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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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第一节 环境法基本原则,一、环境法基本原则概述,1. 定义:能够反映环境法的本质、体现环境法的精神、贯穿于环境法始终,并能指导环境法立法、执法、司法的法律规范。,2. 重要意义,反映一国环境法的精神和本质, 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 指导环境法立法,第一节 环境法基本原则一、环境法基本原则概述,3. 环境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规范性, 抽象性, 特定性, 贯穿立法、执法、司法, 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3. 环境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协调发展原则),1. 含义: 指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承载力,使环境和资源既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又能使环境资源保持在满足当代人与后代人对适当环境质量要求的水平上, 从而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现森精机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协调发展原则),2. 协调发展原则的根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理论,讨论: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经济发展优先论,环境保护优先论,协调发展论,2. 协调发展原则的根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理论讨论,3. 协调发展原则的意义,(1)正确处理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2)有利于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3)有利于实现社会的长久繁荣与发展,(4)我国确立协调发展原则的特别意义:,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在中国走不通, 环境保护优先论在中国同样也走不通,3. 协调发展原则的意义,4. 协调发展原则的实施,(1)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体化决策,(2)通过“三同时”制度保障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3)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将经济发展建立在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4)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制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5)通过清洁能源制度解决环境对经济的制约,(6)通过绿色GDP核算等经济政策促进和保,障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4. 协调发展原则的实施,阅读材料四:盖巴斯科夫-拉基玛洛大坝案,讨论题:案件中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与本法“协调发展原则”有何联系区别?,阅读材料四:盖巴斯科夫-拉基玛洛大坝案 讨论题:案件中的“可,三、预防原则,1. 含义: 预防原则也成环境损害预防原则,是指针对一切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和行为,事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损害结果的发生。,预防对象:环境损害,预防目的:避免或减少环境损害, 预防性质:事前积极控制,三、预防原则,2. 预防原则的根源,环境问题的事后治理成本非常高, 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早起的环境保护策略:末端废物管理和污染控制 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是昂贵而低效的, 我国的实际国情更加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2. 预防原则的根源,3. 实施预防原则的制度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清洁生产制度,循环经济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3. 实施预防原则的制度措施,阅读材料五:美国马萨诸塞州等以及环保组织诉美国联邦环保局案,讨论题:从该案可以看出环境司法对传统公民诉讼(主要是民事诉讼)的挑战是什么?,Tips: 从诉讼成立要件入手,阅读材料五:美国马萨诸塞州等以及环保组织诉美国联邦环保局案,四、受益者负担原则,1. 含义: 开发利用环境和资源或者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和危害者应当支付由其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费用,并承担治理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责任。, 谁开发谁保护, 谁破坏谁恢复, 谁利用谁补偿, 谁污染谁治理,四、受益者负担原则,案例讨论,湖南省鲤鱼江电厂是以煤炭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厂(下称电厂),为解决电厂“三废”问题,1971年经有关部门批准,兴建了鲤鱼江炉渣砖厂(后改为湖南新型建材总厂,下称建材厂),利用电厂排放的工业废渣制成炉渣砖。1981年,经砖厂同意,电厂与建材厂协商签署了会议纪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即9月底前,由双方补办沉渣池等固定资产转移手续,,其沉渣池灰水的排放和治理,属于建材厂,的管理范围。但后因建材厂的主管部门,不同意而未果。,案例讨论湖南省鲤鱼江电厂是以煤炭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厂(下称电厂,1995年3月和4月,电厂在未经郴州市环保局同意的情况下,在环保考核月报中不申报建材厂排污口的情况。郴州市环境监测站于同年3月27日、4月13日先后对废水排放口进行了采样监测分析,认定建材厂排污口废水3月份PH值、4月份石油类超标。据此郴州市环保局分别于1995年4月5日、5月4日开具排污收费收据,向电厂征收两个月的超标排污费共268940元,随后又下达了催款,通知。,1995年3月和4月,电厂在未经郴州市环保局同意的情况下,在,但电厂只缴纳了厂区的超标排污费,对建材厂排污口的199680元排污费予以拒付。6月29日,郴州市环保局作出了对电厂罚款9000元、追缴滞纳金2673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电厂申请复议,湖南省环保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电厂不服,于1996年2月27日向郴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郴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电厂的诉讼请求。并判决电厂承担诉讼费用。,但电厂只缴纳了厂区的超标排污费,对建材厂排污口的199680,电厂仍不服,于1996年12月4日向湖南省高级法院上诉,1997年6月27日,湖南省主级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电厂上诉,维持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问题:,沉渣池归谁所有?郴州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电厂仍不服,于1996年12月4日向湖南省高级法院上诉,19,2. 受益者负担原则的根源,由197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污染者负担原则”(3P原则)逐渐演变而来,理论基础:“,公地的悲剧,”,2. 受益者负担原则的根源,3. 受益者负担原则的意义,(1) 实现社会公平,(2)降低环境保护的成本,(3)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质量,3. 受益者负担原则的意义,4. 实施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制度措施,(1)排污收费制度,(2)生态补偿制度,(3)环境税,(4)土地复垦制度,4. 实施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制度措施,五、公众参与原则,1. 含义:也称环境民主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原则,指公众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开发决策、建设项目有相应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参与主体:公众社会大众、普通民众,受经济活动影响的社会个体及其集合。, 参与对象:主要影响公众环境利益的建设,项目, 参与方式:法定程序, 参与的内容:环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五、公众参与原则,2. 公众参与原则的渊源,(1) 环境权的公共信托理论与环境权理论,(2)国际行动:里约会议(1992)提出的原则十环境问题最好在全体有关市民的参与下,在有关级别上加以处理。,(3)国内行动:国务院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依靠公众及社会团体,支持和参与,公众与社会团体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将决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公众既需要,参与有关环境与发展的决策过程,特别是参与那些,可能影响到他们生活和工作的社区决策,,也需要参与对决策执行的监督。,2. 公众参与原则的渊源,3. 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1)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2) 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处罚中的公众参与,(3)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4)鼓励非政府环保组织参与环境决策,(5)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3. 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阅读材料六:厦门PX事件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的力量,视频 :厦门沧海PX项目缓建的来龙去脉,阅读材料六:厦门PX事件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的力量,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一、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概述,1.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根据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调整某一类或某一方面的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一、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概述,2.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特征,具体性: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是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是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是环境保护法律关系主体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在调整特定环境保护关系中,一般都做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是由一系列调整特定关系的法律规范组成的,是各类规范共同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有机整体;,特定性: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是指适用于调整某一类或某一方面的环境保护社会关系。,2.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特征,3.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意义,实现环境保护法目的和任务的重要保障,有效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举措,实现协调发展原则的有效手段,3.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意义实现环境保护法目的和任务的重要保,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目的: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任务: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目的: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许可证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制度,公民环境权和公益诉讼制度,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1.环境标准制度,(1) 概述,定义:环境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社会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就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环境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与规范的总称。,1.环境标准制度,分类,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有关人体健康项目的标准和有关生活环境项目的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日本环境基本法,我国,分类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有关人体健康项目的标准和有关生活,环境标准的意义,对环境负荷进行定量分析,间接实现对环境问题的“事前控制”,环境标准的意义 对环境负荷进行定量分析间接实现对环境问,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五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两级:国家级标准&地方级标准(省级标准),特例: 环保部标准需要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又没有国家环境标准时由环保部制定的标准,属于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特例: 环保部标准需要在全国环境保护,(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保护自然环境、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限制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所做的控制规定,是满足环境达到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要求。,(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限制排放如环境中的污染物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其他因素所做的控制规定,是针对污染物排放所规定的最大限值,(即污染允许限度),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权限,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环保部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对未有国家标准的项目可制定地方标准,对已有国家标准的项目,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权限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3) 其他类别的环境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技术而制定的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受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技术规范,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规定,(3) 其他类别的环境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2.环境保护规划制度,(1) 定义,环境规划的目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环境保护规划简称环境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或一定地区的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活动所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环境规划制度是指有关环境规划目标、任务、指标体系、编制原则和程序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所做规定的总称。,2.环境保护规划制度(1) 定义环境规划的目的:保护和改善生,(2)环境规划制度的意义,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了保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2)环境规划制度的意义,(3)现有的主要环境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篇章和专项规划,1975年国务院提出要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六五”计划首次将国家环境保护“六五”计划单列篇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989年环境保护法修订,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现有的主要环境规划, 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环保部门制订的环境保护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计划期内要实现的环境目标和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的具体体现, 有关部门编制的环境保护规划及行业、地区规划, 环境保护专项规划,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定义,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环境影响评,(2)意义,促进经济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重要手段,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2)意义,民事侵权法基本原则之一:任何民事主体在进行某种活动时,有义务防止发生对他人的损害,作为受害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采取防范措施或赔偿损失。,民事侵权法基本原则之一:任何民事主体在进行某种活动时,有义务,(3)渊源与发展,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该法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联邦政府在环境管理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制度, 我国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均规定了建设项目的环评制度, 2002年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首次以专门立法的形式确立环评制度,(3)渊源与发展,(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范围,规划,综合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专项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规划。,(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范围,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对环境影响很小,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面详细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分析或专项评价,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对环境,(5)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阅读材料七: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5)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阅读材料七: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思考:, 信息公开义务由谁承担?,“公众”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以利害关系为界?,组织公众参与是谁的义务?,建设单位往往是“承包”给了环评单位,审批机构是否只能由审批机构一家决定是否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能否指令其组织?, 应组织而未组织的法律责任?,思考: 信息公开义务由谁承担?“公众”的范围如何确定?是,(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不足,阅读材料八:金沙江环评风暴折射出来的环评制度问题,(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不足阅读材料八:金沙江环评风暴折射出, 审批依据和标准缺乏具体规定,可靠性受到质疑环境问题的复杂多变、技术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环评程序相结合问题往往沦为走过场,范围有限未包括政策,法律效力不够强硬, 审批依据和标准缺乏具体规定可靠性受到质疑环境问题的,4. “三同时”制度,(1)三同时制度的定义,三同时制度,是指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资源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4. “三同时”制度,(2)适用范围: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根据环评结论而确定),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引进建设项目等,建设类别: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2)适用范围: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根据环评结论而确定)项目,(3)意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决策阶段,“三同时”制度,项目实施阶段,提出防治对策,继续和实施,(3)意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保证。,防止环境质量继续恶化的一种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和破坏,又可以“以新带老”,治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的污染和污染源。,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保证。防止环境质量继,(4)缺陷和不足,执行率不高,走过场,形式化,与市场机制不协调,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多个防污措施,造成重复浪费,(4)缺陷和不足执行率不高,走过场,形式化与市场机制不协调主,5. 环境费制度源自“,公地的悲剧,”的环境法制度,(1) 定义,环境费是指国家或者其他公法人团体以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为目的,依法向环境利用行为人收取与其行为相对等的金钱。环境收费制度即是调整环境收费过程中相关主体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环境费制度主要形式包括征收排污费制度&自然保护费制度,主体特定:征收者为代表国家或地方专门行使环境管理的公权力机关或其他公法人团体,补偿属性:环境利用行为人支付的金钱属于补偿其利用环境而造成环境利益损失的恢复和治理成本,用途特定:只能由征收者依法专门用于一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相关领域,5. 环境费制度源自“公地的悲剧”的环境法制度主体特定:,公地的悲剧,在一个牧场周围生活着一群牧民。牧场是共有的,但牧民放牧的牲畜是私有的。每个牧民都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主体,在私利的驱动下每个牧民都想办法增加牲畜饲养量,但牧场的载畜量是有限的。随着牲畜一天比一天增多,每增加一头牲畜都会给牧场带来某种程度的损害。由于新增加牲畜的获利是个人的,而给牧场带来的破坏和损失(成本)却是由全体牧民共同分摊,发展的趋势是“牧群日益壮大,牧场日益退化”。最终的结果是牧场退化、直到毁灭,而牧民也随之失去了赖以养家糊口及生存发展的条件和基地。,公地的悲剧在一个牧场周围生活着一群牧民。牧场是共有的,但牧民,(2)征收排污费制度,征收排污费是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其排放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费用的制度,(2)征收排污费制度,征收目的和作用,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筹集治污资金,征收目的和作用, 收费方式:达标收费+,超标违法,排污费类别,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应当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废气排污费、海洋工程排污费、废弃物海洋倾倒费、污水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五类, 收费方式:达标收费+超标违法排污费类别排污费征收使用,超标排污者,应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例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超标排污的,按照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超标排污者,应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例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超, 征收主体: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保部门征收,对跨地域排污单位的排污费,由排污口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使用: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型污染纺织;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示范和应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征收主体: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保部门征收,对跨地,法律责任: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环保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法律责任: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环保部门依据职权,(3)自然保护费制度,自然保护费制度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自然环境,应当依照自然资源或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其对自然资源与环境要素的利用程度向法律授权的主管部门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规范。,(3)自然保护费制度, 类别,收费使用目的,直接用于自然保护的收费,: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草原植被恢复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等,间接用于自然保护的收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类别收费使用目的直接用于自然保护的收费:育林费、森林植被,6.限期治理制度,(1)定义: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区域和位于特别保护区超标排污的污染源,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规定的总称。,6.限期治理制度,(2)特点, 法律强制性: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明确的时间要求,具体的治理任务,(2)特点,(3)限期治理的对象,严重污染环境的污染源。,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3)限期治理的对象,(4)限期治理内容,限期治理目标。具体的污染源目标是达标排放;行业污染分期分批逐步达标排放;区域环境污染达到适用于该地区的环境质量标准。,限期治理期限。计划性限期治理项目,多为一年,也有二、三年的;随机性限期治理项目期限较短,一般从几个月到一年等。,(4)限期治理内容,(5)限期治理决定机关,省级人民政府管辖的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市、县级或市、县级以下政府管辖的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5)限期治理决定机关,环保部门 对企业提出限期治,理意见,同级地方政府 最后决定,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课件,7.许可证制度,(1)定义:,许可证:既是国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一种法律上的认可,又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得到法律保护的凭证。,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与废止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所作规定的,总称。,7.许可证制度,环境管理中涉及的许可证主要包括: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捕捞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环境管理中涉及的许可证主要包括: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2)许可证的意义,推动污染治理从末端治理向全程管制转变,推动单轨控制(浓度)向双轨控制(浓度+总量)转变,推动分散治理向集中治理转变,(2)许可证的意义推动污染治理从末端治理向全程管制转变推动单,(3)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流程,排污申报登记,确定及分配指标,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3)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流程排污申报登记确定及分配指标排污许可,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关资料。,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试产前三个月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有重大变化时,应提前十五天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关资料。,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排污单位填报的排污申报登记表后,应当对其申报登记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对不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放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对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临时排放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二年)。如二年达不到排放标准,应由环保部门作出中止排污的决定。,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排污单位填报的排污申报登记表后,应当,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必须按规定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的排污情况。,持有临时排放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定期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削减排放量的进度情况,经削减达到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可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放许可证。,违反排放许可证规定额度超量排污的,视情节中止或吊销排放许可证。,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必须按规定,(4)许可证制度的创新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的基础:总量控制&可交易的许可证,阅读材料九:排污权交易制度,(4)许可证制度的创新排污权交易制度阅读材料九:排污权交,运行原理,污染控制成本,污染源,排放量(吨),A,B,100元,100,300元,100,总量控制目标:120吨。即AB各减排40吨,运行原理污染控制成本 污染源 排放量(吨)AB100元10,传统命令控制式环境管理模式下的污染控制成本,A:100*40=4000元 B: 300*40=12000元,社会总成本:4000+12000=16000元,排污权交易制度中的污染控制成本,B购买A的排污权,由A完成80吨削减目标,即A: 100*80=8000元,社会总成本:8000元,传统命令控制式环境管理模式下的污染控制成本A:100*40,课堂讨论: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否完美?,存在的弊端:, 污染集中现象(Hot Spots), 侵犯购买污染指标的企业所在地的居民环境权, 市场不确定性影响污染治理的进程,课堂讨论: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否完美?存在的弊端: 污染集中现,8.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制度,(1)突发环境事件定义,突发环境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8.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制度(1)突发环境事件定义突发环境事件,(2)分级分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2011年康菲漏油事件等,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福岛核电站事件、法国核电站泄漏事件等,分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2)分级分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辐射环境污,视频:生物入侵,天灾?人祸?,视频:生物入侵,天灾?人祸?,(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综合协调机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救援队伍 组成,。,国务院成立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作为国家综合协调机构协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综合协调机构国务院成立全国,(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运行机制,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责任追究五项机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运行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两层内容:,按属地为主原则实行分级响应,报告制度:初报(1小时报告制度)、续报、处理结果报告,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两层内容:按属地为主原则实行分级响应报告制度,9. 公民环境权和公益诉讼制度,(1)公民环境权的概念、性质和意义,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自然人)有享有(享受和使用)优美、适宜环境或平衡、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思考:公民环境权的法律性质?公权?私权?,9. 公民环境权和公益诉讼制度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自然人, 公民环境权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私权,也不同于传统上的公权。,区别于公权:公民环境权的主体是公民而非政府,公权尤其是政府行政权不可能为公民个人所享有。,区别于私权:公民环境权保障的是公民的环境利益,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利益,可以被不特定的多数人享受,公民环境权不具有传统私权的独占性、竞争性、排他性。,是一种新型的基本人权,具有公私兼合特点,是公民个人享有的、具有公益性质的权利, 公民环境权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私权,也不同于传统上的公, 公民环境权的意义, 自然人依法利用环境要素或自然资源、享受适宜的生活环境条件的法律保障, 受到损害时依法请求救济的法律武器, 实行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 公民环境权的意义,(2)公民环境权的内容,环境使用权,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救济请求权,日照权、清洁水权、安宁权等等,通过司法、行政等渠道请求救济,(2)公民环境权的内容日照权、清洁水权、安宁权等等通过司法、, 环境知情权, 环境知情权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收集、知晓和了解环境信息的权利,环境信息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 环境知情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规定:,环保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大中城市固体废物生产量、处置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力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处理结果;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污染物超标的企业名单;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时间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环保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规定:环保部门应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环保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和强制性公开相结合原则及时、准确公开企业环境信息。,阅读材料十: 四川开县井喷事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 环境参与权,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中,公民享有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环境立法,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和听证,参与环境管理并对环境管理部门以及单位、个人与生态环境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环境参与权, 环境参与权的内涵丰富,参与环境宣传教育, 参与环境友好活动, 参与环境监督管理, 参与环境决策活动, 参与环境司法活动, 环境参与权的内涵丰富,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范围、原则、一般要求、组织形式、公众参与规划环评等做了规定。, 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是公开环境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是调查公众意见和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对公众参与环,(3)环境公益诉讼, 定义: 指自然人、法人、政府组织、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和其他组织认为其环境权即环境公益权受到侵犯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阅读材料十一:石家庄现全国首例市民因雾霾状告环保局索赔案,(3)环境公益诉讼阅读材料十一:石家庄现全国首例市民因雾霾状, 法律特点,原告具有广泛性,被告特定,享有法律规定的环境公益权利,可以直接感受、享受该环境公益权利但不能独占该权利,不能排除他人直接感受、享受该环境公益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政府组织、非政府非盈利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阅读材料十二: 北大教授提起松花江公益诉讼案,被告主要包括: 污染破坏或可能污染破坏环境资源、侵犯环境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不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并导致或可能导致侵犯环境权的政府部门。, 法律特点原告具有广泛性被告特定享有法律规定的环境公益权利, 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蔼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共同诉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依法支持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为水污染损害诉讼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1,、有事业的峰峦上,有汗水的溪流飞淌;在智慧的珍珠里,有勤奋的心血闪光。,2,、人们走过的每一个足迹,都是自己生命的留言;留给今天翻过的日历,留给未来永久的历史。,3,、人生是一座可以采掘开拓的金矿,但总是因为人们的勤奋程度不同,给予人们的回报也不相同。,4,、理想之风扯满人生的帆;奋斗之杆举起理想之旗。,5,、人应该学会走自己的路,但更应该掌握手中的罗盘。,6,、不能因为人生的道路坎坷,就使自己的身躯变得弯曲;不能因为生活的历程漫长,就使求索的脚步迟缓。,7,、人生的意义在理想的光辉中闪烁;生命的价值在创造的生活中闪现。,8,、只有走完平凡的路程,才能达到伟大的目标。,9,、奋斗目标是人生的精神支柱。,10,、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奥斯特洛夫斯基,11,、属于每个人的道路,都在每个人的足下;属于每个人的历史,都在每个人的身后。,12,、终于有一天,海水和泪都是甜的。,13,、有志者自有千方百计,无志者只有千难万难。,14,、贫不足羞,可羞是贫而无志。,吕坤,15,、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也都能适应。,丁玲,16,、人生的途程是遥远的,只要双脚不息地前行,道路就会向远方延伸。,17,、理想是人生的坚实支柱,如果失去了生活的理想,精神也就会随之而瘫痪。,18,、目标不是都能达到的,但它可以作为瞄准点。,28,、我学习了一生,现在我还在学习,而将来,只要我还有精力,我还要学习下去。,别林斯基,29,、任何时候我也不会满足,越是读书,就越是深刻的感到不满足,越是感到自己的知识贫乏。,马克思,30,、外国语是人生斗争的一种武器。,马克思,31,、学习这件事不在乎有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在于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法布尔,32,、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杜甫,33,、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杜甫,28,、我学习了一生,现在我还在学习,而将来,只要我还有精力,我还要学习下去。,别林斯基,29,、任何时候我也不会满足,越是读书,就越是深刻的感到不满足,越是感到自己的知识贫乏。,马克思,30,、外国语是人生斗争的一种武器。,马克思,31,、学习这件事不在乎有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在于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法布尔,32,、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杜甫,33,、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杜甫,1、有事业的峰峦上,有汗水的溪流飞淌;在智慧的珍珠里,有勤奋,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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