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及贸易管理合同支付条款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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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日本裸男抢木节的由来,每年2月第三个星期六,日本中部冈山的西大寺都,将进展“裸体仪式,约9000名半裸男子,在冬天夜里涌,进寺庙里争夺宝木。,裸男仪式被列为奇异传统之一。据记载,500年,前,盛传冈山西大寺僧人念过经,赐给老百姓祈福的宝,木特别显灵,可以带来财运,使买卖兴盛。前去求福木,的人越来越多,寺庙只好规定日期和时间,举行丢宝木,典礼,让老百姓去抢。男子们光着身子,抢宝木的传统,仪式于是盛传至今,还列为日本三大奇异传统仪式之,一。场面之浩大因此吸引日本全国和外国旅客。,游客非但可以买票坐在寺庙的观众席上观看,还可,报名参加丢棒。在仪式开始的2小时以前,寺庙周围就,已挤满裸着上半身的男子。他们只用布条裹着下体,一,群接一群地往神殿内跑。在丢宝棒的瞬间,庙宇关了广,场上的照明灯,以显示公平。每年,只有两根宝木。抢,到宝木的男子,称为“福男,大家都忙着和他握手,以,便增添福分。,日本一些企业也组队参加。半裸着身子的男子们在,接近摄氏2度的冬夜,很早就做好抢神棒的热身运动。,他们围绕着神庙周围的街道跑,一边放声喊,一边使劲,叫。在群体精神的煽动中,他们暂时忘记了寒冷,而只,记住要不顾一切抢夺宝木。,小故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鬼子母是老鬼神王般阇迦的妻子。她有一万个儿,子,个个都身强体壮,力大无比,最小的儿子名叫嫔伽,罗,聪明活泼,鬼子母最喜欢他。但是,这个鬼子母性,情凶残,脾气很暴,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小孩子,所以她,常到人间抓小孩子,活生生地当食物吃。,四面八方的人们,实在受不了这种痛苦,纷纷向佛,求救。佛听人们说完这种情况后,就把嫔伽罗抓来,扣,在要饭用的钵下。,鬼子母发现心爱的小儿子不见了,非常着急。她上,天入地,到处寻找,整整找了七天。在这七天当中,她,饭不吃、茶不思、觉不睡,成天哭哭啼啼,发了疯似的,四处乱窜,却连孩子的影子也没发现。后来,听人说:,“佛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便来到,佛居住的地方,向佛打听自己的小儿子到底在什么地方。,佛对焦急万分的鬼子母说:“你有一万个儿子,才,丢了一个,你就这样伤心难过,四处寻找,那人间百姓,有的有两三个儿子,有的只有独子,却被你吃了。你想,想人家的心情,是不是比你更痛苦十倍?,鬼子母惭愧地说:“我错了!只要这次老天爷让我,找到嫔伽罗,我再也不吃别人的孩子了。,佛就抓起钵,把嫔伽罗还给鬼子母。鬼子母经过这,番变故,果然改邪归正,再也不伤害儿童了。人民也因,此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大道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想被人打,被人骂,就别,去打别人,骂别人。不想被人欺骗,就别去欺骗别人。,不想被人伤害,就别去伤害别人。很简单的道理,也很,容易做到。,第,十四,章,支付,payment,第一节,支付工具, 支付工具,票据Bills,有关法律,?英国票据法?1882,?日内瓦统一法?1930,?中国票据法?1996,常用票据汇票、本票、支票,一、汇票Bill of Exchange / Draft ,要求付款的命令,1、根本内容,1编号发票号码,2出票地点和日期,出票地点适用法律问题,按惯例,汇票产生纠纷,以出票地法律为准,3汇票金额,4付款期限,5出票条款出票根据,6付款人payer受票人drawee),7出票人drawer签发汇票的人,8受款人Payee抬头人,汇票抬头, 限制性抬头“限付xx公司pay to xx only,只能由该公司获得货款, 持票人抬头“付给来人pay to bearer,丧失后,被人冒领货款,我国?票据法?: 持票人抬头汇票无效, 指示性抬头“付给xx公司或其指定pay to the order of xx,除该公司可收取货款,还可背书转让 灵敏,2,、种类,(,1,)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Bankers Draft),。它是指出票人是银行,受票人也是银行的汇票。,它是指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或个人,也可以是银行的汇票。,(,2,)有无随附货运单据,光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仅凭汇票即可获得货款 它是指不附带 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需随附货运单据B/L才能收款 指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汇票。商业汇票一般为跟单汇票。,(,3,)按付款期限不同,即期汇票(,Sight Draft / Demand Draft,),远期汇票(,Time Bill / Usance Bill,),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将来付款,远期规定方法,见票后假设干天 at xx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假设干天 at xx days after date,B/L日后假设干天 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B/L,固定日期 fixed date,(,4,)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3,、汇票的使用,票据行为,出票,提示,即期,远期,付款,承兑,提示,付款,到期,背书,拒付,追索,1出票Issue / To draw写成汇票 将其交付持票人,2提示Presentation,要求付款,付款提示,要求承兑,承兑提示,3付款Payment,付款后,汇票上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完毕,4承兑Acceptance付款人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手续:正面注明,交还持票人“承兑、承兑日期、付款人签字,我国?票据法?:提示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回绝承兑,5背书Endorsement,背书,汇票转让,转让汇票的收款权利,分为:空白背书我国?票据法?:不允许空白背书,记名背书,对于受让人,所有在他以前的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对于出让人,在他以后所有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汇票贴现,以银行或贴现公司为受让人,凭汇票无法收取货款,均构成拒付,要求付款、承兑遭到回绝,付款人破产、逃匿、死亡等,汇票遭拒付,持票人可向其“前手进展追索,追索时提供由付款地的法定公证人出具的“拒付证书protest,我国?票据法?:付款人或承兑人出具退票理由书,7追索Recourse,6拒付Dishonour退票,在国际市场上,一张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获得票款,可以经过背书转让汇票,即将汇票进展贴现。,贴现(Discount)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的行为。,本票Promissory Note与支票check,1、本票Promissory Note保证付款的承诺本票是出票 人对受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在国际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都是银行本票。,1种类,A 即期本票,远期本票,B 银行本票Cashier Order,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称为商业本票或一般本票都是即期商业本票,由银行签发的称为银行本票即期 vs 远期,2本票属于自付证券,由出票人自己支付本票金额,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空头支票票面金额高于存款金额是指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缺乏,支票持有人在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要求付款时,就会遭到拒付。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1支票种类,A 记名支票 VS 不记名支票空白支票,B 普通支票、现金支票 VS 转账支票,C 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D 保付支票银行在支票上“保付certify,支票经保付,付款责任由银行承担,2支票与汇票、本票的区别,2、支票check特殊汇票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汇付(Remittance) 、托收(Collection)和信誉证Letter,of Credit都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从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可以分为,顺汇和逆汇两种方法。,顺汇是指资金的流动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一样。,汇付方式采用的是顺汇方法,逆汇是指资金的流转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托收方式收取货款采用的是逆汇方法,第二节 支付方式,一、汇付(汇款,Remittance,),1、汇付的含义,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它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国际贸易的货款如采用汇付,一般是由买方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收到单据或货物)和时间,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交给卖方。,2、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 汇出款项 进口方,2汇出行Remitting Bank 受汇款人委托,汇出款项,进口地银行,3汇入行解付行 Paying Bank 受汇出行委托解付货款,出口地银行,4收款人Payee / Beneficiary 收取货款 出口方又称解付行,2,、种类,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SWIFT,特点:交款迅速,但费用较高,2信汇Mail TransferM/T,特点:费用低廉,但到款晚,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进口地银行开具、要求出口地银行即期向出口商付款的汇票,3,、说明,1顺汇法,2单纯性支付单据由出口方自行寄交,银行不经手,3商业信誉卖方收取货款的保障是进口商的信誉,4两地银行的关系,互设账户, 互为分支行或代理行,在同一银行开有往来账户,双方国家之间订有支付协定、设有清算账户,5使用,对卖方有利: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随订单付现,对买方有利:赊销Open AccountO/A,交货后付款cash on deliveryC.O.D.,一般:定金、佣金、货款尾数等小额款项,二、托收(,Collection,),1、托收的含义,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托收方式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银行托收的根本做法是:由出口人根据发票金额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往来银行(代理行)代向进口人收取货款。,2、当事人,1委托人Principal 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出口商,2托收行Remitting Bank承受委托,办理托收,出口地银行,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承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进口地银行,4付款人Payer 进口商,5提示行Presenting Bank向付款人提示汇票,托收种类,2,、跟单托收种类,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特点:先付款后交单先付款后交货,凭,信托收据,借单,远期D/P中,买方假设想提早获得B/L,可凭信托收据借单,Trust ReceiptT/R信誉担保文件,A 进口商凭T/R未付款情况下,获得B/L,提货,汇票到期后再付款,B 借单分为:进口地银行自行借单到期进口商不付款,责任银行承担,出口商受权银行借单到期收不回货款,出口商承担责任,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特点:先交单后付款先交货后付款,3、托收的国际惯例,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那么?1996,第522号出版物,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ICC Publication No. 522URC522,说明:银行托收主要根据托收委托书,URC522第二位,4、特点,1逆汇法,2商业信誉,3银行职责有限三不管:不管单据审核,不管进口商是否付款,进口商拒付后,不管货物,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采用应慎重。,5,、托收利弊,1对出口商,D/A买方只要承兑,就获得B/L提货,到期不付款,,出口商钱货两空,D/P买方拒付,货物仍归出口商,但被动, 货物另行处理或运回,产生额外费用或承担降价,处理等 损失, 货物无人管理,易受损,2对进口商有利,6,、注意,1进口商资信,2成交金额不宜过大,3出口托收尽量使用CIF成交,自办保险,一旦进口商,拒付,货物受损, 可及时索赔,假设不能使用CIF,我方可另行投保卖方利益险,4及时考核监视,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1、含义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开给受益人在其履行信誉证条件时付款的承诺文件。,2、当事人,A 开证人/开证申请人Opener / Applicant,申请开立L/C进口商,B 开证行Opening Bank / Issuing Bank,开L/C进口地银行 开证行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C 通知行Advising Bank / Notifying Bank,受开证行委托,转交L/C出口地银行,证明L/C的真实性,D 受益人Beneficiary 有权使用L/C出口商,E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议付 银行买入或贴现受益人交来的汇票,即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将货款垫付出口商,出口押汇,F 付款行Paying Bank,L/C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3,、,L/C,一般支付程序,Case关于信誉证审核,案情:,L/C,允许转运,在单据要求中规定要提交转运通知。,出口商发货时采取的是直运,无转运发生,所以在提交银行的单据中未提交转运通知,开证行以此拒付,企业出口货款受损。,分析:理论上讲,开证行拒付是有道理的。,但似乎与情理不符:既然出口商未采用转运,所以按理无须提交转运通知议付。不过信誉证有其特殊性,即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是单证相符,而不管货物、运输等环节实际情况如何。信誉证的这种特性要求出口商在收到信誉证后一定要仔细审核,以确定信誉证条款对出口收汇是否有不良影响。,教训:银行操作中时常看到,企业拿到信誉证就立即安排发货,直到交单议付时才发现信誉证的矛盾之处,但这时已措手不及。假假设在收到信誉证时认真审核,要求开证申请人删除对转运通知这一要求,或规定当转运发生时才提交转运通知,那么情况会截然不同。,4、L/C主要内容, 关于L/C本身, 关于汇票,关于单据主要内容,关于货物,关于运输,其他,L/C,内容与合同内容有何关系?,L/C,内容,=,合同内容,信誉证分析单,信誉证申请书,5,、,L/C,的特点,1银行信誉,开证行承担第一性首要付款责任,2L/C是自足文件独立抽象性原那么,L/C依合同开立,但独立于合同之外的约定,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3纯单据处理业务,银行处理L/C业务,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在信誉证条件下,实行所谓“严格符合的原那么。“严格符合的原那么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外表上与信誉证规定的条款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各种单据之间外表上一致。,6,、,L/C,种类,1按开证方式, 信开L/C,电开L/C,SWIFT信誉证,遵守SWIFT使用手册的规定,使用其代号,须按UCP,SWIFT 信誉证标准化、固定化、统一规格,MT700 MT701开立L/C,MT707修改L/C,2可撤销L/C与不可撤销L/C,UCP600 Article3:L/C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说明。,3跟单L/C与光票L/C,4即期L/C与远期L/C,Sight L/C,即期L/C中可加列电汇索偿条款 T/T reimbursement,Time / Usance L/C,假远期,L/C,是什么?,出口商开具远期汇票,按即期议付,但买方按远期付款赎单,买方远期L/CBuyers usance L/C,所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买方承担,5保兑L/C,说明:开证行不能自己保兑,保兑行和开证行都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说明:受益人往往是中间商,转让给实际供货商,只能转让一次,不允许再转让,但可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第一受益人把L/C金额分成几部分,分别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视为一次转让,必须注明Transferable,6可转让L/C Transferable L/C,7循环L/CRevolving L/C,适用于分期分批均匀交货,循环方式,8对开L/CReciprocal L/C,9对背L/CBack to Back L/C转开L/C,10预支L/CAnticipatory L/C,说明:规定特殊,习惯上采用红条款红条款L/C,出口商获得货款后,不执行交货或交单义务,后果由,进口商负责,7、?跟单L/C统一惯例?,1ICC 1933制定,1951、1962、1974、1983、1993五次修改,22006.10.25 批准了UCP6002007年修订本,,施行,600号出版物,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ICC Publication No. 600UCP600,3UCP600 39条,作为UCP600的补充,8,、,L/C,有效期、交单期和装运期,1有效期银行承担付款、承兑或议付责任的期限,UCP:没有有效期的L/C无效,受益人逾期交单,开证行有权拒收,到期地点有效期在何地终止,为方便出口商交单出口地,2交单期 受益人提交单据的特定期限,假设未规定,那么银行有权拒收迟于B/L日期21天后的交单,3装运期与合同相符,没有装期的L/C有效,双到期,L/C,装期与效期同一天,9,、,L/C,利弊,1对出口商:利:货款平安但不是绝对的,L/C cant police the transaction.,Do business with reliable customers,and not with rogues,出口押汇,迅速收回货款,弊:单据要求过严,但ISBP、600有所放宽,2对进口商:利:付款后获得单据,通过L/C条款促使出口商履约,弊:费用高,手续繁琐,占用信誉额度、占用资金,L/C项下被欺诈,总结:进口商不愿意采用,L/C,的理由,费用高,手续繁琐,占用资金,占用信誉额度,L/C项下被欺诈,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一、信誉证与汇付相结合,这种方法是指部分货款用信誉证支付,余数用汇付方式结算。例如双方,约定:信誉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的假设干成,余数待货到目的地,后,根据检验的结果,按实际品质或重量计算出确切的金额,再用汇付方式,支付。,二、信誉证与托收相结合,这是指部分货款用信誉证支付,余数用托收方式结算。一般做法是,信,用证规定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誉证部分的货款凭光票付款,而全套,单据附在托收部分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但信誉证上,必须订明“在发票金额全部付清后才可交单的条款,以策平安。,三、汇付、托收、信誉证三者相结合,在成套设备、大型机械产品和交通工具的交易中,因为成交金额较大,,产品消费周期较长,一般采取按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分假设干期付清货款,即,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方法,它们一般采用汇付、托收和信誉证相结合的方,式。,甲交给乙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归复原,先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展破产清理,因此被退票。,丙随即向甲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回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乙。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汇票系甲开,立为由推委不理。丙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甲、乙与银,行三方。你认为法院将如何依法判决?理由何在?,案例分析,1、法院应判甲向丙清偿被拒付的汇票票款、自到期日或提示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丙进展追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甲与乙的纠纷那么另案处理。,2、理由:1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因此只要丙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就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款,并且此项权利并不受其前手乙的权利缺陷向甲交付的货物质次的影响;2丙在遭到主债务人承兑银行退票后,即有权向其前手甲、乙进展追索。同样由于票据特性,甲不能以抗辩乙的理由抗辩丙。,某年6月6日,某托收行受理了一笔付款条件为D/P,at sight 的出口托收业务,金额为USD100000,托收,行按出口商的要求将全套单据整理后撰打了托收函一,同寄给英国一家代收行。单据寄出5天后委托人声称进,口商要求托收将D/P at sight改为D/A at 60 days,after sight,最后委托行按委托人的要求发出了修改,指令,此后一直未见代收行发出承兑指令。当年8月19,日委托行收到代收行寄回的单据发现3份正本提单只有,两份。委托人立即通过英国有关机构理解到,货物已,经被进口商提走。此时,委托行据理力争,要求代收,行要么退回全部单据,要么承兑付款,但是代收行始,终不予理睬。货款始终没有着落。,案例分析,1、对托收的商业信誉性质的把握。根据?托收统一规那么?URC522的有关规定:只要委托人向托收行作出了清楚明确的指示,银行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2、对D/A与D/P之间的法律风险的区分。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大。在承兑交单条件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后,即可获得货运单据。,3、此外还存在银行与外商互相串通,造成出口人货款与财务的双重损失。,我某公司以,CIF,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的签订日期为,6,月,2,日。到,6,月,28,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了不可撤消即期,L/C,,金额为,XX,万日元,证中规定,装船期为,7,月份,偿付行为美国的花旗银行。我中国,银行收证后于,7,月,2,日通知出口公司。,7,月,10,日我方获,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濒临破产倒闭。在此情况,下,我方因如何处理?,案例分析,由于两个业务行,开证行东京银行、偿付行,花旗银行都是资信很高的银行,我方可以办理出,口手续,将货物出口。,理由:信誉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此,我方应在7月份按时发货并认真制作单据,,交单议付,由议付银行向东京银行寄单,向花旗银行,索偿。,日本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消的自由议付L/C,出口地为上海,证中规定单证相符,后,议付行可向日本银行的纽约分行索偿。上海一家,银行议付了该笔单据,并在L/C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同时向其纽约分行索汇,顺利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行提出单据有不符点,要求退款。议付行经落,实,确定不符点成立,但此时从受益人处得知,开证,申请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货提走。议付,行可否以此为理由回绝退款?,案例分析,不能回绝退款。,理由:,1L/C业务是纯单据业务,单证不符不能付款,银行仅处理单据,不问货物真实情况。,2尽管开证申请人将货物提走,但开证行并未将单据交给开证人。,所以,议付行应向受益人追索所垫付的货,款,退款给开证行。,国内A公司与外商签定了一笔进口钢材的合同,货物价值,为504万美元,合同规定以信誉证方式结算。,A公司依约对外开出信誉证后,在信誉证装期内,外商发来,称货物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即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全套,单据,提单说明货物于某东欧港口装运,在西欧某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单据经审核无不符点,开证行对外承兑。,A公司坐等一个多月,货物仍然未到,深感蹊跷,遂向伦敦,海事局进展查询,反响回来的消息是:在所述的装船日未有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此时信誉证项下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响回的信息,该行已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A公司损失,沉重。,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伪造单据进展的信誉证诈骗。,1核实提单的真实性,尤其是进口一些大宗商品。,首先无论是在签定合同还是开立信誉证时,均要求客户在装,船之后一定时间如24小时内发送装船通知,列明提单号码、,装卸港、装船日期、货名、装运数量等内容,以便通过相应机构,查询船踪,确定提单内容的真实性。一旦查得提单有诈,即可认,真审单以合理拒付。即使单据不存在不符点,也可寻求司法救济。,2标准好商品检验条款。,开证申请人在信誉证项下付款赎单的特点要求,在合同签定,和申请出具信誉证时要标准好进口货物的检验条款,如在信誉证,中要求客户提交独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如此可防止货物未装,船或装船货物的质量问题。,某市中国银行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行电开,信誉证一份,金额为100万美元,购花岗岩石,块,目的港为巴基斯坦卡拉奇,证中有下述条,款:,1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由开证申请人受权的签字人签字,该签字必须由开证行检验;,2货物只能待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并由开证行给通知行加押电通知后装运,而该加押电必须伴随正本单据提交议付。,问:该信誉证可不可以承受?,案例分析,1、此为“软条款欺诈信誉证,不可以承受。,2、“软条款是指可能导致开证行解除不可撤销信誉证项下付款责任的条款。最典型和最多的形式是该信誉证所规定的某些单据被开证申请人所控制。,3、从上述信誉证条款中可以看出,由开证申请人验货并出具检验证书及开证申请人指定装船条款,实际上是开证申请人控制了整笔交易,受益人中国出口公司处于受制于人的地位,信誉证项下开证行的付款承诺是毫不确定和很不可靠的。,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牟其中等,伙同他,人共谋,共同筹划以虚构进口贸易的方式,通过对外,循环开立180天远期信誉证,非法获取银行资金。从,1995年8月15日至1996年8月21日,南德经济集团凭虚,构的进口货物合同、交通银行贵阳分行对合同的“见证,意见书,通过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分行共计骗开信誉证33份,议付31份,获取总金,额75074万美元,造成中行湖北分行实际损失,354995万美元。,案例分析,1通过对外循环开立180天远期信誉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差,隐蔽性大,不易觉察,能配合其他条件施行诈骗。,2中外勾结。本案中,国内不法诈骗犯,就是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总裁牟其中,境外不法外商就是何君和提供假单据并进展贴现的香港东泽科技贸易公司。,3为掩护施行诈骗,虚构炮制假进口合同。,1990年8月5日,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买卖以电传方式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卖方发出了已经签署的“售货确认书,其主要内容为:数量3万套,单价30美元,总价90万美元,价格条件是CIF(本钱加保险费加运费)某港交货,并明确要求,买方在同年9月5日以前,向卖方开出百分之百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誉证。8月20日,卖方收到了经过买方签字确实认书,但买,方将确认书中的CIF条件改为托盘运输条款。9月2日,卖方收到了经过买方开,出的信誉证,金额与确认书相符,但信誉证种类与价格条款等却与确认书原有,规定存重大差异。其一,信誉证并非保兑:其二,确认书原定的CIF价格条件变,成了托盘运输条款。据此,卖方于9月下旬电告买方拒收上述信誉证,并将信,用证退给了开证银行。此后,双方未能就确认书条款与信誉证条款的差异达,成一致,导致此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因此发生争议。问题:,1.本案中,买方修改了确认书而卖方未及时答复,合同是否成立?,2.本案中信誉证是否有效?,案例分析,1.本案争议焦点是确认书经买方擅自修改后是否成立及确认书与信誉证的关系,涉及到涉外经济合同确实认订立问题。根据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第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采用信件、电报电传方式达成协议后,假如一方在要约或承诺中提出了签订确认书的要求,那么,即使双方已经以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协商一致,合同仍未成立,只有在一方将确认书邮寄对方交换签字后,合同才成立。从本质上讲,这种确认行为是一种基于约定而为的要式的承诺。理论中,确认书不能改变来往函电的内容,确认书的答复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间内作出。本案中买方事先未与卖方协商而单方面修改了确认书的内容,导致买卖合同成立,是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2.在本案中,还涉及到信誉证问题,信誉证是银行根据买方的恳求,开给卖方的一种银行保证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在信誉证制度下,买方须履行的对汇票付汇的责任转移给了银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控制单据到达了控制买方按合同交款的目的,缓解了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信誉证是附属于销售合同的,在确认订立涉外经济合同的情况下,由于确认书是作为正式的简单的书面合同。故而只有经过双方成认确实认书有效成立,才能谈得上基于主合同而开立信誉证这种支付方式的有效与否。在本案中,买卖合同尚未成立,卖方单方面退回信誉证并不是毁约行为。由于买方单方面修改了确认书的内容,开立了不符合确认书内容的信誉证,故该信誉证无效,买卖合同未成立,中国甲电子公司从日本购进一批电路板,银行A为,甲开立了一份不可撤销的信誉证。货物装船后,航运公,司B签发了正本提单情况下,向航运公司B代理人出具保,函,办理提货手续,银行A按“跟单信誉证统一惯例之规,定将货款支付给日本卖方通知行,但甲没向银行A付款,赎单,于是,银行A以航远公司B元正本提单交货为由提,起诉讼。被告认为,甲方已向其出具保函,原告应向甲,追索信誉证下款项,而不应起诉被告。 问题:,1.提单的法律性质如何?,2.被告应否承担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责任,3.被告能否以甲方出具的保函对抗原告的诉讼?,案例分析,1.提单是承运人承受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给托运人的一种书面凭证。国际惯例认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性质。,2.承运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将货物交与向其提示正本提单者,本案被告作为承运人仅凭甲方一纸保函便交货,致使原告提示正本提单并证明自己为提单被背书人而无货可提。被告显然违背了国际惯例,违背了其提单上做的仅向合法持有正本提单之人交付货物的承诺,应承担责任。,3.保函是提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双方民事行为,只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对抗包括提单合法持有人在内的第三人。而且至今未见有国际公约或成文惯例中载有凭保函提货之规定,因此承运人须向正本提单合法持有者承担赔偿责任。,1992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誉证支,付,1992年12月马赛港交货。,1992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誉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誉证。1992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誉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分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物与货船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所购货物全部损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偿付议付行支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现问:,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开证行能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根据是什么?,3.买方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案例分析,1.风险自货物交到装运港的船上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开证行无权拒付。根据国际商会制定的?眼单信誉证统一惯例?,信誉证交易独立于买卖合间,银行只负责审单.只要单据与信誉证条款相符,银行也须承担其付款义务。,3.买方可凭保险单及有关载货船舶漂浮于,大海的证明到卖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卖方向买方销售某种商品10000吨,在合同中规定了6至10月,分5批装运,每月各装运2000吨,不可撤销即期信誉证付款。买,方按约于5月15日按合同开来信誉证。卖方在前三个月每月装运,2000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但是9月份卖方因故未能按时装,运,并延迟至10月初才装运。当卖方持有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本,批货款时却遭到银行拒付,银行同时声称最后一批货物的装运也,已经失效。分析银行拒受单据、拒付货款以及宣布最后一批失效,有无道理?,案例分析,卖方确实违背了合同,银行的做法符合有关的国际惯,例。有关信誉证规定在分批装运时,假如任何一批未按,规定装运,那么信誉证对该批和该批以后的货物均告失效。,我某外贸公司与外商于2004年7月10日以CIF方式签订了,一份向对方出口价值150000美元商品的销售合同,不可撤销,信誉证付款。合同中规定我方应在8月份运出货物。7月28日,中国银行通知我外贸公司,收到外商通过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信誉证条款与合同条款相符。但在我方装船前,又收到外商通过银行转递的信誉证修改通知,要求我方在8月,15日之前装运货物。由于我外贸公司已预订了8月25日开航,的班轮,假设临时变更手续较为繁琐,因此对该修改通知未予,理睬,之后按原信誉证的规定发货并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后,又将全套单据递交开征行。但是开征行却以装运与信誉证修,改通知书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请分析开证行是否有理由拒付,货款。,案例分析,开证行没有理由。本案例为不可撤销信誉证,对于,不可撤销信誉证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面修改或者撤销。由于修改通知是在我方预订了班,轮以后到达,到达不及时,我方也未同意对信誉证的,修改,因此开证行没有理由拒付货款。,我国 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公司于4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誉证。此证按UCP500规定办理。证内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5月15日。随后B公司,来电称: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A公,司于5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5月10日,并于5月14日,将全套符合信誉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议付。,试问:我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案例分析,结论:A公司不能结汇,理由:,1根据UCP500规定,不可撤销信誉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誉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本案中A公司提出信誉证装运期的廷期要求仅得到B公司的许诺正确的是,并未由银行开出修改通知书,所以B公司同意修改是无效的。,2信誉证上规定装运期“不晚于4月15日,而A公司所交提单的签发日为5月10日。与信誉证规定不符,即单证不符,银行可以拒付。,我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土特产品。合同价值,300,万日元,采用,D/P,六个月远期付款。签约后,日,本政府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日本前一季度的财政,赤字规模大幅度上升,国际收支逆差明显加大,而,且通货膨胀也显著加剧。问:为了减少外汇风险,,我公司应如何争取调整货款的收取时间?为什么?,案例分析,结论:为了减少外汇风险,我公司应采败提早收取,这笔贷款的方法。,理由:,l从日本政府公布的各项统计数字中可以看出,将来日元汇率将趋于下浮,因此,软币结汇将会减少我公司的人民币收入,我公司应加速软币的应收帐的收进;,2资例显示。日本前一季度国际收支逆差明显加大。通货膨胀加剧。那么可推测出日元汇率一下跌幅度可能要大于我公司提早站汇所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故我公司应尽快收回这笔贷款。,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置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 年1月20日前开出信誉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誉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誉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回绝。,问题:,(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力什么?,(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案例分析,(1)银行有权回绝议付。理由如下:根据?UCP500?的规定,信誉证虽是根据买卖合同开出的,但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银行只受原信誉证条款约束,而不受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的约束。合同条款改变,信誉证条款未改变,银行就只按原信誉证条款办事。买卖双方达成修改信誉证的协议并未通知银行并得到银行同意,银行可以拒付。,(2)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直接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某制造商缔结了一项安特卫普船边交货FAS,为贸易术语的提供重型机械的巨额合同,由不可撤销,保兑跟单信誉证付款,信誉证规定须提供商业发票及,买方签发的已在安特卫普提货的证明。,货物及时备妥装运,但到达安特卫普后买方却不,提货,由于卖方未收到买方的证明,无法根据信誉证,收到货款。经过长达一年的交涉,卖方虽然得到赔偿,但仍受到宏大损失。,试分折该案例中受益人应承受的教训。,案例分析,根据UCP500第九条a及b分条的措词,卖方确实可由不可撤 销的保兑跟单信誉证得到最好的保护。但同时,根据上述分条措词,信誉证的付款保证取决于受益人提交信誉证规定的合格单据的才能。因此,假如卖方同意承受的信誉证中规定要提供如下一份或数份要由买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单据,那么卖方就要冒无法提供合格单据的风险:,a买方签署的收货证明;,b运输行代买方收到货物的证明;,c由买方会签的商检证书。,由于UCP500允许买卖双方自行商定信誉证所要求的单据种类及份数,因此,卖方应尽早确定无论如何不能迟于收到信誉证时信誉证中规定的单据的签发、细节或格式均不能由买方控制,以免卖方发货后不能获得信誉证所需由买方签发的单据,从而造成失去信誉证付款保证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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