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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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工程监理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DZX2010-11151建设单位: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一月目 录 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监理合同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第四章 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DZX2010-11151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先发投201022号文批准立项,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内。 建设规模: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长约2792.103米,桩号K0+000-K2+792.103,标准路幅宽26m,其中跨湿地公园桥为一跨26.4米简支梁桥;跨雅河桥为19+60+19中承式叠拱桥。本工程总估算造价约143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路基及其土石方、排水工程、边坡防护、道路路面、绿化、照明、电力埋管及交通设施等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誉较好,经济实力雄厚;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近三年(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内(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时间为准)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工程投资金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标明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合同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文件(或监理手册)为准;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2.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4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4人、监理员5人;2.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4月至2010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6除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外(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其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的建设工程项目;2.7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查。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23日9:00时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4.2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图纸。4.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3日9:00整(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按长建发2005287号文长沙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业主对投标人考察情况及信任度不加分。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0年12月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投标答疑专区中提出(格式见附件1),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书面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书面疑问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加盖单位公章等。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招标人: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楚天路2号五强工业园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内 工程建设规模: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长约2792.103米,桩号K0+000-K2+792.103,标准路幅宽26m,其中跨湿地公园桥为一跨26.4米简支梁桥;跨雅河桥为19+60+19中承式叠拱桥。本工程总估算投资约15800万元。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计划批准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 准 文 号:长先发投201022号资金来源:自筹2监理工作范围: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路基及其土石方、排水工程、边坡防护、道路路面、绿化、照明、电力埋管及交通设施等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3招标答疑、现场踏勘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0年12月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投标答疑专区中提出(格式见附件1),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书面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书面疑问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加盖单位公章等。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0年12月23日9:00时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3日9:00时6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3日9:00时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序 号内 容 规 定7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誉较好,经济实力雄厚;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近三年(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内(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时间为准)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工程投资金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标明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合同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文件(或监理手册)为准;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4人、监理员5人;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4月至2010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6、除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外(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其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的建设工程项目;7、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序 号内 容 规 定8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万元整。2、缴纳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收款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3、缴纳时间:2010年12月23日9:00时前(含),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未按第1、2、3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9监理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10监理周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1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2评标办法:长建发【2005】287号长沙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业主对投标人考察情况及信任度不加分。13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合同条款14其他:1、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2、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3、根据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2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投标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4、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承诺书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投标现场提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的,为不合格投标人。5、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参加资格审查。以上人员查验将在开标会结束后进行,投标单位未按以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9项; 1.2本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2、监理范围及监理周期 2.1本工程项目监理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本工程项目监理周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监理合同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第五章 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见前附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在项目建设部备案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1.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1.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11.1.3总监理工程师建设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和职称证;11.1.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11.1.5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拟任监理员的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11.1.6投标人提供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0年4月至10月社保证明;11.1.7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11.1.8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单;11.1.9企业开户许可证;11.1.10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获奖证书(或有关表彰文件)。以上证件和资料除第11.1.10条外,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原价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需列目录,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需列详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注:现场监理部各关键岗位人员为总监、总监代表、专监、监理员 。总监如已有一个在监项目的,须同时提供总监代表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总监代表的资格要求同总监。11.2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1.2.1投标函;11.2.2开标一览表;11.2.3投标单位法人承诺书原件(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11.2.4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1.2.5投标单位情况表;11.2.6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附总监理工程师的建设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和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标明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合同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文件(或监理手册)为准】和近三年获奖证书(或有关表彰文件)复印件;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建设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和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标明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合同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文件(或监理手册)为准】复印件;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建设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和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11.2.8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一览表。附监理员的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建设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复印件)。11.2.9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0年4月至10月社保证明(复印件);11.2.10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复印件);11.2.11拟在本项目使用的检测设备、技术装备一览表;11.2.12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监理情况表【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文件(或监理手册)复印件】;11.2.13正在(即将)实施工程项目监理情况表(附监理合同复印件);11.2.14监理大纲(1)监理大纲主要包括:监理计划和方案;监理组织;监理程序;工作流程;监理措施;合理化建议;对本工程施工的理解及响应性。(2)监理大纲中必须附横道图表示每阶段或工作部位拟派监理人员人数安排计划;11.2.15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在监理服务期内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含投标单位承担本工程监理应缴纳的税费)。13.2各投标人应认真会审图纸,详细勘察现场。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接受现场条件、本设计图纸深度完成工程而必须包含的费用。13.10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监理工程只允许一个报价。13.11本次投标报价标准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报价计费基数为14300万元,合理报价范围为1.64%(含1.64%)2.05%(含2.05%)。本次报价为费率报价。超出合理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得进入评审。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如对此要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否则视为同意接受。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退还时投标人需提供由地税局监制的长沙市往来结算统一凭证,并要求在凭证的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6.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6.6.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封面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盖章并签字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投标文件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均要求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9.2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即正、副本)、资格审查资料密封后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密封。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19.3投标文件标记:19.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9.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19.3.3投标人在密封套上加贴密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19.3.4投标文件密封套封皮内容如下(格式可以自行扩展):收 件 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 标 编 号:CDZX2010-11151工 程 名 称: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 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工程监理建 设 单 位: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 标 人:在2010年 月 日上午9:00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待评标结束后退还。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4、开标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24.2开标会议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会上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签署是否正确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检查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等。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4.3投标单位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仪式。24.4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原件。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1.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5.1.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5.1.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25.1.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已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总监除外)。25.1.6投标书中出现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的。25.1.7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25.1.8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据:25.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5.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两处及以上错漏之处一致的;25.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两处及以上出现异常一致的或呈规律性变化的;25.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5.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25.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5.2.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25.2.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5.2.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25.2.10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材料的;25.2.11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标书,更换报价的;25.2.1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25.2.13招标人(招标代理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的;25.2.14其他围标串标情形。25.3开标检验结果当众宣布,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公司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六)评 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在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专家担任。26.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9.1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2资格后审评审内容: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进行审查并核对原件,填写资格性检查一览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不合格投标人评标委员会需作出原因说明。29.3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联合发布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发布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及湖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29.4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长沙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综合评出投标单位的得分排序。29.5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延长期限。29.6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长沙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按得分高低推荐出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名,经公示投标单位在整个招投标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9.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将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4、29.6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1、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1.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32、中标通知书32.1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33.2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监理任务。(八)招标代理服务费34、招标代理服务费34.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34.2 中标人未按第34.1条规定办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附1:投标人质疑文件质疑文件(格式)致: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就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有以下问题需贵方澄清:(1)(2) 年 月 日附件2: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清单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清单(格式)序号证件或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未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工程师注册证书4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5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6关键岗位人员专监注册证需填写人员姓名专监职称证需填写人员姓名监理员注册证需填写人员姓名监理员岗位证需填写人员姓名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7投标保证金进帐单8开户许可证9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监理手册10总监获奖证书11总监表彰文件1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1、投标单位未按以上格式列清单,由此造成的原件遗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2、关键岗位人员证书需每人分证书类型分行填写,行数不够可增加。第二章 监 理 合 同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 程 名 称: 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工程 工 程 地 点: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内 委 托 人: 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 理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长沙市岳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 人 (以下简称“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兆新路(靳江河路-连山路段)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内 。工程规模:道路长约2792米,标准路幅宽26m,其中跨湿地公园桥为一跨26.4米简支梁桥;跨雅河桥为19+60+19中承式叠拱桥。总投资: 15800万元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解释的优先顺序为: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件;4、本合同附加协议条款;5、本合同标准条件;6、中标通知书;7、监理投标书及承诺书;8、附件附件1-监理工作内容;附件2-廉政责任协议书;附件3-先导区管委会直接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暂行);附件4-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关于先导区管委会直接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评比办法(试行);附件5-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长先建发20096号);附件6-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基层施工质量控制要点长先建发200912号;附件7-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市政道路沥青面层SBS改性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长先建发200911号;附件8-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沥青面层质量控制要点长先建发20097号;附件9-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试行)(长先控发201071号);附件10-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签订之次日起开始实施,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完成。本合同一式 十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九 份,监理人执 三 份。经双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全权负责人。()“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和监理业务的工作。()“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委托人要求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情况。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帮助委托人实现项目预定的目标。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好无损地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重大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 监理人办公用房和必要工具用品或设施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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