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防风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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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防风系船水鼓工程项目(招标编号:GZJLCG20111031)招标文件中国海监第七支队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二一一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11.总体说明61.1.11.1.资金来源61.1.21.2.适用范围61.1.31.3.关于定标方式61.1.41.4.最高限价61.1.51.5.投标人61.1.61.6.定义61.1.71.7.建设规模71.1.81.8.承包方式71.1.91.9.工程计价方式71.1.101.10.质量标准71.1.111.11.工期要求71.1.12保修期限71.1.131.13.知识产权71.1.141.14.踏勘现场81.22.招标文件81.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81.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33.投标总则91.3.13.1.投标文件的编写91.3.23.2.投标文件的组成101.3.33.4.投标111.3.43.5.投标有效期111.3.53.6.投标保证金121.3.63.7.投标的修改和撤回121.3.73.8.开标121.3.83.9.评标131.3.93.10.定标141.3.103.11.签约及招标服务费1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5第四章合 同(样本)I第一部分 协 议 书3一、工程概况3二、工期3三、质量标准3四、合同价款3五、组成合同的文件3六、承包人承诺4七、发包人承诺4八、合同生效4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5一、总 则5二、双方责任5三、担保6四、工 期6五、质量与安全7七、其他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01.3.11投标申请人声明111.3.12近五年完成类似工程主要项目一览表121.3.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31.3.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41.3.15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161.3.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承诺书171.3.17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定)191.3.18拟派驻本项目机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情况表201.3.19工程质量保修承诺(格式自定)211.3.20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221.3.21关于工程结算的计价承诺(格式自定)236.3.2附 件:评标文件242.1.1一、说明252.1.2二、评标须知252.1.3三、评标原则262.1.4四、评标方法及流程262.1.5六、定标和授标302.1.6七、附表302.1.7技术及商务评分表31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海监第七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委托编号:GZJLCG2011103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递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简要1、招标编号:GZJLCG201110312、项目名称: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防风系船水鼓制造、安装及投放工程3、项目限价:¥350万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数量:一项6、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为总承包形式,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取得港口与航道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申请人企业工作5年或以上。3、具备6方及以上抓斗挖泥船、100及以上起重船、500方及以上泥驳、驳船、锚艇各一艘(自有或租赁,若租赁需附租赁协议)。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具有母子公司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名;同一工程局同时具有多个满足该工程投标资格的申请人时,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只允许一个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报名,且不能报名的申请人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报名。7、报名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注册证和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校验);(2)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若有委托时,授权委托人须是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原件,相关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校验。(3)相关业绩(自2008年以来,完成码头、船坞、疏浚、吹填工程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至少三份,以合同要点或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为准)(4)6方及以上抓斗挖泥船、100及以上起重船、500方及以上泥驳、驳船、锚艇各一艘(自有或租赁,若租赁需附租赁协议)。以上证件需核对原件,若缺一项,不得报名。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6日至2011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3号602室)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水荫路115号天溢大厦411室)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国海监第七支队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102号采购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020-34087126传真: 020-3408712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3号602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880739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7880769E-mail: jlecc网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1 1.总体说明1.1.1 1.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1.2 1.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及服务等。1.1.3 1.3.关于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1.1.4 1.4.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3,500,000.00元)超出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1.1.5 1.5.投标人1.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5.3.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1.5.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1.6 1.6.定义1.6.1.业主/建设单位:中国海监第七支队。1.6.2.采购人:中国海监第七支队。1.6.3.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4.投标人: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1.6.5.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业主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6.6.甲方:业主/建设单位。1.6.7.乙方:中标人。1.6.8.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1.7 1.7.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1.8 1.8.承包方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情况、使用材料说明及资料、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负责。1.1.9 1.9.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结算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增加项目按实际工程量及投标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没有的,执行交通部交水发2004247号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计费,费率有上下值的按平均值下浮计算。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执行,指导价格没有的按市场价格下浮计算。下浮率=(1-中标价/投标限价)100%1.1.10 1.10.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根据工程的特点为:合格)本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标准防风系船水鼓(GJB1119A-2006)、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1.1.11 1.11.工期要求工期:90 个日历天1.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分别为:壹年2、保修责任保修范围:承包人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保修责任。1.1.12 保修期限保修期按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的保修期(建设部80号令)实行,本项目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1.1.13 1.13.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14 1.14.踏勘现场1.14.1.本次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到采购人单位现场勘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施工难度、实施情况等请投标方做好充分考查)。1.14.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2 2.招标文件1.2.1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用户需求书(4)合同(样本)(5)投标文件格式附:评标文件1.2.2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2.2.2.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形式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和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至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对于投标人澄清要求的回复,或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2.2.3.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方均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1.3 3.投标总则1.3.1 3.1.投标文件的编写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3.1.2.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编制依据:本工程结算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确定,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增加项目按实际工程量及投标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没有的,按交通部交水发2004247号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计费。费率有上下值的按平均值下浮计算。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执行,指导价格没有的按市场价格下浮计算。3.1.3.投标计价应考虑的因素:(1) 施工企业在定额中规定的基本劳动保险金计入报价。(2) 进场材料的检验费包括送检费计入标价中;(3) 投标单价采取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现行有关部门文件规定要计算的费用;(4) 最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价格;(5) 发生的材料运杂费、材料费、检验费、装卸费、工地保管费、二次运输费等由竞价单位一并计入报价中;3.1.4.确保施工安全。3.1.5.投标人依照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察,要充分考虑各类风险报价。3.1.6.本招标项目为总承包项目。 3.1.7.其它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并在总报价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已在总报价内包含。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1.8.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3.1.9.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3.1.10.报价应注意的其它事项:(1)所报材料价格以2010年第4季度广州市定额站颁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为基准,否则以施工期间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的价格。(2)所报人工费不得高于报价期间广州市定额站颁布的人工单价(下称该人工单价),否则以施工期间广州市定额站颁布的人工单价作为结算价的调整依据。(3)所报机械价格不得高于2010年第4季度广州市定额站颁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否则以施工期间广州市定额站颁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作为结算价的调整依据。3.1.11.投标文件的编制费用由各参与报价单位负责。3.1.12.关于变更的处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增加项目按实际工程量及投标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没有的,执行交通部交水发2004247号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执行,指导价格没有的按市场价格下浮计算。1.3.2 3.2.投标文件的组成3.2.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两册合编为一本。3.2.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函(格式见第五章);(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五章);(4)施工组织设计(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五章)(7)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10)其它辅助说明资料。3.2.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投标报价部分:各报价单位根据招标清单提供的有关内容,编制详细报价清单及详细的费用构成计算表,格式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清单式内容。(1) 封面(2) 投标总报价说明(3) 工程报价汇总表、工程清单报价、措施项目费报价表、其它项目费报价表、主要材料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等;1.3.3 3.4.投标3.4.1.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七份,所有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完好。其中正本1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件要求磁盘或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副本6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3.4.2.投标人应对投标项目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3.4.3.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责人员,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3.4.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副本/报价信封/保证金退还说明收件人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ZJLCG20111031项目名称: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防风系船水鼓工程项目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3.4.5.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4.6.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1.3.4 3.5.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1.3.5 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3.6.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必须于2011年8月25日17:00前以银行划帐、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收款单位或帐户:收款单位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 招行广州分行花城支行帐 号:2028 8003 3710 001财务联系电话:020-37880769 联系人:陈小姐请在银行进帐单事由栏中注明“GZJLCG20111031号投标保证金”3.6.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并附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详见附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3.6.5.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6.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相关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3.6.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6.8.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1.3.6 3.7.投标的修改和撤回3.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3.7.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3.7 3.8.开标3.8.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3.8.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8.3.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还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4.开标时,由采购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3.8.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时投标人少于三家,将视为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3.8.6.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1.3.8 3.9.评标3.9.1.评标委员会(1) 采购人组建评标委员会。(2)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3.9.2.评标原则(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 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3) 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3.9.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9.4.投标文件的澄清(1) 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 为有利评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可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某点加以澄清,澄清的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3.9.5.评标程序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1)各评委对首先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将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文件)3.9.6.相关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与评标无关的人员。(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1.3.9 3.10.定标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业主确认。确认后由业主、采购代理机构与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其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最终澄清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经业主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勿须说明理由。中标人应依时与业主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1.3.10 3.11.签约及招标服务费3.1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11.2.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中标费按中标总金额的1.00%计算;(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中书中的币种相同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一、 项目概况2008年,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位于新洲水道的2个防风水鼓因受新化快速路官洲河特大桥的建设影响而无法正常使用,极大阻碍了该局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为满足该局所属船艇防台需要,充分利用有限的水域资源,经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同意在蒲州水道上横档岛以西、虎门大桥以北水域设置防风系船水鼓3个,系船水鼓中心控制点坐标分别为:海监71船锚地(4000吨级)中心点坐标为:X=2522451.4320,Y=458351.157(北京54坐标,下同),系泊半径为162米,设计水深为6.7米;海监72船锚地(4000吨级)中心点坐标为:X=2522132.519,Y=459058.999,系泊半径为162米,设计水深为6.7米;海监73船锚地(1000吨级)中心点坐标为:X=2521861.627,Y=459169.675,系泊半径为112米,设计水深为5.2米。以上锚地设计高水位3.24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设计低水位0.53米。二、 建设规范本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标准防风系船水鼓(GJB1119A-2006)、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三、 工程项目图(见附件)四、 工程建设标准及保修期1、依据本需求书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质量标准。2、本项目的保修期按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为 壹 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五、 报价要求1、一般要求1)工程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办证费、其他项目费和社会事业性收费、税金。2)本工程结算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增加项目按实际工程量及投标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没有的,建筑工程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安装工程套用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费率有上下值的按平均值下浮计算。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执行,指导价格没有的按市场价格下浮计算。3)凡工程量清单成交有数量的每个项目均须填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及数量。4)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项目措施费包干方式确定。5)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本说明中所列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人所投设备材料可以按照所列的,或采用性能更好的设备材料,但不得采用低于所列标注的设备材料。6)材料的场内运输、装卸、吊装费用,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其他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列入措施清单项目。7)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人民币表示。2、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此项要求)本工程采用按进度付款,预付款30,浮鼓、锚链制作完成并出具合格证书,支付合同价30,开挖及锚块沉放,支付合同价25,交工验收支付10,余下5为质保金。3、施工条件及施工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此项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4、其他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此项要求)1)中标单位中标后,不许分包,不许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2)建设单位协助中标单位提供有关资料。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六、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防风浮鼓工程工程质量要求工期主要材料量GII级锚泊水鼓配套锚链锚块重砣海上开挖及回填3套3套32838m3序号分部分项名称单位工程量一鼓体个31鼓体制作主鼓体D3700*H2000KG10521骨架L75*50*5KG1560扁钢环-10*100KG210肘板18,300*300KG270肘板28,300*300KG324肘板38,150*150KG18系船环,铸钢KG960护舷材8KG1320太阳能信号灯THD-122LED个3太阳能信号灯光电池板套3太阳能信号灯防护装置套3护手栏杆50KG750铁梯扁钢-12*80KG234铁梯圆钢32KG78人孔D400*500KG300吊码30KG45锚链筒500*12KG888半圆护环100KG360加强复板8,1000KG1503鼓体防腐1水鼓喷砂除锈1防腐油漆(油漆选用左顿油漆)1阴板保护(每个浮鼓体加装4块5公斤锌块)14鼓体无损探伤1鼓体水压实验1系船环拉力实验1二水下开挖海上定位项3海监71船锚坑开挖M36040.29海监72船锚坑开挖M37364.76海监73船锚坑开挖M33014.001砂垫层M3320三锚块制作吊装个34000吨级锚块C30砼M345.121000吨级锚块C30砼M310.014000吨级锚块钢筋加工KG1777.781000吨级锚块钢筋加工KG528.12锻钢预埋件加工、检验书面报告项3四重砣预制吊装个35t重砣C30砼M35.205t重砣钢筋KG373.963t重砣C30砼M31.353t重砣钢筋KG171.99重砣锻钢预埋件加工、检验书面报告项3五锚链ZK1(海监71)L4000M36锚链ZK2(海监72)L4000M38锚链ZK3(海监73)L1000M44锚链系统实验项1六海上安装水鼓二次运输个3锚链二次运输套3锚块和重砣二次运输套3潜水员水下基础及检查、测量书面报告项3锚块和下节锚链安装套3重砣和上节锚链安装套3水鼓安装套3潜水员水下检测书面报告项3七回填土M316419.05八整体系统验收测试项3九预制场个1十安全文明措施费1项十一海域使用费1项十二开办费十三工程保险费十四海上施工风险费十五其他项目七、 防风系船水鼓工程建造及验收标准(参照设计院的相关技术要求)本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标准防风系船水鼓(GJB1119A-2006)、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等进行设计,其施工检验可遵循以下要求:一、按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控制二、质量和检验要求本工程设计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计算和设计,只要各分部实施质量满足要求,就满足使用安全要求。各分部实施及质量要求为:(一)浮鼓建造要求:1、焊接技术要求:1)焊缝表面宏观检查显示焊缝外形良好,完全熔合焊缝表面应形成均匀、平滑地向母材过渡、无裂纹及明显的焊瘤和咬边等有害缺陷,焊缝经超声波检查内部不应有不允许存在的缺陷。2)坡口可采用气割、机加工等方式加工。3)对接焊缝的二板之间,任何一点的错边应不大于较薄板的10%,且纵焊缝不得超过3,横焊缝不得超过2。4)不同板厚焊接时,应该削叙,其长度应不小于厚度差的4倍。5)焊接前,应清除焊件坡口的焊接边沿至少为25的区域内的表面上的氧化物、潮湿、油污等影响焊接质量的污物,影响焊接质量的定位焊和边沿缺陷应在施焊前铲除。6)焊缝采用双面焊时,焊接封底焊前进行碳刨清根。7)焊缝表面不应有伤痕,焊疤等均应铲除,然后打磨平整。8)为了防止焊接中产生末焊透现象,电弧的位置必须保持在坡口的中间。9)焊接起始部位的中断焊,焊接的起始部位会产生末焊透的现象,因此必须进行修补。10)需要采用低氢型焊接材料(结507)的构件:(1)锚链筒、锚链筒上下的加强半园钢。(2)系缆绳限位装置等。2检验要求:按2009海船建造规范的要求进行建造完工后进行好下的试验:1)外观检查,按标准进行;2)对焊缝的十字接头、丁字接头进行每个鼓不少于4张的X射线拍片检查,不得有缺陷;3)对鼓体进行压水试验,分二部,第一对角二个水密舱进行压水试验,试验的水压在0.2/2。合格后进行整体水压试验。不得有缺陷。整个试验过程前不得对鼓体焊缝油漆。3对鼓体的材料全部使用经过CCS认可的船用A级以上的等级船板,提供材质证书,材质证书应与板的标识吻合。钢板制作前进行预处理,底漆必须使用规定的油漆。(二)锚链及附件的质量要求:1、锚链及附件按设计要求提供船检证书,符合船检规范。2、根据需要对锚链系统进行整体试验,把二节锚链、锚链环、预埋件连接在一起进行整体拉力试验,试验力不少于设计要求力的1.25倍。(三)锚锭的质量要求1、按现行钢筋混凝土质量检验规范进行。2、所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3、要钢筋要校验试验,混凝土试块按规范要求。(四)锚锭基础质量要求1、按图纸要求。2、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要求。三、总体检验试验要求本工程设计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须做总体检验和试验,试验力不少于设计力的1.25倍。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防风系船水鼓工程项目合同书工程名称: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防风系船水鼓工程项目工程地点: 发 包 人:中国海监第七支队承包人: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工程项目发包方:中国海监第七支队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防风系船水鼓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浮鼓、锚链、重砣、锚块制作及安装等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期 工程工期为: 90_天。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为:合格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合同条款;(4) 工程量清单;(5) 有关技术合同及图纸;(6) 招标文件及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7) 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及其附件;(8) 施工中双方工程联系单、工程文件、设计变更文件、监理文件等均属于合同的一部分。(9) 标准、规范六、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1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一、总 则1. 本工程遵守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为:防风系船水鼓(GJB1119A-2006)、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2、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所填单价和总价,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和完备的,并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全部义务。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中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应认为该项目价款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3、承包人承担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和保险责任,包括:其施工人员、船舶、设备、机具、施工材料和组配件、交工前的施工成果等的所有安全和保险责任。二、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发包人应遵守总则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下列工作: (1) 提供可以供承包人临时停靠的码头;(2) 提供可以供应承包人补给的接驳点,由承包人自行接驳,费用由 承包 人自理,发包人可协助其完成;(3) 施工合同签定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现场交验(4) 施工合同签定后7个日历天内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2、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应遵守总则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下列工作:(1) 按合同规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2) 办理现场工程施工的许可证、环保、安全、通航等文件;(3) 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4) 对本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并按规定购买有关保险。(5)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海上和航道交通、环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6) 承包人应对下列事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工程险,自身人员 意外伤害险,自有船舶、设备、机具以及施工材料组件等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三、担保1、为正确履行本合同,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整(¥万元)。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发包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退还。四、工 期1、本工程的工期为90个日历日(为海上适宜作业天数)。2、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20天内开工。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人因而造成的损失。但下列情形造成暂停施工的,发包人不予补偿:(1) 承包人某种失误或违约造成,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必要暂停施工;(2) 因恶劣海况导致的必要暂停施工、台风期间避风等,但工期可以顺延。a) 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经催告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直至收到包括规定的应付利息在内的所欠全部款项。由此造成的暂停施工,视为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5、合同履行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相应顺延;(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2) 海况恶劣,风6级或6及以上,或海浪超过施工作业许可;(3) 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顺延工期的天数,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报发包人批准。6、完工:(1) 工程经完工验收合格的,以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2) 承包人已经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完工验收报告后24小时内未能组织验收,或验收后24小时内不提出整改意见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7、工期延误赔偿:因承包人责任发生工期延误,须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日历天赔付额 1000元,发包人可从履约担保金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如因承包人责任无理延误工期达到或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请第三方施工单位继续完成施工,乙方须予以配合,且第三方施工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还须赔偿甲方损失。五、质量与安全1、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经验收确认为合格。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2、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按规定调解或认定,所需的费用及因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划分分别承担。3、承包人应做好下列工作:(1) 按规定申报并发布施工现场禁止航行通告。(2) 施工船舶按规定悬挂施工作业旗。夜晚按规定亮桅灯和艏、艉、锚灯等。(3) 潜水作业必须悬挂潜水作业旗,并有警戒船值班警戒。(4) 施工船舶均按规定配备了环保集污舱,不得向海域排污。(5) 特种船舶如挖泥船和起重船舶施工须严格遵守作业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第一。(6) 施工现场船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工地安全。4、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及检验均由承包人负责。5、隐蔽工程及分项验收:(1)系船水鼓制作验收(2)锚链及其附属部件验收(3)钢筋混凝土锚块及摩擦块制作验收(4)系船水鼓整体安装验收(5)锚块基坑开挖及系统安装验收。六、工程款及支付方式1、本工程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 元。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明确合同价款除以下原因外,不做任何调整: (1)发包方要求增加合同外工作量; (2)发包方要求进行设计变更,且增加的工作量超过本工程工作量的2%,可对超出2%的部分进行调整; (3)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和损失。2、双方确认:承包方投标价格已充分考虑物价变化因素,故物价变化不导致合同价款调整。3、本工程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30,双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方。4、 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支付(1)浮鼓、锚链采购、制作完成并出具合格证书,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累计60%;其中壹佰万元为财政直接支付,合同签订后办理相关手续约需30天。(2)开挖及锚块沉放,三套系统安装完毕,支付合同价款的25,累计85%;(3)交工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10,此时累计共支付工程款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5、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的24小时内核实工程量,并将核实结果通知承包人,作为工程计价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按规定提交已完工程款额报告且经核实审批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六、4、条款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方。 七、竣工1、竣工条件:合同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按规定的工程完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完整完工资料壹式陆份。2、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报告后的十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测量单位由发包人指定,并在验收后一周内予以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后再次提请发包人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3、完工报告被认可,则表明已完成合同工程,并视为通过完工验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完工验收证书。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报告后的十五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十天内不提出整改意见,视为完工报告已被认可,且发包人从第十一天起承担工程照管和一切意外责任。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报告后的24小时内不组织验收,或提出推迟验收时间,经双方协商同意推迟后,发包人须支付现场待命施工船组、人员设备机具的推迟误工费用。七、其他1、双方对合同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对争议无法解决,可向广州市有关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正本与副本均具有同等效力。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此格式仅供参考。1.3.11 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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