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分级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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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黑食药监食生201779号)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按照食药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局起草了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地意见建议,请将反馈意见于4月18日前上报省局,逾期不报的视为无意见建议。联系人:于福龙,电话:045182612790。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4日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制定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和检查全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第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第二章 风险分级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和动态风险因素,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进行评价,并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确定最终风险等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第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按照量化分值划分为档、档、档和档。第十条 静态风险等级为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二)普通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企业;(三)从事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第十一条 静态风险等级为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较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二)散装食品的销售企业;(三)从事不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第十二条 静态风险等级为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中等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包括糕点生产企业、豆制品生产企业等;(二)冷冻冷藏食品的销售企业;(三)从事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四)生产食品用香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第十三条 静态风险等级为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包括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不含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等;(二)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企业;(三)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四)主要为特定人群(包括病人、老人、学生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企业;(五)大规模或者为大量消费者提供就餐服务的中央厨房、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节 风险分级评定第十四条 省局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及划分原则制定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静态风险表,见附件1)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对静态风险表提出修改意见,经省局批准后在全省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静态风险分值评定(一)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调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档案,依据静态风险表所列的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档案内容不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补充提交相关的材料。(二)生产经营多类别食品的,应当选择风险较高的食品类别确定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静态风险分值。(三)静态风险因素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确定静态风险分值。第十六条 动态风险分值评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可以结合上一年度日常监督全项目检查情况,以每一项目的最后一次检查结果(同一项目年内多次出现不符合情形的,按一次计算),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动态风险分值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逐项计分,累加确定;或者按照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表2-1.1、2-1.2)进行全项目现场打分评定,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动态风险分值,并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打分评价工作。食品生产者:动态风险分值结合上一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全项检查结果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检查项目判定为“否”的计分,其中重点项动态风险分值计10分,一般项动态风险分值计2分,分值合计即为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得分,得分总和超出60分的以60分记。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分值依据黑龙江省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表2-2)评定,其中重点项动态风险分值为2分,一般项动态风险分值为1分。合计得分超过60分的以60分计。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按照黑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表2-3)评定分值折合后计算,折合方法:(100-量化分级评定分值)60%。折合后的分值超过60分的以60分计。乳制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因素分值依据黑龙江省乳制品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表2-4)进行评定。检查内容判定为“否”的项目记为得分,其中重点项目的动态风险分值为2分,一般项的动态风险分值为1分。合计得分超过60分的以60分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分别按照黑龙江省保健食品生产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表2-5.1)黑龙江省保健食品经营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表2-5.2)进行评定,检查内容判定为“否”的项目记为得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静态与动态风险分值按照黑龙江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风险评价等级确认对应表(见附件表2-5.3)确定。第十七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量化打分,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上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第二节 风险分级调整第十八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上一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第十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一)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二)有1次及以上国家或者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五)不按规定进行产品下架、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六)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的,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记录不全或提供虚假生产经营记录及其他虚假材料的;(八)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或专项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需停产整改或停业整顿的;(九)餐饮环节在一个评定年度内,连续累计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消费者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十)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第二十条 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在1年内,出现下列情形的列入D级监管:(一)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中出现1次致病菌、重金属等高风险指标不合格的;(二)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中连续出现2次不合格指标,或在风险监测中连续出现2次风险问题指标的;(三)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或专项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需停产整改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记录不全或提供虚假生产经营记录及其他虚假材料的。第二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当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中未出现本规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下一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可不作调整。第二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可以下调一个等级:(一)连续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本规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二)获得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保健食品生产除外)的;(三)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四)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出现本规范第十九条(一)至(八)规定的情形,且日常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结果判定为符合的生产经营者,可下调一个风险等级。保健食品生产者最低风险等级可降至B级。保健食品经营者最低风险等级可降至A级。第三节 风险分级确定第二十四条 各级风险分级监管人员应当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以下简称为风险等级确定表,见附件3),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第二十五条 新开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评定,可以参照食品生产经营者许可现场审核情况,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发放3个月内,依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表和动态风险表量化打分确定。第二十六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鼓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第三章 结果运用第二十七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合理确定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作为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第二十八条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所需检查力量及设施配备等,合理调整检查力量分配,优先安排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新获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上半年获证的,按B级(合格企业)至少检查2次;下半年获证的,除按B级(合格企业)检查频次检查外(当年至少1次,第二年度2次),以第二年度末风险等级评定等级确定下一年度监管频次。第二十九条 对于年度监督检查2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年度监督检查3次的,每四个月检查一次;年度监督检查4次的,每季度检查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随时检查。第三十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结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问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品种,作为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重点,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和隐患,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第三十一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风险等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分类。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建立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分类系统及数据平台,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严格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第四章 组织实施第三十三条 食品(含乳制品)生产者风险等级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评定。委托乡(镇)、街道监管所等派出机构负责日常监管的,由其派出机构对食品生产者静态风险分值和动态风险分值进行量化打分,并根据其风险分级动态调整因素,填写 年度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审批表(见附件4),报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确定实施。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评定后,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确定实施,报批形式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确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由负责日常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定后,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确定实施,报批形式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确定。保健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价确定。保健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日常监督管理部门评价确定。第三十四条 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与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有机结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动态风险因素评定,可视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一次动态等级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即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分值。第三十五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现场打分评价应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打分评价同时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应依法查处。第三十六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1月5日前完成本地区上一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并依据评定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每年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率应达到100%。第三十七条 每年1月15日前,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年度统计报表(见附件5)报省局。第三十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第三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图例:某企业静态风险分值为18分,动态风险分值为25分,该企业上一年度有1次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企业下一年度风险等级为:18+25=43分,风险等级为B级;依据动态等级调整因素,上调1个风险等级,下一年度最终风险等级为C级,监督检查频次至少3次。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条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参照本规范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食品摊贩等的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第四十一条本规范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规范自2017年4月20日起施行,黑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指导意见(试行)(黑食药监食生2014153号)、黑龙江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指导意见(试行)(黑食药监乳品2015238号)同时废止。附件:1. 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2. 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3. 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4. 年度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审批表5. 年度风险分级统计表96附件1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表1-1.1:黑龙江省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序号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食品风险等级分值(S)1粮食加工品0101小麦粉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营养强化小麦粉、全麦粉、其他)2.专用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低()13.52粮食加工品0102大米大米(大米、糙米、其他)低()13.53粮食加工品0103挂面1.普通挂面;2.花色挂面;3.手工面低()13.54粮食加工品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蒸谷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低()14.0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01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调和油、其他)中等()23.0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02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脂末中等()23.0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03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鹅油、骨髓油、鱼油、其他)中等()23.08调味品0301酱油1.酿造酱油较低()18.52.配制酱油较低()19.09调味品0302食醋1.酿造食醋较低()18.02.配制食醋较低()18.510调味品0303味精1.谷氨酸钠(99%味精)2.加盐味精3.增鲜味精低()14.011调味品0304酱类酿造酱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较低()17.012调味品0305调味料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2.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5.水产调味料(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较低()18.06.固态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风味汤料、酱油粉、食醋粉、酱粉、咖喱粉、香辛料粉、复合调味粉、其他较低()17.013肉制品0401热加工熟肉制品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高()26.02.熏烧烤肉制品(熏肉、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其他)3.肉灌制品(灌肠类、西式火腿、其他)4.油炸肉制品(炸鸡翅、炸肉丸、其他)5.熟肉干制品(肉松类、肉干类、肉脯、其他)高()25.56.其他熟肉制品(肉冻类、血豆腐、其他)高()26.514肉制品0402发酵肉制品1.发酵灌制品;2.发酵火腿制品高()25.515肉制品0403预制调理肉制品1.冷藏预制调理肉类2.冷冻预制调理肉类高()26.516肉制品0404腌腊肉制品1.肉灌制品;2.腊肉制品;3.火腿制品;4.其他肉制品中等()23.017乳制品0501液体乳1.巴氏杀菌乳高()27.02.调制乳高()27.03.灭菌乳高()26.04.发酵乳高()28.018乳制品0502乳粉1.全脂乳粉2.脱脂乳粉3.部分脱脂乳粉4.调制乳粉5.牛初乳粉6.乳清粉高()28.019乳制品0503其他乳制品1.炼乳2.奶油3.稀奶油4.无水奶油5.干酪6.再制干酪7.特色乳制品高()26.520饮料0601瓶(桶)装饮用水1.饮用天然矿泉水2.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中等()22.521饮料0602碳酸饮料(汽水)碳酸饮料(汽水)(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较低()19.522饮料0603茶(类)饮料1.原茶汁(茶汤);2.茶浓缩液;3.茶饮料;4.果汁茶饮料;5.奶茶饮料;6.复合茶饮料;7.混合茶饮料;8.其他茶(类)饮料较低()19.523饮料060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1.果蔬汁(浆)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果汁(复原果汁)、蔬菜汁、果浆、蔬菜浆、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2.浓缩果蔬汁(浆)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饮料、果浆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中等()22.524饮料0605蛋白饮料1.含乳饮料2.植物蛋白饮料3.复合蛋白饮料中等()22.525饮料0606固体饮料1.风味固体饮料;2.蛋白固体饮料;3.果蔬固体饮料4.茶固体饮料;5.咖啡固体饮料;6.可可粉固体饮料7.其他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营养素固体饮料、食用菌固体饮料、其他)较低()19.526饮料0607其他饮料1.咖啡(类)饮料;2.植物饮料;3.风味饮料;4.运动饮料5.营养素饮料;6.能量饮料;7.电解质饮料;8.饮料浓浆9.其他类饮料较低()19.527方便食品0701方便面1.油炸方便面;2.热风干燥方便面;3.其他方便面较低()19.528方便食品0702其他方便食品1.主食类(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方便米线、方便粉丝、方便湿米粉、方便豆花、方便湿面、凉粉、其他)2.冲调类(麦片、黑芝麻糊、红枣羹、油茶、即食谷物粉、其他)较低()19.529方便食品0703调味面制品调味面制品高()25.530饼干0801饼干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压缩饼干、曲奇饼干、夹心(注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煎饼、装饰饼干、水泡饼干、其他饼干较低()17.531罐头0901畜禽水产罐头畜禽水产罐头(火腿类罐头、肉类罐头、牛肉罐头、羊肉罐头、鱼类罐头、禽类罐头、肉酱类罐头、其他)中等()21.032罐头0902果蔬罐头1.水果罐头(桃罐头、橘子罐头、菠萝罐头、荔枝罐头、梨罐头、其他);2.蔬菜罐头(食用菌罐头、竹笋罐头、莲藕罐头、番茄罐头、其他)较低()17.033罐头0903其他罐头其他罐头(果仁类罐头、八宝粥罐头、其他)较低()17.034冷冻饮品1001冷冻饮品1.冰淇淋;2.雪糕;3.雪泥;4.冰棍高()25.55.食用冰;6.甜味冰高()25.535速冻食品1101速冻面米食品1.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汤圆、速冻粽子、速冻面点、速冻其他面米制品、其他)中等()24.02.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粽子、速冻其他面米制品、其他)中等()24.036速冻食品1102速冻调制食品1.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2.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中等()24.037速冻食品1103速冻其他食品1. 速冻肉制品中等()24.038速冻食品1104速冻其他食品2.速冻果蔬制品较低()19.039薯类和膨化食品1201膨化食品1.焙烤型2.油炸型3.直接挤压型4.花色型较低()19.040薯类和膨化食品1202薯类食品1.干制薯类2.冷冻薯类3.薯泥(酱)类4.薯粉类5.其他薯类较低()18.041糖果制品1301糖果1.硬质糖果;2.奶糖糖果;3.夹心糖果;4.酥质糖果5.焦香糖果(太妃糖果);6.充气糖果;7.凝胶糖果8.胶基糖果;9.压片糖果;10.流质糖果;11.膜片糖果12.花式糖果;13.其他糖果较低()17.542糖果制品130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1.巧克力2.巧克力制品较低()18.043糖果制品13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1.代可可脂巧克力2.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较低()18.044糖果制品1304果冻果冻(果汁型果冻、果肉型果冻、果味型果冻、含乳型果冻、其他型果冻)中等()20.545茶叶及相关制品1401茶叶1.绿茶(龙井茶、珠茶、黄山毛峰、都匀毛尖、其他)2.红茶(祁门工夫红茶、小种红茶、红碎茶、其他)3.乌龙茶(铁观音茶、武夷岩茶、凤凰单枞茶、其他)4.白茶(白毫银针茶、白牡丹茶、贡眉茶、其他)5.黄茶(蒙顶黄芽茶、霍山黄芽茶、君山银针茶、其他)6.黑茶普洱茶(熟茶)散茶、六堡茶散茶、其他7.花茶(茉莉花茶、珠兰花茶、桂花茶、其他)8.袋泡茶(绿茶袋泡茶、红茶袋泡茶、花茶袋泡茶、其他)9.紧压茶普洱茶(生茶)紧压茶、普洱茶(熟茶)紧压茶、六堡茶紧压茶、白茶紧压茶、其他较低()15.546茶叶及相关制品1402边销茶边销茶(花砖茶、黑砖茶、茯砖茶、康砖茶、沱茶、紧茶、金尖茶、米砖茶、青砖茶、方包茶、其他)较低()15.547茶叶及相关制品1403茶制品1.茶粉(绿茶粉、红茶粉、其他)2.固态速溶茶(速溶红茶、速溶绿茶、其他)3.茶浓缩液(红茶浓缩液、绿茶浓缩液、其他)4.茶膏(普洱茶膏、黑茶膏、其他)5.调味茶制品(调味茶粉、调味速溶茶、调味茶浓缩液、调味茶膏、其他)6.其他茶制品(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绿茶茶氨酸、其他)较低()16.048茶叶及相关制品1404调味茶1.加料调味茶(八宝茶、三泡台、枸杞绿茶、玄米绿茶、其他)2.加香调味茶(柠檬红茶、草莓绿茶、其他)3.混合调味茶(柠檬枸杞茶、其他)4.袋泡调味茶(玫瑰袋泡红茶、其他)5.紧压调味茶(荷叶茯砖茶、其他)较低()16.049茶叶及相关制品1405代用茶1.叶类代用茶(荷叶、桑叶、薄荷叶、苦丁茶、其他)2.花类代用茶(杭白菊、金银花、重瓣红玫瑰、其他)3.果实类代用茶(大麦茶、枸杞子、决明子、苦瓜片、罗汉果、柠檬片、其他)4.根茎类代用茶甘草、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其他5.混合类代用茶(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其他)6.袋泡代用茶(荷叶袋泡茶、桑叶袋泡茶、其他)7.紧压代用茶(紧压菊花、其他)较低()16.050酒类1501白酒1、白酒高()25.52、白酒(液态);3、白酒(原酒)高()25.551酒类1502葡萄酒及果酒1.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2.冰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3.其他特种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4.发酵型果酒(原酒、加工灌装)中等()22.552酒类1503啤酒1.熟啤酒;2.生啤酒;3.鲜啤酒;4.特种啤酒中等()21.053酒类1504黄酒黄酒(原酒、加工灌装)中等()21.554酒类1505其他酒1.配制酒(露酒、枸杞酒、枇杷酒、其他)2.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水果白兰地、水果蒸馏酒、其他)3.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其他高()25.555酒类1506食用酒精食用酒精中等()21.056蔬菜制品1601酱腌菜酱腌菜(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中等()22.557蔬菜制品1602蔬菜干制品1.自然干制蔬菜;2.热风干燥蔬菜;3.冷冻干燥蔬菜;4.蔬菜脆片;5.蔬菜粉及制品较低()16.058蔬菜制品1603食用菌制品1.干制食用菌;2.腌渍食用菌中等()22.559蔬菜制品1604其他蔬菜制品其他蔬菜制品较低()17.060水果制品1701蜜饯1.蜜饯类;2.凉果类;3.果脯类;4.话化类;5.果丹(饼)类6.果糕类中等()22.061水果制品1702水果制品1.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桂圆、椰干、大枣干制品、其他)2.果酱(苹果酱、草莓酱、蓝莓酱、其他)较低()20.06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0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豌豆、其他)2.油炸类(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其他)3.其他类(水煮花生、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裹衣花生、咸干花生、其他)较低()17.063蛋制品1901蛋制品1.再制蛋类(皮蛋、咸蛋、糟蛋、卤蛋、咸蛋黄、其他)2.干蛋类(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其他)3.冰蛋类(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其他)4.其他类(热凝固蛋制品、蛋黄酱、色拉酱、其他)较低()17.564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001可可制品可可制品(可可粉、可可脂、可可液块、可可饼块、其他)低()14.565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002焙炒咖啡焙炒咖啡(焙炒咖啡豆、咖啡粉、其他)低()14.066食糖2101糖1.白砂糖;2.绵白糖;3.赤砂糖;4.冰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5.方糖;6.冰片糖;7.红糖;8.其他糖(具体品种明细)低()14.067水产制品2201非即食水产品1.干制水产品(虾米、虾皮、干贝、鱼干、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干海参、干鲍鱼、其他)2.盐渍水产品(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盐渍海蜇头、盐渍鱼、其他)3.鱼糜制品(鱼丸、虾丸、墨鱼丸、其他)4.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5.其他水产品中等()20.568水产制品2202即食水产品1.风味熟制水产品(烤鱼片、鱿鱼丝、熏鱼、鱼松、炸鱼、即食海参、即食鲍鱼、其他)2.生食水产品(醉虾、醉泥螺、醉蚶、蟹酱(糊)、生鱼片、生螺片、海蜇丝、其他)中等()21.069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及淀粉制品1.淀粉谷类淀粉(大米、玉米、高粱、麦、其他)、薯类淀粉(木薯、马铃薯、甘薯、芋头、其他)、豆类淀粉(绿豆、蚕豆、豇豆、豌豆、其他)、其他淀粉(藕、荸荠、百合、蕨根、其他)2.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虾片、其他)较低()15.570淀粉及淀粉制品2302淀粉糖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低聚异麦芽糖、果葡糖浆、麦芽糊精、葡萄糖浆、其他)低()14.571糕点2401热加工糕点1.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皮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烫面类、其他类)2.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其他类)3.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粽子类、水油皮类、片糕类、其他类)4.炒制类糕点5.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炸糕、其他)、非发酵面米制品(窝头、烙饼、其他)、其他中等()24.572糕点2402冷加工糕点1.熟粉糕点(热调软糕类、冷调韧糕类、冷调松糕类、印模糕类、挤压糕点类、其他类)2.西式装饰蛋糕类;3.上糖浆类;4.夹心(注心)类;5.糕团类6.其他类中等()22.573糕点2403食品馅料食品馅料(月饼馅料、其他)中等()24.574豆制品2501豆制品1.发酵性豆制品腐乳(红腐乳、酱腐乳、白腐乳、青腐乳)、豆豉、纳豆、豆汁、其他中等()20.52.非发酵性豆制品(豆浆、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脑、豆腐干、腐竹、豆腐皮、其他)3.其他豆制品(素肉、大豆组织蛋白、膨化豆制品、其他)中等()21.075蜂产品2601蜂蜜蜂蜜中等()20.576蜂产品2602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王浆、蜂王浆冻干品中等()20.577蜂产品2603蜂花粉蜂花粉中等()20.578蜂产品2604蜂产品制品蜂产品制品中等()20.579保健食品2701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产品高()40.08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80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全营养配方食品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高()30.08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802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高()30.082婴幼儿配方食品2901婴幼儿配方乳粉1.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2.较大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3.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高()31.583特殊膳食食品300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米粉、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2.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高蛋白婴幼儿米粉、高蛋白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3.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面条、婴幼儿颗粒面、其他)4.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婴幼儿米饼、婴幼儿磨牙棒、其他)高()30.084特殊膳食食品300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泥(糊)状罐装食品(婴幼儿果蔬泥、婴幼儿肉泥、婴幼儿鱼泥、其他)2.颗粒状罐装食品(婴幼儿颗粒果蔬泥、婴幼儿颗粒肉泥、婴幼儿颗粒鱼泥、其他)3.汁类罐装食品(婴幼儿水果汁、婴幼儿蔬菜汁、其他)高()30.085特殊膳食食品3003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其他)高()30.086其他食品3101其他食品其他食品(具体品种明细)较低() 15.587食品添加剂3201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使用GB2760、GB14880或卫生计生委公告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标准中对不同工艺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括号中标明;不包括食品用香精和复配食品添加剂)高()25.088食品用香精3202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精液体、乳化、浆(膏)状、粉末(拌和、胶囊)中等()23.089复配食品添加剂3203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明细(使用GB 26687规定的名称)高()30.0表1-2:黑龙江省食品销售环节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企业名称: 地 址: 许可证编号: 联系电话: 评定时间: 评定分值: 评定人员(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评分项注1参考分值得分(共40分)(1)食品经营场所面积注2(4分)面积200以下201-10001001-20002001-30003000以上分值1分2分2.5分3分4分预包装食品单品数常温数量500以下501-20002001-50005001-1000010000以上(12分)(2分)分值0.5分1分1.2分1.5分2分冷藏数量100以下101-300301-600601-10001000以上(7分)分值1分3分4分5分7分冷冻数量100以下101-300301-600601-10001000以上(3分)分值1分1.5分2分2.5分3分散装食品单品数常温数量100以下101-300301-600601-10001000以上(18分)(5分)分值1分1.5分2分3分5分冷藏数量30以下30-5051-100101-150150以上(9分)分值6分6.5分7分8分9分冷冻数量50以下51-100101-200201-300300以上(4分)分值1分2分2.5分3分4分供货者数量数量50以下51-100101-200201-300300以上(6分)分值2分3分4分5分6分得分总和备注:注1:各评分总和为40分,评分项因实际情况缺项的,得分为“0”。注2:含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内部运输、食品陈列展售场所的面积总和。注3:各数值均为整数,如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量单位:个,面积单位:m2注4:单品数:不含制作过程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量,指独立展售食品的品种数。表1-3:黑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企业名称: 地 址: 许可证编号: 联系电话: 评定时间: 评定分值: 评定人员(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业态和规模(10分)餐饮服务提供者规模面积150m2及以下面积151 m2500m2面积501 m21000m2面积1001 m23000m2面积3001m2及以上分值246810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食堂规模供餐人数50人及以下供餐人数51人300人供餐人数301人500人供餐人数501人及以上分值24710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模供餐人数50人及以下供餐人数51人100人供餐人数101人300人供餐人数301人及以上分值24710中央厨房规模配送门店1家5家配送门店6家10家配送门店11家20家配送门店21家及以上分值24710制作食品的类别和数量(30分)冷食类食品制售(8分)单品数(4分)数量1101120214041及以上分值2分2.5分3分4分含易腐原料(4分)数量1101115162021及以上分值2分2.5分3分4分生食类食品制售(8分)单品数(8分)数量110112021及以上分值4分6分8分糕点类食品制售,包括裱花蛋糕(6分)单品数(2分)数量120214041及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4分)数量110112021及以上分值2分3分4分热食类食品制售(4分)单品数(2分)数量1303110010120020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20215051808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自制饮品制售(2分)单品数(2分)数量1561011202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其他类食品制售(2分)单品数(2分)数量1561011202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得分总和备注:注1:各项评分总和为40分。因实际情况存在缺项情形的,该项评分为“0”。注2:数量单位为个。注3:单品数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最新菜单中所展示的独立销售的食品品种数,不含制作过程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量。注4:具有热食、冷食、生食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注5:易腐原料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大于0.85,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腐败变质和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如乳、蛋、禽、畜、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含)及豆制品等。表1-4:黑龙江省保健食品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企业名称: 地 址: 许可证编号: 联系电话: 评定时间: 评定分值: 评定人员(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评分项(共40分) 分值得分保健食品经营场所面积面积50以下51-100101-150200以上分值3.04.05.06.0经营保健食品数量常温数量100以下101-200201-300300以上分值3.04.56.07.0冷藏数量50以下51-100101-150150以上分值5.06.58.09.0保健食品供货商数量数量20以下2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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