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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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甲方: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甲方业主:屈胜龙,男,汉族,生于1979年10月26日,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县长湖乡长征村第一村民组26号。身份证号码:430621197910267019。乙方:沈敏,女,汉族,生于1978年12月3日,住所地河南省潢川县城关镇五里村汪囿孜。身份证号码:413024197812030726。丙方:刘萍,女,汉族,生于1982年7月2日,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堤街132号。身份证号码:429005198207020426。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伙企业协议书。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协议书的首要法律依据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未予规定的事宜,方能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 本合伙企业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其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三方均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即甲方,另两合伙人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第四条为了便于本合伙企业顺利开展业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本合伙企业名称沿用甲方注册登记的商号即“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对外开展业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丙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其商号。本合伙企业住所地:东莞市长安镇咸西莲峰路82号海涛大厦四楼。第五条合伙人入伙出资的方式、数额如下:合伙人甲方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出资方式为甲方店内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合伙人丙方刘萍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鉴于甲方之业主屈胜龙此前与他人合伙经营过甲方店务,甲、乙、丙三方特别声明,甲方保证年月日前无任何债务,若未来发现此前负有债务,乙、丙两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若乙、丙两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则享有无条件向甲方追索的权力。第六条 合伙人出资时间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人甲方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甲方店内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合伙人乙方沈敏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合伙人丙方刘萍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则须以书面形式为之。第七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上述出资事项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后,应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业交付。上述出资比例为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第八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三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甲、乙、丙三方对合伙企业财产共有性质为按份共有,共有份额分别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合伙企业的财产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第九条 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第十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第十一条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十二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由甲方负责,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会计由乙方担任,出纳由丙方担任。超过元的开支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第十五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40%,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 ,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月报制,每月月未七个工作日为当月报表制作时间。合伙企业若有盈利,按本协议约定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但需预留元作为流动资金。第十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30% ,丙方承担30%。第十八条 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第二十条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第二十二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需经其他全部合伙人书面同意方可为之,强行退伙对于退伙前及退伙后产生的债务均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 本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担任。第二十五条本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协议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第二十六条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八条争议条款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应当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第三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盖章)业主(签名):乙方(签名):丙方(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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