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例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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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精品文档,仅供参考PERSONAL 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总那么 一编制目的。 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形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那么。 ,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实施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形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以块为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故发生地政府为主,县有关部门要与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危险辨识和危险评估、物资储藏、队伍和基地建立,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标准有序。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各自职责,标准有序开展应急活动,防止引起二次伤害。 ,反响灵敏。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整合各有关部门人力、物力和信息资源,实现交通运输、救援器材、救援力量等应急资源共享,县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迅速抵达事故现场参与救援,服从领导。 ,提高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特别是行业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提高意识。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xx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1.县政府参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跨乡镇级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4.需县政府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办对口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的xx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xx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2掌握事态开展,负责应急救援严重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必要时协调驻大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以下简称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承当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值守相关工作。 2统筹危险化学品救援抢险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藏、调用。 3组织落实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4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事故重要信息。 5组织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 6配合有关部门承当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工作。 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指导事故发生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并指导事故发生地乡镇党委按规定做好事故情况的新闻发布。 县发改局:按程序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运送;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相关的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事故遇难人员殡葬事宜,指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组织对大气、水体、土壤进展应急监测,评估事故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质的扩散情况、蔓延区域和危害程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为突发地质灾害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县住建局:负责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中提供有关建筑物的技术支持;组织协调、处理被破坏的相关重要设施的修复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路线运输的保障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应急力量开展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因特种设备原因而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所需特种设备的技术支持;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视管理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应急救援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警信息的接警、事故信息的收集、通报;组织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给急救援有关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等气象服务于。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县人武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协调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工程抢险队伍、特殊专业应急队伍负责具体危险化学品抢险救援任务。 三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总指挥。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开展趋势以及可能形成的危害,组织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 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置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治安戒备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环境监测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小组,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统筹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的接收与转发,做好现场指挥部会议管理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以及对外发布文件的草拟工作;承当现场指挥部的值守工作,收集、汇总现场处置工作情况,编辑应急救援大事记,编制信息简报并上报;负责调配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力量和资源;组织做好现场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提出应急预案修改建议;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2应急处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人武部和武警中队、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负责制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实施危险化学品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3治安戒备组: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运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做好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现场的戒备和交通管控工作;做好失联死亡人员身份核查工作,承当事故中失联人员身份信息的核实和登记工作,对遇难者身份进展鉴定;负责组织受灾群众安全疏散。 4专家技术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县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负责对事故开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处置方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5医疗救护组:县卫健局牵头,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调度全县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对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灾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于;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6后勤保障组:事发地乡镇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配合。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资金、物资、装备、食品、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于资源保障。 7新闻报道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管理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事故信息搜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做好新闻发布和集体采访组织活动,积极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 8环境监测组: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配合。负责对事发区域进展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承当抢险救援现场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于保障工作。 9事故调查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涉及相关领域的部门配合。负责初步核实危险化学品事故产生经过和原因,总结事故处置工作经历教训,评估事故损失,制订改良措施。 10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事发单位配合。负责做好善后处置的总协调工作;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的保存、处理和殡葬服务于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受灾人员和受损企业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做好社会力量动员和救灾物资组织工作。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事故发生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并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预警 一信息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设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须立即将事故信息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在进展本部门应急处置的同时须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对接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须立即核实,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其中:一般事故信息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较大含涉险事故信息应在事发110分钟内报告;严重及以上事故信息应在事发25分钟内电话报告、35分钟内书面形式报告。 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可能引发较大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对接到的信息要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严重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获知其他灾害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送县政府并通报有关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 紧急情况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可越级上报。 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转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实并及时反响。 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发生地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提供事故前监视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息发布。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报,在接到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与相关专家会商、分析事故的预警信息。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及时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预警信息发布机关等内容。 强化预警信息传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移动通信的作用,广电、通信管理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完善预警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建立严重和突发性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 预警信息的发布按事态影响分为两种形式: 1当接到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经会商、分析,预判事故后果不会影响周边村子社区民众安全和生活时,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发出预警信息,通知应急救援力量采取相应预警行动。 2经会商、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可能影响周边村子社区民众安全和生活时,县应急管理局要立即报告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受影响区域民众、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形式进展。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形式。 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须立即组织行政区域民众、单位有序做好避险准备,密切注意事态开展。接到避险通知后立即展开应急避险行动。 在向受影响区域民众发出预警信息的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应及时向县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发出预警信息,通知应急救援力量采取相应预警行动。 应急值守。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及时领受、反响、通报各种应急相关信息。 3.信息跟踪。预警信息发布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态势,及时调整预警信息的发布。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报送事态开展情况,为县政府提供详实、及时的决策信息。 4.专家会商。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召集相关专家,通报预警信息、进展专业咨询、组织应急措施会商并及时将分析、会商情况报送县政府。 5.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启动预警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通知本预案确定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进入应急状态,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集结或进入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准备展开应急响应活动。 6.应急救援装备调集。启动预警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与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展沟通,了解应急救援装备需求情况,催促就近征集应急救援装备。对应急所需但当地无法处理的应急救援装备,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迅速在受影响区域周边征集、组织,并协调组织调运。 四、应急响应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类。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形成的后果,危险化学品事故可分为三类: 1.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 1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发出预警,已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由于危险化学品火灾失控蔓延,多装置车间连锁起火,严重危险源受到要挟,企业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多人受困,人员无法撤离、疏散等原因,事故开展趋势已有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的火灾事故。 2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已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火灾恶性事故,通过持续追踪事态信息,经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预测、评估,后续事态开展趋势可能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火灾事故。 3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 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 1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发出预警,已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由于事故失控蔓延,可能引发多装置车间、严重危险源等受到要挟有连锁爆炸可能,企业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多人受困,人员无法撤离、疏散等原因,事故开展趋势已有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的爆炸事故。 2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已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爆炸恶性事故,通过持续追踪事态信息,经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预测、评估,后续事态开展趋势可能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爆炸事故。 3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 3.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含人员中毒。 1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发出预警,已发生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含人员中毒,由于危险化学品泄漏失控蔓延,事故影响范围内多人受困,人员无法撤离、疏散等原因,事故开展趋势已有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的泄漏事故。 2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发出预警,已发生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含人员中毒,有通过河流、湖泊、大气等途径跨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蔓延、扩散,可能酿成跨境乡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3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已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泄漏恶性事故,通过持续追踪事态信息,经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预测、评估,后续事态开展趋势可能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泄漏事故。 4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为4级。 1特别严重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形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要紧急安置10万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严重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形成10人以上缺乏30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缺乏30人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缺乏1亿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50人以上缺乏100人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紧急安置5万人以上缺乏10万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3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形成3人以上缺乏10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缺乏10人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缺乏5000万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10人以上缺乏50人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紧急安置1万人以上缺乏5万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4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形成缺乏3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缺乏3人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缺乏1000万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缺乏10人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紧急安置缺乏1万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响应分级。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应急响应分为2级。 1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启动本预案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2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启动本预案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请求省、市启动省、市级相关应急预案。 各乡镇政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在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要依据本预案和其他相关规定,明确预案的事故分级和应急响应分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事故态势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展处置,并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 三响应程序。 1.本预案的启动条件。 1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或乡镇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2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或超出事故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乡镇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 2.响应程序。 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响应状态后,县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以及事故开展态势和现场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报告县政府并通知县有关部门、单位进入应急状态,通知有关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2迅速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 3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值守机制,密切关注、追踪事态开展和现场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及时向县政府及其他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5根据获知的事故现场态势、本部门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本系统专家进展分析、会商,拟定应急措施;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本部门相关的应急方案、专家、队伍、物资等信息。 6向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事故救援的意见和建议。 7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下,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8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治安、人员疏散安置、应急装备、应急力量等方面的协调、支持工作。 9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调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及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10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预警,组织公众疏散撤离、安置;向公众和媒体通报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向。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事故信息。 3.信息处理。 1应急管理部门要与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通信联系,跟踪事故态势、应急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形成的影响等信息,保证应急情况信息及时互通,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现场信息。 2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故信息,并根据需要及时研究处理有关问题,协调相关支援工作。 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者外国人时,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通知县外事办、县委台办。 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其他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援助时,由县政府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指挥与协调。 1指挥与协调机制。 启动县级预案后,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工作由现场指挥部直接负责。 县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及专家赶到事故现场后,要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作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 事故发生地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受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应急救援队伍接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要立刻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同类别和危害特性,展开相应的救援工作。 2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事项。 指挥、协调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各成员单位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事故区域周边危险源的监控、调集有关应急物资和装备、发布预警信息、对灾区人员进展疏散、转移、安置;协调卫生安康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协调公安机关实施现场戒备、交通管制和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赴事故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挥、协调的事项。 启动县级预案前,指挥、协调当地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启动县级预案后,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各项应急救援指令,指挥、协调当地应急应急救援工作,调度各应急救援信息的上传下达。 四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类别不同,确定不同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单位先期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和防止次生事故的前提下,立即开展关阀泄压断料、灭火控火防爆、紧急疏散人员、集结专业救援力量等初期应急处置。 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先期处置。事故发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1核心区控制。对事故核心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现场控制。 2核心区戒备隔离。根据化学品特性和泄漏、扩散的情况及火灾、爆炸所涉及的范围设立戒备区,并对通往事故核心区的路线实行交通管制。 3现场处置。迅速了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情况,掌握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特性、状态等信息,协调消防、卫生安康、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气象、危险化学品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环境监测等工作。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处置形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人员撤离与安置。根据事故可能涉及范围,立即组织可能受到要挟的人员有序撤离。 5周边损失摸排。根据事故可能涉及范围,立即组织当地干部对周边可能受损的区域进展损失摸排。 6信息搜集与报送。做好事故信息搜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积极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 3.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作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还应根据市、省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展处置: 1发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指令。 2对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事故应急处置要求,指令县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必要时请求市应急管理局给予支持,及时通报涉及或可能涉及的其他县。 4县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率有关工作组、专家组赶赴事故发生地进展组织指导协调。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必要时请求驻大武警中队给予支援。 6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深入现场实地察明情况。 2听取各有关单位情况汇报。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展会商。 4传达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相关事宜。 5完善初步处置方案意见,构成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交通管制、现场管控、组织营救、医疗救治、监测预警、疏散撤离、避护安置、治安维持、卫生防疫、信息发布,以及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抢修等。 6根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应急处置任务。 7根据处置需要,决定依法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8实地督查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情况。 9根据现场处置情况、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及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0定时总结调度,书面汇总上报现场处置情况。 那么。 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处置原那么。 接警。接报警要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事故现场隔离。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火势、爆炸所涉及的范围等情况建立戒备区,并对事故现场周边路线实行交通管制。 人员疏散。一般采取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形式。撤离是在有一定的时间与准备的情况下,把所有可能受灾或有危险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就地保护是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行动无法进展时,组织人员就近进入相对安全的掩蔽体或区域内,就地取材进展人体保护,躲避危险。 事故危险区、核心区应急抢险人员的调配应适度、合理,防止意外事件形成不必要的一线人员伤亡。 保障支持力量要充足有力,保证应急活动需求。 2火灾事故处置原那么。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在保证应急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挽救被困人员。 确定火灾的物质类别,根据火灾的物质类别特性选取适用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方案。 确定火灾应急救援所需的处置技术和专家。 根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确定相应的人员搜救、灭火主攻方向、隔离保护范围、危险物品转移等应急方案。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严重危险源分布情况,对严重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隔离保护。 评估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对周围区域可能影响的规模和程度,根据评估,明确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预防事故蔓延、扩大。 明确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抢险救援时,应及时调集相关应急队伍和装备,做好后备队伍和资源的预先安排。 3爆炸事故处置原那么。 确定爆炸地点、爆炸的物质类别、爆炸类型、爆炸场所。根据爆炸事故的地点、物质类别、爆炸类型、周围环境,明确事故处置的技术方案、应急人员的个体防护措施、受伤害人员可能所处的位置和搜救方案、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转移疏散路径。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严重危险源分布情况。根据严重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监控措施、隔离保护方案和预防严重危险源发生次生灾害的防控措施。 明确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所需的技术和专家。 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明确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根据事故现场危险物质存量、爆炸事故严重程度、爆炸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爆炸事故现场周边的严重危险源分布情况、爆炸事故形成的设施和人员受害情况、发生次生事故灾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等,调集相应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做好后备队伍、资源的预先安排。 4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原那么。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泄漏范围和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能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根据泄漏源的位置、危险化学品种类、泄漏范围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抢险安全措施。 当泄漏物为易燃、易爆介质时,首先要控制现场及扩散区的一切明火源、施行交通管制、对应急器材的防爆特性进展检查,防止引发火灾、爆炸次生事故。 当泄漏物为有毒有害介质时,根据泄漏扩散范围、现场风向等施行现场隔离、戒备、交通管制和区域内人员疏散措施,落实应急人员的个体防护措施,迅速组织搜救受害人员。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严重危险源分布情况,根据严重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监控措施、隔离保护方案和预防严重危险源发生次生灾害的防控措施。 确定泄漏时间或估计持续时间、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现场风向、风速等信息及泄漏扩散趋势预测,根据估计泄漏的持续时间和可能的泄漏量、风向和周围环境确定周边人员疏散的范围和安置措施。 确定能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附近水源、沟渠、涵洞、下水道等场所,根据泄漏物的去向制定堵截措施、防爆措施和环保应急方案,对泄漏物流经区域发出预警通告,防止发生严重环保和人畜中毒事故。对泄漏物为易燃易爆介质的,对泄漏物流经区域要进展明火和交通管制,防止发生严重爆炸事故。 确定泄漏应急救援所需的处置技术和专家。 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明确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根据事故现场危险物质存量、爆炸事故严重程度、爆炸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爆炸事故现场周边的严重危险源分布情况、爆炸事故形成的设施和人员受害情况、发生次生事故灾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等,调集相应的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做好后备队伍、资源的预先安排。 5现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类别以及应急人员职责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装备;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隔离型密闭防毒面罩、适用的化学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防止人体接触、沾染有毒有害介质的防护装备。 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给予协调和指导。 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群众的安全防护范围,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根本生活保障措施;确定群众的疏散撤离形式、程序,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并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应急情况下对群众进展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形式和程序;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控制污染,减少事故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紧急避难场所,并作出相应安排,便于被疏散群众的安置;做好群众疏散、避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五信息发布。 各类信息要按规定经相应级别的部门核实、审批后,按批准的范围进展发布。 信息的发布要遵照公开、通明、及时的原那么。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为新闻发布和报道提供准确、详实的事故和应急救援信息。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依据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序引导舆论。必要时,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及时采用适当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六应急完毕。 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符合受伤害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等应急完毕的条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县政府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毕,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符合受伤害人员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等应急完毕的条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由县政府报市安委办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毕,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严重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符合受伤害人员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等应急完毕的条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由市政府报省政府,省政府按照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程序处理。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毕后,现场指挥部起草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报送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征用物资返还及征用物资毁损、灭失的补偿,协调保险公司及时按约理赔、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和影响,妥善安置、补偿和慰问受伤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二社会捐赠。 县民政局指导慈善组织做好慈善捐赠工作。 三保险。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与评估。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完毕后,县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一般及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展总结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历教训,提出改良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报送乡镇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本预案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改良建议,报送县政府。 县应急管理局、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较大及严重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展总结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历教训,提出改良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报送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五事故信息资料的保全与事故调查。 应急过程中,要尽量搜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原始信息。保证应急和事故现场信息采集人员安全,对事故现场多方采集影像资料,为事故调查、总结应急经历保存第一手资料。 应急完毕后,要立即采取措施保全事故证据、资料,对必须拆掉、移动的事故现场设施,做好标记、保存影像图片。 对现场采集、留存的所有现场证据、资料及技术档案,要登记造册、编号,并交由事故调查主管部门保存。移交证据须经办人签名确定。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须保障24小时畅通。通信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须制定应急通信管理规定和技术措施,保障应急通信设施完好、畅通。 县应急管理局、县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通信网络、信息传递网络,并负责维护管理网络系统,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的需要;加强特殊通信联系与信息交流设备的储藏,以满足在特殊应急状态下通信和信息交流的需要。 严重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重要信息。 镇、各部门要掌握本地本系统所有应急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信联系形式。 二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要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和完善以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中心队伍为骨干的专业应急队伍。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规划。加强消防和应急队伍建立,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充分发挥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分队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中的作用。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主要由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消防队伍负责。 三应急专家保障。县应急管理局建立有关专业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和联系制度,为事故应急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四应急装备保障。有关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储藏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在应急响应时,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服从调动,保证应急救援需求。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立和完善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的紧急调用。 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实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救援队伍要按规程配备必要的危险化学品应急装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在保证必需救灾物资储藏的根底上,实现救灾物资的动态储藏。加强对储藏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藏。 有关企业要根据实际,保证应急物资储藏或生产、加工能力和技术储藏。 在应急状态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跨乡镇物资调用;各乡镇物资储藏在不能满足增援要求时,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物资调运工作。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常备物资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企业常备物资所需经费由企业负责,列入生产本钱。必要时,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用社会物资。 五应急经费保障。事故单位应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事故单位暂时无力承当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处理。 六其他保障。 1.交通运输保障。 1交通运输保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系统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乡镇提供交通戒备支持,以保证及时调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装备和物资。 2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公安部门组织对事故现场进展交通管制,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县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展交通管制,并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3交通管制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应急救援车辆要有专用标识,在执行任务时不受交通管制,并按照规定免缴路线通行费。 2.医疗卫生保障。 1卫健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2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卫健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县卫健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必要时可请求市卫健部门支援。 3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援,各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3.治安保障。 1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戒备和治安管理工作,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戒备和治安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防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2公安部门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储藏与保障。 1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人才和设施设备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2应急状态下,气象部门要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必要的气象资料和技术支持。 3县应急管理局要建立严重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根底数据库,根据严重危险源普查情况,利用严重危险源、严重事故隐患分布和根本情况台账,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根本信息。 4县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行政许可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5县应急管理局要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专项研究,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储藏,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社会动员保障。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保障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调用事故发生地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增援,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保障。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时,须为参与人员提供完备的防护器材,保障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动员的社会力量要具备相关的危险化学品防护和应急知识与技能。 6.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规划和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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