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九十章

上传人:哟*** 文档编号:252592898 上传时间:2024-11-18 格式:PPTX 页数:26 大小:105.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第九十章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经济法第九十章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经济法第九十章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0-8,经济法讲义,#,2010-8,经济法讲义,1,第九章 公司法简介,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2010-8,经济法讲义,2,公司的特征,1,、法定性,2,、营利性,3,、责任有限性,4,、存续永久性,2010-8,经济法讲义,3,二、,公司的分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公司,2010-8,经济法讲义,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须有,2,人以上,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010-8,经济法讲义,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010-8,经济法讲义,6,独资公司,:股东仅为一人,股东以其投入的资本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010-8,经济法讲义,7,三、我国公司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2010-8,经济法讲义,8,四、公司的分支机构,1.,总公司与分公司,2.,母公司与子公司,2010-8,经济法讲义,9,判断改错:,1.,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产生的负债超过其自有财产总额时,差额部分由集团公司负责清偿。,2.,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职务违法而导致他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法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2010-8,经济法讲义,10,第十章 民事纠纷的解决,民事纠纷的解决方法,自行和解,调 解,仲 裁,诉 讼,2010-8,经济法讲义,11,仲裁,一、仲裁的概念,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相互之间的争议提交中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争议解决制度。,但是,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二、仲裁的特点,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2),专业性,3),保密性,4),一裁终局,5),执行的强制性,2010-8,经济法讲义,12,三、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协议仲裁,制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仲裁独立原则(,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原则。,2010-8,经济法讲义,13,四、仲裁的条件,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达成协议的文书。,(一)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阅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以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仲裁协议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2010-8,经济法讲义,14,五、仲裁程序,(一)仲裁庭的组成,1.,独任仲裁,1,名仲裁员,2.,仲裁庭,3,名仲裁员,(二)案件审理,(三)仲裁的裁决,2010-8,经济法讲义,15,六、仲裁裁决的执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解决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执行组织,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予执行的情形,2010-8,经济法讲义,16,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点,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特点,:,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3.,二审终审制,4.,执行的强制性,2010-8,经济法讲义,17,二、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中、各级人民法院系统中、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案件的权限分工。,管辖的意义,确定一审案件的受理法院,级别管辖,基层法院受理绝大多数案件,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工程所在地,),2010-8,经济法讲义,18,三、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一审程序:起诉、审理、审限、缺席的处理,二审程序:上诉(期)、审理结果,再审程序:提起主体(,3,)、再审依据,2010-8,经济法讲义,19,补充练习,单选题:,1,、对于法律的阐述与说明称为法律解释,下述法律解释中属于有权解释的为:,(1),当事人的解释,(2),法理解释,(3),法学专家解释,(4),立法机关解释,2,、下列法律原则中不适用于民法所调整调的法律关系的有:,(1),平等原则,(2),管理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自愿原则,3,、依据我国代理法律制度,下列各项中哪一项属于代理人。,(1),传达人,(2),行纪人,(3),经纪人,(4),居间人,2010-8,经济法讲义,20,4.,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合伙人包括:,(1),普通合伙企业中可以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中必须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3),有限合伙企业中可以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4),有限合伙企业中必须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5.,委托代理关系中,无效代理的行为是:,(1),未经授权的代理,(2),代理权已经消灭的代理,(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完成代理事项,(4),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2010-8,经济法讲义,21,6.,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为:,(1),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2),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3),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4),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7.,下列选项中适用于仲裁案件的原则是:,(1),协议仲裁原则,(2),独立审判原则,(3),二裁终局原则,(4),级别管辖原则,2010-8,经济法讲义,22,填空题,:,1,、法理学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和,。,2,、民事主体主要包括,和,。,3,、物权法规定,物权除所有权以外还包括,和,。,4,、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起始年龄是年满,。,5,、取得发明专利的条件为必须具备,、,和,等三个条件。,2010-8,经济法讲义,23,判断改错题,1,、代理活动中,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进行代理活动。,2,、民事权利通常可以表述为三种,即行为人可以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当权益遭受侵害时可以请求国家机关给予保护。,3,、法院处理商事合同争议,当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发生不一致时,应依据民法通则判案。,4,、某人承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非公开捐赠),在尚未发生财产转移时又后悔而不兑现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2010-8,经济法讲义,24,论述题,1,、试述法人及条件。,2,、试述无效合同的确认与处理。,3,、试述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4,、试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及内在联系。,2010-8,经济法讲义,25,案例分析,2009,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10,辆用于长途运输的进口汽车,每辆车价款为,20,万元,总额为,20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的定金;乙公司于,2007,年底交货。合同同时约定:如一方违约则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按日支付价款总额万分之五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于,2007,年,6,月,30,日交付了定金,20,万元;乙公司依约于,12,月底交付,10,辆汽车。甲公司收到汽车后准备付款,但,12,月,31,日,10,辆汽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是走私物品予以查封,走私行为被查实后于,2008,年,6,月,30,日下达处罚书没收了违法车辆。请在表中回答问题。,2010-8,经济法讲义,26,问题,判断结论,理由或法律依据,1,甲乙之间的购销合同是否有效,有效,无违法约定,2,请,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2009,年,6,月,30,日,3,运输公司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要求赔偿的最后时间为何日,2010,年,6,月,30,日,M135,、,M137,4,对合同约定的定金和违约金应如何处理,根据有利于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H116,5,运输公司是否可请求继续履行购销合同,可以,H107,6,假设在签订合同时外贸公司和运输公司均知道购买车辆为走私物品,该合同的效力如何,无效,H56,7,在,上述假设条件下,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案的民事责任部分,应当进行追缴财产的处理,H5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设计 > 开题报告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