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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内容,增值税营业税的基本原理及营改增进程简介,本次营改增的主要内容,目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发票领购早知道,营改增会计核算,主要内容增值税营业税的基本原理及营改增进程简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原始状态,增值税,有形动产,+,加工修理修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有形不动产,+,无形资产,+,劳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原始状态增值税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背景,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从此告别历史舞台。,背景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历程(,2012,年上海率先试点),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范围内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的试点。,营改增历程(2012年上海率先试点)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支,试点的意义,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建立覆盖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营业税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增值税营业税计税原理,试点的意义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营改增历程(第一次扩围),北京:,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以及湖北省,2012,年,12,月,1,日,地区扩大,营改增历程(第一次扩围)地区扩大,营改增历程,(,第二次扩围,),试点地区扩围:,由原包括上海在内的,9,个省市扩展到,全国范围,应税服务范围,扩围:,“,1+6,”,模式,变为,“,1+7,”,模式,双扩围,上海:,2012,年,1,月,1,日,北京:,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以及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新增,广播影视服务,。,双扩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新增,广播影视服务。,营改增历程(第二次扩围)试点地区扩围:应税服务范围双扩围,营改增历程,(,第三、四次扩围,),应税服务范围,扩围:,“,1+7,”,模式,变为,“,2+7,”,模式,双扩围,范围扩大,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新增,收派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双扩围,范围进一步扩大,应税服务范围,扩围:,“,2+7,”,模式,变为,“,3+7,”,模式,在“,2+7”,模式基础上,新增,电信业,营改增历程(第三、四次扩围)应税服务范围双扩围范围扩大交通运,全面推开政策目录,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免税政策),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全面推开政策目录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全面推开政策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税总函,2016145,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25,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全面推开政策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征收范围,-,税目结构范围,类型,征税范围,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营业税,增值税,5%,6%,11%,(土地使用权),5%,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征收范围-税目结构范围类型征税范围销售 转让无,大类,小类,征税范围,销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服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建筑服务,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现代服务,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营业税,增值税,3%,11%,3%,11%,3%,11%,6%,3%,11%,5%,6%,3%,5%,6%,11%,17%,3%,5%-20%,6%,大类小类征税范围销售服务交通运输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适用税率,计税方法,销售额的确定-混合销售与兼营,不征税项目,免税项目,常见增值税税收优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境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境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境外,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境外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纳税地点,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纳税地点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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