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一课(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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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Click to edit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苏州正泰融资担保公司,专家讲解,目录,一、担保的定义,二、经营范围,1.,贷款担保,2.,票据承兑担保,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6.,投资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7.,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三、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四、法律风险及防范,1.,什么是担保?,(,1,),.,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2).,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3).,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4).,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但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真正意义的,法律效力,。,2.,什么是,贷款担保?,(,1,)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2,),贷款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3,),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3.,什么是,票据承兑担保,(1),票据承兑担保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票据承兑所发生的债务予以保证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第三人保证票据承兑,使被保证人经营资金部分免于占压,提高资金利用率。,代位求偿,(2),注意:,代位求偿是指担保机构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地位,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该担保机构所垫付的款项和其他损失。,4.,什么是贸易融资担保?,(1),贸易融资担保是银行在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项下资金融通时所需要的担保。,(2),出口贸易融资担保和进口贸易融资担保,这两种,5.,什么是,项目融资担保?,(,1,)项目融资担保是指借款方或第三方以自己的信用或资产向贷款或租赁机构做出的偿还保证。,(,2,)可以具体分为物权担保和信用担保。,6.,权利和义务,(一)担保人的权利:,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二)担保人的义务:,1,、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2,、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3,、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7.,法律风险,1,、,法律规定,导致的风险法律是调和各种利益后的产物,一部好的法律应考虑到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当事人在利用某一法律条文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与法律保护的其他利益冲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抵押标的物在出售变卖过程中,所得款项应依据法律 优先权的规定进行清偿。例如,在一定情形下,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职工安置费优先清偿权、工程承包人被发包人拖欠的建设工程款优先 于抵押权人及其他债权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等等。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担保公司在代偿后无法实现抵押权。,2,、,法律、政策调整,导致的风险。目前,我国正处于法制健全和完善时期,法律法规调整较为频繁。因此,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可能会给担保机构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同时,国家政策对贷款企业的经济效益、获利水平有着重大影响。如果经济金融环境恶化、产业政策发生转变,贷款企业亦会调整经营策略,从而对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带来法律风险。,3.,贷款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导致,的法律风险实践中,除担保企业外,贷款人也参加对被担保人资信情况的审核,由于担保业务的从属性以及专业性不强等原因,担保公司往往过于信赖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对被担保人的考察,但贷款人在贷款过程中同样会存在对被担保人审查不严、担保物核实不准、操作流程违规、抵押物估价过高、在被担保人存在违约情 形时不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等情形,从而导致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增加或扩 大的法律风险。,4.,被担保人、反担保人原因导致的风险,1,、被担保人签订合同时的法律风险 在现今融资环境下,部分企业为获得银行贷款,存在通过编造会计资料、多 头开户、利用假印鉴支取款项、腐化银行及担保公司工作人员等方式,以此获取 融资款项,给银行及担保公司带来法律风险。,2,、反担保人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1,)反担保中抵押人原因导致的风险 在反担保中,由于抵押人对抵押财产无权处分、不适当管理和使用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重复抵押等行为,均会对担保公司的抵押权产生法律风险。(,2,)出质人原因导致的风险 在反担保实务操作中,由于出质人原因导致担保公司质押权利益无法保障的 情形主要有:,A,、出质人提供的债权未有效存在导致质权未能有效设立;,B,、投保人用不能质押的保险单(例如财产保险单、某些人寿保险单)质押;,C,、被保险人质押保险单依然领取了保险金;,D,、合同签订后,出质人不履行质押合同义务,例如拒绝提供质权凭证、拒 绝或拖延办理质权登记手续等。,5.,被担保人刻意逃债的风险,:担保合同生效后,不但贷款人应密切注意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担保机构同 样应积极采取保后监管措施。因为,在实践中,被担保人可能存在怠于行使其对 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导致贷款人债权或担保公司追偿权无法实现的法律风险;另外,被担保人可能存在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 让财产对贷款人债权或担保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法律风险。,6.,被担保人主体变化导致的法律风险,(,1,)企业合并、分立 企业合并一般会导致公司资产增加,因此会引起公司偿债能力的提高,故担保人一般不会反对。但根据法律规定,合并后的公司对合并前的公司的债权 债务概括承继。因此,对于负债较少的公司的担保人而言,这种企业合并完全可 能造成其增加或扩大承担担保责任风险的可能性。在企业分立过程中,经常有公司借改制为名,将优质资产剥离注册新公司,把债务留给旧公司;或者,通过出卖有效资产、成立新公司收购原公司的有效资 产逃避债务,从而增加或扩大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风险。,(,2,)企业破产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在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若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相关债权人的债权将无法实现。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有的法院抬 高破产费用和职工费用,以降低受偿率;法院或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8,物权,使担保物权沦为普通债权;宣告破产前债务人非法减少可供还债的财产;将破产财产高值低估;故意提高破产费用和税金;只清算固定资产不清算权利资 产等行为,以及担保公司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担保公司增加 或扩大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风险。,7.,担保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1,、签订合同前审查、评估的法律风险 担保公司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对担保项目、,被担保人资信,、反担保标的物 的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评估,否则将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例如,由于担保公司对反担保决策文件审核不慎将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所 谓担保决策文件是指反担保人的内部组织性文件、内部决策机关依据内部组织性 文件或者法律规定程序作出的以担保人名义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性文件 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和委托文件等。如果缺乏担保决策文件或者担保 决策文件存在法律瑕疵,反担保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进而影响担保责任的承 担。因此,担保公司应当审查反担保人的担保决策文件是否齐备及合法有效。,2,担保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1,)未明确担保方式以及选择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 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 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担保公司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选择何种保 证方式提供担保服务,以避免因未约定或约定不明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时,可选择以连带责任保证或一般保证方式提供担 保。根据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 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邀请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 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 能履行的情形下,才应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若担保公司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则无法享受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更大。,(,2,)共同保证中未约定保证份额的风险: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 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因此,若存在共同保证情形的,担保公司和共同保证人应与债权人明确约定 所承担的保证份额,以避免因未约定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法律风险。,3,合同内容设置不完善,的法律风险 虽然当事人是否违约与合同设置是否严密并无绝对关系,但合同条款设置的 严密和完善却能在一定程度规避或减少当事人违约情形的发生。实践中,由于担 保公司未在担保合同等文件中对被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企业经营信息疲劳义务、资产转让限制、关联交易限制、利润分配比例限制等内容进行规定,导致其增加 或扩大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风险。,4,追偿权,实现的法律风险 该类法律风险主要指担保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被担保人、反担保人、共 同保证人追偿时存在的风险,主要分为:,(,1,)在诉讼过程中,其可能因为缺乏细致的论证、导致起诉的主体不正确;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导致执行难。,(,2,)在审判过程中因为举证问题、时限问题导致无法完成证明责任或违反 法律规定,导致对自己不利后果。,(,3,)在判决作出后,未能及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虽及时行使权利,但被 执行人财产发生变化等风险,使其合法权益最终无法得到保障。,8.,风险防范,1.,担保项目定期检查制度。要求项目经理定期到被担保企业调查和了解情况,按时填写保后检查记录,一旦出现不良信号,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2.,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履行公司业务风险的控制、预警、化解和债务追偿等管理职能;配备法务经理,负责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文件的法律审查及其他日常风险管理工作;配备资产评估人员,对反担保资产、权利进行价值评估,有效落实担保项目的反担保措施;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3.,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对担保项目从总经理、项目经理到参与项目评审决策的其他人员实行“风险责任终身追究制”,分别按相应责任比例(,5:2:3,)承担项目风险。,4.,设立风险投资管理委员会,对担保贷款和其它投资行为进行严格的论证和评审。,5.,建立联合担保机制,寻求与其它担保机构的合作,实施交叉互保和联合担保,纳入全省再担保体系,以分散风险、减少损失;实行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市、县(市)两级成立企业信用协会,通过协会开展信用建设活动,改善信用环境,强化企业之间的互相监督。完善会员之间的联保制度,并把会员单位作为优先担保对象。,6.,强化追债手段。充分利用行政、法律手段对风险贷款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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