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金融法律实务2011(专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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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金融法律实务,刘英,课程安排,讲授专题,贷款业务专题,担保业务专题,银行授信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控制专题,其它融资业务专题(如有时间),实务练习,制定一份合作协议,审查一份业务合同,出具法律意见,组员安排,分成四小组,每组所得成绩代表本组所有成员成绩,商业银行的业务,1,、资产业务,指商业银行运用各种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结果。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证券投资、贷款、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等。,2,、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3,、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其收入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结算业务、信用证业务、代理业务、银行卡业务、咨询业务等。,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贷款业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如何防范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一、贷款业务主体资格,(一)贷款人应具有经营信贷业务的主体资格,主体不适格,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法,52,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接受分支机构的担保是否应要求其出具企业法人的书面法人授权书?,职能部门能否对外签署合同?,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二)借款人应具有借款主体资格,贷款通则,17,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法人的审查要点,相关法规:,民法通则第,36,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37,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38,条,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39,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自然人的审查要点,1,、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神智健全的人或者年满,18,周岁以上的神智健全的人。,2,、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者护照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第,5,条),3,、应当提供经银行授信经办人员核对与原件一致的、并由授信申请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二、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会导致信贷合同无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指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10,条规定,企业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A,合同:,借款用途:用于偿还编号为,XX,借款合同项下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的贷款。,B,合同:,其它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将本合同借款期限延长三个月,其它条件不变。,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借新还旧与贷款展期,1,)法律后果不同,2,)担保手续不同,借新还旧的例外情况:,95,年,7,月,28,日至,96,年,6,月,28,日期间,甲公司先后与银行借款,4,笔,其中,3,笔用于借新还旧。乙公司先后为该数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催收通知书。借款人和保证人均在催收通知书上签章签收。银行起诉后,乙公司提出,在为甲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时,银行和甲公司隐瞒了借新还旧的用途。,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三、贷款利率的确定,(一)根据现有政策,合同条款如何制定?,本合同项下利率为:,人民币固定利率,合同期内利率均按,(年 月)执行;(合同生效时;首次放款日;贷款实际发放日,/,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上浮,基准利率下浮,执行,合同期内不调整利率。,人民币浮动利率,利率为本合同生效时;首次放款日;贷款实际发放日,(,期限)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上浮,基准利率下浮,。合同期内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贷款利率,上(下)浮幅度不变,调整后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取消基准利率的,双方就本合同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人民银行调整日起超过,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二)提前还贷的,贷款人是否有权收取约定利息?,合同法,208,条,(三)发放贷款时,能否预扣利息?,合同法,200,条,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四、贷款期限,分为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展期次数与累计期限,五、双方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还需特别约定一些权利和义务,以获得保护。,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分期付款条款,一期到期,是否加速到期?,条款:“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扣划条款,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XX,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专题一 贷款业务与借款合同设计,争议解决条款,合同的管辖条款能否约定为受某地的法院管辖?,如果选择仲裁,则应注意:仲裁委员会名称填写错误可能导致仲裁条款无效。一般来说,地方仲裁委员会名称中均不含“市”字,比如南宁仲裁委员会,。,借款合同,.doc,专题二课前思考题,1,、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2,、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3,、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4,、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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