项目部下属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消防法和上级有关防火规定基本项目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对安全防火负监督责任。2) 协助工程负责人修订本项目安全防火有关管理制度。3) 监督项目部下属各职能部门对安全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及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4) 对防火安全隐患提出期限整改要求,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5) 协助工程负责人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检查。6) 安排防火领导小组各人员的工作。7) 协助本工程负责人组织安全防火教育。8) 参加工程负责人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检查。5. 材料员职责1) 严格执行消防法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对本组所管属的部门、部位负本组的领导责任。2) 对所管属的部门、部位经常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完备。3) 对所管属的部位,应按安全防火要求堆放材料,并保证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到位。4) 对上级领导提出的安全防火隐患,应及时整改。5) 对发现不在本组所管属范围的防火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向上级领导汇报。6) 参加工程负责人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检查。6. 施工员职责1) 认真执行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的安全防火负管理责任。2) 对所管属的生产班,应加强安全防火思想的教育,增强防火意识。3) 对所管属的生产班,在施工现场作业时,严格按照安全防火操作规程进行。4)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完备,并做好记录。5) 对生产班组的违章和给安全防火带来隐患的行为应严格制止,并责令其改正。6) 对上级领导提出的防火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7) 对发现不在本人所管属范围的防火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向上级领导汇报。7. 机管员职责1) 认真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对所领导的设备组,负管理责任。2) 对本组所管属的机械修理工、电工、焊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安全防火思想教育,增强防火意识。3) 对本组所管属的机械修理工、电焊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经常进行操作规程教育,杜绝违章作业及对安全防火带来隐患的行为。4)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包括开关箱、设备、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宿舍用电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现象,应及时整改。5) 对违章行为应坚决制止,并令其整改。6) 对上级领导提出的防火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7)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所管辖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完备,并做好记录。对已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及时维修。8) 对发现不在本人所管属范围的防火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向上级领导汇报。9) 参加工程负责人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检查。8. 其他成员职责1) 电工、仓管员、保卫员、后勤管理员、文明施工管理员应服从本组组长及上级领导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安排。2)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防火管理制度。3)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设施、防火器材是否完好完备。4) 严格制止对安全防火违章行为和对安全防火带来的隐患行为,并责令其改正。5) 对发现不在本人所管式范围的防火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合伙向上级领导汇报。6) 对上级领导提出的防火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9. 生产班班长职责1) 班长是生产工人的直接管理者,对工人在生产时的安全防火负直接管理责任。2) 带领工人,自觉接受安全防火教育,增强安全防火意识,牢固树立“防火防灾,人人有责”的观念。3) 教育工人,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按有关安全防火的管理制度进行作业。4) 带头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严格制止对安全防火违章行为和对安全防火带来隐患的行为,并责令其改正。5) 教育工人,爱护防火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对人为损坏有关标志、设施、器材等,应及时报告施工员或上级领导。6) 对提出的防火安全隐患,及时整改。7) 发现防火安全隐患,有义务消除或向上级领导汇报。10.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1) 义务消防队员应服从本组组长及上级领导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安排。2) 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训练,使队员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扑救火灾。3) 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队员应立即进行灭火工作。第3章 消防用水方案3.1 给水系统本工程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一根DN100的给水管,由于本工程属于超高层建筑,市政管网压力不能满足大楼的施工需要,从市政管网引来后,需要采用其他方式将水供到施工现场的用水点,确保现场消防和施工稳定可靠的用水。利用地下三层消防水蓄水池蓄水300m,以备停水应急。3.1.1 消防给水系统计算 本工程临时用消防给水包括施工用水、施工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四部分,其中临时消防用水量如下: Q5=10 L/S3.1.2 消防管径的计算总水管管径为:D=【(419.2L/S)/(1000 L/m33.143m/S)】1/2=0.098m由于本工程尽计算过程综合考虑了用水最不利的因素,因此现场采用DN100供水接驳点。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用水正常。消防用水的管径:D=【(410 L/S)/(1000 L/m33.142m/S)】1/2=0.080m故综合考虑按100mm考虑。3.2 消防给水方案经过现场考察,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以下施工给水方案:地下室施工阶段的施工用水量不是本工程用水量的高峰期,可以采用市政直接供水。主体和装修施工阶段,将是施工现场用水的高峰期时,采用分段水池储水、水泵加压供水的方式。业主提供的水源接驳点后设置总水表计量,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临水接驳点设分水表点计量。大楼分高、中、低三个区供水。-3层至3层为低区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现场实测水压0.2mpa,三楼标高约为11米);4层至28层为中区由-3层消防水泵加压供水;28层至屋顶由28层消防水泵加压供水。具体方案为:市政管网引入大楼后,-3层至3层作为低区,直接采用市政管网供水。并在-3层将水源引入消防水池,通过水泵加压,由消防水池向4层至28层供水,另在地下一层立管处引一条DN100管至室外安装水泵接合器一套,用作消防车用;28层临时水箱安装好后,通过水泵加压,由28层消防水箱向49层临时水箱供水;同时,在位于28、49层的两个临时水箱底部增设管道及阀门与临时供水管网连接,并一直保证水箱处于满水状态,当市政管网停水或施工现场停电时,由上述两个水箱由上往下供水,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具体临水布置情况详见平面及立面图。3.2.1 现场给水和消火栓的布置主体施工时,由水泵加压管供水,每层设两个给水点位置在核心筒两侧原设计消火栓位置,供浇筑混凝土和楼板养护用水,主体到一定阶段(下部幕墙、装饰、机电等工程的插入)和封顶后楼层用水立管与相应的水箱连通,目的是在停水停电时,由水箱供水,楼层用水仍利用原给水点;楼层单设消防立管,由水泵加压管分支,上部设止回阀与水箱连通,每层设两个消火栓箱,每个消火栓均配备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平面现场沿道路、构件堆场、办公区均每隔40m设置给水点和消火栓,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和防火需要。工人宿舍、职工宿舍、餐厅等生活区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主管采用DN65,设置消火栓。3.2.2 水泵的选择水泵扬程H泵=(Z箱-Z泵)+hh= h1+h2= h1+0.2h1=1.2Lh 水头损失(m)h1 沿程水头损失(m)h2 局部水头损失(m)取沿程水头损失的20%i 单位管长水头损失 查表i取36.5/1000(m/m)。L 计算管段的长度(m)考虑到核心筒提模施工时,核心筒与下面完成楼面保持差距,此差距按六层计,根据上述计算式来选择水泵型号;-3F泵=【28F-(-3F泵)】+1.2iL=116.2-(-14.85)+1.236.5/1000140=137.2m-3F水泵选型为:100DL72-207,L=50 m3/h, H=158m P=37KW28F泵=【49F-28F泵】+1.2iL =212.5-116.2+1.236.5/100096=100.5m28F水泵选型为:100DL72-207, L=50m3/h, H=120m P=30KW3.2.3 临时水箱的选择选择的依据:水箱的容量以每小时消防水量决定,但不得小于10m。-3F水箱:立管按照同时使用消火栓为2支计算,每只消火栓流量5L/S,消防水量为Qx=10L/S。-3F水箱容量为:3600S10L/S=36000L即36m,采用消防水池储水。28F、49F水箱:立管按照使用消火栓1支计算,消火栓流量5L/S,消防水量为Qx=5L/S。28F、49F水箱容量为:3600S5L/S=18000L即18m,尺寸定为3000*4000*1500mm。3.2.4 临时给水管的后续处理塔楼内的临时给水管,在装修工程完成后,地下一层至消防水池部分管道和设备拆除,进行正式消防管道安装并碰头,地上部分核心筒两侧预留临时消防给水管道保留不拆除,仅拆除给水用阀门和临时消火栓箱,后续安装正式消火栓及箱体。第4章 临时消防平面布置4.1 安全防火责任区划分1、建筑施工中除了自身伤害以外,另一大灾害就是火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燃易爆物很多,而且用电焊处也很多,并且分散。有些现场内的工人不分场所到处乱丢烟头及使用电热器具。所以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2、根据施工现场围闭范围的情况及结合本工程特点,按照每一个区间划分为一个防火责任区,在该区施工的班组长为防火组长,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局面。3、配电房、宿舍、仓库及小件工具材料库、厨房、修理房列入重点防火房。4、每一防火责任区安排一人负责。4.2 消防给水布设1、消防及施工用水给水管道采用两条镀锌钢管,立管管径DN100,每层设消火栓箱及施工用水两处,消火栓口径DN65,栓前安装施工用水球阀DN20一个,选用压力值1.6MPa。2、消火栓箱内配25米长水龙带一条,19水枪一支。消火栓口并根据压力分部情况设置减压孔板。3、楼层上升阶段,水泵在-3层、28层手动控制,楼层封顶后水泵采用设置在水箱内的液位控制器及液压自动浮球阀自动控制水泵运行。 4、28层和49层水箱底部设管道和阀门与供水立管连通,并一直保证水箱处于满水状态,在市政管网停水、或施工现场停电时,由上述两个水箱由上向下供水,确保工程正常施工。5、中间消防水箱设置于28层,考虑核心筒比钢结构高出六层施工,故-3层水泵扬程考虑一次供水满足至34层,待28层满足临时水箱安装条件时再安装。6、水泵选型:28层消防及施工用水泵考虑一用一备,共2台。参数为Q=50m3/h,H=120m,p=30KW,-3层消防及施工用水泵考虑一用一备,共2台。参数为Q=50m3/h,H=158m,p=37KW 7、在一层室外设置一套水泵接合器,用作消防车供水。4.3 临时消防平面图图 (见附图二)第5章 消防器材配备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的有关规定,楼层消防器材数量需按施工面积进行配放。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见下表。序号设施名称规 格数 量布 置 情 况1消 防 栓DN65,内配25米长水龙带一条,19水枪一支2个沿建筑物四周每隔40米2砂 池1500400600(mm)1个配电房门口3干粉灭火器4KG30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布局4铁 铲消防专用3把砂池处5水 管镀锌钢管;管径100mm/65mm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布局6水 泵Q=50m3/h,H=120m,p=30KW2台28层7水 泵Q=50m3/h,H=158m,p=37KW2台-3层8水泵接合器1套1层室外第6章 消防管理6.1 现场防火要求6.1.1 现场布置时的防火要求:1、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如下表所示: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易燃库固定明火点木料堆废料、易燃杂物建筑物201520252030临建设施205620151530非易燃库156615151020易燃库20201520252030固定明火点251515252530木料堆201510202530废料、易燃杂物303020303030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堆放材料占用场内通道。3、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1)、电机房、电工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纵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一个;(2)、集体宿舍,每25m配备一个;(3)、易燃易爆物品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场所等,50m以内配备不少于二个,每增50m增配一个;(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m内不少于一个,每增50m增配一个;(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m以内配备不少于一个,每增50m增配一个;6.1.2 电气防火要求:1) 电气线路安装、维修、保养,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上岗前需经消防培训。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等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定(即JGJ46-88)规定。2) 电焊设备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3) 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有专监焊(割),必须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必须配足跟焊(割)的灭火器材。4) 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照明电压应采用低压电源;照明灯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5) 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一般使用日光灯,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照明灯具,并安装带保险的插座。6) 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7) 严禁在外脚手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50,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8)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清静电的装置。6.1.3 火源管理要求:1) 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厦建工200930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A、“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由动火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施工工长提出动火申请,各级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B、动火前“八不”(1)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 盛装过油类等易燃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5) 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6) 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7) 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8) 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C、动火中“四要”(1)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2) 现场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3)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扑救;(4)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D、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2) 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3)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4) 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不得露天存放、曝晒;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10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6.1.4 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走,以防自燃。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6.1.5 生活区防火管理要求:1) 生活区所有搭建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有关要求搭建,具体要求如下:(1) 临时建筑的围蔽和骨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厨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用砖墙围蔽。(2) 临时建筑必须整齐、划一、牢固,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每栋临时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200,室内地面要平整,其四周应当修建排水明渠;(3) 每栋临时建筑的居住人数不准超过5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的宽度不得少于1.2m,高度不应低于2m,室内的通道宽不少于1.2m,床架搭建不得超过两层,床位不准围蔽,临时建筑的高度不低于3m,门窗要往外开;(4) 搭建两层的宿舍其围蔽必须用砖砌,楼面应使用不燃材料铺设,二层住人应按每50人有一樘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不少于1.2m,坡度不大于45度,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少于1m;(5) 搭建两栋以上(含两栋)临时宿舍共用同一疏散通道,其通道净宽不少于5m,临时建筑与厨房、变电房之间防火距离不少于5m;(6) 贮存、使用易燃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7) 临时建筑不要修建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并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20m。2) 生活区必须做好如下防火工作:(1) 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防火再现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2) 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3) 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4)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晾挂衣物;(5) 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准放物品和作业;(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3) 施工现场有条件的要修筑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少于3.5m,保持畅通,夜间应有照明灯。4) 临时建筑必须先报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建设。搭建申请表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由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公司保卫部门加具意见后送集团公司保卫部门,由集团公司保卫部门与市消防部门共同到现场审批。经批准搭建的临时建筑不得擅自更改位置、面积、结构和用途,如发生更改,必须重新报批。5) 临时建筑使用期满,应将临时建筑许可证交回公司保卫部门存放,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期满前十五天内提出延期报告,由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公司保卫部门加具延期意见后,送集团公司保卫部门加具意见再送市消防部门办理延期手续。6.1.6 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要求:1) 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2)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3) 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料和领料记录,同时做好防火措施;在使用化学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节器料;严禁使用时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需使用时,要落实安全措施,安装减压装置,并必须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4) 易燃易爆物品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线路、开关、设备。5) 严禁携带BP机、移动电话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6) 施工现场不应设立易燃易爆物品仓,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报主管单位的保卫部门和集团公司保卫部门批准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三天的使用总量,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防范措施。6.2 消防管理6.2.1 机电设备1、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2、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3、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许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4、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5、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6.2.2 油漆工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标志牌。2、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硬挺既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7、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灯时火嘴方向不准对人。10、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11、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12、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13、清理随用的小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6.2.3 电焊工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筒输入氧气。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或挡板隔热措施。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楼梯登高。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热板。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清除。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1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出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前,不准焊、割。6.2.4 气焊工1、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1) 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2)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3) 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4) 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5) 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度),不准用火烤,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放在阳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度。6)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求1) 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2) 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3) 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将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有抽吸力时,才能接乙炔管进行点火;如果没有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有抽吸力时,才能进行点火。4) 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5) 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6) 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不超过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7) 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 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温度为10500C时,留0.10.3 Mpa以上。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2)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才能进行。3)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4)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5) 不得手持连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6)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切断电源。7)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8) 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9) 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涤。10)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6.2.5 防水作业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尘飞扬。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3、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窗的距离应大于80,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4、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5、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的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办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6、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7、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二分之一,温度不超过800C,并严禁烟火。8、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肩挑或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9、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10、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6.2.6 楼层钢筋电焊焊接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必须由电工进行。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戴手套,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3、操作前必须申领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看火人,否则禁止作业。4、施焊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看火及施焊人确认不会发生火灾后才允许离开现场。6.2.7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与管理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2、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3、用电符合防火规定。4、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理。5、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氧气、乙炔瓶存放相互距离1.5M,确保施工安全。6.2.8 明火作业1、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并在动火前后应落实防范措施。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地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6.2.9 动火审批1、 施工现场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2、一级动火由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 禁火区域内;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 各种受压设备;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6)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3、 二级动火由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二级动火: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2) 小型油箱等容器;3) 登高焊、割等作业;4、 三级动火由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5、 审批内容 动火审批证明中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动火部门、用途、动火人、看火人和灭火器材等内容。6、 动火审批表使用福建省统表。6.2.10 季节施工1、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电线,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危险的,立即排除。2、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施工电梯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4、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5、冬季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6.2.11 安全防火教育1、 教育时间1) 每月15日晚上8:0010:00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宣传教育。2) 定期(每月15日上午)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2、 教育内容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要求。2)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3)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4) 动火证当日有效。5)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6)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7) 非电工不准接驳临时用电线路(包括照明、工具、机械等)。宿舍内不准私自更换大灯泡。8)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 规定。9) 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10)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11) 工程内不准存放工作易燃、易爆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材料, 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12) 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13) 在建工程楼层内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14)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丝、电吹筒、电饭煲等)15)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时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16) 在建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17) 宿舍内不准存放液化气瓶及用液化气煮东西。18) 宿舍内不准乱丢烟头及躺在床上吸烟。19) 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2.12 管理措施1、各施工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2、每间工人宿舍由所住班组人员中的班长或一名工人任安全防火责任人,每间管理人员宿舍由所住人员中任命一名为安全防火责任人。宿舍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乱接电线,不得在宿舍内或不是厨房的地方生火煮东西,不得使用电热丝、电饭煲、电炉等用具煮东西。2) 不得在宿舍内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应集中丢在盛有水的小桶内。3) 宿舍内设有通道,宽度为1.2米1.5米,通道不准堆放杂物,门窗均向外开。4) 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不准使用大灯泡,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5) 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天那水、煤油、汽油等物)。6)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石油及存放液化气石油气瓶。4、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按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划分,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有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间距,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5、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是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1) 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牢固,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2) 开关箱内应有线路图及每一回路应注明额定功率。3) 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气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4) 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品的电线要穿线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5) 非电工不准接驳工具及机械用电电线、不准开电箱等。6) 临时用电线路要架空设置。6、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消防器材。2) 临近易燃材料要采取隔离措施。3) 在建工程的楼层施工,不准吸烟。现场地面设吸烟室,场内严禁乱丢烟头。4) 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 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7、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1) 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料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2) 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材料堆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3) 易然、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乙炔瓶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7) 8、义务消防队1) 成立以本工程安全员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保卫员为副队长,队员8人的义务消防队。2) 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训练,使队员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扑救火灾。3) 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队员应立即进行灭火工作。9、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1) 现场出现火灾时,义务消防队队员应按平时的训练及分工立即投入灭火工作并听从工程负责人和队长对火灾工作的安排。2) 工程负责人在工地办公室指挥,协调及安排与灭火相关的工作。3) 义务消防队队长组织并安排队员的灭火工作,在火灾现场指挥。4) 保卫员负责现场保卫工作,并控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灭火现场及疏散工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 机管员负责配电房的电源切断或保证加压水泵的供电正常。6) 安排一名电工负责加压水泵的正常使用。7) 其他队员各就各位投入灭火工作。8) 救火时要弄清楚是什么物品起火,救火方法要得当。A、 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B、 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千万不要用水灭火。C、 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应慎重,要根据起火物质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安全,防止中毒。D、 现场出现火险时,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工地大门各安排一人等候消防队,在消防队到现场后,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队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量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E、 灭火以后,要保护好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做到四不放过。6.3 火灾发生时注意事项1)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向项目消防领导小组报告灾情,若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刻报火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严禁谎报火警。2) 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在场的员工有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3) 火灾扑救指挥者可以决定下列事项:4) 使用各种水源;5) 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6)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7) 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8) 请求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9) 所有的消防器材、设施及装备,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10) 对参加扑救火灾的外单位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损耗的燃料、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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