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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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管,监管体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公安部,商务部,税务局,消防局,环保局,法律与法规、标准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与法规、标准与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产品标示标注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易燃气雾剂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法律与法规、标准与规范,监督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与化妆品标签说明书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卫生部发布关于规范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宣传 加强化妆品监管的公告,卫生部关于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和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委托加工化妆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染发剂原料名单(试行),的通知,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标签标识的规定,第十二条: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注明,批准文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应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标签标识的规定,第十四条:,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三)宣传医疗作用的。,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批准、发布,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代替,GB5296.3-87,强制性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1995,标签,粘贴、印刷在销售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标签的形式,1,、,直接印刷或粘贴在产品容器上;,2,、小包装上的标签;,3,、小包装内放置的说明性材料。,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基本原则,1,、,所有的内容,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科学正确;,2,、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基本要求,1,、化妆品标签不应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2,、所有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3,、进口化妆品应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4,、标签所用计量单位应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必须标注的内容,1,、,产品名称(主视面),2,、,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3,、,净含量,4,、,日期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可视面),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必须标注的内容,5,、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6,、,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号,7,、,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8,、,使用说明和安全警告(必要时,),9,、储存条件(必要时),标签标注内容要求,产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1,)应标明产品制造、包装、分装者的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2,)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标签标注内容要求,日期标注,(,1,),必须按下面两种方法之一标注:,a.,生产日期和保质期。,b.,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2,)标注方式,生产日期:按年、月或年、月、日顺序标注;,保质期:保质期,年;保质期,月;,生产批号:企业自定;,限期使用日期:请在,年,月之前使用。,标签标注内容要求,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文号或备案号,(,1,),卫生许可证号标准格式,(四位数年份)卫妆准字,-XK-,号。,(,2,),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标准格式,特殊用途化妆品:卫妆特字(四位数年份)第,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妆进字(四位数年份)第,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妆备进字,(,四位数年份,),第,号。,标签标注内容要求,警示语:,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应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避免与眼部接触;防止儿童抓拿;能引起过敏反应;戴合适手套;含,。,标签标注内容要求,不得标注内容,(,1,)不得标注适应症;,(,2,)不得宣传疗效、暗示疗效;,(,3,)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传特殊功效;,(,4,)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命名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 合中文语言习惯;,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名称顺序为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品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健康相关产品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品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消费者已知晓其属性的传统产品,可省略属性名,如:口红、胭脂、眼影等;,产品型号应当反映该产品的特点,如材质、体积、容量、先进程度等。,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品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同一配方不同剂型的健康相关产品,在命名时可采用同一商标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健康相关产品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但具有不同颜色、气味、适用人群的化妆品(如眼影、粉饼、胭脂、口 红、睫毛膏、染发剂、指甲油、洗发液等),应在属性名后标识以示区别。,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命名时禁止使用下列内容,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高效”、“奇效”、“广谱”、“第,代”、“王”、“神”、“皇”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命名时禁止使用下列内容,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表示型号的除外)。如为注册商标或必须用外文字母、符号的,需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进口健康相关产品的中文名称应尽量与外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委托加工化妆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关于,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第九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1,、受委托加工化妆品的生产企业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2,、受委托加工化妆品的生产企业,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标注委托者的名称、地址和卫生许可证编号,以及国家,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规定的内容。,标签标识要点,产品品名符合命名规定,标识内容符合,和,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的有关规定,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标注成分及警示语,标签标注成分与配方相符,进口产品标签应翻译成规范的中文,并提供中文标识和说明书,化妆品标签标识必须标注内容示例,示例,1,(普通化妆品),产品名称:,洗发露,净含量:,200ml,制造者名称:,化妆品有限公司,制造者地址:,技术开发区,生产日期:,20051012,保质期:三年,产品标准号:,Q/,(,QB,),F15 2,卫生许可证号:(,1990,)卫妆准字,29-XK-,号,生产许可证号:,XK16-108,化妆品标签标识必须标注内容示例,示例,2,(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名称:,祛斑霜,净含量:,20g,制造者名称:,化妆品有限公司,制造者地址:,技术开发区,生产日期:,20051012,保质期:二年,产品标准号:,Q/,(,QB,),F15 3,卫生许可证号:(,1990,)卫妆准字,29-XK-,号,生产许可证号:,XK16-108,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卫妆特字(,2000,)第,号,化妆品标签标识必须标注内容示例,示例,3,(进口化妆品),产品名称:,眼影,净含量:,15g,制造者名称:,化妆品公司,制造国:法国,制造者地址:,生产日期:,20041012,保质期:三年,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卫妆备进字(,2003,)第,号,总经销:,进出口公司,总经销地址:,美容院、理发店自行配制和外购化妆品,给顾客使用的,分别按化妆品生产和销售行为进行卫生监督和管理,宾馆、旅店外购化妆品,给顾客使用的,按化妆品经营行为处理。,采购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产品,不能免除或部分免除标注产品标识。,美容院产品,属于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也不能免除或部分免除标注产品标识,。,经营的卫生管理规定,不得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未取得卫生部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过期、变质、受污染产品。,建立制度、档案;索证;过期或不合格产品不得减价销售,发现过期或不合格产品要报告。,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行政责任,违反,条例,其他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可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对生产企业,可以责令停产或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行政责任,对违反,条例,规定,造成人体损伤或者发生中毒事故的,有直接责任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或个人,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责任,刑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销售明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刑事责任,卫生部职责,制定全国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方针、政策,检查指导全国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组织研究制订化妆品卫生标准;审查批准化妆品新原料的使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生产和化妆品的首次进口;组织对化妆品卫生案件的调查;依法决定行政处罚。,监 管 与 运 作,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化妆品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化妆品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化妆品的准入(含标准)、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实施化妆品安全检测与评价及其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化妆品安全信息及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监 管 与 运 作,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监督化妆品标准的执行;指导实施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地区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及发布的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负责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测化妆品广告。,监 管 与 运 作,包材,原料,设备,供应商,检验,索证,备案,广告,认知、投诉、举报,不,良,反,应,良,好,反,应,伤,害,事,故,无,反,应,成品,生产,运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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