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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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常村镇同悦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长交建2014ZB 号 招 标 人:长垣县常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四年三月 目录第一卷 6第一章 施工招标公告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 总则.121.1 项目概况.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5 费用承担121.6 保密. .131.7 语言文字. .131.8 计量单位. .131.9 踏勘现场. . .131.10 投标预备会 131.11 分包. .131.12 偏离. .132. 招标文件. .1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3. 投标文件. .1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53.2 投标报价. .153.3 投标有效期. .153.4 投标保证金. .153.5 资格审查资料. .163.6 备选投标方案. .16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64. 投标. .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 开标18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85.2 开标程序.186. 评标186.1评标委员会 186.2 评标原则196.3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7.1 定标方式197.2中标通知197.3 履约担保. .197.4 签订合同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 重新招标.208.2 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0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0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9.5 投诉.20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2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评标方法.242. 评审标准.242.1 初步评审标准. .24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43. 评标程序.243.1 初步评审.243.2 详细评审.2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3.4 评标结果.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72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75附件一:合同协议书.7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77第二卷 .79第六章 图纸 (另附).80第三卷 .8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2第四卷 8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4目录86一、投标函及投标内容一览表87(一)投标函.87(二)投标内容一览表.8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90三、投标保证金. . .92四、预算书及材料分析表.93五、施工组织设计.113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14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15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16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17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18六、项目管理机构.119(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19(二)主要人员简历表.120七、资格审查资料12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1(二)企业资质证明材料122(三)近年财务状况表123(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24(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25(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26八、其他材料127第一卷 第一章 长垣县常村镇同悦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长垣县常村镇同悦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对招标文件网上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和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一、招标人:长垣县常村镇人民政府二、招标编号:长交建2014ZB 号三、项目名称:长垣县常村镇同悦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招标内容:道路、管网等基础服务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外县企业投标时须到长垣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 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10、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的投标资格;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七、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月 日-2014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八、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九、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份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上午09:00十一、开标时间:2014年 月 日上午09:00十二、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十三、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点击下载】(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4、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常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83611780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5090308531 报名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373-8889330 十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长垣县住建局 0373-8885127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5 长垣县常村镇人民政府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长垣县常村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垣县常村镇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583611780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垣县人民路88号联系人:常先生电话:150903085311.1.4项目名称长垣县常村镇同悦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长垣县常村镇1.1.6现场条件和周边情况自行考察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招标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5、近叁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7、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报注册建造师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县企业投标时须到长垣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及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2014年 月 日下午15:00;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3.3.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3.4.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人民币。在2014年 月 日16:3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从基本账户汇入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单或转账支票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汇(缴)款事由必须注明xx单位xx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长垣县国库支付中心开 户 行:长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 号:00000000000222616012。在2014年 月 日17:30时前投标单位凭银行出据的交款证明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换取收款收据。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账号。为便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最好提交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资料和资金往来收据(客户名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往来项目填:“长交建2014ZB 号投标保证金”,金额项填本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2年3.5.3近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1年-201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和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不得使用活页或散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长垣县常村镇同悦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长垣县常村镇人民政府投标人名称:在2014年 月 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09时00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监督部门、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递交的投标文件先后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必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评委)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并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现金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当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个(U盘必须确保无病毒感染,并能正常使用,其中报价部分必须为EXCEL形式),并与标书正本一起密封。(电子版必须清楚标明投标人名称及标段)。3.中标单位中标后再免费提供与中标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肆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上必须签字并加盖造价员或造价师专用章。5.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2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的,必须附招标文件第八章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全部表格内容及电子版(须为EXCEL形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造价员或造价师专用章,修改的投标报价必须用不透明的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修改投标总报价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修改总报价的理由,并注明总报价以哪个为准并且在唱标前说明。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修改后的投标总报价不予认可。10.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另附)(6)图纸;(另附)(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内容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无)(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企业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时检查)。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内容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编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字迹模糊导致评委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投标文件装订投标文件不得使用活页或散页装订的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 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及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并具备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必须参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且被授权人出具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进长备案介绍信外县企业提供长垣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介绍信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注:2.1.2各项中,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时检查,如在证件验证结束之前不能提供有关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全的,按废标处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并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并在投标函中承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并在投标函中承诺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3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5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确定,金额为 壹仟贰佰叁拾万 (12300000.00元);有效投标人总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50%+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五家(含五家)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总报价全部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3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含施工方法、场地布置等)能满足本工程需要得 48分,基本满足需要得04分(不含4分),不满足需要不得分。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2投入的主要物资满足施工要求的得12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01分(不含1分),不满足需要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2劳动力安排满足施工要求的得12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01分(不含1分),不满足需要不得分。拟投入主要设备2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的得12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01分(不含1分),不满足需要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满足要求得2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2分(不含2分);不满足需要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生产内容及相应保证措施完善的得23分,基本完善的得02分(不含2分);不完善的不得分。建设文明工地措施3建设文明工地内容及具体措施完善的得23分,基本完善的得02分(不含2分),不完善的不得分。工期及保证措施2工期满足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合理且有相应保证措施得12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1分(不含1分);不满足需要不得分。施工总平面布置2布置合理,交通顺畅得1-2分,较合理的得0-1分(不含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节能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3节能环保内容及相应保证措施完善的得23分,基本完善的得02分(不含2分);不完善的不得分。2.2.4(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5分)55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50分,当有效投标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于1%减3分的比例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减分;当有效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低于1%加3分的比例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到满分为止;当有效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5%(不含5%)时,按每低于1%减4分的比例在满分(55分)基础上减分,按照插入法计算。2.2.4(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5分)企业业绩102011年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金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3分,最多得6分。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2分,最多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时审查,无原件者不得分企业荣誉2企业在2011年以来获得过省级荣誉的,每有一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荣誉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无明显的文字、数字错误、印刷装订清晰的得3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评分办法前附表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方法: 见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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