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修订版第一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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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参加培训须知,请勿在教室内吸烟,上课时间请勿:,-,接、打电话,-,交谈其他事宜,-,随意进出教室,上课时间欢迎:,-,提问题和积极回答问题,-,随时指出授课内容的不当之处,2024/11/27,1,谢谢合作,前 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2024/11/27,2,第一章,新近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P1,),本章学习要点,熟悉新近颁布的安全标准,掌握新近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熟练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2024/11/27,3,通知,的几点具体要求,(,P4,),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2024/11/27,4,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3,),.,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2024/11/27,5,4,),.,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5,),.,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2024/11/27,6,5,),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就是要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有责必有权,用权必担责。对于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的重大隐患,通知明确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对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2024/11/27,7,6,),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2024/11/27,8,7,)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8,)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024/11/27,9,9,)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2024/11/27,10,10,)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11,)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2024/11/27,11,12,)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2024/11/27,12,13,)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2024/11/27,13,管理人员:,那么多的证书我怎么记得住哪个过期了?那么多的设备我怎么记得住哪个该检测、哪个该保养了?这么多施工作业,我怎么知道工程部门在进行高风险的施工?劳防用品如何才能做到精确发放?隐患排查做是做了,排查的标准不统一怎么办?哪个隐患快到期了还没整改?这个月哪些人需要参加取证培训?每天做那么多具体工作,还得做台帐、整报表我的工作价值如何体现?,企业管理者:,我是企业第一责任人,工人们在干什么我都不知道,怎么负责任?老张退休了,安全管理明显混乱,怎样才能避免管理水平波动?安全目标制定了,执行情况如何?今天我有空,我想知道今天有哪些特种作业,想去现场了解下情况安全管理工作有哪些不到位的情况?我想来督促下最新的法规对我们的企业有哪些影响?成天不在办公室,如何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信息?企业效益与安全投入总是矛盾,2024/11/27,14,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P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于,2010,年,4,月,15,日公布, 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广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将得到规范。国家安监总局陆续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各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不尽相同,有必要出台一个规范,对各行业已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作出比较一致的规定。同时,为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也非常必要。,2024/11/27,15,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基本规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P.Plan),、实施,(D.Do),、检查,(C.Check),、改进,(A.Act),动态循环的,PDCA,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二是对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基本规范,总结归纳了煤矿、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已经颁布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中的共性内容,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既适应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又避免了自成体系的局面。,三是体现了企业主体责任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思想。,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自主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2024/11/27,16,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P9,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已经,2010,年,6,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则(实行),包括以下内容:,(,1,)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过罚相当的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2,)法律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的,按照下列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a,)同一法律规定实施某个违法行为应当(可以)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确定的,参照,标准,对其罚款幅度予以细化;(,b,)同一法律规定实施某个违法行为应当(可以)处以不同种类(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的行政处罚的,参照,标准,给予相应种类的行政处罚;(,c,)同一法律规定实施某个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不同处以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的,参照,标准,确定的情节给予相应种类的行政处罚。,2024/11/27,17,3,)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同一条款的不同违法情形,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同一法律条款规定的不同违法情形,分别裁量,合并处罚。,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应当先予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先予书面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当事人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决定行政处罚。,2024/11/27,1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024/11/27,19,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P10-11,2024/11/27,20,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6,)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7,)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2024/11/27,21,8,)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024/11/27,22,10,)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2,)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3,)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2024/11/27,23,11,)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1,)健康体检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3,)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4,)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1,)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2,)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3,)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4,)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4,)项、第(,5,)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2024/11/27,2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发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煤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的管理,另行规定。,2,)本办法所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2024/11/27,25,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P12,3,)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4,)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2024/11/27,26,6,)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危害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8,)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报变更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024/11/27,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如下:,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2024/11/27,28,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P13,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7,)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2024/11/27,29,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09,年,7,月,1,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要求如下:,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2,)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3,)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24/11/27,30,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P14,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6,)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7,)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8,)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2024/11/27,31,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1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12,)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13,)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2024/11/27,32,内容总结,参加培训须知。-提问题和积极回答问题。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这么多施工作业,我怎么知道工程部门在进行高风险的施工。隐患排查做是做了,排查的标准不统一怎么办。二是对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11)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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