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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徐孟洲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第一章 经济法根本理论,引例 199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直接入市操作等法律现象,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案例】江苏铁本领件案:违反经济法的严重后果,第二节 经济法的价值与理念,第三节 经济法根本原那么,第四节 经济法责任问题,第五节 中国经济法学产生与开展历程,第六节 中国经济法学开展的趋势,一著作,1.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第一、二、三章,2.刘文华.中国经济法根底理论.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第一、二、三章,3.李昌麒,刘瑞复主编.经济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第二、三章,4.徐孟洲.经济法教程.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第一章,5.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第二、四章,6.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二、四章,7.程宝山.经济法根本理论研究.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3.第四、五章,8.单飞跃.经济法的理念与范畴的解析.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9.王全兴.经济法根底理论专题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二论文,1.徐孟洲.经济法的对象、根据和体系结构研究.见:徐杰主编.经济法论丛.第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徐孟洲.论中国经济法的客观根底与人文理念.法学杂志,20044,3.杨紫烜.论科学开展观与中国经济法的理念.见:吴志攀主编.经济法学家2004.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986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草案?的说明,2.美国1890年?谢尔曼法?,3.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引例,199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直接入市操作等法律现象,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里,随着生产社会化、市场化程度的大幅度提高,市场竞争的日益剧烈,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法律现象:1“在企业变成一头垄断的野猪时,防止它到处乱撞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高鸿业等译,12版,上册,83页,北京,中国开展出版社,1992。,于是美国在1890年制定了?谢尔曼法?,于1914年制定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21906年,作家辛克莱尔描写屠宰业黑幕的小说?丛林?The Jungle出版后,很多美国人连肉都不敢吃了。因这本书所引发的讨论,促使美国政府制定了?肉品检疫法?等产品责任法。,3面对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1998年8月动用巨额港元入市公开操作,并推出条措施强化金融监管。1998年8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针对国际投机“大鳄的市场炒作,动用近千亿港元入市操作。1998年9月5日,为了稳固香港的货币发行制度,减少投机者操纵市场使银行同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乱的时机,香港金管局推出7项技术性措施。这7项措施集中在港元兑美元的兑换保证和有关银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施两个方面。,1998年9月7日,为强化金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严格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这30条新措施的实施涉及联合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五个机构。特区政府坚守自由经济政策,并且不会在香港实施外汇管制,但是为了保持香港金融平安与稳定,政府必须通过财政司的30项措施与金管局的7项措施,增强货币及金融系统抵御国际投机者跨市场操控的能力。41994年以来,由于春运、暑运、黄金周、节假日我国铁路客运繁忙,于是国务院“允许局部铁路客运票价适当浮动、“适当上浮,1997年12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这些法律现象是否属于传统的民法和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这些新法律现象具有哪些共同的特点?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度里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法律现象?,经济法学是一门以研究经济法现象为对象的法学学科,是中国法学体系中新兴的应用法学学科。经济法虽然诞生于0世纪初的兴旺资本主义国家,但当代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却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繁荣开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自1979年以来,矢志于经济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法律工作者经过二十几年的探索与创新,到今天,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学理论框架已经构建,经济法思想得到了广泛传播,经济法学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百花园中的夺目奇葩。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在运用科学开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和效劳于经济开展与改革的实践,又取得了新的成果。,经济法学研究的根本理论问题是反映经济法本质、指导经济法所有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事关经济法存在与开展的根本性问题。其中对包括经济法是什么,它在历史上如何产生,它有何作用,它自身的构造与体系等根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是贯穿经济法学开展全过程的,对其研究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要明确经济法的概念,必须研究其调整对象。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识直接关系到经济法的概念,关系到经济法的本质、原那么、体系等一系列根本问题。可以说,众多关于经济法理论问题的论争都是围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展开的。明确和统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确立经济法独立地位和生存开展的根本问题,也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最根本的理论问题。,自,1979,年以来,法学界特别是经济法学界投入了极大的时间与精力进行研究。目前,中国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识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国家干预协调说、管理经营说、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说和社会公共利益说:,1.,国家干预协调说,即国家标准说。该学说主要包括:一是需要国家干预说,二是国家协调关系说,三是国家调节说。,2.,管理经营说,即纵横统一说。该学说将以带有管理经营性的经济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独树一帜,影响广泛。,3.,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说,4.,社会公共利益说,即社会标准说。,本书采用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说。根据该学说,中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确定为在社会生产与再生产领域发生的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这两种社会关系在本质上都是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特征的经济关系。所以,哪些经济关系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应当以社会性标准和管理性标准来衡量。,社会性标准是指从社会利益出发来衡量现实存在的经济关系归属的分类标准。,管理性标准是指从组织、指导、诱导、监督、规划和控制等管理方法出发来衡量现实存在的经济关系归属的分类标准。,一市场规制关系,为了保障市场机制调节的健康运行,需要确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者的法律地位,规制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确认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因此,市场规制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行为标准引导、调节、控制、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标准、约束市场监管主体的管理行为,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的一系列行为。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的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经营规制关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等,就是我国经济法调整的市场规制关系。,二宏观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或称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它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它涉及现实社会中的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根本与长远利益。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规划调控关系;产业调控关系;投资调控关系;储藏调控关系;价风格控关系;8涉外调控关系,等等。详见本书第十四章第一节的相关阐述。,总之,从上述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看,我国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共同特点是经济性、社会性和管理性。这是它们之所以成为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客观根据。,【案例】江苏铁本领件案:违反经济法的严重后果,根据新华社2004年4月28日报道,江苏铁本钢铁于2002年年初筹划在常州市和扬中市建设设计能力为840万吨的大型钢铁联合工程,2003年6月开始施工。,经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对江苏铁本钢铁违法建设钢铁工程的调查,现已查明: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越权分22次将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建设工程分拆审批,违法审批征用土地6541亩,并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对企业违法行为监管不力。铁本领件涉及一千四百多户,四千多名农民被迫搬迁。不少过上小康生活的农民已有八个多月无“家可归、无地可种。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经营者严重违反经济法的案件。,二、经济法的本质特征,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也是经济法的根本理论问题之一,它是人们对经济法现象深入研究后所作的一种抽象概括。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具有一般法意义上的社会性和阶级性。此处使用“经济法本质特征一词,其含义是指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有征象,是反映经济法本质属性的概括性标志。准确、科学地把握经济法的本质特征,有助于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经济法。近年来,中国经济法学界很重视把经济法同相邻的各个部门法及各层次的经济法子部门法加以比较研究,从不同的视角概括经济法之本质特征:,1经济法具有经济性。,2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3经济法具有国家适度干预性。,4经济法具有综合性。,5经济法具有公法私法的兼容性。,三、经济法概念的全面考察,一般认为,经济法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后来为大陆法系各国广为使用。对经济法的理解,因考察的角度不同,其含义也不同。为了准确理解和使用经济法一词,我们应当全面考察经济法的概念。,1 经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2 经济法是经济法律、经济法规的总称。,3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全面理解经济法的概念,我们不可无视其阶级本质属性和社会性问题。,四、经济法的体系,构建一个科学的经济法体系,对于深化经济法自身的认识和开展,概览经济法的外在全貌,把握经济法的内在构成要素,理清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确立经济法的部门法地位,都具有重要意义。,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有:,1.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经济法体系的三元结构。,3.经济法体系的四元结构。,本书按照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之内在逻辑,将经济法大致分为确认经济法主体法律地位及资格取得的主体法、调整市场规制关系的市场规制法和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宏观调控法三个局部,即所谓中国经济法的“一体两翼即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翼 结构体系。,第二节,经济法的价值与理念,一、经济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是指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的关系中,法对人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经济法是法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它具有一般法的价值,同时也有其独特的价值。对法的价值的研究是法学研究的一个古老的课题,但对经济法价值的研究却是一个新课题。,1.经济法的“和谐价值论。“笔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实质正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和谐,它们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又表现为不同的方面。,2.经济法的“总体价值论。在法的“秩序效率公平正义价值链中,“经济法的中心价值环节应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和社会总体实质经济公平,3.经济法的“二元价值论。“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即经济法作为一种部门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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