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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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1/6/16,#,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百度,.hk,谷歌,新浪,淘宝,人人网,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商标与域名问题,一、域名,二、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及其解决,一、域名,域名(,Domain Name,),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有时也指地理位置),其功能近似于电话号码或者门牌号码。,目前域名已经成为互联网的品牌、网上商标保护必备的产品之一,。,组织机构名,:,三级域名,本系统、单位或院所的软硬件平台的名称。,网络名,:,二级域名,代表部门系统或隶属一级区域的下级机构。,顶级域名,:,代表国家、地区或大型机构。,域名基本,结构,组织机构名,(,三,级,域名,),网络名,(,二级域名,),顶级域名,域名,域名具有,唯一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在一台电脑上搜索而不发生重复。这种唯一性实质上使得域名在全世界具有排他效力,,只要某一域名被注册了,也就在全球范围内排除了注册、使用相同域名的可能性,。由于域名本身具有“专有”特性,而每个域名就与某个网站或公司相联系,这就使得存在于虚拟世界(网络)中的域名地址,具有了,识别、标识现实中的企业的作用,。,国际上均要求域名的使用必须经过,申请注册,。在注册登记程序上,一般采纳“先申请先注册原则”和“域名由申请人选择和负责原则”。,“娜”旋风来袭,!,李娜域名受追捧,李娜赢得法网冠军之后,以前无人问津的“李娜”相关域名、商标一夜之间备受追捧,其中,“,”,域名叫价,10000,元,与此同时,“,”,“,”,商标也正在出售之中。根据,who is,查询,“,”,域名的注册时间为,2011,年,5,月,28,日,注册人为刘泰龙,他表示,注册“,”,域名,就是看中了中国网球选手李娜出色的成绩。,访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CN,域名栏目下查一查,你想要的,域名是否已经存在,?,实践:查一查,,你想申请的域名有没有,被注册?,二、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及其解决,因特网商业化后,域名功能不再是找到网上计算机的简单标识符。当商家将这种简单标识符用于商品服务的种类、信誉、声誉、形象等的载体的时候,域名已经完全具有网上商标的作用。,与传统市场上靠商号及商标标识商品服务一样,当域名在因特网上发挥标识作用后,许多人自然将其与商标联系起来。这样的联系孕育了域名和商标的冲突。,(一)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常见的域名与商标的纠纷,域名抢注或恶意注册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明知或应知其所申请注册的域名是他人享有权利的商标,仍抢先在商标权人之前予以注册的行为。,注册并使用与他人在先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域名的行为。,若干权利人就相同商标分别享有商标权,而其中一个权利人将与该商标相同的字符组合注册在某一顶级域名下的二级域名(或更下级)域名,导致其他商标权人无法使用其商标在相同的顶级域名下注册。,域名抢注案例,据了解,早在,1996,年,我国就有大量的商标在国际上被海外公司抢先注册了域名。其中包括海尔、亚都、中纺、中化、中国五矿和同仁堂等。而一家香港公司在美国将长虹、同仁堂、五粮液、红塔山、中华、青岛啤酒、海尔等一大批知名商标在,.com,之下注册为域名,并一再向被注册的企业发信,表示愿意以不菲的价格将这些域名卖给他们。,2005,年,4,月,全球互联网搜索巨头,Google,以百万美元巨资买回了几年前被别人抢注的,CN,域名,和,。,(一)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域名的注册也与商标注册一样,实行,“先申请原则”,,即先申请者有权优先于后申请者获得注册。因此上述三种行为并不必然是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二)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关于认定侵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几个要件:,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被告域名同原告要求保护的权利客体之间具有相似性;,被告无注册、使用的正当理由;,被告具有恶意。,(二)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适用,恶意条件体现了域名纠纷案件的特点,对恶意的认定是审理域名纠纷案件的关键。常见的恶意情形有:,为商业目的将原告驰名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相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三)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在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过程中,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所采取的对策和做法,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而这些对策和做法更多地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积极的努力和探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99,年,4,月,30,日发布了题为,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知识产权问题,的最后报告。该报告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在注册阶段避免域名冲突的措施;,建立全球统一的域名纠纷解决机制;,著名与驰名商标的保护;,新增通用顶级域名问题。,(三)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1999,年,10,月,24,日,国际互联网域名系统最高管理机构,国际互联网名址分配公司公布了,统一域名纠纷解决政策,以及,统一域名纠纷解决政策实施规则,,以解决互联网域名争议的问题。,统一域名纠纷解决政策,现已成为互联网领域解决域名纠纷的统一“法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践:我的域名我做主,思考如下,问题:,(,1,)域名注册遵循什么原则,(,2,)注册一个什么样的域名好?,(,3,),如果希望,申请的域名被注册,,该,怎么办?,(,4,),域名注册完成后,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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