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机场使用手册:第十一章航油储存、输送、加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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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航空燃料储存、输送、加注的管理1 概述温州机场自1990年通航以来,各航班的加油服务一直由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提供。(以下简称温州分公司)温州分公司具体实施温州机场的航空燃料储存输送加注以及油库、航空加油站的相关管理工作。温州分公司位于机场北侧,另有一中转油库位于温州石化码头附近的温州工业园区内。两库总库容为10240立方米;有6台大型罐式加油车,供油设施、设备见附件1。航空燃料供应链流程:所需航油就近向金山石化和镇海石化采购经海上船舶运输温州石化码头卸入中转油库经管道输往机场油库灌入罐式加油车注入飞机2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MH5008-2005)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45号)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MH/T6020-2006)民用航空油料储存运输容器清洗(MH/T6037-2005)民航航空器加油规范(MH/T6005-2009)民用航空油料计量管理(MH/T6004-2005)民用航空油料设备完好技术规范(MH/T6002-2008)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行规定(AP-191-CA-2008-03)民用航空油库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MH/T6033-2004)航空燃料质量应急调查程序( MH/T6023-2001)民用航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民航局令第208号)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4756-1998)3 安全目标保证供油设施设备运行符合相关标准;建立航油采购、储存和供应期间的质量、计量保障程序;执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制度;并实施国家标准、民航局行业标准以及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供油设备设施和油品采购、储存和供应的各个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民航各类规范、标准的要求,始终处于适用状态。3.1 年度目标的确定分公司总体目标是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每年初与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签订安全服务责任书,明确年度安全目标指标,并据此制定年度安全服务责任目标、指标,与各单位、各部门签订年度安全服务责任书。各单位再将安全服务责任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队室、个人,层层签订安全服务责任书,年底对年度安全服务责任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考核。年度目标至少包括:1、 杜绝加错油料和不合格油料加入飞机。2、 杜绝延误专机和重要飞行任务的飞机。3、 杜绝航空地面事故。4、 杜绝航空油料责任等级事故。5、 杜绝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6、 万吨油责任差错控制为“0”;万架次责任差错控制为“0”。 7、 责任航班延误率控制在0.04。8、 航空加油服务无用户有效投诉事件。3.2 安全目标的监控3.2.1 业务部负责监督检查分公司安全目标的落实,对分公司日常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发现偏差,及时组织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主动落实上级公司和局方的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3.2.2 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实现。3.2.3 每季度由分公司领导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年底由业务部负责对分公司年度安全服务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考核。3.2.4 随时接受国家和省市安监部门、民航局、民航华东管理局、民航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以及上级公司开展的安全审计工作。3.2.5 分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听取各单位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半年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同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年底组织人员对公司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3.2.6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业务部组织对机场使用手册航空油料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保证手册的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手册在完成风险评估10天内完成修改和上报审批。4 组织机构及职责4.1 组织机构分公司组织机构图(见附件2)4.2 分公司职责4.2.1 根据国家、民航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程序、应急预案等。4.2.2 实行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分管的安全生产领导格局,通过定期的会议交流信息、沟通协调,实施全面的安全管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4.2.3 负责为经停温州机场的中外航班提供优质、充足的喷气燃料,确保油料保障持续处于安全、有序状态,圆满完成各项目标和指标。4.2.4 建立和运行符合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和适航管理体系,倡导积极主动的安全文化,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4.2.5 持续识别危险源、评估风险、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目标。4.2.6 分管安全的领导参加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参加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交流研究机场安全管理状况,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接受机场管理机构统一的安全管理和协调,执行机场运行安全的相关规定。4.2.7 与机场管理机构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权利和责任。4.3 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各单位、各部门在分公司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共同参与建立和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和适航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主动的安全文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识别与本单位、本部门有关的危险源,开展风险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航油供应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证持续适用。其中业务部和各生产单位承担重要的运行安全保障任务,职责如下:4.4 业务部职责4.4.1 负责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编制,负责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工作。4.4.2 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分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4.4.3 负责对分公司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建设及维修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4.4.4 负责分公司喷气燃料质量和计量的监督管理。4.4.5 负责分公司各类科研项目计划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报批、执行工作。4.4.6 负责对分公司不合格、不符合、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参与分公司对不合格品的评审。4.4.7 负责分公司喷气燃料的采购、调运和销售工作,负责分公司喷气燃料购销计划的申报编制、执行工作。4.4.8 负责分公司喷气燃料运输协议和销售合同的签订,负责分公司喷气燃料采购付款凭证的审核。4.4.9 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4.5 航空加油站职责4.5.1 掌握温州机场航班动态,为顾客提供加油服务。4.5.2 负责本站喷气燃料的质量、计量管理。4.5.3 负责本站加油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4.5.4 负责本站应急救助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及实施。4.5.5 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4.5.6 航空加油站站长全面履行航空加油站的职责。4.6 油库职责4.6.1 负责本油库喷气燃料的接收、储存和管道输送作业。4.6.2 负责本油库喷气燃料的质量、计量管理。4.6.3 负责本油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4.6.4 负责本区域消防系统的使用、维护。4.6.5 负责本油库文件、资料的管理。4.6.6 负责本油库应急救助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及实施。4.6.7 负责对输油管线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阴极保护的测量工作。4.6.8 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4.6.9 油库主任全面履行储油库的职责4.7 检验实验室职责4.7.1 贯彻执行民用航空油料计量管理、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4.7.2 负责油料质量的检验,确保油品质量合格。4.7.3 负责分公司油料交接的计量工作,掌握库存油料动态。4.7.4 负责分公司各环节油料质量日常检查,参与分公司油料质量联合检查,对不合格的油料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分公司领导决策。4.7.5 负责做好专机油料质量保证工作,严格检查把关,确保万无一失。4.7.6 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做好计量器具的计划、配置、检定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油料计量统计报表。4.7.7 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4.7.8 识别和控制环境因素和危险源。5 航空燃料的取样和检验5.1 航空燃料的取样和检验工作的目标5.2 航空燃料的取样和检验工作的标准和依据1、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47562、 石油和石油产品试验方法国家标准。3、 石油和石油产品试验方法行业标准。5.3 具体操作取样和检验的具体操作,详见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中的具体条款。5.3.1 取样取样要求:1、 取样应按GB/T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或ASTM D4057石油和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标准中的操作方法执行。2、 对立式罐装燃料,逐罐取样。必要时,单独取样。3、 对燃料质量有争议时,按国家规定取样标准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法进行取样。4、 取样应由经过培训的、有资质的燃料质量检查人员按正确的程序和取样器来进行,以确保所取的样品能够真实地代表被取样的油品。取样时取样人员应站在取样口的上风口位置,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5、 油样容器应符合GB/T4756或ASTM D4306的要求,不应使用塑料或镀锌容器。6、 样品应从量油口或其他合适的能够直接取到油样的地方取样,打开油罐取样口之前,应先将周围的积水、污物等清除干净。取样前取样器和容器应用被取样的燃料至少冲洗3次并排净,取样后油罐取样口应铅封或上锁。如果从储油容器底部取样,应在排空储油容器底部排污管线内的存油后进行取样,如果从过滤器沉淀槽取样,应在带压的情况下,从沉淀槽排出油样。7、 取样器和容器应配有有效的接地线和线夹,取样时应有效接地。用于燃料取样的取样器和金属容器在取样前和取样期间应连接到油罐或燃料罐管线上,当从容器倒油时应连接到接收容器或油罐上。8、 油样容器不应完全被油品充满,应留出10%的上部空间以备样品膨胀。9、 取样数量应满足检验用量和留样量。10、 如果客户或其他授权方要求取样,应取双份样品,其中一份应保存到允许处理为止。11、 取样后容器应封严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取样地点、燃料来源、容器编号、燃料的名称和牌号、代表产品的数量、油样类型(如代表性组合样等)、检验类别、检验编号、油样编号、取样日期、 取样人等。12、 应对所有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送样单位、收样人、收样日期、检验日期、来油证件号等。13、 空运油样,样品空运容器应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认可的设计要求,并按ICAO危险货物安全空运技术指南和IATA危险货物法规的要求进行运输。5.3.2 油样保存期限1、 一般检验用留样,保留到该批油下次检验或该批油用完为止。 2、 发运外单位的油样,一般保存1个月。3、 测定辛烷值的油样,保存六个月。4、 专机用油留样,保存至执行任务完成后3天为止。5、 航空公司留样,保留至双方对油样结果无异议为止。6、 判为不合格品油样的留样,保留至该批燃料处理完为止。5.3.3 检验5.3.3.1 检验应按以下标准进行1、 石油和石油产品试验方法国家标准。2、 石油和石油产品试验方法行业标准。3、 IP石油和相关产品分析和试验标准方法。4、 ASTM标准。5.3.3.2 检验种类检验可分为外观检查、核对检验、重新评定检验、全规格检验、专机检验和其他专项检验。5.3.3.3 检验项目1、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即现场检查燃料外观,合格的燃料应当有正确的颜色,油样应清澈、透明,在正常的环境温度下没有颗粒物和不溶解水。外观检查应将油样放置在清洁透明的玻璃容器中进行,取样最少1L,用化学试纸(剂)(例如Shell测水器)检测水分。检查项目见表1。表1 外观检查项目项目喷气燃料颜色检颗粒污染物检自由水检注1:颜色:喷气燃料的颜色通常在从水白到浅黄的范围。注2:非溶解水(自由水)为能在瓶壁上看到的小滴状水,或在广口油样瓶的底部能看到的大块水滴,在喷气燃料中它也能以云雾状的形式显现(悬浮水)。注3:固体颗粒物通常为少量的铁锈、沙子、灰尘、纤维状物和水垢等,它们悬浮在燃料中或沉降在广口瓶的底部。注4:“清澈透明”与燃料本身的颜色无关,“清澈”代表燃料中无沉淀物或乳浊现象存在,“透明”代表燃料透明而无云或雾状现象。2、 核对检验核对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项目和燃料密度测量,通过比较密度测量值与来油的密度值,评判是否可以接收或发出此燃料。如果这两个数字(在标准情况下)之差超过3kg/m3时,就表明燃料有可能被污染,在燃料接收或发出前,应进行调查。3、 重新评定检验重新评定检验将把重新评定检验结果与前次燃料检验结果的对应数值相比较,当检验结果的变化在可接受的差值范围内,可以确认剩余的未检验的规格也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并且重新评定检验结果符合产品规格要求,则认为燃料是合格的,如果有一个或多个结果超出允许差值范围,燃料就不能发出直至到找出原因,或证实剩余的未检验的规格满足产品规格要求为止。重新评定检验应按规定的项目进行。当超过一批的新批次燃料被接收入油罐时:(1) 在设施和情况允许的地方,在取样前,油罐内的燃料应循环以确保燃料的混合均匀同质。(2) 比较应在罐中每一批次燃料数量的计算量的基础上进行。(3) 如果超过三批新的批次燃料接收入罐,应进行全规格检验。4、 专机油料检验根据中国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专机工作细则的规定,应当对专机加注的燃料进行检验。5、 专项检验专项检验的项目视情况而定。检验方法为(1) 膜片试验:根据SH/T0093、ASTM D2276/IP 216、ASTM D5452标准试验方法用标准比色版进行检验和评估。应记录湿片和干片的颜色评级。重量法试验用双层(相等的重量或已称重的)的0.8微米的膜片,比色法试验通常用单层膜片进行。比色法和重量测定法中通过膜片的燃料数量是5L。包括单膜片(比色法)试验、双膜片(比色法)试验和膜片(重量法)试验;(2) 电导率测试 检验根据GB/T6539、ASTM D2624或IP 274方法进行的电导率测试(利用Maihak、Emcee或类似的批准认可)。6 航空燃料的接收6.1 航空燃料宜使用专用运输油船里来运输(专用运输油船是指仅运送一种牌号的燃料,且在此之前装运的也是同一种牌号的燃料;在返回途中,用货舱来压舱,有必要当作非专用运输油船来对待)6.2 卸油前检查 6.2.1 应检查确认接收油罐、码头输油臂或输油软管、码头至油罐管线洁净,符合航空燃料接卸和储存要求。 6.2.2 应核对收发油证件、运单号、船(舱)号、铅封标记和炼油厂发油单,检查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按产品标准,应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指标符合要求。6.2.3 应检查所有油舱的入口是否都密封完好。随后由相关各方共同认定的专业检查机构或独立检查机构检查人员进行计量(为了防止污油水舱的污水进入岸罐系统,要求检查人员在卸油前/后对污油水舱进行计量),并与随船文件中装油数据进行比较。应检测每个油舱是否含有游离水,并报告检测结果。如果发现油舱中含有异常水分、杂质,应立即通知船方和供应商。6.2.4 如油舱中燃料油的数量与提单中燃料油的数量相差很大,就可能发生了油品渗漏或污染。在这种情况下,在卸油前应从受到影响的油舱中提取混合油样并进行重新评定检验。如果检查结果合格,可以开始卸油。6.2.5 如没有怀疑发生污染,应从每个油舱提取1 L 中部油样并进行核对检验并取混合样测试闪点或提出追加其他检验要求。如与随船文件报告本批次标准密度值的误差在3kg/m3以内,闪点在3以内,并且密度与闪点都在规格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收油。如果出现偏差,应调查原因,直到得到满意的结果后可以接卸。6.2.6 如果没有怀疑发生污染,应从每个油舱中部取1L中部样进行核对检验(加测电导率),允许3舱合并为一个样品进行核对检验。6.3 留样 卸油前,船方和收货方共同提取1个5 L 油样,用于留存。提取的油样由双方代表共同铅封,并签名确认。如双方对油品质量有争议时,应对此留样进行仲裁检验。 6.4 拒收 如果对6.2.2、6.2.3和6.24的结果不满意,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与供应商一起共同处理。如果拒绝接收,应对船方出示拒收证明材料。 6.5 接收进口航空燃料 6.5.1 进口航空燃料接收前,应从油船油舱中提取10 L 多罐混合样,送检验机构进行全规格检验,同时收入岸罐,全规格检验合格后方可转输。 6.5.2 如果全规格检验结果显示燃料不合格,应根据情况立即通知相关方商议解决。 6.6 目视检查 卸油过程中,应在收油管线尽可能靠近油船的位置取样进行目视检查。如果是专用油船,应在开始卸油后和卸油结束前大约5 min 时在线提取油样进行目视检查。如果是非专用油船,应在卸油过程中每隔2 h 取一次油样进行目视检查。 6.7 问题处理 如果怀疑或发现污染,应停止卸油,及时通知有关各方,与有关各方一起采取措施共同处理。 6.8 卸油后检查 卸油工作完成后,应检查油舱,确保油料已经彻底卸净。7 航空燃料的储存和发出程序7.1 隔离接受的燃料应隔离,并确定批次和数量。并按7.3的要求进行控制检验。7.2 沉降燃料接收进储存罐后应被隔离。燃料发出前的最少沉降时间:1、 在中转油库:每米燃料沉降3小时或24小时,以时间短的为准。2、 在机场油库,其沉降时间为最少沉淀2小时,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每米燃料沉降3小时或24小时,以时间短的为准。3、 按上述规定时间沉降后,水分和杂质含量仍不能符合使用要求时,可延长沉降时间,在紧急情况下,可进行倒罐过滤,除去水分和杂质。7.3 检验7.3.1 取油罐底部油样,确认没有悬浮水和杂质。7.3.2 接收油罐停止收油准备发出前,在满足16.7.2沉降要求后,首先检查在油罐中是否有分层现象(上部、中部和下部的油样各层密度的差值超过3kg/m3,表示有分层现象),然后取单罐混合样品按重新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7.3.3 如果没有分层现象,则该油罐的燃料可以发出。7.3.4 如果有分层现象,应按重新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规格要求,可以发出,但发出时应对分层现象加以说明。7.3.5 按重新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其结果不符合产品标准规格要求的燃料,不允许发出,应隔离该批次燃料,并进行调查处理。7.4 储存程序7.4.1 每周应至少从储存油罐和各种过滤器底部取一次样,检查水分和杂质,如发现水分、杂质,应排放干净,并记录。如水分、杂质较多,应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排放间隔,保持油罐和过滤器内无水分、杂质。7.4.2 每天应对使用罐油罐的排污槽或低点进行检查。当经常下雨或暴雨后,应增加检查的频率。在全流速下冲走储存油罐到油样检查罐之间存在的燃料之后,在线提取流动燃料的油样进行外观检查,如果检查显示燃料不合格,应继续排放直至合格为止。进行发出前检查时可使用化学测水器进行测试。7.4.3 浮动吸油臂应每月检查一次。7.4.4 每月应检查一次油罐所装配的附件,如呼吸阀、人孔、测量油口、排污放水系统等,确保其密封性完好,无渗漏。7.4.5 每周应至少读取一次过滤/分离器的压差读数,并记录。如发现压差有明显变化,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7.4.6 储存达到6个月的喷气燃料,应取样(混合油样)进行重新评定检验。如果结果不合格,储油罐应隔离,取样进行全规格检验,只有全规格检验合格,才可以发出使用。7.4.7 燃料在油罐中储存超过1个月,应每月对喷气燃料进行电导率测试,并做记录。7.4.8 如果检验结果异常或不合格,应隔离、标识、查明原因,同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如原因不明、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仍异常,该燃料不应发出使用。7.5 异常情况的处理应以报告形式将质量不合格的燃料、超过燃料储存年限规定的燃料以及淘汰的燃料逐级上报。7.6 发出程序7.6.1 中转油库航空燃料的发出1、 发放前质量合格文件的准备(1) 所有的燃料转运前应有燃料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2) 证明文件中应包括被发放燃料从炼油厂的原始批次燃料质量合格证的复印件、最新的重新评定检验合格证等。2、 燃料发出程序燃料应满足下列要求后,方可发出(1) 已经按规定对燃料进行充分沉降;(2) 已经按规定对储存的油料进行控制检验; (3) 对发油油罐、发油过滤器排放底污,取样外观检查水分、杂质,直至检查合格。填写发放合格证,此证件是燃料发出的依据。发放合格证应注明日期并由授权签署人签字,它至少应包含下面的内容:(1) 装油或运输的时间和日期。(2) 燃料的牌号。(3) 该批次的密度(3号喷气燃料为20的密度)。(4) “无水”证明。输油前应对过滤器、管线的低点排污,取样外观检查水分、杂质,直至排净,外观检查合格并做记录。7.6.2 机场油库航空燃料的发出1、 燃料发出前,应满足下面的要求。(1) 燃料已经根据规定进行沉降。(2) 燃料已经按规定进行控制检验,并且该批次燃料经过按重新评定检验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3) 应排放发油罐、发油过滤器底污,取样外观检查水分、杂质,直至将底污排净,外观检查合格,记录检查排放结果。2、 给罐式油车灌油前,应检查核对车内燃料与待装燃料品种相符,方可灌油。加油车装完燃料后,应至少沉降5分钟,并排除加油车底部排污槽的杂质或水分,然后提取油样进行外观检查及化学测水剂检查。8 航空燃料的加注程序8.1 加油设备的维护和检查8.1.1 飞机加油车各处应铅封完整,罐内涂层和罐盖密封垫应完好,沉淀排污口上的口盖应无缺损,罐口、压力加油接头(枪)、地井加油接头、灌油接头及抽油胶管两端应罩防尘盖或罩套。8.1.2 每月应对压力加油接头(加油枪)滤网检查和清洗一次。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如发现大量异物,应立即查明原因,否则应停止使用。应做好检查记录。8.1.3 每次加油和灌油时,应观察过滤/分离器压差,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检查处理。8.1.4 每次加油前,应检查加油接头 (枪)是否洁净。如发现水或污物,应立即清除干净。8.1.5 加油胶管压力测试时,如果在测试过程中使用了未经过滤的燃料,在重新使用加油车进行加油作业之前,应冲刷加油胶管。8.2 日常质量检查8.2.1 罐式加油车1、 应按下述要求排净水分、杂质(1) 每日给第一架飞机加油之前;(2) 每次灌油作业静置l0min15min之后; (3) 每场大雨、雪过后;(4) 加油车清洗、油罐或过滤器维修之后;(5) 抽油之后。2、 用无色、透明、洁净的容量为1L的广口玻璃瓶或闭路取样器从加油车油罐沉淀槽、过滤/分离器沉淀槽放样,油样外观检查应无水分、杂质,同时用化学测水器检测并记录,有异常的现象,应立即查明原因。8.2.2 新购或修理后加油设备新购或移交的加油设备,以及经过修理或大修之后的加油设备,使用之前应进行彻底的检查、冲洗和测试,应进行过滤器的双膜片试验(对于新加油车进行重量法膜片试验),并记录结果。8.3 加油前的准备给飞机加油时,应随车携带检查燃料质量的工具并核对燃料品种牌号。8.4 机坪车辆行使8.4.1 严格遵守机坪行车规定,按规定路线行使、停车,遵守限速规定;直行行车速度不超过30km/h,转弯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接近航空器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8.4.2 主动避让航空器,不与航空器抢道。遇有航空器滑行或拖行时,在航空器一侧50m外避让,不在滑行的航空器前200m内穿行或50内尾随,非作业车辆不从机翼下穿行;8.4.3 主动避让旅客,不从人群中穿行;8.4.4 车头不正对航空器,油车停放位置应避开主发动机喷口,以避免与航空器相撞。倒车应有人指挥,带拖罐的加油车不应倒车。8.5 禁止加(抽)油要求在下列情况下不应给航空器加(抽)油:1、 航空器主发动机未熄火,轮挡未放好或螺旋桨未停止转动,航空器防撞灯未关灭;2、 未经航空客户代表同意;3、 机坪能见度小于50m;4、 航空器在机库内;5、 机坪上空有雷暴;6、 翼上重力加油时航空器在通电、充氧、充电、明火作业时;7、 翼上重力加油时机场上空有沙暴、大雨。8.6 限制加(抽)油航空器限制加(抽)油要求:1、不应有旅客留在客舱中;若特殊需要,航空客户(机场公司)应书面通知燃油供应商并应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方可载客加(抽)油:.(1) 登机廊桥(客梯车)就位,机上紧急出口、通道保持畅通;(2) 派专人监控阻止旅客使用明火、吸烟;任何情况下直升机均不应载客加(抽)油;2、 不应在距加油设备或航空器加油口及油箱通气口6m距离内使用闪光照相机和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1) 航空器的机载气象雷达不应开机;(2) 不应在距加油车6m距离内启动防火星罩不完整的机动车辆;(3) 不应使用明火或非防爆电气设备和带电压测试无线电设备;(4) 不应使用电动工具、钻头、冲压或相似的动力设备;(5) 航空客户代表不在现场;(6) 不应进行航空器、车辆电瓶的拆装作业。8.7 加油期间的检查8.7.1 用罐式加油车时,开始加油至将其管线内和过滤器壳体内残存的燃料排尽后,立即从过滤器的下游(出口端)提取1L油样进行外观检查。并使用化学测水器进行测试。1、 如果在油样中发现有水分,或用化学测水器测试时颜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应立即提取第二份油样进行检查。2、 如果证实燃料中确有不正常的水分存在,应立即停止加油;在未查明有水分存在的原因并且采取补救措施之前,不能继续加油。3、 加油期间,应随时注意观察过滤器压差变化情况,如有异常现象,则应立即停止加油,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否则,不应继续加油。8.8 向航空公司提供油样8.8.1 应根据与航空公司签订的供油协议的内容,为航空公司要求提取油样提供方便,但航空公司代表与分公司专业人员应同时在场共同提取,取样时应按规定取样,以确保油样能真实地代表被取样燃料。若航空公司的代表要求提取油样是出于检验的目的而不是目视检查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8.8.2 应清楚航空公司取样的目的和用途,以及提取油样数量。8.8.3 应在如下部位提取油样1、 加油车加油接头或过滤/分离器前、后。2、 航空加油站灌油点过滤/分离器前、后。3、 机场油库进、出过滤/分离器前、后,沉降时间已经符合要求的油罐上、中、下部位。取样器和油样容器应洁净,油样容器应符合GB/T 4756或ASTMD4306规定,并贴上标签,标签上宜注明以下内容:油样编号、取样日期与时间、取样人、取样地点、油样类型、油罐编号或加油车号、燃料批号、燃料牌号和规格、检验项目、航空公司名称、飞机注册号、取样用途、取样部位。8.8.4 提取的油样数量应为航空公司所需油样量的两倍,其中一份油样由航空分公司保存至双方对油样结果无异议为止。两份油样应作相同内容的标记,双方共同铅封,同时准备一个一式两份的文件,分别由航空分公司和航空公司代表签字并保管。其中,油样容器和铅封或封条航空公司可以自备,但应符合技术规定,也可以由分公司提供;但是如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需要航空分公司提供上述物品时,铅封或封条的有效性应得到航空公司的确认。8.8.5 航空公司应将油样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分公司。8.8.6 记录取样的有关细节,并上报有关部门。8.9 燃料退回油库不应将排污和提取油样而收集到的燃料洒在机坪上,应退回到油库,在重新倒回接受油罐和降级之前,应排除其中的水分和杂质。9 专机加油程序9.1 专机加油的准备工作9.1.1 分公司参加机场公司召开的专机保障工作会议,详细了解专机保障工作时间、任务和保障要求。9.1.2 根据保障任务,召开专机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专机保障工作落实到库、站、室。9.1.3 分公司指定专机保障车辆,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专机工作细则和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车辆内燃料的排放、检查,按要求认真做好专机燃料的检验工作。9.2 专机加油的实施9.2.1 分公司专机保障工作小组确定参加专机保障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专机保障工作证,并于飞机在前方站起飞后,发给每位专机保障人员。9.2.2 专机使用的油料,按MH6020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的规定执行。在重新评定检验合格的条件下,重新检验以下指标:喷气燃料的外观、密度、闪点、水反应、电导率、固体颗粒污染物(比色法)。油料检验的有效期为一个月。9.2.3 专机保障工作人员在飞机落地前1小时,在专机保障小组组长的带领下,将加油车辆、专机保障箱、燃料质量保证书和铅封工具等带到机坪,等候加油指令。9.2.4 接收到加油指令后,专机保障小组组长带领人员赶赴加油现场,同时进行:接好飞机加油接头、会同执行专机任务的航空公司代表(或专机机组人员)检查加油设备、核对油品质量保证书、检查油样、现场放取加油设备和飞机油箱内的油样各2升、与航空公司代表(或专机机组人员)共同铅封油样。油样由分公司负责保存,直至专机任务完成后3天止。9.2.5 按照航空公司代表(或专机机组人员)要求的数量,严格按照飞机加油安全规范加入航油。9.2.6 加油完成后,请航空公司代表(或专机机组人员)在油单上签字,引导车辆撤离加油现场。9.2.7 外国专机的油料保障工作,按上述条款执行。若外方对留样、专机油箱油料检查等不作要求,可按其意见执行。9.3 专机加油的讲评工作9.3.1 专机加油结束后,专机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集保障人员召开讲评会,分析保障过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9.3.2 收回专机工作证,及时交还机场公安分局。10 加油设备的管理10.1 工作目标明确分加油设施、设备管理范围和管理途径,对加油设施、设备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10.2 加油设备日常管理10.2.1 各加油分队值班员负责完成日检查工作,分别填写各自的“加油值班记录” 和“加油车日检查记录”。10.2.2 各加油分队长负责完成周检查工作,填写各自“加油设备周安全检查记录”。10.2.3 航空加油站领导负责组织进行月检查工作,填写“加油站月检查、讲评记录”。10.2.4 检查内容包括储输油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油品质量情况及安全状况等方面,依据民用航空油料设备完好技术规范、民用航空器加油规范及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等标准执行。10.3 加油设备维修管理10.3.1 加油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应及时报告。10.3.2 各分队长负责组织维修人员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维修、排除故障。10.3.3 维修人员负责填写“设备检修记录”。10.3.4 航空加油站领导负责根据民用航空油料设备完好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对所管辖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每年两次的换季保养工作,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11 储运油料设备的管理11.1 工作目标明确分储运设施、设备管理范围和管理途径,对储运设施、设备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11.2 储运油料设备日常管理11.2.1 值班员负责完成日检查工作,分别填写各自的“值班检查记录”。 11.2.2 各现场主任负责完成周检查工作,填写各自“周检记录”。11.2.3 油库领导负责组织进行月查库工作,填写“油库月检查、讲评记录”。11.2.4 检查内容包括储输油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油品质量情况及安全状况等方面,依据民用航空油料设备完好技术规范、民用航空油料计量管理及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等标准执行。11.3 储运油料设备维修管理11.3.1 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应及时报告。11.3.2 各单位领导负责组织维修人员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维修、排除故障。11.3.3 维修人员负责填写“设备检修记录”。11.3.4 油库负责根据民用航空油料设备完好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对所管辖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每年两次的换季保养工作,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12 突发事件处置12.1 工作目标12.1.1 分公司应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影响运行安全的突发事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报告程序、职责分工和处置方法,以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险情的处理能力,尽力避免和减少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环境污染、社会影响。12.1.2 分公司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设置应急组织机构,提供必需的应急资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定期进行应急预案评审等,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12.2 机场油库消防预案12.2.1 报警:1、 现场报警:油库一旦发生火灾,现场或最先发现者立即使用警报器发出警报。2、 电话报警:(1) 报机场消防中队2119;(2) 报温州市龙湾消防支队0*119。(3) 分公司业务部:2700;油库领导:2715:油库值班室:86873545;3、 对讲机报警。12.2.2 信息报告程序 当发生火灾时,当日消防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弄清具体着火位置及火灾情况,同时立即向分公司总值班和机场公司消防部门发出火警信号,拉响警报器。报警内容为:“温州机场油库部位发生火情,燃烧物为喷气燃料或,火势的大小等”。公司总值班迅速将温州油库发生的火灾情况向分公司领导、温州机场现场指挥中心通报,分公司领导立即将油库发生的火灾情况向上级主管单位通报。12.2.3 人员分组及分工:1、 指挥员:分公司领导;现场为油库领导。2、 分工:由油库现有人员和分公司、航加站在岗人员分别组成:启动消防泵组、警卫外援接应组、抢救疏散组、灭火组。(1) 启动消防泵组:负责开启消防水泵。人员:周兆贵、尚瑞鑫。由周兆贵负责;(2) 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贵重物品转移,把油车疏散到安全地带,抢救、运送伤员。人员:彭玖常及当日航空加油站在岗人员。由彭玖常负责;(3) 警卫、外援接应组:负责接应外援,疏通消防车通道,指引消防栓位置。人员:孔祥鼎及当日分公司机关在岗位人员;由孔祥鼎负责; (4) 灭火组:负责关闭油料进出口阀门,利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扑灭火情。人员:尹建国、袁正初、黄胡、胡斌、尚瑞鑫、孙志东。3、 不同场合的人员集合:(1) 人员分散在生活区时,一旦听到火警信号,立即跑步进入现场集结,当人员分散在各工作场所时,听到火警后迅速处理好工作现场,按各自分工,携带消防器材奔赴火场,各就各位。(2) 指挥员及时奔赴现场,根据火情、人员情况,果断指挥,确定灭火和现场抢救警戒等工作。(3) 在现场的各类人员在抢救时,积极利用现有设备,采取果断措施,正确进行抢救工作,力求在着火的最短时间内,既初起阶段将火扑灭。4、 油库在收发、清洗油罐等作业时失火的扑救:(1) 用石棉被、泡沫消防设施扑灭,一旦发生油罐爆炸燃烧,除组织本库力量抢救外,立即请求外援,协助做好供水,降温扑救工作。(2) 抢救遇险和受伤人员,及时扑灭其身上火焰,进行急救或送医院。(3) 严密组织警戒,防止破坏,在失火后和扑救期间,由指挥员临时指定两人担任警戒。5、 灌油台作业时失火的扑救:当灌油台发生火灾,应迅速按响消防报警器,同时关闭油罐出口阀门,截断油品来源、关闭管线球阀,采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扑救工作,同时用水枪对管线进行冷却,防止邻近管线受热膨胀,如果是小面积溢流造成的火灾,也可用沙土、石棉被等进行扑救。如果旁边有油车在实施灌油作业时,油车司机应立刻驾车驶离作业区,现场人员切断电源,利用现有的灭火器材扑灭油火,同时转移附近其它车辆和储油容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配合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6、 紧急疏散:当油库火灾无法控制、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时,由现场总指挥下达撤离命令,所有人员必须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安排下,迅速撤离火灾现场,以减少人员不必要的伤亡。7、 灭火后的工作:(1) 解除警报;(2) 清理现场;(3) 恢复消防器材完好并归位;(4) 查明失火原因,总结并上报。12.3 输油管道紧急情况处置预案12.3.1 危及管道安全的种类1、 输油管道因腐蚀出现渗漏;2、 输油管道遭施工机械损坏,大量跑油;3、 输油管道遭自然灾害,造成管道断裂、大量跑油。如地震、山体滑坡、崩塌、沉陷等;4、 输油管道遭坏人破坏,抢劫盗油等;5、 输油管道遭破坏后,大量跑油且发生火灾。12.3.2 紧急信息报告程序1、 值班人员接到紧急情况13.3.1第1、2、3项时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告分公司领导。2、 值班人员得到紧急情况13.3.1第4项后,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同时向分公司领导及温州机场现场指挥中心报告,由分公司领导负责向上级公司及温州机场领导报告,听取指示。3、 值班人员得知发生紧急情况13.3.1第5项后,立即向地方消防大队、机场消防大队报警,同时报告温州机场现场指挥中心和分公司领导,由分公司领导负责向上级公司和机场当局领导报告,听取指示。12.3.3 输油管道紧急情况处置程序1、 值班人员接到紧急情况通报和报警后,立即按13.3.2程序执行,并报机场现场指挥中心。2、 在指挥未到达前,分公司值班干部代理行使指挥权;根据管道所遭受的不同损害,立即组织人员抢护,抢护内容包括:(1) 接到管线损坏通知后,如正在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关闭作业油罐进出阀门。(2) 查看现场成立抢险小组,组织人员回收溢出油料、进行现场警戒,以防二次灾情发生。 (3) 现场布置消防器材,以备火灾的发生。(4) 业务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制订抢修方案抢修。12.3.4 紧急情况解除紧急情况抢救处置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12.4 航空加油站加油作业应急预案12.4.1 加油作业应急种类1、 油车作业出现火情。2、 油胶管破裂、接头脱落。3、 不出油。4、 车在飞机下熄火不能起动或者起不了步。12.4.2 紧急信息传递和报告程序出现以上情况后,航空加油站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告分公司领导,同时将故障现象和设备设施损坏情况向业务部通报,业务部将此情况立即向机场指挥中心通报(必要时将情况向机场公安分局通报)。12.4.3 实施处置1、 当油车作业出现火情时,立即按13.4.2程序执行,同时执行下列作业程序。(1) 立即停止加油作业。(2) 迅速使用油车自备或就近消防器材进行扑救。(3) 火情无法控制,迅速向机场现场指挥中心、调度及航空加油站领导报告。(4) 迅速将车辆驶离飞机,开到空旷、安全地带,与及时赶来的消防人员共同进行扑救。(5) 为确保航班不延误,调度值班员迅速安排其他车辆、加油员实施该航班加油作业。(6) 处理完成后航空加油站做好记录,业务部迅速将情况报告分公司领导,同时向机场现场指挥中心通报紧急情况解除。2、 当加油胶管破裂、接头脱落时,立即按13.4.2程序执行,同时执行下列作业程序。(1) 立即终止加油作业,关闭相关阀门。将车辆紧急熄火,卸下接头,将胶管对折。(2) 迅速报告调度和航空加油站值班领导,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同时注意油区的警戒,以防发生火灾。(3) 视跑油多少,报告机场现场指挥中心,调动消防车清洗油区或者将飞机推出。(4) 航空加油站组织人员将该车辆撤离加油作业现场,安排其他人员对该航班实施加油作业,恢复正常加油工作秩序。3、 当加不出油时,立即按13.4.2程序执行,同时执行下列作业程序。5分钟内不能排除故障,及时用对讲机与调度、航加站领导或分公司值班领导联系,将故障车撤离加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维修,安排其他人员、车辆对该航班加油,恢复正常的加油作业秩序。4、 当油车在飞机下熄火不能起动或者开动时,立即按13.4.2程序执行,同时执行下列作业程序。(1) 在5分钟内不能排除故障,立即报告调度、航加站领导或分公司值班领导,调动牵引车,将故障车的联锁解除撤离加油作业现场。(2) 调度或航加站领导迅速安排其他人员、车辆对该航班加油。(3) 车辆短时间内无法撤离加油作业现场,迅速与温州机场现场指挥中心联系,请求将飞机推出。12.5 自然原因航班大面积延误时加油应急预案12.5.1 紧急信息传递和报告程序发生因自然原因造成航班大面积延误的情况时,航空加油站应将情况向分公司领导报告,并通报业务部。若因航班密度过大,无法在正常时间范围内完成加油作业时,还应立即向温州机场现场指挥中心报告。12.5.2 实施处置发生因自然原因造成航班大面积延误的情况时,立即按13.5.1程序执行,同时执行下列作业程序。1、 认真做好加油设备和油车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加油设备和油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2、 根据航班信息提前做好应急供油准备,包括:(1) 做好应急供油的人员动员工作,使加油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确保加油作业忙而不乱,避免事故和差错的发生。(2) 根据加油作业情况,尽可能提前完成罐式加油车的灌油作业。(3) 合理调配作业人员和油车,必要时抽调其它班次的加油作业人员。3、 调度员应加强与加油作业现场的联系,航加站领导应加强作业现场的巡查,防止航班漏加油。4、 在大量航班到达,油车无法保障时,按先国际后国内、先客机后货机、先正班航班后加班航班的秩序实施加油作业,或根据温州机场现场指挥中心的要求加油。5、 在对飞机加油时,一般不允许旅客留在客舱中。若机组要求必须加油时,应填写“载客加油确认单”。12.5.3 紧急情况解除1、 因自然原因造成航班大面积延误的情况应急处置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2、 由航空加油站将处置和恢复情况向分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向温州机场现场指挥中心汇报。13 安全信息管理13.1 工作标准建立和维持畅通的内、外部沟通渠道,确保安全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和规范的传递,及时掌握安全动态,改善安全管理。13.2 安全信息的传递处理13.2.1 事故、差错信息的传递、处理事故、差错发生单位在事件发生后,要立即电话报告业务部。报告内容包括:经过、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物质损失、危害程度、范围等内容。业务部立即向总经理、管理者代表上报事故、差错发生情况,并按照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航空油料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的第九条相关要求及内容及时填写“航空油料业务事故初始报告表”和“航空油料业务事故最终报告表”并报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安全技术部。13.2.2 不安全事件信息的传递、处理1、 各单位、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定期收集各类不安全事件信息,并按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航空油料安全信息管理规定报业务部。2、 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可以将日常工作中发生不安全事件信息以各种通信方式向业务部报告,上报单位或个人有权要求保密。3、 业务部在接到不安全事件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信息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确认信息的真实性,了解和掌握事发细节,要求不安全事件所属单位、部门编写、上报不安全事件报告。4、 业务部根据不安全事件报告内容,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信息内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最后连同报告录入不安全事件资料库。5、 对于突发紧急事件时,分公司应当及时启动预案,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向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机场现场指挥中心和民航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紧急情况处置后,查明原因,对事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将有关材料报中航油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和民航浙江省安全全监督管理局。13.2.3 固定安全生产信息的传递1、 各单位、各部门定期汇总本单位、本部门信息,统一报业务部。2、 上报各类信息应遵循职能归口原则,安全生产类、油品收支存动态、航班保障情况报业务部,职工安全教育与业务培训类报办公室人力资源,设施类报办公室修建。3、 月报: 以自然月(是指每月的1号至本月的最后一天)为时间段,由各单位、各部门于每月2日(含)前将上月情况以传真或电子文件形式报至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遇节假日顺延。分公司每月将安全生产信息上报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技术监督部。4、 季报:分公司季度(含专项)安全检查报告应当在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民航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内容为:检查种类及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计划和整改责任人。分公司将每季度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不安全事件的分析、安全隐患及改进措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的部署等,形成报告经分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签署后,报民航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5、 年报:各单位、各部门应在全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前将安全信息年报报至业务部。业务部应对安全生产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处理,报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审阅。年底分公司组织人员对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内容包括:安全运行的形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各单位和员工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总结和改进措施等。评估报告经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签署后,报民航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13.2.4 非固定其它类安全生产信息的传递、处理1、 非固定其它类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单位应根据信息内容的影响和紧迫程度,以书面形式(传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信息,信息内容要求详细、具体。2、 信息上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逐级传递时,可越级上报。3、 信息承办部门应做好信息的登记、整理、归档工作。14 风险管理14.1 工作目标分公司确保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辨识、评价和控制,排除危险或将之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不安全事件,实现预防型的安全管理。14.2 风险管理程序14.2.1 危险源辨识1、 分公司应将危险辨识贯穿生产和管理全过程,包括产品及服务实现的策划、采购、生产保障、相关方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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