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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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章程第一章 总 则一、“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订本章程。二、企业安全生产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三、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机务管理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负责。第二章 机构设置一、设立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全机务部海务主管、机务主管、综合财务部主管为小组成员。二、公司设立安全机务部,日常的安全工作由安全机务部具体执行,实行专(兼)职安全员制。各部门和船舶设安全员。三、船舶由船长全面负责本船的安全管理工作。大副为本船的安全员。第三章 安全工作职责一、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努力完成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督促各级领导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4、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实行分级负责制5、落实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用于改善劳动条件。确保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做到“三同时”。6、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安全奖励基金。8、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例会。听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属下单位的负责人的安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9、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到达现场指挥抢救并督促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0、负责执行对副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奖励和处罚。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作职责1、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认真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安全工作,及时汇报存在的问题和情况。3、组织协调全公司的安全工作,督促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督促有关部门安排安全与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解决。5、组织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例会。6、对涉及安全技术设施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在船舶及技术设备更新改造中,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并监督执行。7、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马上到达现场进行组织和指挥抢救,查出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提出防范措施。将处理意见报总经理。8、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研究解决的安全工作议题。三、分管运输生产的副总经理工作职责1、直接负责船舶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航行的管理制度,制订具体的安全装载、航行措施,并监督调度执行。3、督促各船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当安全与生产经营、安全与经济有矛盾时,坚持以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去解决矛盾。4、认真研究水上运输形势,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积极及时整改。5、研究、布置生产经营任务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对重大的运输任务或特殊作业,必须事前制订有效的安全对策和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新建、扩建、技造项目做到“三同时”。6、检查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重大事故或险情时,应配合各方面组织指挥抢救和主持事故处理工作。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1、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2、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例会,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最大限度地将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3、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力量抢救,尽量减少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时,要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应急措,尽量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应按有关程序,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和领导如实报告。4、发生事故后,要认真按“三不放过” 原则,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再次发生。五、公司安全机务部安全工作职责1、在分管安全及运输的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船舶、机电设备加强技术管理,使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2、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做好经常性和定期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3、负责转发安全航行通告,负责制订“三防”工作部署,布置季节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本公司有关人员和船舶贯彻执行。4、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工作,办理船舶保险、人身保险理赔业务,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5、主持召开公司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情况,部署下月的有关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先进评比,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违章、肇事责任者执行处罚6、结合实际、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保健制度。根据不同的工种,定期安排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发现禁忌症患者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调整工种。六、海务主管职责1、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精神,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章程的内容,深入各船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2、负责船务方面船舶营运安全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对公司船舶的营运安全和防污染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3、负责指导船舶开展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安排和审批船舶年度维护计划。4、负责定期对公司船舶驾驶部检查。5、负责参加和指导船岸人员进行各种演习和预案训练。6、负责船舶安全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7、负责编制公司船舶体修理计划,审核船舶修理情况及修理清单。8、负责指导各船长熟悉职责内容。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驾驶部及水手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检查、监督。七、机务主管职责:1、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精神、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章程的内容、深入各船舶、检查督促落实招待情况。2、负责机务方面船舶营运安全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3、负责船舶轮机部主要责任事故和险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4、负责定期对公司船舶轮机部的各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负责船舶轮机部船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检查、监督。5、负责编制公司船舶轮机部份的修理计划,审核船舶修理情况及修理清单。6、负责船舶机损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纠正措施,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八、船长安全工作职责1、船长是本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对本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制定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船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3、要经常检查船舶生产设备、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并将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领导。4、经常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抓好每月的安全活动日和航前航后会议。5、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指挥抢救,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领导。分析、检查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九、船舶安全员工作职责1、在船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船的安全管理工作。2、督促各船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并向船长汇报。3、落实己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经常检查船舶生产设备、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处理。4、协助船长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工作、搞好每月的安全活动日和航前航后会议。5、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并写出事故经过上报主管船长,提出防范措施。第四章 安全活动制度第一节 公司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每月20日左右,由公司安全机务部组织召开公司月度安全例会:1、公司各领导、安全机务部及其他部门领导、在港船舶船长参加。2、传达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3、各自汇报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拟定防范措施,并确定解决的方案。第二节 船舶安全活动日每月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后,各船要安排时间进行安全活动。由船长主持,全体船员参加。安全活动内容:1、认真学习有关港航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航行通告。2、总结一个月来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3、本月有否发生海、机损、货损货差、工伤事故。分析原因,总结经验。4、本月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或事故苗头,应采取什么预防措施。5、救生、消防、船舶堵漏、防抗雷雨大风和防油污演习记录情况如何。6、在安全工作上有哪些情况,将经验和教训、建议填写在安全活动日记录本上,送交安全机务部审阅。第三节 安全生产检查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是实施安全生产监督保障的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每年三次定期的大检查,各部门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和船舶的“十项安全检查”。一、定期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领导,安全机务部负责组织,对公司的部门和船舶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月份,围绕春运安全,防抗雷雨大风和雾航安全等措施的落实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四月份,“五一”节前围绕防洪、防台风组织措施的落实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九月份,国庆节前,围绕国庆安全,强风、枯水、雾季,影响船舶航行安全和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机务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各船舶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船舶的安全员要密切注意本船的安全情况,经常自查。三、“船舶的十项安全检查”。以船长督促为主,大副执行为辅的自查。各船安全员要掌握所属船舶的检查期限,督促和配合船舶与海事部门联系进行每半年一次的检查。四、安全检查的内容:1、各级领导和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政策、法规和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港航规章制度。2、各种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要求。3、生产工作现场是否有不安全隐患,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的现象。4、船舶的安全活动日和消救演习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做好各项记录。5、对船舶的检查以海事部门规定的“十项内容”为主。五、安全检查的处理。1、公司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公司安全机务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好。各部门和船舶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反馈给安全机务部。2、船舶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所在船舶立即整改。并向船长和安全机务部报告。3、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公司安全机务部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规定,对该单位责任人给予处罚。第四节 船舶事故处理1、船舶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施救,减少损失,并迅速运用各种手段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向当地海事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最迟在48小时以内要送交正式事故报告书。2、事故报告要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气候条件、船舶装载情况、航道水位、值班人员姓名、事故的经过及原因、伤亡及损失情况、采取的施救措施等情况。3、如发生船舶纠纷事故,在绘制事故现场图时,一般应从两船互见或听见对方声号时的动态起绘制,同时标明双方的航路、船位、相对距离、鸣放何种声号、采取何种避碰措施及航道水流等有关情况。4、公司安全机务部接事故报告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内部调查或协助海事部门进行调查,认真做好记录,进行必要的现场取证,查验和核实当事人所提报告的各种内容以及事故损失和伤亡情况。5、凡与其他单位发生纠纷的船舶事故,由公司安全机务部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大小,有关人员的责任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在处理大事故、重大故事过程中要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责任人和主管的领导和安全员必须参加,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情况对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认真分清有关人员的责任一般(及以下)事故,由各船处理,公司安全机务部参与,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属于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直接派人处理,责任船长配合。6、对于有纠纷的船舶事故,安全机务部应会同责任人及其单位的领导,参加由海事部门或其他主管单位主持的调处,并积极配合工作,使事故纠纷尽快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如对调处结论有异议,由安全机务部向上一级的调处单位或海事法院申请复查和起诉。7、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或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各类生产责任事故的,均应根据事故性质后果,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8、衡量事故的经济损失只算直接经济损失,按其损失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各类事故的奖励与处罚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五节 事故分析会议1、发生因工死亡、重伤和海损、机损、港岸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人员参加,成立调查组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2、发生因工轻伤、海损、机损、港岸一般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由安全机务部负责主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3、事故分析会议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4、事故分析会听取有关责任分析后,由安全机务部负责与有关单位研究作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执行。5、事故虽未达等级,但危险性和影响性极大、性质恶劣,也要按“三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要教育当事者和其他员工,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 生产调度管理1、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建立以商务、调度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小组开展安全调度管理。2、熟悉和掌握各主要桥梁、高架电线的通航尺度、码头泊位水深、装卸条件各方面情况,结合公司船舶实际安全调度船舶。3、根据公司船舶现状,深入现场配合船舶管理装卸作业,做到不超载、不超航区、不超越驾驶员所具有的航线。如遇危险极限时,应请示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安全生产方案。4、重视船舶生产指令的发出,加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的指导,做好“三防”和季节性天气的防范工作,及时通知船舶落实防抗措施。广州港升挂2号风球时,不安排船舶出港和长航、在途的则安排避风、根据台风情况指挥港内和在珠江三角洲等地的船舶进入锚地避风,并加强联系和管理。5、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坚持先报审批后调派适载的原则。告知船员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做好防泄工作和注意事项,力争派员监装监卸,跟踪运输全过程。第二节 装运危险物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加强危险货物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确保港口、船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严格按规定要求装运。2、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按规定,直接或通过其代理人统一到海事部门办理“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单”,经批准后方可装载。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和个人均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3、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不得随船乘搭无关人员。4、船舶装卸危险货物,只能在指定地点和泊位进行,同时配备合格的装卸工具,照明灯和必须的消救、防护设备,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不得进行加油、加水、除锈等作业。5、承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危规和国际危规规定,做好验收把关工作,对标志不正确、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装船。还应掌握危险物品的名称、特性,做好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所载危险货物的洗舱水和残物、不准任意排放和倾倒,如需排放或倾倒,需经海事部门批准。6、对船舶或人员违反危规和国际危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警告或吊销证书的处分。如违章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第三节 理货工作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搞好理货交接工作。2、装载件货时,严格按装载通知单装载,做到点件、点关,认真清点数量,不得点堆交接。并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监装,监卸工作,指导装卸工人正确装载,发现问题及时向港口和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理货员按规定作出有关记录。3、装载集装箱货物时,要对照装载清单,认真核对箱号和封箱号是否相符,应检查箱体完好情况,发现穿孔、变形、凹陷等要及时向码头理货员反映,并要求作出记录,问题严重的要报告有关部门处理。4、坚持重货先装、轻货后装。散装货物防超载,轻泡货物防超高、超宽,装卸集装箱要保持船舶的相对平衡,包装货物堆放应呈锥形。5、完载(包括中途停装)立即封仓、遮盖。如有数字不符、标志与运单不符,岸上搬运货物有损等应详细作商务记录,并要求理货确认,办清后才可开航。6、卸货时,要与到达港或收货人商定好交接方式,及时递交货物文件,严格交接,做到点件、点关,不得在收货仓库内点堆交货,并做好签收工作,船员不得代货主签收。第四节 防火安全工作管理1、认识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抓防火工作,各单位的负责(船长)为防火责任人。领导对防火安全工作要亲自布置和检查,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研究、布置、检查工作中,同时研究、布置、检查防火工作。 2、健全和落实防火安全制度。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违反者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制裁。3、凡在严禁烟火区动火,应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有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签发用火证后才能用火,违反者分别给予写检查、警告、记过处分,酿成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凡在禁止烟火的地点吸烟,违反者罚款5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酿成事故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因不慎和失职而引起火警的,按“三不放过”原则,视其情节轻重、事故大小,追究其责任。第五节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工作管理1、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船方要加强自身防火管理,积极协助厂、站做好修船施工的消防安全工作。2、修船作业前,要与厂、站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3、船舶明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在消防重点部位和危险处所进行明火作业,应当报经厂、站防火负责人核准。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4、船舶进厂、站修理前,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应符合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5、厂、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船上配置的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6、修船期间。船方应当严格实行护船值班制度,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船员留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监督机构根据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七章 船舶保养工作制度第一节 船舶、机械三级保养制度一、甲板部例行保养(航行中进行的日常保养工作)。1、驾驶室、卧室、用膳间、澡厕间、要每天洗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2、遮阳甲板、主甲板应根据生产情况及天气、环境情况清洗,不允许有污垢杂物和积水滞留,每次航行到港均应进行全船大清洁一次。3、航行信号灯,于每天黄昏前必须亮燃检查,如有不当,立即修复。4、无论在航与否,凡靠泊应有碰垫护舷,防止两舷相碰损坏船体。5、晴天待航时应对所有空舱开启通风透气。雨天及时复盖,尽量避免霉气滞留和潮湿对船舱腐蚀。6、航行工属具和缆索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以应急需。7、一切助航仪器、通讯设备,不得受潮湿、高温、撞击、磁化的影响,要保持良好备用状态。二、甲板部一级保养(停泊保养)1、在轮机部的一级保养中同时进行。有计划地处理不停航保养无法解决的工程,着重安排人员对水线上的船体外板、甲板、甲板室围壁板、货舱内外围板、舾装体进行检查和局部拷锈涂漆。油漆的种类应按规定用途使用。2、对全船舱室重点清洁尤其是不属常开的更要详细检查,清除积水。必要时,适当拷锈涂漆,提防局部损蚀。各种缆索及工属具、帆布、救生衣等适当晒晾,以防霉坏。3、对锚机、舵机、进行检查清洁、调试,对全船碰垫物进行修复、紧固。三、甲板部二级保养(停航保养)应与轮机部二级保养同时进行,对船体水线以上的船体拷锈涂漆。全部舱室的清洁及检查,包括食水柜的检修涂料。对二机和航行设备、救生设备、各种信号装置,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效用,发现不当的应维修或更换。四、轮机部例行保养(日常保养).1、机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走道通畅。所有安全和消防设施,应处于适用状态。慎防各类泵具、管道、接头,燃润油料、水、气的泄漏,各种阀门应处于良好适航状态。2、对人工加油孔和应注油部位,要定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密切监视机械运行情况,发现不当,必须及时处理。燃润料、压缩空气、蓄电量,要合理储存,冷却系统应配合机械运行作合理调节,使机械功率的发挥处于最佳状态。3、按照本船机电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的日常保养工作。五、轮机部一级保养(停泊保养).1、有计划的停航自修项目,待航时无法进行的工作。经过一级保养后,务使所有设备满足继续航行的要求。2、检修项目:汽缸盖总成,活塞连杆组件,汽缸套,高压油泵及附件,压缩空气瓶头附件,燃润油与压缩空气系统,冷却水进气与排气管道,各式滤清器,各支点或底座螺丝的紧固。电器系统、各类管道,变速箱、尾轴组件和其他易损件的清洁、测试、修复、调节,必要时酌情更换。或按照本船机电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对相应使用周期的检修保养项目尽量完成。3、必要时,对轴系作中性检查、校正。所有检修项目(其中包括测量记录)必须如实记入轮机日志。六、轮机部二级保养(停航保养)1、二级保养的内容是较彻底的检修工程,包括:消防、救生、安全、设备,锚机、舵机和全船供电设施,均要作全面检修。2、对非易损件及隐蔽部件,限期使用件均应进行清洁,检修或更换。修复后可用期要满足二级保养的保用时间。3、所有检查修理项目(其中包括测量、记录)必须如实记入轮机日志。第二节 船舶定期修理和检验制度各级保养修理周期以主机运转累计时间(小时)为主要依据,甲板保养工作与轮机部保养工作周期进行同级保养。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修理(停航保养)。进行计划修理的船舶应该:1、在航期终止20天以前,由船方编制修理计划。使用材料及零配件计划。编制时,应将委修与自修的明细项目分别开列,材料及零配件计划亦相应分列,报机务主管。2、在航期终止10天前,机务主管应会同船方现场复核与审定施工,明确修理项目及完工时间。3、在航期终止5天前,机务主管应将委修与自修项目送承修厂(承修部门),共同初定厂修的起始时间、完工时间、修理费预算、材料供应、报验手续等事宜,并签定合同。第三节 船舶技术档案制度1、凡新建、改装、大修船舶的完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审查核定才能列册存档。2、凡归入技术档案的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号归档。3、对保养前和后的船舶技术档案,应在有关记录卡上逐个登记。4、查阅和借用船舶技术档案,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查阅档案必须严格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第四节 船舶修理期间制度1、船舶到达后,应向厂方报到,办理进厂手续,按指定地点停泊。进坞或上排前,应调好吃水差和消除横倾,协助做好定位工作。2、开工之前,应将油柜清理干净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整个修船期间,应安排船员值班,配合厂方做好施工安全防火工作。3、对本船物品和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收拾保管好,严防失窃。并与厂方值班人员密切联系,共同搞好安全保卫工作4、需按厂方指定的电箱接线,电线离地二米以上,严防触电伤人。5、进坞上排后,应封闭船上厕所。废弃物应放置厂内垃圾池或污物柜中,搞好环境清洁卫生。6、要遵守厂方的规章制度,出入门口要主动出示证件,服从检查,严禁私自携带厂方的物品出厂。7、船方进行自修,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具,并服从厂方的安全监督。8、船舶若需要进行系泊试验,必须与厂方联系,按指定地点及方向进行。并通知相邻各船注意做好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系泊试验。9、修理期间,如遇台风,必须留足人员值班,共同做好防台工作。10、修理完工后,机务主管应与船方负责人共同核对修理工程项目,办理完工手续。船舶离厂应报厂方,经同意后,方能离厂。第八章 船员管理制度第一节 技术船员的调动1、公司根据生产和技术工种的需要,对技术船员要有计划安排,并保持技术船员的相对稳定。2、对技术船员的调动,要有主管安全的同志参加,对船长、轮机长的调动,要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要经所在船舶的船长在调动通知单上签认。3、调离与调任的双方经办理全部交接项目及手续后,要在航行日志、轮机日志上双方签字确认。技术船员调动后,要及时建档存查。第二节 员工(船员)培训管理1、招收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实行“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三级教育”。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2、对在职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开办职业技术短期培训班,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3、根据生产对技术工种的需要,有计划安排人员进行新办、升级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4、根据船员的技术状况,定期制定培训计划,把受训船员记入船员技术档案。船员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技术工种、担任职务、升任职务时间、换证时间、违章处罚等基本情况。第三节 员工(船员)技术档案卡管理1、加强对技术船员的管理,掌握船员的技术状况,按生产的需要培训和增加合格的船员,建立和健全各工种技术船员的技术档案。2、技术档案实行公司级专柜保管,主要内容包括:担任职务,升职情况、换证时间、违章处罚及受奖等情况。 3、每年定期对技术船员的换证、升级、增加航线等办理换证、考核升级等手续。4、技术档案未经主管领导同意,非有关部门不得借用,借出必须履行借出手续,按期归还。年终要对现存的档案的数量、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第六章 船员职责工作制度船长:1、船长为全船行政负责人,对全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管理、船员培训、思想教育工作负全部责任。2、根据下达的生产任务,充分发动和依靠全体船员制订安全措施,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3、带头并教育和督促船员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上级颁布的命令、规章制度及内部规则,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严格维护生产秩序和劳动纪律。负责保证船舶经常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组织全船开展安全活动。并指定人员作好记录,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规程。5、接受调度命令时,及时反映本船的技术状态以及航区、航道情况,以便正确配载,接受命令后,公布开航时间,通知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6、亲自主持或指定值班驾驶员召开航次会议,布置开航准备工作,根据本航次的任务,所经航区及气象水位特点布置安全措施,监督办理进出口签证等一切开航手续。7、船舶进出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抛起锚,过船闸及大桥和狭浅险要滩槽,遇视线不良,险恶天气或值班驾驶对航区无把握的航段,应亲自指挥或操舵。值班驾驶员有事请示时,应立即登上驾驶台。8、领导和组织本船员工技术开展革新、增产节约、劳动竟赛,提高服务品质和服务质量。组织技术学习和安全教育、学徒培训等工作。9、召开并主持船员大会和船务会议,总结、布置工作,批办行政文件、报表、拟发和签办有关电文。10、及时申报船舶航期,审查编制船舶修理单,检查厂修质量、工程进度和验收工程,领导船员按时完成自修项目工作。11、审查各种“应变演习部署表”并领导船员定期进行消防、救生、堵漏、防油污应变等演习。12、本船发生海事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指挥全体船员进行抢救,减免损失,如抢救无效,必须弃船时,发布弃船命令,并按船员职责分别携带航行日志、证书、重要文件、技术资料、贵重物品、票据、现金等离船,船长最后离船。13、发生的事故如属纠纷事故,应会同对方相互检查受损情况,作出记录并签字,并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及时报告单位和当地海事部门仲裁处理。14、发现其他船舶遇险或求救时,除本船正处于危险中,应采取积极措施协助抢救。15、负责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本船印鉴、船舶证书、技术资料和重要文件。对船员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技术情况的进行考核鉴定,提出关于调动、升降奖惩意见。大副1、受船长领导,为驾驶部负责人,负责驾驶部行政管理工作及航行、停泊值班的安排,技术业务、安全生产、任务计划、思想教育、维护劳动纪律等管理工作。2、负责保持船体结构、舱面建筑和设备及工属具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编制各种预防检查计划,保管船舶技术资料和文件。3、办理进出口签证和口岸联检一切手续,主持召开航前会议,参加航行和停泊值班。4、开航前,负责检查船舶的适航性,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检查驾驶部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粮食及付食的储备情况,查询船员是否到齐并报告船长。5、在起讫港靠离泊位、系靠浮筒、抛锚、以及过船闸、大桥、狭窄险要航段时,在船头按船长的意图指挥安全操作。检查设备的缆绳系扎,货物装载等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报告船长。6、编制各种应变演习部署表督促二付和水手做好救生、消防、堵漏、油污等应急设备和各种应急器材的养护工作。演习时,担任现场指挥。7、负责本船的各种设备、工属具、材物料、劳保用品领用计划、督促水手长领取及保管。编制船舶进厂修理单,安排船员进行自修保养工作,密切厂船协作掌握修理进度和质量,验收厂修工程,做好各项记录并代保管。8、船长短期离船时代理船长职务。组织领导驾驶部的技术业务学习,指导驾驶部实习生和船员技术业务学习。9、编制驾驶部船员轮流值班表,公休计划和考勤登记的汇总工作,制定全船生活制度,布置防暑降温工作。二副:1、在船长、大付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航行驾驶设备及航行资料,兼管港口签证及会计业务。管理各种助航仪器和设备,确保处于良好使用状态。2、负责管理消防、救生、堵漏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3、负责编制应急部署表、卡,经大付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4、航行中轮流值班,严格执行有关航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内河避碰规则,遇到疑难及时报告船长。5、负责管理舵及传动装置,开航前,会同轮机部进行检查试舵,对驾驶设备、助航设备进行检查。在起讫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掉头时,在船尾做好准备和指挥工作,并及时向船长报告情况。6、领导全体船员进行经常性地清洁卫生工作,管理船员住宿及领取(购买)办公用具,大付短期离船时,代理大付职务业务二副1、船舶业务二付必须加强学习,树立货主至上,安全优质的思想,端正态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优良服务令货主满意。2、业务二付接受船长领导,与驾驶人员紧密配合,具体负责船舶生产日常业务联系。并将对船舶的调度指令、工作指引、货物配载情况及时报告船长和驾驶人员,安排本船的生产。3、船舶接受配载指令后,请示船上驾驶,协助制作配载舱图,报船长或当班驾驶审批,按舱图计划装载。4、要认真贯彻执行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装卸货物时要严谨认真,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装卸记录,杜绝货损货差。装卸集装箱时要对照舱单,逐一检查货柜编号,封柜编号及货柜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马上报告船长,做好记录,避免差错。5、负责船舶货物运输每一个环节的文件交收、接送,必须准时无误。6、装卸危险品货物时,要报告船长,认真检查本船的“危险品运输证”是否有效制定船上对危险品发生危害的预防措施,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备案。7、负责保管船舶出入口的有关证书、文件。在船舶报出入口前一小时,应填妥船舶出入口的一切证书簿及表格,报船长审阅签名、盖章。办理船舶进出口的具体手续。8、做好代理公司(货主)与船舶之间的协调工作。当发生业务矛盾时,严禁吵骂。必须以和睦的态度给予解释,不能统一意见时,报告公司解决。9、在做好船舶业务工作之余,必须参加船舶航行驾驶工作。协助船舶驾驶安全航行,但不作航行值班编制。水手长:1、在大副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水手部门的工作。进行预防检查,保养维修、技术操作、清洁卫生等工作,参加航行及停泊值班。2、负责船体、舱面建筑、设备、工属具、缆绳的清洁养护等工作,保证处于良好状态。3、负责保养消防、救生、堵漏设备、材物料和安全用具。定期检查各类灭火机喷咀的畅通,更换药剂,补足消防黄砂、经常晾晒救生衣,检查水龙带和太平斧。发生事故时,在船长、大付指挥下,领导水手进行堵漏等救难救助工作。4、负责领用材物料、油漆用品、备件配件,做到存放井然有序,使用方便和精打细算,搞好节约。5、做好船舶进出港系泊、抛、起锚等船首作业前准备工作,担负船首了望,听从大付指挥,领导水手工作。并亲自担任抛起锚操作。在高空、舷外危险作业时,要检查防护用具及安全网路,布置安全措施。6、修船时,领导水手进行自修工作,检查验收厂修有关工程。7、负责压载水舱的清洁卫生清洗工作,按照船长、大付指示排出、注入压舱水。水手1、在水手长的领导下,担负船体、甲板、舱室、浴室、厕所及天棚等处的清洁卫生工作,担负除锈、油漆、缆绳插接,起锚机、绞缆机,缆索、锚链、救生、消防等工属具的维修保养工作。2、航行值班时听从值班驾驶员指挥,负责了望,测水,停泊时参加值班。3、开航系泊靠离码头前,做好碰垫等工属具准备工作,参加抛起锚作业。负责悬挂航行号灯、号型、号旗等信号。4、负责船员饮食和茶水供应工作,负责搞好厨房设备,炊具、食物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经常检查炉灶、注意防火,使用液化石油气炉时必须严格遵守液化石油气使用须知规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5、负责保管厨房设备、冰箱、餐具、燃气工作,搞好饮食卫生,船舶环境卫生,保证船员身体健康。认真做好主付食料的购买保管,经常检查厨房设备,用具、燃气、食物贮存情况,协助清点盘存公布帐目工作。努力提高烹调技术,不断改进伙食质量和服务态度。轮机长1、在船长领导下,是全船主付机、电器、甲板机械等设备技术和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轮机部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参加航行和停泊值班,在航行值班时受驾驶员指挥。2、贯彻执行机务管理规定和保养维修规定。有权对全船主付机、电器设备等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轮机设备、优质、高效、低耗的正常技术状况,提高动力装置的工作效率。节约燃润物料。3、负责督促轮机部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定额和劳动纪律。对全船机、电设备安全质量负全部责任。4、贯彻以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汇编年度检修计划,审定月度航次与检修计划。亲自参加并督促轮机部按期、按计划对全部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当舵机系统在技术上遇到有特殊疑难问题时,协助驾驶部做好舵机系统的修理工作,确保轮机动力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况。5、负责编制轮机部计划修理工程摘要修理单,审阅自修计划。在修船过程中,搞好厂船团结协作,掌握自修和厂修进度及质量,组织人员按分工进行质量验收。6、审批燃润料、材物料和工具备件的领用计划,督促轮机部人员做好领用贮存,保管和节约使用工作,按时审编报送燃润料、材物料及配件的消耗表。7、指导轮机部人员正确填写轮机日志等技术资料,领导进行主付机主要机件的测量和调整工作,研究分析不正常磨损原因。保管办理各种技术文件、资料、精密仪器。8、领导和组织轮机部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提高技术业务能力。9、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航经危险航段,过大桥、船闸及值班轮机员有事请示时,应亲自到机舱指导操作。确保轮机正常运转。10、认真执行“船舶应变部署表”规定,检查轮机部人员熟练机舱应急、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好应急抢救组织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轮机长必须到机舱亲自指挥,按照船长命令组织抢救工作,当接到船长的弃船指令后,应做好善后工作,最后携带轮机日志、重要文件等离开机舱。11、遇到机器运转不正常危及航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船长或通知值班驾驶员。发生机损事故时,应迅速正确处理,详细检查受损部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按规定填写机损事故报告,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12、负责轮机人员的职责分工、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大管轮1、大管轮为轮机长的主要助手,负责指挥安排轮机人员的日常工作,航行时受值班驾驶员指挥,轮机长离船时代理轮机长职务。2、负责主机、舵机、空压机、油泵、机舱集控及分工明细表所分管的各类设备及系统的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及整洁。定期测量主机功率,及时调整定时、配气,做好测量,损坏记录送轮机长审阅。保管所属设备的备件、配件、专用工具和有关技术资料。3、负责汇编月度、航次预检修计划,并送轮机长审定公布,主持轮机部日常工作。布置安全措施,检查执行情况,在轮机日志上记录当天要检修项目和发生的主要问题。4、协助轮机长及时编制修理计划工程,摘要修理单,汇编自修计划,具体组织部门人员完成计划自修工程,验收主管设备的厂修工程,保证自修厂修质量,做好所属设备的各项测量、修理记录及有关技术资料。5、编制部门材、物、燃、润料及备、配件工具的领用计划,督促所属人员妥善保管,节约使用。正确统计,核算燃润料消耗并报送轮机长审批。6、按规定值班,遵章守纪,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保证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交接班工作。停泊时遵守治安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轮机员职责和完成轮机长交给的有关任务。7、负责管理机舱应急灭火设备的养修工作,使之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二管轮1、二管轮受轮机长领导并在大管轮指导和安排下进行工作,航行值班受驾驶员指挥。2、负责发电机组,配电板,及分工明细表所分管的各项设备,保证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及整洁,负责管理主机、副机、起锚机、空气压缩机、燃油容积、车钟、管系、舵机、机驾合一装置,各种油泵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3、按规定值班,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停泊时遵守治安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轮机员职责和完成轮机长交给的任务。4、提出分工范围内的机械、电器设备修理工程项目和修理意见,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维修保养工作。厂修和自修的,负责检查、验收主管机械设备的修理质量,做好各项记录,并进行资料整理。5、保管所属设备件,专用工具和有关技术资料,按时向大管轮提出申请领用计划。6、航行值班后,有责任在现场指导,了解甲板机械的维修保养情况。7、熟练使用机舱各种应急灭火设备,负责所管应急灭火设备的养修工作。加油1、在轮机长和大管轮领导下,负责主、付机润滑,熟悉主付机、电器设备、管系阀门的正确操作,熟悉润滑油性能,做好废油回收,再生和润滑油的节油工作。值班时,服从轮机员指挥。2、熟悉主、付机各润滑部位和结构,各种仪表的读数,正确操作和记载,负责各种滤器管理和保养,确保这些设备的日常清洁和工作效率。3、参加主付机,推进系统和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负责机舱和设备的清洁工作。4、负责工属具、配件、原材料、燃润料等领用、保管、养护工作。5、根据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命令,注入、排出、移注淡水、压载舱水。6、经常检查机舱底污水,按国家规定正确排放污水。7、停泊值班时管理发电机组,监视配电板仪表,保证机舱安全。8、厂修时,根据大管轮指派,积极参加自修和协助厂修。驾驶台纪律及操作规则1、驾驶台是船舶安全航行的指挥中心,船舶在航或停泊,除驾驶员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船长或值班驾驶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驾驶台。2、船长是驾驶台最高指挥人,在驾驶操作上有最后决定权,值班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值班人员如操作失当,船长有责任纠正或接替操作,必要时可指定专人临时操作,原值班人员必须陪同了望,未经许可不许离开。3、驾驶员应与值班水手密切配合,有权对上级提出建议,但不能擅自更改上级的命令和意图。4、驾驶台必须保持严肃整洁,严禁在驾驶台内嬉戏、唱歌、高声喧哗,严禁酒后上岗。值班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动作迅速严谨,严禁用脚操舵,无论航行或停泊,驾驶台必须保持肃静。5、值班驾驶如遇恶劣天气,视线不清或环境复杂而犹豫不决时,应马上请船长到驾驶台协助主持航行。6、船长或值班驾驶发出的一切命令,语句必须简明扼要,清楚响亮,执行人应复述命令,任务完成后复报执行情况。7、驾驶台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需要离开时,需请其他驾驶接替岗位方可离开。8、驾驶值班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执行命令必须站立操作,其他人员必须避让,以免妨碍操作。9、驾驶台所有各种设备、设施、文件和用具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清洁整齐,未经船长或值班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动用或翻阅,非航行所需的其他杂物严禁在驾驶台置放。10、夜间航行时非经值班驾驶员许可,不得在驾驶台随意照射电筒或其他灯光,以免影响驾驶人员的视线。机舱纪律及操作规定1、机舱是船舶的动力中心,未经轮机长同意,不得带领非本船人员进入机舱。2、值班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加强巡视,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任何事情,更不允许值班中喝酒。3、各种机电设备未经轮机长或主管轮机员同意,不得任意启动。各种警报或开关阀门不准乱动。4、机舱内的工具、备件及物料要存放整齐,经常保持各设备清洁。5、机舱的照明,尤其主要场所和通道照明,要保持良好,即损即换。6、每当检修完毕,应将现场清洁干净。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腐蚀的物品。7、遇有警报,要按应变部署表之规定到达现场,轮机长或值班轮机员应负责现场指挥。驾驶部航行值班、交接班规定一、航行值班1、船舶航行时,任何情况下驾驶台都必须有一名驾驶员值班。2、夜间航行时,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员当班,驾驶员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履行职责,确保船舶航行安全。3、值班人员要按内河碰避规则的要求加强了望,谨慎操舵,密切注意来往船舶动态,做到早鸣笛、早避让。4、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书阅报、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或擅离岗位。5、驾驶台值班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身、穿内裤拖鞋值班。6、值班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侵探水、勤检查。7、值班前4小时和值班时不得饮酒,严禁在船上酗酒。二、航行交接班1、值班驾驶员在交接班前二十分钟派人通知接班人准备接班,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逾时未到,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位。2、值班驾驶交接事项:(1)、交船位、地点、航向(包括罗经)、航速、舵性、机驾合一性能、水位(涨退潮情况)、气象及物标航道标志情况。(2)、周围船舶的动态及本船的会让意图。(3)、航行信号、灯号及助航设备使用情况。(4)、船长批示有关水位、航道公告,以及其它应交待的事项。轮机部航行值班、交接班规定一、航行值班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员当班。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注意车钟,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台的命令;紧急用车时,应尽最大可能安全用车。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勤看、勤摸、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使用各急电设备。正确操作管理各水、油、气系统的阀门。5、及时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报请轮机到机舱指导解决,并同时报告值班驾驶员。6、如发现主、副机等有重大故障或发生严重工伤时,值班轮机员有权停车,同时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7、应经常保持燃油、滑油日用和空气瓶有足够的存量。8、经常检查机舱舱底水增加的情况,并及时排净,但向舱外排除含油污水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防止污染水域的法令和规定。9、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二、航行交接班1、交班轮机人员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包括加足各燃、润料和补给水,清洁机电设备及机舱等。2、接班轮机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舵机、主副机、电器设备、轴系等技术状况是否正常;查看仪表显示的数字是否正常,控摸温度,倾听有无杂音异响;并检查各种油、水、气及其存量,发现问题及时向交班人提出。3、接班人员应将下列事项交接清楚:(1)、主机及遥控装置的工作情况;(2)、轴系的润滑运转情况;(3)、舵机运转情况(4)、各种泵浦、分油机、配电板等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各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5)、发电机、电动机配电板等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各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6)、工属具的完好及放置情况;机舱、机电设备的清洁及机舱舱底水的排除等情况;(7)、发生的故障、其原因、排除经过及应注意的事项;(8)、轮机长的有关工作指示及驾驶台的通知等;(9)、轮机日志的记载情况。4、双方交接清楚,接方认可接班后,交方才能离开工作。5、当机、电设备发生严重故障需抢修或已处在紧急操作的险要航段时可暂缓交接。6、交接双方如有争议请轮机长现场解决。第七节 航行中轮机部交接班规定1、轮机员在交班前15分钟,派人通知接班人员准备接班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应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前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2、交班人员应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加足各部燃、润料。清洁主付机等设备。3、交主、付机运转情况,有无杂音异响,温度、压力、汽压、水位等仪表显示数字是否正常。4、交各管系阀门使用情况,交轴系装置和有关轴承运转情况,有无漏气发热现象。5、交电器设备、机驾系统、各种泵系的使用开关等情况,电池的使用及充电情况。6、交常用工具存放地点及完好情况。交本班内机器是否发生重要事件等。7、交船长、轮机长交待应注意事项。交接班完毕在航行日志上签认。8、接班人对当时机器运转有怀疑或交班未按规定交待清楚时,可暂缓接班,待情况搞清楚后再行接班。第八节 停泊值班规定1、为了做好船舶在停泊中的安全保卫、移泊和开航准备工作,全船必须派足停泊留守人数和值班(安全班)人员。2、停泊留守人数,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增加人数),驾驶员和轮机员至少各留一人在船。3、值班人员因事需要离船,必须有代替值班者方可离船,留守人员有事离船,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有同职人员代替方可离船。4、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巡回走动检查。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情、走锚、移位,检查潮汐信号、灯光。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第九节 航前、航后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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