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可编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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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可编辑 )精选资料 GF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二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 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专业术语解释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 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M 以上(含 M )的永久性建筑。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出卖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委托销售经纪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 【住宅】【办公】【商业】。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单元层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其预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第四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类型 :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抵押类型 :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利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人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况。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 【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六条计价方式与款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款: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币种)元(大写元整) 。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种)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 【交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余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其他方式:。(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第八条逾期付款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和()不作累加)。()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不低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项所列条件: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无无。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一)基础设施设备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管网铺设到户供电: 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达到使用条件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无供暖燃气: 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管网铺设到户买受人自行到燃气公司开通开通条件以燃气公司规定为准电话通信: 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以上第、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以上设施中第、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第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第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小区内绿地率:年月日达到设计及相关标准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年月日达到设计图纸要求规划的车位、 车库:年月日达到设计相关规定标准物业服务用房: 年月日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医疗卫生机构: 年月日达到幼儿园: 年月日达到使用阶段学校: 年月日达到使用阶段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双方协商每户按每日元补偿。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双方协商每户按每日元补偿。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双方协商每户按每日元补偿。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双方协商每户按每日元补偿。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双方协商每户按每日元补偿。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一)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日(不少于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三)查验房屋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管道堵塞()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无()无。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按日计算按照全部房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无。第十二条逾期交付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逾期在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项中的比率) 。()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无。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十三条面积差异处理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处理。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以内 (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以内(含)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以内 (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无。双方自行约定:无。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十四条规划变更(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按日万分之一补偿。第十五条设计变更(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供热、采暖方式无无无。(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按日万分之一补偿。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十六条商品房质量(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 【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按日万分之一补偿。(二)其他质量问题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无。()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按日万分之一补偿。(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 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方式处理(可多选):()及时更换、修理()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无()无。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无文号:无。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 【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无标准文号:无。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七条保修责任(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无。(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十八条质量担保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十九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日内】(不超过日)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无无。第二十条房屋登记(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无。(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前期物业管理(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二)物业服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 【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为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九。第十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 设备避难层、 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无。(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规划的车位、车库:无会所:无无。第二十三条税费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出卖人承担。第二十四条销售和使用承诺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无。无。第二十五条送达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买受人信息保护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第二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二十八条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 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第二十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签字或盖章):买受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附件二关于该商品共用部分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 所在位置附属三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规定、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附属四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 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附属五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 设备的具体约定、 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其他约定附件六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三)款约定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外墙:【瓷砖】【涂料】【水泥抹面】无。起居室:()内墙:【涂料】【壁纸】【批腻子】无。()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批腻子】无。()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无。厨房:()地面:【水泥抹面】【瓷砖】无。()墙面:【耐水腻子】【瓷砖】【水泥抹面】无。()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批腻子】无。()厨具:无。卫生间:()地面:【水泥抹面】【瓷砖】无。()墙面:【耐水腻子】【瓷砖】【水泥抹面】无。()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批腻子】无。()卫生器具无。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无。电梯:()品牌:无()型号:。管道:无。窗户:塑钢。无。附件七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 住宅质量保证书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保修期限为:年(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无。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年(不得低于年)无。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期限为:无(不得低于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限为:年(不得低于年)无。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不得低于年)无。无无无。(二)其他约定。附件八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附件附件九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十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一补充协议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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