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作合同模板汇编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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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合同模板汇编8篇 企业合作合同模板汇编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标准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标准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为大家的企业合作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为标准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及承诺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二、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准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承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甲方作为买方有权保存对乙方结算和产品质量持疑心态度的权利。 四、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合作期间有效;双方合作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NO. 甲 方:天天快递 代表人: 住所地:永川交管所转盘红绿灯 电 话: 乙 方: 代表人: 住所地: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效劳,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产品物流(速递)效劳业务。 1.2效劳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1.3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假设工程时间延长,那么本合同自动顺延至实际工程终止日期。 2.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 至乙方指定地址提取快件。 2.2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假设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回绝承受该货物。 2.3甲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慎重、妥善地进展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平安和完整。 2.4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址并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甲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6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效劳; 2.7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效劳; 2.8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方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 2.9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2.10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天天快递国内运单反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甲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需按天天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2.11甲方为乙方提供VIP客服 023-4980 7775 138 833 05078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展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 等信息详细提供应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制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平安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因以下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回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与乙方协商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 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缺乏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 运输单价: 请查阅附件一:价格、时效、路由表 在非天天业务范围内,海航天天按EMS的8.5折单价转发EMS寄送。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付费按当月快递费的1%每天收取滞纳金; 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6.1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3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毁损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3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缺乏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 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6.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以下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动、国内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区的法院起诉。 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依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那么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根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资本:元 5、经营范围:,详细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工程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置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资本的50%; (3)该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详细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开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详细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展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视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前方可进展: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那么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展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展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展方案部署。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那么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展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详细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到达公司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展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假设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假设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假设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那么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假设公司有盈利,那么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假设公司无盈利,那么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展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假设公司储藏资金缺乏,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假设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详细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方法。假设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成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撤消;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展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假设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假设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归还。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假设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网 与网广告合作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投放时间: 甲方在乙方网站广告投放时间为,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投放位置: 广告形式: 广告制作:广告制作费用为元。 广告费用:广告总费用为元,甲方须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违约责任: 在广告投放过程中,如遇到乙方网站访问不了或其它故障影响广告正常投放,乙方应对甲方损失的投放时间予以等长赔偿。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件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 : :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生产的产品在的销售工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做为在销售的业务代表,负责公关、协调、宣传甲方产品、传递信息和及时催要货款等工作。 2有订货合同或招投标工程,甲方直接参加招投标,中标后,甲方与直接签订供货合同和发生帐务往来,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乙方负责提供业务信息和价格制定的依据。 3甲方委托乙方在负责交验货等手续的办理并处理一些临时发生的问题。 4乙方收取费用的原那么是在甲方产品出厂价格根底上所增加的价格(扣除税金后)全额返给乙方。返款时间在收到货款后七日内付清,返款的金额和收到的货款的数额同步。 5、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协议内容不得违约,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标准地效劳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 意乙方参加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县 (区)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展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 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那么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 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 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 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 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展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 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 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 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 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标准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 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展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 开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 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 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展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 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 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展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那么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 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 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前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 以下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撤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展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效劳本钱,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 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展工商、招 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展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展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 潢。假设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 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 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 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回绝协商的,那么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成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 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 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乙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 : 帐号:电子信箱: 乙方:国籍: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 :帐号: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那么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省市登记,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2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国(或地区)登记,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 2外文名称为。 3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4合作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展维修效劳;研究和开展新产品。(注:要根据详细情况写) 1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开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开展(注:要根据详细情况写)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九条 资本 合作企业的资本为(大写:元),中方出资%计(大写:元)、外方各出资%计(大写: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1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2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5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展资产评估。 6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详细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7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撤消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9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置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根底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那么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方案。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置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4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合作企业从国际市场购置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技术合作企业所采用的技术为方负责提供时,方为合作企业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批准。 1合作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 2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由合作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资企业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3合作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4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展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效劳,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作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效劳的分支机构。 5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第二十条 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二十一条 合作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二条 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方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 利益分配 1合作企业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展分配:。(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那么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5678 第二十四条 合作企业经营亏损,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担:。(注:根据情况详细约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 1合作企业设董事会,企业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 3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4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以下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8)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推荐人,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1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辞退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方案,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2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效劳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1合作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合作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3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合作企业因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 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展清算。 2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以下方式进展: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作企业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年。 第四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时间)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时间)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企业对该项出资进展清理。 2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期,违约方应缴付资本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企业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本钱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假设于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展调解。 2假设调解于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假设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那么第三名仲裁员应由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 、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中方(盖章): 外方(盖章):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那么根底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效劳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场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承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完毕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那么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 联系 : : 邮 编: 外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 联系 : : 邮 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 ”的 建立工程投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 (暂定) 二、公司地址 : 三、工程总投资 万美元, 资本万美元 甲方投资 万美元, 乙方投资万美元 四、甲方建立工程需提供的投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约为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工程的土地 ,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立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 ,使用期为 15 年,前 3 年为建立期,建立期内免本息。从第 4 年底开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 12 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平安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应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立工程,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 工程担保 ,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假设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收合作工程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工程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立工程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展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视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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