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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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1102-2016, 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 2. 2、6. 2.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刖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 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 范。1总贝卩1. 0. 1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 0. 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1. 0. 3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2术语2. 0. 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2. 0. 2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2. 0. 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 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2. 0. 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 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 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2. 0. 5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multiple C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组储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 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2. 0. 6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CNG refuelling station将压缩天然气加注至汽车燃料用储气瓶内的站场。2. 0. 7 压缩天然气瓶车 CNG cylinders transportation truck将由管道连成一个整体的多个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固定在汽车挂车底盘上,设 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和运输压缩天然 气的专用车辆,简称气瓶车。2. 0. 8 压缩天然气瓶组 multiple C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通过管道将多个压缩天然气储气瓶连接成一个整体并固定在瓶筐上,设有压 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和运输压缩天然气的 装置,简称储气瓶组。2. 0. 9压缩天然气储气井 CNG storage well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竖向埋设于地下,且设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压缩天然气的管状设备,简称储气井。3基本规定3. 0. 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的有关规定。3. 0. 2压缩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的有关规定。3. 0. 3压缩天然气可采用气瓶车或汽车载运气瓶组运输,也可采用船载运输。3. 0. 4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通过城镇燃气管道向用户供应的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 然气GB 17820中一类气或二类气的有关规定。2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 低5C,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3天然气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天然气偏离基准 气的波动范围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 T 13611的有关规定,并应适当留有余地。4天然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天然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使人在天然气 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能够察觉。3. 0. 5通过管道向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输送的天然气的质量宜符 合本规范第3. 0. 4条的规定。3. 0. 6加臭剂质量及添加量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CJJ/T 148的有关规定。3. 0. 7供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天然气宜采用管道输送;供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 天然气可采用管道输送或车载运输; 供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压缩天然气应采用 车载运输。3. 0.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有关规定,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3. 0. 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 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有关规定。3. 0. 10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 0. 10的规定表3. 0. 10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等级划分级别总储吒容枳V(ms)毘缩天然代储气设施 总几何容厲培天然气版车 总儿何容积力级V200000V)70二级30000V200000V2200|三级8500V3000030Vi120V120四级1000VS()0五级V;1000注:1总储气容积指站内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包括储气井、储气瓶组、气瓶 车等)的储气量之和,按储气设施的几何容积(m3)与最高储气压力(绝对压力,102kPa) 的乘积并除以压缩因子后的总和计算。2表中“一”表示该项内容不存在。3. 0. 11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 配站合建时,合建站的等级应根据总储气量按本规范第3. 0. 10条的规定划分。3. 0. 12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危险场所和其他相关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和专用标志,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有关规定。4站址选择4. 1 一般规定4. 1. 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选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并 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等相结合。4. 1. 2 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宜远离居住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和超市 等人员密集的场所。4. 1. 3压缩天然气供应站选址应遵循不占或少占农田、节约用地的原则,并宜与周 围环境、景观相协调。4. 1. 4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且周边应具备交通、 供电、给水排水及通信等条件。4. 1. 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宜靠近上游来气的管道或气源厂站设置,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宜靠近供气负荷设置。4. 1. 6城市中心区不应建设一级、二级、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及其与各级液化石 油气混气站的合建站,不应建设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六级及以上液化石油 气混气站的合建站。城市建成区不宜建设一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及其与各级液化石油 气混气站的合建站。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合建站的设置,除应符合 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的有关规定。4. 1. 7城市建成区内两个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当不能满足距离要求且必须设置时,站内压缩天然气瓶组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 本规范表4. 2. 2中最大总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0000斥的规定执行。4. 1.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防洪标准应与所供气用户的防洪标准相适应,且不得低 于站址所在地的防洪标准。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防洪标准不宜低于洪水重 现期50年一遇,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30年一遇,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 20年一遇。4站址选择4. 1 一般规定4. 1. 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选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并 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等相结合。4. 1. 2 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宜远离居住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和超市 等人员密集的场所。4. 1. 3压缩天然气供应站选址应遵循不占或少占农田、节约用地的原则,并宜与周 围环境、景观相协调。4. 1. 4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且周边应具备交通、 供电、给水排水及通信等条件。4. 1. 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宜靠近上游来气的管道或气源厂站设置,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宜靠近供气负荷设置。4. 1. 6城市中心区不应建设一级、二级、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及其与各级液化石 油气混气站的合建站,不应建设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六级及以上液化石油 气混气站的合建站。城市建成区不宜建设一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及其与各级液化石油 气混气站的合建站。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合建站的设置,除应符合 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的有关规定。4. 1. 7城市建成区内两个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当不能满足距离要求且必须设置时,站内压缩天然气瓶组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 2. 2中最大总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0000用的规定执行4. 1.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防洪标准应与所供气用户的防洪标准相适应,且不得低于站址所在地的防洪标准。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防洪标准不宜低于洪水重 现期50年一遇,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30年一遇,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 20年一遇。4. 2与站外设施的防火间距4. 2. 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2. 1的规定。表4. 2. 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赭气井总 储气容积V( m3)圈目险火间KCm)V5000S0G0V60000500MCV100000JOOOWKV300000300000400000堀住区、村镇&塑要 公井建筑(学校.觀剧 氛怵育馆尊40SOfiO70高层民用建筑30354045SO高层民用理筑祐房. 民用養筑2025303540明火、散搅火花地点, 室外变,配电站2530354045甲、乙、内类粧体储 甲.乙类生产厂房. 甲=乙类物品库房.可 燃材料堆场2530354045丙、丁类生产厂房, 丙、丁类物品库房2025303540其他建從耐火 零级一级152a253035三级2025303540四级253035404S铁路(屮 心线IE St3535404045其他线2525303035公隊道 路(路 边、奇速,一*二 级.城市快速151 20252525其他1215151S15架空电力线申心绒1击倍杆高架空通侑线(中心线)14倍秆高1- 5倍杆高注:1储气井总储气容积按储气井几何容积(m3)与最高储气压力(绝对压力,10 kPa)乘积并除以压缩因子后的总和计算。2居住区、村镇指居住1000人或300户以上的地区。高层建筑达到居住区规模时,应按居住区对待。3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 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 A 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 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低 于上述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可按丙类生产厂房对待。4铁路其他线仅指企业专用线,除此之外的线路均应按正线执行。4. 2. 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2. 2的规定。表4. 2. 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气艇车在固定车位 最大总储气容积Cm5)项目防火何距(m)V 10000QOOO38OV2*【)借杆髙38OV1- S備杆高集空通信绽中心线)匸吕倍杆高注:1居住区、村镇指居住1000人或300户以上的地区。高层建筑达到居住区规模时,应按居住区对待。2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 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 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低于上述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可按丙类生产厂房对待。3铁路其他线仅指企业专用线,除此之外的线路均应按正线执行。4. 2. 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露天的工艺装置区与站外建 (构)筑 物的防火间距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规定的甲类生产厂房 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执行。4. 2. 6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内的气瓶组应设置在固定地点。气瓶组、天然气放散管口及调压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2. 6的规定。表4. 2. 6气瓶组、天然气放散管口及调压装置与站外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名称防灰间距人然气放檢管口闊压装冴靈雯公共建筑(学校影剧就,存育 馆零儿髙层民用建孰303024高层民用建筑诺房,民用建筑18J812明火5散发火花地点,室外变配屯油252S2S屮*乙彊液体储蔽,甲、乙类生产广 赂 甲、乙类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202518丙* 丁类生产厂房丙r 丁类物品 库房162015菽他建預酌火删一、二级141612三级162015四级202518铁跑(中心釵)正线353522其赠2S2515道路(路边主要101010枚要555架空电力统(中心线)匕5借杆侖倍杆商1.0倍杆奇架空(中心线)I. II 级L 5倍杆商15倍杆有1.0倍秆高10借轩髙倍杆鬲hO倍杆离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 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低于上述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可按丙类生产厂房对待。2表中气瓶组为露天环境设置。3铁路其他线仅指企业专用线,除此之外的线路均应按正线执行。4. 2. 7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其他建(构)筑物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的有关规定。4. 2. 8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与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合建时,应按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对压缩天然气储 气设施、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分别进行等级划分。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按本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执行;三级、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储气井应按将本规范表 4. 2. 1中总储气容积的划分区间提3高一档的规定执行;三级、四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气瓶车和容积大于4m且不大于18用固定式储气瓶组应按本规范表 4. 2. 2中总储气容积大于10000用且小于等于 45000帛的规定执行;三级、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容积不大于4用的储气瓶组应按本规范表4. 2. 2中总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0000帛的规定执行。2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中合建站防火间距的规定执行。5总平面布置5. 1 一般规定5. 1. 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总平面应按生产区和辅助区分区布置。5. 1. 2 一级、一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设 2个对外出入口;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 站宜设2个对外出入口。5. 1. 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四周边界应设置不燃烧体围墙。生产区围墙应采用高度不小于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辅助区根据安全保障情况和景观 要求,可采用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宜采用围墙或栅栏隔开。5. 1. 4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四周边界应设置不燃烧体围墙,当采用非实体围墙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小于 0. 6m5. 1. 5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集中放散装置宜设置在站内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 1. 6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应设置气瓶车固定车位。固定车位应有明显的边界线,每台气瓶车的固定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 5m长度不应小于气瓶车长度。每个车位宜对应1个加气嘴或卸气嘴。5. 1. 7气瓶车在充气或卸气作业时应停靠在固定车位,并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气瓶车移动。5. 1.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生产区应没有满足生产、运行、消防等需要的道路和回车场地。固定车位前应没有满足压缩天然气运输车辆运行的回车场地。当站内固定式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总几何容积不小于5oom时,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站内固定式压 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总几何容积小于 500m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和面积不小于 12m x 12m的回车场地。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 0m5. 1. 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生产区内应设置满足运行操作需要的通道、爬梯和平台。5. 1. 10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与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合建时,应采用围墙将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区、加气服务用站房与站内其他设施分隔开。5. 1. 11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内气瓶组宜露天设置,需要时可加设罩棚保护。5. 1. 12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生产区内可种植草坪、植物、设置花坛,不得种植油性 植物和影响生产操作、消防及设施安全的植物。5. 2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5. 2. 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 2. 1的规定表5. 2. 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总锚代容积V项g|防火间距(H1)1000V1000010000V50H)05nooov200000ZOOCOOV明衣、散发火花地点2025303540压缩机室.澗压电r 计锻室 1101152025控制察.变配电室. 汽车库r值班室等辅助 建址112151 2025301机修间.燃气热水1420253035办公.生活建第182Q253035消阴泵房、消访水池 取水口20站内道路(路边)5匚M1010105101515ie注:1储气井总储气容积按本规范表4. 2. 1注1计算。2总几何容积不大于18m3固定式储气瓶组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 按本表中总储气容积大于1ooom且小于等于10000m的规定执行。3燃气热水炉间指室内设置微正压室燃式燃气热水炉的建筑。5. 2. 2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站内天然气储罐或储气井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容积天然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 3。2当固定容积天然气储罐的总储气容积大于 200000m3时,应分组布置。卧式 储罐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组与组之间的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且不应小于20m3当储气井的总储气容积大于200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的防火 间距不应小于20m4天然气储罐与储气井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0m5. 2. 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 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 距不应小于表5. 2. 3的规定。总几何容积不大于18m固定式储气瓶组与气瓶车固定 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表5. 2. 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储气井总储气气瓶车在矗车位堆大患储气容积旳Cm3)防火同距Cm)V)5000&SOOOCXVlC30000020OQO0Vi C4COOOQ12152010000V2 300001520 2530OO0VaC4S0OO202530注:1储气井总储气容积按本规范表4. 2. 1注1计算。2气瓶车在固定车位最大总储气容积按本规范表 4. 2. 2注1计算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或压缩天然气储配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站内固定容积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表相同容积储气开的规定,且不应小于较大罐直径5. 2. 4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与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合建时,站内储气井或气瓶车固定车位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 2. 4的规定表5. 2. 4站内储气井或气瓶车固定车位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谄气井或气瓶车 、在固定车位毎大总储气容积(nn3)防火问距(ml液化石油汽Vi10001DOOVi tOODO5000C50000C vt 10000010000CK:Vi 300000300000Vi400000总容积5Cm3)单嫌容积y慕(m3)30V2s50旳s25zs28J323250V; 200ya502525P 30303535200Va500岭広1002SW30354040500VZ1000;V3C2O025AO35354545注:1储气井总储气容积按本规范表4. 2. 1注1计算。2气瓶车在固定车位最大总储气容积按本规范表4. 2. 2注1计算。3固定式储气瓶组总几何容积不大于 18m3时,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中总储气容积大于等于1ooom且小于10000m的规定执行。5. 2. 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内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 2. 5的规定表5. 2. 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气题车在固妃位最大总镭项目防火间距(m)V50005000V1000010000V30000:如 OOOW45000明火、啟发火花地点25,253035压编机空.调压室*iKH室61012i15控制室.变配电条、汽车库.值軒室等辅助121520j2S机修间.燃气热术 炉间14152025办公.生后建兔18202530消防泵房、渭防水池 取水口20站内道路主更6IQ1010次要1555561010注:1气瓶车在固定车位最大总储气容积按本规范表 4. 2. 2注1计算。2燃气热水炉间指室内设置微正压室燃式燃气热水炉的建筑。5. 2. 6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加气柱、卸气柱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距离宜为2mr3m加气柱、卸气柱距围墙不应小于 6m,距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不应小于 6m,距燃 气热水炉间不应小于12m5. 2. 7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口、露天工艺装置区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 2. 7的规定表5. 2. 7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口、露天工艺装置区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项目防火间距Cm)集屮敵散装蚤的 放锻管口露天工艺装 SIX期火、散发火花地点302G压縮机室、调压室谨寰20控制室、变配电室、汽车库、值班室尊辅助2512机修阖、燃气热水护间2515办公、牛活邃從2518渭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2020站内道路(路边)24r iei#)210储气井、固定式林气甑组、气;脈车固定车也20注:1露天工艺装置区与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等生产建筑的间距可按 工艺要求确定。2露天工艺装置区与储气井、固定式储气瓶组、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间距可 按工艺要求确定。3露天工艺装置区与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4燃气热水炉间指室内设置微正压室燃式燃气热水炉的建筑。5. 2. 8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气瓶组应设置在固定地点,其与围墙的间距不应小 于4. 5m与站内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表 5. 2. 7中露天工艺装置 区的规定执行。5. 2. 9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气瓶组与调压计量装置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工艺要 求确定。5. 2. 10当本规范未作规定时,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的有关规定。6工艺及设施6. 1设计规模6. 1. 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设计规模应根据用户的需求量与天然气气源的稳定供气 能力确定。6. 1. 2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设计规模应根据城镇天然气用户的总用气量和供应本站的天然气管道输送能力、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供气能力及气瓶车运输条件等综合确定。6. 1. 3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总储气量应根据气源、运输和气候等条件确定,且不应 小于本站计算月平均日供气量的1. 5倍。当有补充或替代气源时,可按工艺条件确定。6. 1. 4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气瓶车在固定车位的最大总储气容积不应大于45000賂,总几何容积不应大于200m。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气瓶车在固定车位的最大总储气容积 不应大于30000m,总几何容积不应大于120用。6. 1. 5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内气瓶组最大总储气容积不应大于1000m,总几何容积不应大于4m。6. 1. 6供应居民用户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供气规模不宜大于1000户。站内气瓶组的总储气容积应按1. 5倍计算月平均日供气最确定。6. 1. 7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固定式储气瓶组的总几何容积不宜大于18mo2工艺及设备6. 2. 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工艺和设备能力应适应输配系统的输配气能力和调度、调峰的要求。6. 2. 2压缩天然气系统的设计压力应根据工艺条件确定,且不应小于系统最高工作 压力的1. 1倍。6. 2. 3向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和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运送压缩天然气的气瓶车和气 瓶组,在充装温度为20C时,充装压力不应大于 20. OMPa俵压)。6. 2. 4压缩天然气储气井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气井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YZT 6535的有关规定2储气井应设置进、出气管道,不同时工作的进、出气管道可合并设置。3储气井应设置排污装置、压力监测装置和安全放散装置。排污管道应设置限位和 支撑装置,并宜从储气井顶部封头的中心位置引出。4储气井进、出气管道上应设置根部切断阀,独立工作储气井的进、出气管道和成 组工作储气井的进、出气总管道应设置操作用切断阀和紧急切断阀。5储气井的排污管道应设置根部切断阀和操作用切断阀。多个储气井排污汇总管道的排放管口应引至安全地点。6井口应采用便于对储气井进行无损检测的可开启形式,规格宜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的有关规定。7井管深度宜为80m 150n。井口应高出地面300mnr500mm在土质疏松的地表应 设置导管,并应注入水泥浆封固。8井管之间及井管与封头之间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性能可靠,且应耐天然气及土壤腐蚀。井管与井底、井壁的间隙应采用硅酸盐水泥填充。9井管、管箍和管底封头的外表面宜进行防腐处理。10储气井四周地坪宜进行硬化和排水处理。11储气井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 5m6. 2. 5压缩天然气瓶组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瓶应集中设置在瓶筐上,并应采取可靠固定和限位措施。2在一个储气瓶组内,气瓶的进、出气口应根据需要分别采用管道相连,并应汇总至一个或多个进、出气汇气管道;汇气管道应分别设置切断阀、安全阀、放散 管及压力检测装置。3应具有排污功能,气瓶的排污管道应汇总连接至储气瓶组排污总管道。4站内储气瓶组的几何容积和总储气容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 0. 10条、第6. 1. 5条、第6. 1. 6条和第6. 1. 7条对相应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有关规定。5固定式储气瓶组宜选用同一种规格型号的气瓶,并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 19158的有关规定。6移动式储气瓶组应采用钢制气瓶或具有防火功能的树脂纤维缠绕气瓶,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 17258和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GB 24160的有关规定。7移动式储气瓶组内气瓶与固定和限位支架之间宜垫厚度不小于10mn1&勺橡胶垫板,不得硬性施力固定气瓶。8移动式储气瓶组中连接各气瓶进、出气口的短管应具有一定的伸缩性,管道连接形式应考虑对气瓶振动、晃动所产生位移的补偿。6. 2. 6放散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进(出)站管道事故放散、总几何容积大于 18mi固定式储气瓶组事故放散、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站内储气罐检修及事故放散 应设置集中放散装置。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口应高出距其25m范围内的建(构)筑物2m以上,且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10m2压缩机、加气、卸气、脱水、脱硫、减压等工艺设备的操作放散、检修放散、安全放散的放散管口和储气井、总几何容积不大于 18m固定式储气瓶组的检修放 散、事故放散、安全放散的放散管口应高出距其 10m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或露天设备 平台2m以上,且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5m3不同压力级别的放散管宜分别设置。4采用人工操作控制的放散装置宜将放散的天然气引至管道或容器内回收。6. 2. 7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工艺管道应根据系统要求设置安全阀,并应符合下列规疋:1安全阀应采用全启封闭式弹簧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根据管道系统 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且不应大于管道系统设计压力。2当安全阀采用集中放散时,应符合本规范第 4. 2. 4条、第5. 2. 7条和 第6. 2. 6条的规定。3安全阀进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6. 2.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属于压力容器的储气设施及工艺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GB 150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6. 2. 9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的加气柱、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的卸气柱、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内的卸气装置应设置拉断阀、紧急切断阀和放空阀,并宜设置质量式流量 计量装置。紧急切断阀应与紧急切断系统连锁。6. 2. 10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固定式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的最高 工作压力不应大于25. OMPa俵压),设计温度应满足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要求。6. 2. 1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进 (出)站天然气管道应在安全地点 设置事故情况下便于操作的切断阀。进站天然气管道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 前应设置安全阀。6. 2. 12当进站天然气的硫化氢含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18047的规定时,应对进入生产压缩天然气环节的天然气进行脱硫。脱硫系统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1脱硫装置应设置在压缩机前。2宜采用固体脱硫剂。3脱硫装置的配置数量应能满足系统在检修周期内不间断工作的需要。4天然气通过脱硫装置的流速宜为150mH s200mH s,天然气与脱硫剂接 触的时间宜为20s40s。5寒冷地区的脱硫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6应设置脱硫后天然气硫化氢含量的检测设施。6. 2. 13当进站天然气的含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对压缩天然气含水量的规定时,应对进入生产压缩天然气环节的天然气进行脱水。脱 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脱水装置的设置和选型应根据压缩机的性能和天然气的含水量确定。2脱水装置的配置数量应能满足系统在检修周期内不间断工作的需要。3脱水工艺宜采用固体吸附法。压缩机前段脱水宜采用分子筛二级脱水;压 缩机后段或中段脱水宜采用分子筛一级脱水。4天然气通过压缩机前段脱水装置的流速宜为 150mH s200mH s,天然气 与脱水剂的接触时间宜为40s60s。寒冷地区脱水装置的流速宜为150m疗s,接触时 间宜为60s。5应设置脱水后天然气含水量的检测设施。6. 2. 14压缩机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气压力不应大于25. 0MPa俵压)。2应根据进站天然气压力、脱水工艺、设计规模、调度要求、排气量等进行 选型。所选设备应便于操作维护、安全可靠,并应符合节能、高效、低振和低噪声的 要求。3站内装机台数不宜过多,且压缩机的型号宜一致。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应 设置备用机组。4多台并联运行压缩机的总排气量应按各台压缩机公称容积流量之和的80%85%计算。5压缩机各级冷却后的排气温度不宜大于 40C。6. 2. 15压缩机应根据环境和气候条件设置于露天或单层建筑物的厂房内,也可采用 橇装设备。6. 2. 16压缩机室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缩机宜按独立机组配置进、出气管道及阀门、旁通、冷却器、安全放散、 供油和供水等设施。2压缩机进气管道应设置手动和电动(或气动)控制阀门;压缩机出气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止回阀和手动切断阀。出口管道安全阀的泄放能力不应小于压缩机的 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放散管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 2. 6条的规定。3压缩机的进、出气管道宜采用直埋或管沟敷设,并宜采取减振降噪措施。4应设置用于投产置换、生产维修和安全保护的附属设备。5压缩机及附属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缩机宜单排布置;2)压缩机之间及压缩机与墙壁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 5m3)重要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m4)机组联轴器及皮带传动装置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高出地面2m以上的检修部位应设置移动或可拆卸式维修平台或扶梯;6)维修平台及地坑周围应设置防护栏。6压缩机室宜根据设备情况设置检修用起吊设备。7压缩机紧急停车启动装置应设置在机组近旁。6. 2. 17进入压缩机的天然气不应含有游离水,含尘量不应大于5mg/m,微尘直径应小于io卩m且应符合所选用压缩机的使用要求。当天然气含尘量和微尘直径超过 规定值时,应进行除尘净化。6. 2. 18压缩机进、出口应设置缓冲罐,缓冲罐的容积宜按天然气在罐内停留时间不 小于10s确定。6. 2. 19压缩机进气总管道中天然气的流速不宜大于 15m/s。6. 2. 20压缩机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停车装置,各级排气温度大于限定值时,应报警并人工停车。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警并自动停车:1各级吸、排气压力不符合规定值;2冷凝水(或风冷鼓风机)压力和温度不符合规定值;3润滑油压力、温度和油箱液位不符合规定值;4压缩机电机过载。6. 2. 21压缩机卸载排气宜通过缓冲罐回收,并引至进站天然气管道。6. 2. 22压缩机、冷却器、分离器排出冷凝液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凝液应集中收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2共用冷凝液汇总管道的设备应设置避免冷凝液排放相互影响的装置;3压缩机宜设置自动排出冷凝液的装置;4密闭式冷凝液收集分离罐的设计压力应为冷凝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1. 2倍6. 2. 23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应根据输配系统调度要求设置向下游管道供配气的计量和 调压装置。计量和调压装置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设置在露天或厂房内。6. 2. 24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压缩天然气供气系统应根据工 艺要求分级调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自力式调压器,不得采用手动装置节流减压;2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紧急切断阀和安全放散装置,安全放散装置的设置应 符合本规范第6. 2. 6条、第6. 2. 7条的规定;3 一级调压器进口管道应设置快速切断阀,宜设置过滤器。6. 2. 25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应根据燃气流量、压力降等工艺条件设置天然气加热装置。加热能力应保证燃气设备、管道及附件正常运行6. 2. 26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与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合建时,站内液化石油气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的有关规定。6. 3管道及附件6. 3. 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工艺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当属于压力管道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 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20801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6. 3. 2压缩天然气和天然气的管道、管件、设备与阀门的设计压力或压力级别不应 小于相应的系统设计压力,其材质应与天然气介质相适应。6. 3. 3压缩天然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 用无缝钢管GB 5310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4976或高压化肥设 备用无缝钢管GB 6479的有关规定。6. 3. 4压缩天然气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外径大于28mm勺压缩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管道与设备、阀 门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2钢管外径不大于28mm勺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采用双 卡套接头、法兰或锥管螺纹连接。双卡套接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卡套式管接头技 术条件GB/T 3765的有关规定。3管接头的复合密圭寸材料和垫片应适应天然气介质的要求。4当管道附件与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时,二者的材质应满足焊接工艺要求。6. 3. 5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应采用钢管,可采用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 T 9711有关规定的钢管。当设 计压力不大于4. OMPa时,电可采用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 管GB/T 8163有关规定的钢管;当设计压力不大于 0. 4MPa时,也可采用技术性能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 T 3091有关规定的钢管。6. 3. 6压缩天然气的加气、卸气软管应采用适应天然气介质的气体承压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不应小于4倍的系统设计压力。软管长度不应大于 6. 0m有效作用半 径不应小于2. 5m)6. 3. 7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工艺管道在室外埋地敷设时,埋深不应小于0. 6m穿越车行道路的埋深不应小于 0. 9m冰冻地区应敷设在冰冻线以下。6. 3.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架空敷设工艺管道与道路、其他管线交叉的垂直净距不 应小于表6. 3. 8的规定。表6. 3.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架空工艺管道与道路、其他管线交叉的垂直净距- 道路和管线垂直祥瓯(nO工艺營道下工艺管道上车行道路路面5.90j人行迢路聲面2.閃其他同管追宜屁.但不应小于0. 10同进道百空.但不脸 小于a io苣径AZdOmm0. 300.30I一1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架空工艺管道至车行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可取4. 50m在车行道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 35m的低支柱上敷设。6. 3. 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埋地钢质管道的防腐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 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 95的有关规定。6. 3. 10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进(出)站管道应根据需要设置电绝缘装置。7建(构)筑物与供暖通风换热7. 1建(构)筑物7. 1. 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配站内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 50年, 建(构)筑物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7. 1. 2抗震设防烈度6度或6度以上地区,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建(构)筑物的抗震 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有关规定。7. 1. 3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生产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耐火等级二级”的有关规定。7. 1. 4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有爆炸危险甲、乙类生产厂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启。7. 1. 5天然气压缩机室宜为单层建筑,净高不宜低于 4. 0m当压缩机的控制室毗 邻压缩机室设置时,控制室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外,控制室与压缩机室之间应 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用于观察设备运转时,应设置 非燃烧材料密闭隔声的固定甲级防火窗。7. 1. 6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加气柱、卸气柱附近应设置防撞柱 (栏)。7. 1. 7压缩天然气设备的罩棚宜采用避免天然气积聚的结构形式7. 1. 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控制室设计规范 HG7T 20508的有关规定。及换热7. 2. 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封闭式生产建筑的供暖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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