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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工程质量预警书,一、质量目标,1、优质结构:有条件的项目应积极申报创建优质结构。,2、优良工程:住宅项目、公建项目应积极申报创建优良工程,包括工厂内的办公楼、科研楼、职工公寓等办公、居住建筑。有条件的车间、厂房等工业项目也可创优。,3、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应充分认识到工程创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签署合同和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书时就应把工程创优作为质量目标(质量、安全目标应进行公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应按照优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4、拟优工程每季度集中评审一次,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中旬开始申报,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应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甩项问题,1、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市建设局关于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潍建发200319号文件及市监督站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潍建监字201131号文件的规定,不得增加甩项项目,厨房间、卫生间、阳台间的装饰及安装工程(包括地面面层、墙面面层、天棚面层及卫生器具、管道敷设、电气工程等)均不允许甩项,并应事先在售房合同中与购房户约定好,事后应做好甩项项目竣工后的施工检查、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2、有甩项验收意向的工程事先应提出申请,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建设、监理、施工及设计(必要时)单位协商同意后与售房合同一起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甩项报告应写明甩项原因,注明甩项部位,竣工验收后甩项项目的施工、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有楼面面层甩项的,甩项报告中应由设计单位注明面层装修荷载的最大允许值,设计单位亦应在甩项报告上签字盖章。,三、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1、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其它参建单位配合落实。,2、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分部质量验收工作。,3、按照潍坊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试行)潍建监字201138号文件第五条之规定,在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相应阶段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评定,否则不得进行相应质量验收。,4、建设单位在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做好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竣工档案及其它专项验收工作。,5、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审核竣工报告,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前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6、竣工验收时应做到三通(通水、通电、通暖),三表(水表、电表、热能表)安装到位。暂不具备供暖条件时,应有书面说明。,7、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15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四、质量通病防治,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当前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各方应对高度重视,采取可靠措施把此项工作做好。,1、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按各自职责履行防治义务。,2、工程建设各方应严格执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质量通病治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如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文件、市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活动的通知潍建建字200246号文件、市质量安全监督站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联合下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09年版)等。,3、建设单位开工前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质量任务书,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在施工中要及时督促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竣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通病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方可验收交付使用。,4、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和治理措施,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和治理措施,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提出专项治理自评报告。,5、监理单位应有专项治理具体监理措施,审查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治措施,完工后应提出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报告。,6、设计单位应根据专项治理内容和工程实际,深化细部设计,明确设计详图和施工做法,并做好设计交底,在验收环节应严格审查质量通病防治方面的按图施工情况。,7、住宅工程应至少做好以下四大类十二项质量通病专项防治工作:,第一大类,结构:(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二)填充墙裂缝;,第二大类,建筑:(三)墙面抹灰裂缝;(四)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五)外窗渗漏;(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七)屋面渗漏;,第三大类,电气:(八)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九)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十)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第四大类,水暖:(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五、住宅质量分户验收,1、工程建设各方应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鲁建发201013号文件及市建设局关于潍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潍建发(2008)5号文件的规定,从建筑结构开始,认真做好各分项工程的分户验收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可参照市质监站颁发的潍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进行。,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分别制定分户验收实施方案和分户验收监理方案,方案应具体可行,并有相关人员的审批签章。,3、主体施工时,住宅首层拆模后就应开展结构工程的分户验收工作,不得等到主体结构完成后才进行。应做到上部结构施工与底部已拆模结构分户验收同步进行,拆完一层模板,进行一层分户验收,顶层拆模后结构工程的分户验收工作亦同时完成。,4、分户验收工作由施工单位实施,现场应配备验收人员及验收工具。监理、建设单位应派人参入,并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对验收结果进行复查。分户验收结束后,应形成详细的记录,同时现场应有明显的标识。标识应齐全,统一,且与资料记录一一对应。,5、分户验收不及时及弄虚作假者,应暂停施工,重新进行分户验收。,6,、,分户验收资料应单独整理、组卷及归档。,7、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8、分户验收标识统一做法:,六、供热分户计量,1、市政府对供热分户计量工作非常重视,2009年下发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民用建筑分户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09)154号文件,2010年1月8日又制定了潍坊市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凡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新建、在建采暖建筑,均要按照供热分户计量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均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设备及市内温度调控装置。,2、建设单位在计量设备安装前应提前与供热企业做好沟通衔接,双方就所用计量设备的规格型号应达成一致意见。,3、计量设备在安装前应提供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计量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七、各方质量行为,1、建设各方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监督人员将对各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详见监督交底。,2、组织及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与各方质保体系相符。,3、监督检查时若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无故不在现场者,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市建设局建设市场责任主体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量化考核。,八、不良行为记录,质量监督人员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建质2003113号、潍坊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潍建建字200352号等的规定,对,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进行记录,。,九、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入潍备案,外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办理入潍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在潍开展业务,,工程也不予进行办理监督手续,不予进行各项验收等。,十、关于建筑节能,1、建筑节能是当前我国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应对此高度重视,把建筑节能工作当作当前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标准,省、市也多次出台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的文件,各单位应组织学习、领会和掌握有关于建筑节能的要求及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建筑节能的各项工作,确保建筑节能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观感质量达到优良标准。,2、外墙保温、节能门窗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建筑节能分部质量验收。,节能分部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十一、施工技术资料,1、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重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施工技术资料做到整理及时,项目齐全,内容正确,归档有序,以免发生因资料不齐全而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2、每个工程应配备一名专职资料员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员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资料员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施工技术资料、资料员上岗证件(原件)均应放在工地现场。外地入潍企业可先办理临时资料员上岗证,参加培训后再转正。,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资料及分户验收资料应单独整理、组卷及归档。,十二、施工图纸,1、施工图纸未通过图审机构审查批准之前,不得进行浇注混凝土等隐蔽工程施工。,2、施工前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先进行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纸内容及图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应有详细记录。,3、施工现场应具备至少一套有图审盖章的图纸,也可以使用有图审盖章图纸的复印件,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应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4、监督人员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进行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主体分部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现场应提供盖有图纸审查专用章的图纸。,十二、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审核同意,签发正式设计变更文件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口头、现场变更,也不得先行施工后补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应经设计人、校核人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签章确认。,2、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大变更,如结构体系变化、,保温体系的变更,、采暖方式的变更等必须经重新图纸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3、建设各方必须在重大变更实施前通知监督人员。,十三、施工现场,1、施工现场必须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每个项目部应具备一套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集、操作规程、企业标准等)。,工地办公室应上墙悬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材料管理制度、质量通病防治制度等制度标牌。,项目经理与中标书应相符,有变动的,应有变更文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应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变更文件应经建设单位、原招标部门签章同意。,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符合要求,钢材不能席地而放,砂石场地应硬化,水泥应设专用水泥库。,3、施工现场应有完整的计量制度、专职计量人员、计量工具及计量记录。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识牌应悬挂在搅拌机明显位置,应分别标明试验室配合比及施工配合比,且均应为重量配合比。计量工具应摆放在原料与搅拌机之间便于计量且能够进行计量的位置,砂石应过筛,且应计量准确(最好用小推车运输,用铲车上料时应能保证计量准确,如使用设有电子计量设备的搅拌站等)。,4、总监理工程师与中标书相符,有变动的,应有变更文件。总监变更文件应经建设单位、原招标部门签章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套。,十五、信息公示,施工现场必须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公示牌;销售现场及施工现场必须有工程节能信息公示牌。,标识牌应悬挂于便于公示位置。,十四、材料进场检验与复验,1、工程开工后,在进行材料复验前,建设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具体工作可到市检测中心业务室办理,电话:8867782。,2、材料进场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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