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2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252998015 上传时间:2024-11-27 格式:PPT 页数:35 大小:2.3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3.1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2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3.1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2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3.1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2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3.1节生命和健康的权利,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1.,人身权利的地位,2.,人身权利的内容,人身权利是公民最重要 最基本的权利,.,2.,人身权利的内容,人格权,身份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亲权,配偶权,监护权,P25,3.,人身自由权,4.,人身自由权的地位,5.,法律对人身自由权的规定(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内容,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作用,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法律规定,3.,人身自由,权,4.,人身自由权的地位,5.,法律对人身自由权的规定(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禁闭:限制某人的人身自由,使其不能亲自与外界接触,但不得他人干扰,不得使用暴力,不得威逼利诱,更不得因为软禁而使软禁者死亡。,某员工称遭到保安非法搜身,公司对其非法搜身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其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和人身自由,并且已经严重侵害其心理健康。为此他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万元。,员工称遭到保安非法搜身 状告公司索赔,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法律规定,案例一,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也就是说,无论谁、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搜查、拘禁公民。,为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分辨,司法机关为执行任务,依法进入公民住宅或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非,法侵入住宅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没有正当理由,不经主人允许,甚至不顾主人的阻止,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第二,经过主人同意进入,但在要求其退出时,无理取闹,拒不退出。,合法搜查与非法搜查、非法侵入的区别,阿根廷一列客运列车,22,日上午驶入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处车站时,冲入铁轨尽头的缓冲障碍物,前两节车厢脱轨,已,致死,51,人,,703,人受伤。,辽宁省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铸造车间在浇铸一大型铸钢件接近结束时,砂型型腔发生喷爆事故。截至,21,日,12,时,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想一想:,以上这些行为中,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6.,生,命健康,权的地位,2011,年,9,月,17,号对于,16,岁的安徽合肥中学生周岩来说是毁灭性的,因为拒绝了同校同学陶汝坤的追求遭到对方致命性的报复,!,被男孩泼汽油将其烧至毁容。事故发生后,嫌犯陶汝坤要求取保候审,医疗费更是毫无着落,几乎将受害人周岩一家逼上绝路。,周岩的后续治疗遥遥无期,嫌犯陶某家人表示一切走司法程序。,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1,)本案例中,周岩,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3,)对,陶汝坤的,行为,周岩及其家人可以如何做?,(生命健康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小偷偷工地,30,元被人捆住用鞭猛抽下半身,你评我说,这是一个在工地上被抓到的小偷,他被逮住后,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成这样,你是否赞同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1.,侵害他人生命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启示:,小石,,14,岁,父亲因工伤常年躺在床上,母亲不堪劳累离家出走。他与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过,生活很贫困。,该地的劳动监察人员在巡察时,发现了小石。执法人员当即要决定对王老板处罚,王老板大声说:“他家里苦,我出于同情给他安排了非常轻松的活,工资也不低,我在做好事啊,为什么还要罚我?”,村上的小煤矿业主王老板出于同情,安排小石在矿上捡煤渣,每天中午负责下井给工人送午饭,出于照顾每个月给他,1000,元钱。,王老板该不该受处罚?,案例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链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成年人参加勤工俭学算不算童工?,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补充知识,2.,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启示:,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3.,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你知道吗:,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觉,妈妈的做法侵害了她的什么权利,?,有何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案件追踪,后来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的父亲在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里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说:,“,我看见一家服装厂在招工,你也,14,岁了,要不就跟妈妈一起上班吧。,”,服装厂的老板娘收下了我们。从此我开始了打工的生活,老板娘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非法使用童工,想一想,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人身自由权,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关注健康 珍爱生命,2012,年,2,月,23,日凌晨,浙江大学在市住建委挂职干部韦亚平跳楼身亡,据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认定为自杀。,2012,年,2,月,22,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警察王军生在该县检察院剖腹,后经抢救脱离危险。家人称其是为抗议司法不公,而检察长则表示其涉嫌刑事犯罪,为保住警察职务,此前曾多次鼓动家人闹访。,新闻报道,据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资料显示,自杀在中国已成为位列第五的死亡原因,仅次于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意外死亡。而在,15,岁至,34,岁的人群中,自杀更是成为首位死因。在中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至少有,100,万人自杀未遂。中国自,2000,年以来,每年,10,万人中有,22,2,人自杀,每,2,分钟就有,1,人自杀、,8,人自杀未遂,自杀未遂者往往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功能残疾。,知识窗,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1,、,我们应该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2,、我们不可以?,a.,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抽烟、喝酒、生活没规律、吃劣质食品,、,到危险的地方去玩、有病不治、自残、自杀,c.,受非法侵害,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b.,患病医治,恢复健康,恢复体质;,1,、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职工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手臂后制服张某。,上述行为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为什么?,3,、小林骑自行车上学时,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2,、小红怕吃药打针,患了感冒久拖不治,结果得了心肌炎。,七嘴八舌:,从青岛酒店管理学院走出的,23,岁小伙孙茂珲在苏州参与灭火搜救中牺牲,除了他的亲人、战友、曾经的同学,还有无数不相识的人在为失去这位英雄而感到痛心和惋惜。,青岛学生火海救人牺牲 八千民众泪别英雄,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1,、此事给小君,小哲及双方家庭造成什么后果,?,2,、“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阔天空”“非法侵害生命康权者受制裁”。结合这两句话,谈谈此桩惨案如何避免。,相关链接 一天,中学生王明、徐文、钟平、黄晓芳放学回家,走到学校附近的河边时,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救命”。原来是同学张刚等四个学生均不会游泳,在此危急关头,四个学生有三种不同表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