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徐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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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梁徐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的通知 ( 国办发 200932 号)和省、泰州及姜堰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 泰州市、姜堰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 “安全发展” 的指导原则, 坚持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 、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 ( 领域 )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 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减少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分工安排道路交通 ( 含危化品道路运输) 专项整治:道路交通( 含危化品道路运输)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镇路桥办、文卫科、安全办、农机站配合。化工专项整治:由镇安全办牵头负责,镇企服站、环保办、 供电所等部门配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 镇企服站、文卫科、文化站、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由建管站牵头负责, 镇村建办、 水利站、安全办、供电所等部门配合。农业机械专项整治:由农机站负责,派出所、路桥办配合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市安全办牵头负责,镇企服站、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安全办牵头负责,企服站、派出所、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安全办牵头负责,镇派出所、工商分局、三产办等部门配合。冶金专项整治:由安全办牵头负责,镇派出所、企服站、供电所等部门配合。四、主要内容(一)综合内容各村、 各行业 ( 领域 ) 、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1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2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3 、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5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6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7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 、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以下简称 “三违” )的;9 、各村、行业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10 、各村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 ( 领域 ) 及相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二)专项内容道路交通:以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等四项示范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 客车超员、 酒后驾驶、 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使用假牌 ( 套牌 ) 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 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涉牌涉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 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 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排查治理城市道路、 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推进“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开展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 设置安全警示牌, 确保农业机械通行安全;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 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GPs监控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建设一批事故少、秩序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的安全文明示范路;整治非法生产、改装、 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 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变型拖拉机( 电动车等 )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收费站等配备相应的抢险救援器材, 开展演练, 增强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 危化品车辆事故等综合处置能力; 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强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水上交通:组织开展桥梁防碰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饮用水源地及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开展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登记备案工作; 排查治理航运企业、 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化工专项整治: 严格化工生产企业产业政策准入门槛。 继续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流动的通知 、 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审核审批程序, 加强综合审查和事前把关; 加快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继续加快化工集中区 ( 域 ) 的清理确认工作,抓紧完成区域环评和安评等手续; 加快集中区安全、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化工集中区管理制度,规范化工集中区管理,为区外企业搬迁入园创造良好的环境;制订完善的搬迁实施方案, 积极引导和有序推进区外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入园; 加强化工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收集汇总各地关闭企业和搬迁改造企业所达到的污染减排效果, 及时汇总报送相关信息; 继续完善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总结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及有效措施, 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 完善化工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化工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危险化学品: 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专家检查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针对化工生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 制和作业现场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擅自建设、 未批先建、 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 许可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严格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加快推进涉及危险工艺化工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进程,提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 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 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 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等措施。 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或者人员密集场所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分区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管道井、幕墙、 风管等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落实;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防 烟、封闭楼梯间符合要求,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符合要求;建筑 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齐 全,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科学适用并定期组织演练。农业机械: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和农机维修网点的检查整顿, 对违规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 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以及对在维修网点进 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 等行为,从严处罚,取缔违法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 条件建设,严格属地管理,严把农机驾驶人员考试关、农业机械 登记关和检验关,全面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整合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建立农机驾驶人员违法记分和安全学 习日制度,促进农业机械人员驾驶操作技能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增强。特种设备: 重点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 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 校验 ) , 完善应急预案、 开展应急演练等的监督检查。水利: 加强重要水利设施和危桥的安全管理; 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非煤矿山: 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 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夯实安全基础, 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督促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安全准入条件, 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理新、 改、 扩建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手续, 特别是涉及窑体内部和开挖等动土的窑体改建工程项目。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粉煤机、制砖机等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等方面专项检查。冶金有色企业: 建立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强化安全教育的培训, 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认真开展重点部位和重要工艺环节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现场作业管理, 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和防护设施, 加强煤气、氧气等气体作业以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严格特种设备的菅理和维护保养。 加强外来施工作业队伍管理, 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烟花爆竹: 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要求, 规范日常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行为,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泰州市制订的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基础台帐, 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通过新一轮换发证工作, 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加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及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确定具体的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由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另行下发。五、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 制订和下发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完成治理行动前期宣传动员、 部署和准备工作。 5 月 6 日前,各村、各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镇安全办。(二)深入治理阶段: 各村、 各部门、 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 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 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三) 整改提高阶段: 各村、 各部门在各单位自纠自查、 治理整改的基础上, 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 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四)检查总结阶段: 各村、 各部门、 各单位按照行动方案死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归纳,全面总结,于 1 1 月 1 8 日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报送镇安全办。六、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各村、 各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各村、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 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业机械、特种设备、 人员密集场所、 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水利、民爆物品、冶金有色、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 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 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 ,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努力把事故降下来, 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三项建设” 结合起来, 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 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 25 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 镇安全办将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 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 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 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六)深入发动, 群防群治。 各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 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要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专家在安全检查、 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 ) 广泛宣传, 舆论监督。 各村、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 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治理不力的行为, 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 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 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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