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通用与基础知识》工程造价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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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主 讲 教 师 : 王 婷 主 要 内 容一 、 造 价 的 基 本 知 识 1.工 程 造 价 的 构 成 2. 定 额 计 价 基 本 知 识 3.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基 本 知 识 4. 定 额 计 价 与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的 联 系 与 区 别二 、 工 程 计 量 1.建 筑 面 积 计 算 2.建 筑 工 程 计 量 规 则 1.工 程 造 价 的 构 成 1.工 程 造 价 的 构 成 (建 标 2003206号 ) 对 比 两 种 计 价 模 式 请 大 家 分 析 : 以 上 两 种 计 价 模 式 哪 种 更 科 学 合 理 , 符 合 市 场 经 济 的要 求 ?公 平 、 促 进 竞 争 、 风 险 合 理 分 担实 现 “ 量 价 合 一 ” 转 变 成 “ 量 价 分 离 ”对 比 两 种 计 价 模 式 3.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基 本 知 识( 4) 适 用 范 围( 5) 作 用 提 供 平 等 的 竞 争 条 件 ; 满 足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竞 争 的 需 要 ; 有 利 于 提 高 工 程 计 价 效 率 , 能 真 正 实 现 快 速 报 价 ; 有 利 于 工 程 款 的 拨 付 和 工 程 造 价 的 最 终 结 算 ; 有 利 于 业 主 对 投 资 的 控 制 ; 4. 定 额 计 价 与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的 联 系 与 区 别 4. 定 额 计 价 与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的 联 系 与 区别 ( 2) 两 种 计 价 模 式 的 区 别 计 价模 式 定 价阶 段 计 价依 据 项 目划 分 编 制 工 程量 的 主 体 计 算规 则定 额计 价 国 家 定 价或 国 家 指导 价 国 家 、 省 、 专 业 部门 制 定 , 其 性 质 为指 导 性 按 施 工 工 序列 项 招 标 人 和投 标 人 考 虑 了 不 同 施 工 方法 和 加 工 余 量 的 实际 数 量清 单计 价 市 场 定 价 “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和 “ 工 程 量 计 算 规范 ” , 其 性 质 是 含有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国 家 标 准 按 综 合 实 体列 项 招 标 人 以 工 程 实 体 的 净 尺寸 计 算 , 不 考 虑 施工 方 法 与 加 工 余 量 4. 定 额 计 价 与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的 联 系 与 区 别( 2) 两 种 计 价 模 式 的 区 别 计 价模 式 单 价 的组 成 费 用 的构 成 适 用 阶 段 合 同 价 格调 整 方 式 措 施 性 消 耗是 否 单 列定 额计 价 人 材 机 直 接 费 、 间 接 费 、利 润 、 税 金 建 设 前 期 变 更 签 证 、 定 额 解释 、 政 策 性 调 整 否清 单计 价 人 材 机 +管理 费 +利 润 ,并 考 虑 风 险因 素 除 定 额 计 价 的 费用 构 成 外 , 还 包括 预 留 金 、 暂 列金 额 、 暂 估 价 、 零 星 工 作 费 等 合 同 价 格 形成 及 后 续 的合 同 价 格 管理 固 定 单 价 合 同 是 1.建 筑 面 积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的 概 念 : 建 筑 面 积 是 指 建 筑 物 外 墙 勒 脚 以 上 各 层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投 影 面积 的 总 和 。 包 括 : 使 用 面 积 +辅 助 面 积 +结 构 面 积 使 用 面 积 : 建 筑 物 各 层 平 面 布 置 中 可 直 接 为 生 产 或 生 活 使 用 的 净 面 积 的 总 和 。 辅 助 面 积 : 建 筑 物 各 层 平 面 布 置 中 为 生 产 或 生 活 服 务 所 占 的 净 面 积 的 总 和 。 结 构 面 积 : 建 筑 结 构 构 件 的 面 积 , 如 : 柱 、 墙 等 。 1.建 筑 面 积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的 作 用 : 是 确 定 建 设 规 模 的 重 要 指 标 ; 是 确 定 各 项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的 基 础 ; 是 计 算 有 关 分 项 工 程 量 的 依 据 ; 是 选 择 概 算 指 标 和 编 制 概 算 的 主 要 依 据 。 1.建 筑 面 积 计 算建 筑 面 积 的 计 算 规 则( GB/T 50353-2005) (1) 单 层 建 筑 物 建 筑 面 积 的 计 算勒 脚 :建 筑 物 的 外 墙 与 室 外 地面 或 散 水 接 触 部 位 墙 体 的 加厚 部 分 。工 程 量 : 按 其 外 墙 勒 脚 以 上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p 单 层 建 筑 物 高 度 在 2.20m及 以 上 者 应 计 算 全 面 积 ;p 高 度 不 足 2.20m者 应 计 算 1/2面 积 。 室 内 地 坪室 外 地 坪勒 脚 p 单 层 建 筑 物 内 设 有 局 部 楼 层 者 , 局 部 楼 层 的 二 层 及 以 上 楼 层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应 按 其 围 护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无 围 护 结 构的 应 按 其 结 构 底 板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轴 线 居 中 墙 厚 240mm单 层 建 筑 物 有 局 部 楼 层 (2) 多 层 建 筑 物 的 建 筑 面 积 1.地 上 主 体 部 分 的 建 筑 面 积 多 层 建 筑 物 首 层 应 按 其 外 墙 勒 脚 以 上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二 层及 以 上 楼 层 应 按 其 外 墙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S=S1+S2+S3+p 层 高 在 2.20m及 以 上 者 应 计 算 全 面 积 ;p 层 高 不 足 2.20m者 应 计 算 1/2面 积 。 (3) 坡 屋 顶 内 和 场 馆 看 台 下H 2.1m的 部 位 , 计 算 全 部 面 积1.2 H 2.1的 部 位 , 计 算 1/2面 积H 1.2m的 部 位 , 不 计 算 面 积结 构 净 高 H 说 明 : 结 构 净 高 : 指 楼 面 或 地 面 结 构 层 上 表 面 至 上 部 结 构 层 下 表 面 之 间 的 垂 直 距 离 。 场 馆 看 台 下 的 建 筑 空 间 ( 4) 地 下 部 分 建 筑 面 积应 按 其 上 口 外 墙 ( 不 包 括 采 光 井 、 外 墙 防 潮 层 及 其 保 护 墙 ) 外 边 线 所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p 层 高 在 2.20m及 以 上 者 应 计 算 全 面 积 ;p 层 高 不 足 2.20m者 应 计 算 1/2面 积 。 ( 5) 建 筑 物 架 空 层 及 坡 地 建 筑 物 吊 脚 架 空 层 设 计 加 以 利 用 并 有 围 护 结 构 时 : 结 构 层 高 在 2.20m以 上 的 应 计 算 全 面 积 ; 结 构 层 高 在 2.20m以 下 的 , 应 计 算 1/2面 积 。 设 计 加 以 利 用 无 围 护 结 构 时 : 按 其 利 用 部 位 水 平 面 积 的 1/2计 算 。 设 计 不 利 用 的 空 间 不 计算 建 筑 面 积 。 ( 6) 建 筑 物 内 设 有 回 廊 建 筑 物 的 门 厅 、 大 厅 : 按 一 层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 门 厅 、 大 厅 内 设 置 的 走 廊 : 按 其 结 构 底 板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计 算 。 结 构 层 高 在 2.20m及 以 上 , 应 计 算 全 面 积 ; 结 构 层 高 在 2.20m以 下 的 , 应 计 算 l/2面 积 。 (a) 平 面 图 (b) 1-1剖 面 图【 例 】 某 3层 实 验 综 合 楼 设 有 大 厅 带 回 廊 ,其 平 面 和 剖 面 示 意 图 如 上 图 所 示 。 试 计 算 其 走 廊 建 筑 面 积 。 解 : 依 据 上 图 a、 b所 示 , 计 算 如 下 : 走 廊 部 分 建 筑 面 积 30 12-( 12-2.1 2) ( 30-2.1 2) 2 =317.52m2 某 办 公 楼 为 7层 框 架 结 构 , 每 层 层 高 为 3m, 各 层 外 墙 的 外 围 水平 面 积 均 为 4000m2, 楼 内 布 置 有 大 厅 并 设 有 两 层 回 廊 , 大 厅 长36m, 宽 24m, 高 9m, 每 层 回 廊 长 110m, 宽 2.4m, 该 办 公 楼 的建 筑 面 积 为 ( )m2。 A.26800 B.27400 C.28000 D.29200 p 有 永 久 性 顶 盖 无 围 护 结 构 的 应 按 其 结 构 底 板 水 平 面 积 的 l/2计 算 。( 7) 建 筑 物 间 架 空 走 廊p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应 按 其 围 护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层 高 2.2m, 计 算 全 部 面 积 层 高 2.2m, 计 算 1/2面 积 架 空 通 廊有 顶 盖 的 架 空 通 廊 架 空 走 廊 ( 8) 建 筑 物 外 的 落 地 橱 窗 、 门 斗 、 挑 廊 、 走 廊 、 檐 廊p 有 永 久 性 顶 盖 无 围 护 结 构 的 应 按 其 结 构 底 板 水 平面 积 的 1/2计 算 。p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应 按 其 围 护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层 高 2.2m, 计 算 全 部 面 积 层 高 2.2m, 计 算 1/2面 积 走 廊 、 檐 廊走 廊挑 廊 檐 廊走 廊挑 廊 檐 廊 ( 9) 建 筑 物 顶 部 楼 梯 间 、 水 箱 间 、 电 梯 机 房p 无 围 护 结 构 的 不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p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按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计 算 。 层 高 2.2m, 计 算 全 部 面 积 层 高 2.2m, 计 算 1/2面 积 雨 篷 结 构 的 外 边 线 至 外 墙 结 构 外 边 线 的 宽 度 超 过 2.10m者 ,应 按 雨 篷 结 构 板 的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的 1/2计 算 。 有 柱 雨 蓬 和 无 柱雨 蓬 计 算 应 一 致 。( 10) 雨 篷 的 计 算 ( 11) 室 外 楼 梯 的 计 算q 有 永 久 性 顶 盖 的 楼 梯 : S=建 筑 物 自 然 层 的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的 1/2q 无 永 久 性 顶 盖 的 楼 梯 : 不 计 算 建 筑 面 积q 用 于 检 修 、 消 防 等 的 钢 楼 梯 、 爬 梯 : 不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建 筑 物 的 阳 台 均 应 按 其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的 1/2计 算 。 ( 12) 阳 台 的 计 算 架 空 通 廊有 顶 盖 的 架 空 通 廊 架 空 走 廊 ( 13) 变 形 缝 的 计 算 1.建 筑 物 外 墙 外 侧 有 保 温 层 时 应 按 保 温 隔 热 层 外 边 线 计 算 建 筑面 积 。 2.以 幕 墙 作 为 维 护 结 构 的 建 筑 物 应 按 幕 墙 外 边 线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注 意 :3.建 筑 物 内 的 变 形 缝 , 按 自 然 层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4.建 筑 物 内 的 室 内 楼 梯 间 、 电 梯 井 、 提 物 井 等 应 按 建 筑 物 的 自然 层 计 算 。 遇 到 跃 层 建 筑 , 其 共 用 的 室 内 楼 梯 应 按 自 然 层 计 算 ;上 下 两 错 层 户 室 共 用 的 室 内 楼 梯 , , 应 选 上 一 层 的 自 然 层 计 算面 积 。 5.设 有 围 护 结 构 不 垂 直 于 水 平 面 而 超 出 底 板 外 沿 的 建 筑 物 按其 结 构 底 板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6.有 永 久 性 顶 盖 无 围 护 结 构 的 车 棚 、 货 棚 等 , 应 按 其 顶 盖 水平 投 影 面 积 的 1/2计 算 。7.高 低 连 跨 的 建 筑 物 , 应 以 高 跨 结 构 外 边 线 为 界 分 别 计 算 建筑 面 积 ; 其 高 低 跨 内 部 连 通 时 , 其 变 形 缝 应 计 算 在 地 跨 面积 内 。 ( 14) 不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的 构 件 见 教 材 P288 落 地 橱 窗 飘 窗 挑 廊 门 廊 GB/T 50353-2013新 规 范 变 化 之 处 :1、 增 加 了 建 筑 物 架 空 层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 取 消 了 深 基 础 架 空 层 ;2、 取 消 了 有 永 久 性 顶 盖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 增 加 了 无 围 护 结 构 有围 护 设 施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3、 修 订 了 落 地 橱 窗 、 门 斗 、 挑 廊 、 走 廊 、 檐 廊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4、 增 加 了 凸 ( 飘 ) 窗 的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要 求 ;5、 修 订 了 围 护 结 构 不 垂 直 于 水 平 面 而 超 出 底 板 外 沿 的 建 筑 物 的面 积 计 算 规 定 ;6、 删 除 了 原 室 外 楼 梯 强 调 的 有 永 久 性 顶 盖 的 面 积 计 算 要 求 ; GB/T 50353-2013新 规 范 变 化 之 处 :7、 修 订 了 阳 台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8、 修 订 了 外 保 温 层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9、 修 订 了 设 备 层 、 管 道 层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10、 增 加 了 门 廊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11、 增 加 了 有 顶 盖 的 采 光 井 的 面 积 计 算 规 定 。 2. 建 筑 工 程 计 量 规 则 工 程 量 计 算 依 据 : 施 工 图 纸 、 设 计 说 明 、 相 关 图 集 、 设 计 变 更 、 图 纸 答 疑 、会 审 记 录 等 ;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条 款 ;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范 ;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与 基 础 定 额 项 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的 区 别 : 编 制 对 象 与 综 合 内 容 不 同 ; 计 算 口 径 不 同 ; 计 量 单 位 不 同 ; 2. 建 筑 工 程 计 量 规 则统 筹 法 计 量 常 用 的 方 法 :分 段 计 算 法 ;分 层 计 算 法 ;补 加 计 算 法 ;补 减 计 算 法 ; 2. 建 筑 工 程 计 量 规 则统 筹 图 :以 “ 三 线 一 面 ” 作 为 基 数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计 量 的 主 次 程 序 线 、 基 数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计 算 式 及 计 算 单 位 。统 筹 图 的 计 算 程 序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共 性 合 在 一 起 , 个 性 分 别 处 理 ;先 主 后 次 , 统 筹 安 排 ;独 立 项 目 单 独 处 理 ; 2. 建 筑 工 程 计 量 规 则统 筹 法 计 量 的 五 大 步 骤 :熟 悉 图 纸 、 基 数 计 算 、 计 算 分 项 工 程 量 、 计 算 其 他 项目 、 整 理 与 汇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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