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龙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环卫用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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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环卫用车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安龙财招标采购(2018) 号采 购 人: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7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3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30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环卫用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环卫用车2、项目编号:安龙财招标采购(2018) 号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标段1:70万元;标段2:136万元;标段3:225万元。二、采购需求:标段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18吨落叶破碎收集车1辆70万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人指定地点2强力干吸车2辆136万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人指定地点3全天候干吸车3辆225万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6年度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应至少包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3、未按上述规定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的,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月*日*午*:*0。2、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安阳市民之家)。3、投标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 “政府采购”进行登录,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开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拒绝再次提交。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额:标段1: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标段2: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标段3: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2、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3、保证金绑定: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上传投标文件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插入单位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4、如果不进行保证金绑定,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八、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安阳市政府网站”、“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同期发布。十、注意事项:1、供应商需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咨询电话:)。获取招标文件,需在招标公告期内,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2、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供应商需提前到安阳市市民之家三楼西厅26号CA认证窗口办理数字证书,以免影响投标(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72- 5116081)。3、为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升级实行保证金一对一的绑定模式,即用户交纳保证金时,一次交纳的保证金金额相一致方可绑定,凡与项目标段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将无法绑定。4、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方)”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等待开标。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安阳市龙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李先生、周先生电话:、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环卫处(娘娘庙东南300米)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杨、贺鑫电话:、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月*日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2. 标段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2.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标段总体范围: 满足采购人正常工作需要。中标人负责设备的运送、调试、培训,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2.2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2.2.1 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应为投标截止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投标文件应注明投标产品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并将投标产品所列示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面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为无效投标。2.2.2 同等条件下,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2.2.3 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2.4.4信息安全产品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计算机产品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2.2.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2.2.6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产品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投标人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产品的质量。2.4标段内容(具体范围、数量),具体技术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标段1:标段名称基本技术要求数量18吨落叶破碎收集车一、主要技术指标:1、底盘:推荐品牌:东风、解放、江淮2、底盘发动机:推荐品牌:东风、解放、江淮柴油发动机 (排放达到国V标准)3、底盘发动机功率:153 kW4、副发动机: 推荐品牌:康明斯、玉柴、庆铃(排放达到国III标准)5、副发动机功率:118kW6、最大总质量:18000 kg7、整备质量:11280kg8、额定质量6520kg9、清扫宽度:3.4m 10、粉碎能力(树叶)Kg /h:350011、垃圾箱箱体总容积:8m3,水箱容积230L12、除尘箱内含除尘滤筒:12个13、过滤面积:140m214、独立中置吸嘴:长2200mm ,宽700mm二、必要功能:15、垃圾箱采用单层瓦楞型结构,耐腐蚀、容积大,无骨架,连续清扫作业时间长,特别适用高速公路连续作业时间长的场合。16、采用副发动机驱动风机。 17、采用“中置两扫刷真空罩与螺旋滑块调节组合机构+中置单个纯吸式吸嘴”的工作装置布置方式。两立扫设置有扫刷真空罩与螺旋滑块调节机构的组合式清扫装置。扫盘(不含扫刷)直径大于540mm。18、中置“离心式锤片粉碎装置+纯吸式”整体吸嘴的工作装置布置方式。19、中置吸嘴自适应模式可根据不同的作业情况自动调整吸嘴前开口的开度。20、一键操作可同时实现吸嘴下降,扫盘下降、旋转或吸嘴上升,扫盘伸缩、旋转停止。21、至少有三级除尘装置,具有分类收集功能。22、副发动机与风机之间的传动设置设有气动自动控制离合的汽车离合器装置。23、全浮动的双管纯吸式整体结构吸嘴。吸嘴至少四轮支撑,吸嘴能随地面状况自动找平,清扫能力强。24、电器操作界面盒为超薄袖珍型箱体结构,占用空间小。采用集成模块化CAN总线控制,面板具有故障诊断、数字测试,气力输送阻力大小,副发动机转速、水温、操作工况等的实时显示与监控等视频功能,作业状态一目了然,维护方便。图形杆键,操作简捷、可靠。25、产品具有喷淋功能、抑制倾倒垃圾扬尘。26、垃圾箱采用SUS304不锈钢材质,厚度厚度3mm。27、驾驶室配置配备冷暖空调,车窗电动升降。28、安装电视监控系统,操作者可通过显示器实时监控路面清洁情况、并有倒车影像,提高操作安全性。1辆标段2:标段名称基本技术要求数量强力干吸车一、主要技术参数1、总质量15800kg2、整备质量11050kg3、底盘型号:东风二类底盘或优于的其他产品(推荐天锦、欧曼、五十铃)4、外形尺寸8270mm2460mm3200mm5、轴数:2轴6、轴距:5000mm7、轮胎规格9.00R208、轮距:前1880mm 后1800mm9、清扫宽度3.1m。10、最大吸入粒度160 mm。11、垃圾箱容积10m312、最大清扫能力60000/h13、吸入管直径220 mm。14、车身颜色:白色二、主发动机及驾驶室技术要求:1、国 V排放,六缸中冷增压直喷式柴油发动机2、主发动机功率:132KW(推荐品牌:康明斯、潍柴、玉柴)3、驾驶室具备转向助力、需安装GPS运行定位装置、行车记录仪、原厂冷暖空调、音响、电源总开关、倒车影像或雷达装置。三、改装部分技术要求:1、副发动机及液压部分:(1)柴油发动机,功率118KW,与底盘发动机为同一品牌(推荐品牌:康明斯、潍柴、玉柴)(2)副发动机传动轴离合器V带传动形式(3)溢流压力12Mpa;液压油容量120L。2、气路及电路系统:(1)全车底盘电路和副发动机电气部分及专用工作装置操作控制电路共用一组蓄电池。(2)系统电压24V3、清扫及除尘(1)卸料角度55;工作温度50;清扫速度525Km/h;(2)粉尘颗粒吸净率99%;扫刷直径600mm;扫刷速度11060(r/min);扫盘倾角前倾46,外倾24;后滚刷宽度2300mm;后滚刷工作状态刚性部分离地间隙70105 mm。(3)除尘系统钢网分离,滤筒数20个或过滤面积240m2,自动脉冲反吹灰作业。四、其他要求:1、要求中置吸盘内置滚扫,全车配置两个侧扫刷,一个通长滚刷,滚刷长度不小于2.3米,采用扫吸的工作方式,清扫洁净率达到99%,结构简单、维修保养方便。吸尘盘材质为Q235钢板,厚度不小于3mm,无二次扬尘,适合处理粘结地面的板结特等复杂路况作业。2、要求风机风压12000帕,风量11000每小时立方米,吸力大、噪音小。3、 采用滤筒降尘车辆,车用气泵需配备自循环润滑系统的双泵头空压机。4、不配备水箱,要求干式清扫保证工作时无扬尘。5、主液压泵故障状态下,可通过主机取力器泵操纵垃圾箱,能应急升降。6、主吸尘管厚度不小于6 mm,扫盘可自动避障,带扬尘处理装置;可彻底扫净路沿边角垃圾结块、厚密度灰尘沙石。同时吸尘盘具有快速检查口。7、垃圾箱采用双层结构,内胆全部为SUS304不锈钢材质;厚度2.5mm;垃圾箱外观为钢板结构,厚度3mm。8、采用智能监控,驾驶员可在驾驶室内完成各种动作的操作。驾驶室安装副发动机转速表、水温表、机油压力等仪表。安装7寸以上高清屏。9、车辆外观喷漆采用高档烤漆,3年内色彩光亮持久,不存在开裂、起皮、褪色等问题。2辆标段3:标段名称基本技术要求数量全天候干吸车一、主要技术参数1、底盘型号:东风DFL1160BX1V汽车二类底盘或福田汽车二类底盘或同等性能其他型号汽车二类底盘。2、外形(长宽高)(mm):7400240028003、底盘发动机功率 (kw):1324、排量(ml):45005、燃油:柴油6、总质量(kg):158007、整备质量(kg):84008、额定载质量(kg):72509、接近角/离去角():20/1610、清扫宽度(m):311、清扫速度(km/h):512、清扫效率:9613、最大吸入颗粒度(当量直径值)(mm):10014、垃圾箱倾斜举升角 ( ):4515、垃圾箱体有效容积(m):816、排风流量比(过滤后排风/风机进风):15%(提供排风流量比的检测报告)二、其他要求1、无喷水设施,可在结冰期作业,作业过程中吸口和排风口无二次扬尘现象。2、采用干式除尘技术,适合复杂环境作业,同时具备吸入大块颗粒垃圾功能。3、双侧带有边刷,可对路沿石死角垃圾粉尘进行清理。4、中置双吸口吸尘盘,悬浮作业,不与地面发生直接接触,能有效防止作业中的磨损及冲击(需提供中置双吸口吸尘盘的图片)。5、满足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6、垃圾箱采用双层结构,内胆全部为SUS304不锈钢材质;厚度2.5mm;垃圾箱外观为钢板结构,厚度3mm。7、双吸尘导管,使用高耐磨铸钢材料制作,吸尘管拐弯处配置可更换耐磨衬板,导管寿命不低于5年。(需提供双吸尘导管的图片)8、液压系统采用优质液压原件。9、所投产品车型拥有收集大气中可吸入颗粒(pm2.5,pm10)的能力,(需提供CMA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辆2.5技术偏离2.5.1 “基本技术要求”列示的参数为基本要求,“基本技术要求”列示的设备、配件的品牌、型号参数为推荐产品;投标人可提供与其价格相近且质量性能相等或优于的其他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权威评测资料、及印刷品产品说明书或印刷品图册等)以供评标委员会评议。不接受负偏差,低于第二章“2. 标段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5.2 除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求”有明确说明外,投标人所投标的各项设备均应为该设备的标准配置、不应改变或调换厂家的出厂标准配置;如确因市场因素无法按上述规格产品进行投标,应提供优于“基本技术要求”的同品牌的同类产品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印刷品产品说明书或印刷品图册等予以佐证。2.5.3投标文件对技术偏差的描述要求: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3项。2.6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2.6.1货物的保修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各产品生产厂家规定及项目特殊要求处理外,还应满足下述条款:(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明保修条款的设备,均需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保修;国家规定或产品生产厂家规定大于一年的,按国家规定与厂家规定最有利于采购人原则执行;招标文件已明确列明大于一年保修的,按该条款及其响应执行,并终身维护;(2)保修期内货物发生故障系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更换;(3)货物超过保修期发生故障,采购人可自由选择维修单位,如委托给中标人,中标人不得借故推诿,且维修费优于市场价格;(4)如货物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需尽快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及时赶到现场,负责故障原因的诊断,尽快排除故障。2.6.2 在中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验收之前,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毁坏或灭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2.6.3投标人需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承诺;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的,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或其他相关资料(如印刷品产品说明书等)予以佐证,投标人负有连带售后服务责任。2.7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8条“验收”条款。2.8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 项目其他要求无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及有关服务。2.合格的供应商2.1 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投标单位为合格的供应商。2.2投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格的货物是指由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产品、工具、备件、图纸或其它材料。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3.2 合格的服务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设计、产品设计、联络、培训、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产品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3.3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3.4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进口的货物须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知识产权5.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6.联合体投标6.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附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信用信息7.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要求,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7.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为:(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3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人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 投标邀请(2) 采购人需求(3) 供应商须知(4) 合同(格式)(5)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8.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供应商须知、合同(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满足,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9.招标文件的询问或疑问9.1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纸质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供应商询问或质疑应以书面纸质形式(质疑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出并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逾期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答复。9.3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文件执行。)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安阳市政府网站”、“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10.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书面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11.2除在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12.2如供应商不满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要求,可不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13.投标文件格式1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中所要求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仅为对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投标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格式的,由供应商按一般通用格式自行设计。13.3供应商应完整编制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13.4供应商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标段进行分别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的同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13.5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3.6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进行,编制系统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进行下载。14.投标报价14.1供应商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填写分项报价及开标一览表,填写的分项报价及开标一览表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应按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的投标报价均应为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设备价款、相关税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及运送到安阳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14.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 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而予以拒绝。15.供应商的资格性证明文件15.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步骤进行制作。16.供应商的符合性响应文件16.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步骤进行制作。16.2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 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7.投标保证金17.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并进行绑定。(投标保证金额及绑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17.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无息转帐退还至未中标人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无息转帐退还至中标人账户。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加密,没有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属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1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使用有效的企业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与加盖企业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使用有效的个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与法人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供应商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并加密,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要求对投标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供应商应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通过网上投标系统进行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接受其投标。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可以上传新的投标文件进行覆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3.2供应商如撤回投标文件,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五、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4.2开标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会让供应商对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开标。24.3投标文件解密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拒绝其解密。信用信息查询完成后,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无效处理。24.4解密完成后,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界面上显示。24.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6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5.2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3家的供应商将进入评标环节。26.评标委员会2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评委会,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评审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及时澄清而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27.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将澄清内容作为附件上传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27.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5供应商的澄清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8.评标28.1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的符合性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8.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7.投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进行确认,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8.4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8.5评标委员会已确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8.6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28.7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项目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六)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每种报价有两个报价或其他选择性报价的。(七)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9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标方法如下:本次政府招标项目(标段)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即按照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扣除经评审合格的“价格扣除”)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人。28.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12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8.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9.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29.2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9.3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9.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评标委员会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29.5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29.6评标结束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六、中标及授予合同30. 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31.评标结果的发布31.1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2 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但须对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32.签订合同32.1中标供应商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起草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于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33. 合同变更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即增加原合同标的数量),在不改变合同条款(包括原合同单价)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不得调增原合同单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33.2同时追加价款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且超过中标价3%的,采购人应当自确定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及事由报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按照有关规定,合同变更应报经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批准,同时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33.4如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拒签合同或采购人、中标供应商之间擅自私下谈判、变更中标标的、价格及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七、验收及付款34.验收程序和要求34.1验收时间:所供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具备正常使用及验收条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34.2验收工作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验收工作应当邀请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参加验收;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成员应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必须含采购人纪检人员。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招标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招标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34.3验收报告:验收后,由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检测验收报告,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招标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34.4验收中发现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34.5 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供应商应进行充分的配合并提供备品备件。35. 付款程序35.1中标人持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及中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依据,报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采购人付40%的项目款;验收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40%的项目款;剩余20%的项目款,验收三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采购人出具的无质量问题书面证明到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一次无息付清。八、 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货 物 合 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持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月日签发的(采购人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中标通知书,根据采购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的内容,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所指货物为此次公开招标的货物,包括(详细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地及技术要求),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的波动而影响合同价格。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及安全标准、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要求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中的技术标准。2、售后服务:(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等相应条款制订)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2017年月日前将货物带包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阳市),并于2017年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正常使用及验收条件。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四、验收程序和要求1、验收时间:所供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具备正常使用及验收条件时,由甲方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2、验收工作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由甲方成立的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中标金额10万元以下项目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由甲方代表、评审专家组成,甲方代表必须含甲方纪检人员。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甲方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五人。验收工作应当邀请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参加验收;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招标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招标项目,甲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3、验收报告:验收后,由甲方及专家等出具检测验收报告,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招标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验收中发现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注: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乙方应进行充分的配合并提供备品备件。五、付款程序:按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编列。六、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对乙方供货安装调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给予必要的协助。(2)按时验收、及时支付资金;(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要求乙方虚开发票,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回扣”、“礼品”,或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其他物品或服务;(4)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的质量及服务承诺执行,保质、按期履行。保证提供全新正规产品,不得以次充好;提供优质服务,出现故障及时响应、上门维修。(2)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3)货物验收合格前,对货物和人员的安全负责,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货物验收合格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4)遵守法律、依法纳税(5)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坚决杜绝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对甲方索要回扣、礼品等违规行为,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执法机关举报。(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向乙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货物款总额%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品质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全部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未交付部分货物款总额 %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赔偿费。八、采购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市级技术监督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十、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报(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及中心)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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