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流动负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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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企 业 的 下 列 负 债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 1) 向 其 他 单 位 支 付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合 同 义 务 ;( 2) 在 潜 在 不 利 条 件 下 , 与 其 他 单 位 交 换 金 融 资 产 或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义 务 ;( 3) 将 来 须 用 或 可 用 企 业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进 行 结 算 的 非衍 生 工 具 的 合 同 义 务 , 企 业 根 据 该 合 同 将 交 付 非 固 定数 量 的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 4) 将 来 须 用 或 可 用 企 业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进 行 结 算 的 衍生 工 具 的 合 同 义 务 。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 金 融 负 债 应 在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下 列 两 类 :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 如 应 付 账 款 、 应 付 票 据 、 应 付 职工 薪 酬 、 应 付 债 券 等 。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 金 融 负 债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 应 当 划 分 为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不 作 为 套 期 工 具 核 算的 衍 生 负 债 、 空 头 卖 方 交 付 所 借 入 金 融 资 产 的 义务 、 承 担 的 打 算 等 , 如 企 业为 短 期 融 资 发 行 的 、 计 划 于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负 债 , 才 可 以: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 企 业 应 设 置 科 目 。 本 科 目 应当 按 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分 别 “ ” 、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映 企 业 承 担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 包 括 : 支 付 给 代 理 机 构 、 咨 询 公 司、 券 商 等 的 ,债 券 溢 价 、 折 价 、 融 资 费 用 、 内 部 管 理 成 本 及其 他 与 交 易 不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9 甲 公 司 在 2006年 和 2008年 对 乙 公 司 发 生 如 下 交易 : 2006年 11月 1日 , 甲 公 司 投 资 250,000元 购 买 乙 公司 的 债 券 , 占 其 股 份 比 例 1%, 该 债 券 在 2006年 12月 31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260,000元 , 在 2007年 12月 31日 的 公允 价 值 为 245,000元 , 在 2008年 1月 5日 甲 公 司 以244,000的 价 格 将 该 债 券 卖 给 乙 公 司 。 甲 公 司 打 算 短 期 持 有 乙 公 司 的 债 券 , 希 望 从 该 债 券市 场 价 格 的 迅 速 上 涨 中 取 得 收 益 。 该 债 券 公 开 交 易 ,乙 公 司 将 对 甲 公 司 的 投 资 划 分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乙 公 司 的 会 计 处 理 为 :( 1) 2006年 11月 1日 , 初 始 确 认 甲 公 司 的 投 资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0 ( 2) 2006年 12月 31日 , 股 票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变 动, 按 公 允 价 值 对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3) 2007年 12月 31日( 4) 2008年 1月 5日 购 回 债 券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1 南 岳 公 司 在 2008年 至 2010年 间 ,对 渤 海 公 司 发 生 如 下 交 易 : 2008年 11月 1日 , 南 岳 公 司投 资 250万 元 购 买 渤 海 公 司 的 债 券 , 该 债 券 在 2008年 12月 31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260万 元 , 在 2009年 12月 31日 的 公允 价 值 为 245万 元 。 2010年 1月 5日 南 岳 公 司 以 244万 元的 价 格 将 该 债 券 卖 给 渤 海 公 司 。 南 岳 公 司 打 算 短 期 持 有 渤 海 公 司 的 债 券 , 希 望 从该 债 券 市 场 价 格 的 迅 速 上 涨 中 取 得 收 益 。 该 债 券 公 开交 易 , 渤 海 公 司 将 对 南 岳 公 司 的 投 资 划 分 为 交 易 性 金融 负 债 。 要 求 : 根 据 以 上 资 料 , 编 制 2008年 至 2010年 渤 海公 司 有 关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的 会 计 分 录 。 ( 答 案 中 的 金额 单 位 全 部 用 “ 万 元 ” 表 示 )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2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3按 承 兑 人 不 同 , 可 分 为 和;按 票 面 是 否 注 明 利 率 , 分 为 和 。按 时 间 长 短 , 划 分 为 和 。 我 国 规 定 商 业 票 据 期 限 不 超 过 6个 月 。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4 企 业 开 出 、 承 兑 商 业 汇 票 或 以 承 兑 商 业 汇 票 抵 付 货 款、 应 付 账 款 时 : 2、 支 付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手 续 费 : 3、 支 付 票 据 款 项 时 : 4、 应 付 票 据 到 期 , 企 业 无 力 支 付 票 款 时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5 应 付 票 据 如 为 带 息 票 据 , 其 面 值 就 是 票 据 的 面值 。 票 据 中 应 付 利 息 , 会 计 核 算 中 有 。 每 年 的 中 期 期 末 和 年 末 , 企 业 应 按 照 票 据 的票 面 价 值 和 票 据 规 定 的 利 息 计 算 应 付 利 息 : 票 据 到 期 支 付 本 息 时 , 冲 减 “ 应 付 票 据 ” 。 这 样 , 在 年 度 或 中 期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的 “ 应 付票 据 ” 项 目 的 金 额 包 括 应 付 票 据 的 面 值 和 应 付 未付 的 利 息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6 某 W巧 克 力 公 司 于 2007年 11月 1日 购 入 一 批 可可 豆 , 价 款 是 300,000元 ,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不 考 虑其 他 有 关 税 费 , 出 具 一 张 期 限 为 6个 月 , 利 率 为 10%的带 息 票 据 。 有 关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2007年 11月 1日 购 入 可 可 豆 时 : 2007年 12月 31日 , 应 计 提 2个 月 的 利 息 费 用 5,850元( 351,00010%2/12)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7 2008年 5月 1日 票 据 到 期 , 偿 付 票 据 本 息 : 假 设 W巧 克 力 公 司 开 具 的 是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如 果 2008年 5月 1日 票 据 到 期 , 企 业 无 力偿 付 且 不 再 签 发 新 的 票 据 , 则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8 如 果 票 据 期 限 较 短 , , 为 简 化 核算 手 续 , 可 以 。 如 中 , 2008年 5月 1日 票 据 到 期 时 , W巧 克 力公 司 应 作 的 会 计 分 录 为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19 不 带 息 票 据 , 其 。由 于 任 何 企 业 都 不 会 不 考 虑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 因 此 , 不带 息 应 付 票 据 的 面 值 中 实 际 ,但 在 票 据 上 未 注 明 利 率 。 不 带 息 票 据 , 其 会 计 处 理 通 常 有 两 种 处 理 方 法 : 一 是 对 面 值 中 所 含 的 利 息 部 分 不 单 独 核 算 , 按 面 值记 账 ; 二 是 按 一 定 的 利 率 计 算 票 据 面 值 中 所 含 的 利 息 , 将其 从 购 入 资 产 的 成 本 中 扣 除 后 记 账 。 第 一 种 方 法 核 算 简 便 , 且 即 使 是 带 息 票 据 利 息 也 不会 很 大 。 所 以 , 我 国 会 计 实 务 中 一 般 采 用 此 方 法 , 在。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0 从 理 论 上 说 , 应 付 账 款 的 入 账 时 间 应 以 为 标志 。 当 企 业 取 得 了 证 明 所 购 货 物 的 所 有 权 已 经 转移 或 所 接 受 劳 务 已 经 发 生 的 凭 据 ( 如 发 票 账 单 )时 , 应 确 认 应 付 账 款 的 发 生 。 同 “ ”的 核 算 , 略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1 支 付 时 : 企 业 与 债 权 人 进 行 债 务 重 组 , 应 当 分 别 债 务 重组 的 不 同 方 式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 具 体 参 见部 分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2 一 般 按 入 账 。 在 企业 购 入 资 产 取 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情 况 下 ,。 如 果 购 入 的 资 产 在 形 成 一 笔 应 付 账 款 时, 则 可 分 别 采 用 和 , 对 现 金折 扣 进 行 不 同 的 处 理 。 , 取 得 的 现 金 折扣 应 冲 减 财 务 费 用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3 采 用 , 是 将 应 付 账 款 按 扣 除 现 金 折 扣 的发 票 价 格 入 账 , 如 果 在 折 扣 期 内 付 款 而 享 有 现 金 折 扣, 则 被 视 为 理 财 收 益 , 冲 减 财 务 费 用 ; 采 用 , 是 将 应 付 账 款 按 扣 除 现 金 折 扣 的发 票 金 额 入 账 , 如 果 超 过 折 扣 期 付 款 而 丧 失 现 金 折 扣, 则 被 视 为 理 财 损 失 , 增 加 财 务 费 用 。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4 W巧 克 力 公 司 向 可 可 豆 公 司 购 入 一 批 可 可 豆 ,发 票 金 额 为 50,000元 ,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不 考 虑 其 他有 关 税 金 , 付 款 条 件 为 “ 2/10, N/30” 。 假 如 采 用 计划 成 本 法 核 算 , W巧 克 力 公 司 按 总 价 法 进 行 的 账 务 处理 如 下 :( 1) 购 货 时 :( 2) 10天 内 付 款 时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5 ( 3) 10天 后 付 款 时 : 企 业 偿 付 应 付 账 款 或 开 出 承 兑 商 业 汇 票 抵 付 应付 账 款 时 , 则 : 有 些 应 付 账 款 由 于 债 权 单 位 撤 销 或 其 他 原 因 ,使 , 报 经 批 准 后 ,可 视 同 企 业 经 营 业 务 以 外 的 一 项 额 外 收 入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6 07年 1月 1日 , 某 企 业 与 其 供 货 方 签 订赊 销 合 同 , 合 同 金 额 总 计 10万 元 , 其 中 还 款 条 件 注 明: “2/10, 1/20, N/30”, 该 企 业 决 定 在 当 月 19日 付 讫, 那 么 购 货 金 额 是 【 】 。 A 90,000元 B 99,000元 C 100,000元 D 95,000元B 对 于 购 货 方 而 言 , 在 现 金 折 扣 期 限 内付 款 所 取 得 的 现 金 折 扣 , 应 当 【 】 。 A.冲 减 管 理 费 用 B.冲 减 财 务 费 用 C.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D.计 入 资 本 公 积 金 B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7 某 一 般 纳 税 企 业 采 用 托 收 承 付 结 算 方 式 从 其 他企 业 购 入 原 材 料 一 批 , 货 款 为 100,000元 , 支 付 增 值 税 税 额17,000元 , 对 方 代 垫 运 杂 费 3,000元 。 该 原 材 料 已 经 验 收 入 库 。该 购 买 业 务 所 产 生 的 应 付 账 款 入 账 价 值 为 【 】 。 A.100,000元 B.103,000元 C.117,000元 D.120,000元 D 大 庆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适 用 的 增值 税 率 为 17%, 2006年 7月 2日 向 A单 位 采 购 材 料 一 批 , 增 值 税 专用 发 票 上 列 明 , 该 批 材 料 价 款 为 300,000元 , 增 值 税 额 51,000元。 不 考 虑 其 他 税 金 。 付 款 条 件 为 “2/10、 1/20、 N/30”。 材 料 尚未 验 收 入 库 。 大 庆 公 司 按 总 价 法 记 录 赊 购 业 务 。 ( 注 : 计 算 结果 出 现 小 数 的 , 均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小 数 ) 要 求 : 编 制 大 庆 公 司 下 列 业 务 的 会 计 分 录 ( 注 : 涉 及 应 交 税费 的 应 写 出 明 细 科 目 )( 1) 7月 2日 采 购 时 ; ( 2) 若 7月 8日 用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赊 购 款 项 时 ; ( 3) 若 7月 15日 用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赊 购 款 项 时 ; ( 4) 若 7月25日 用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赊 购 款 项 时 。第二节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8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29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0 企 业 提 供 给 职 工 配 偶 、 子 女 或 其 他 被 赡 养 人 的 福 利等 , 也 属 于 职 工 薪 酬 。其 中 , 职 工 是 指 与 企 业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的 所 有 人 员 ,含 和 等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1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2 下 列 项 目 中 , 应 纳 入 职 工 薪 酬 核 算 的有 【 】 。 A.医 疗 保 险 费 B.职 工 工 资 C.失 业 保 险 费 D.非 货 币 性 福 利 E.工 会 经 费ABCDE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3 在 职 工 为 企 业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 企 业 应 据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 将 应 确 认 的 职 工 薪 酬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 同 时 确 认 应 付 职工 薪 酬 。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的 补 偿 不 按 受 益 对 象 ,。国 家 的 薪 酬 项 目 , 应 按规 定 标 准 , 计 量 企 业 承 担 的 职 工 薪 酬 、 义 务 和计 入 成 本 费 用 的 职 工 薪 酬 。 其 中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缴 纳 。, 分 别 按 工 资 总 额 2%和1.5%计 量 从 业 人 员 技 术 要 求 高 、 培 训 任 务 重、 效 益 好 的 企 业 , 可 按 工 资 总 额 的 2.5%计 量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4 国 家 , 可 据历 史 经 验 数 据 和 自 身 情 况 , 预 计 应 付 职 工 薪 酬金 额 和 应 计 入 成 本 费 用 的 薪 酬 金 额 。 为 核 算 职 工 薪 酬 , 企 业 应 当 设 置科 目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项 目进 行 明 细 核 算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5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6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7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8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39由 生 产 产 品 、 提 供 劳 务 负 担 的 职工 薪 酬 , 应 当 计 入 【 】 。 A.管 理 费 用 B.销 售 费 用 C.财 务 费 用 D.存 货 成 本 或 劳 务 成 本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0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1 甲 企 业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的 当 期 工 资 总 额 为 :( 1) 期 末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为 :( 2) 实 际 支 付 工 资 时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2 假 定 甲 企 业 有 未 参 加 社 会 统 筹 的 退 休 人 员 , 若支 付 给 退 休 人 员 退 休 金 10,000元 , 医 疗 费 用 20,000元, 则 应 作 如 下 会 计 处 理 :( 1) 按 照 企 业 职 工 工 资 计 提 的 退 休 金 和 医 疗 费 用 :( 2) 实 际 支 付 退 休 金 和 医 疗 费 用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3甲 企 业 根 据 国 家 规 定 , 分 别 按 照 工 资 总 额 的 2%和 1.5%提 取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分 配 表 如 下 :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4 ( 1) 按 照 企 业 职 工 工 资 计 提 的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费 :( 2) 实 际 缴 纳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5甲 企 业 按 照 上 一 年 度 月 平 均 工 资 总 额 的 8%缴 存住 房 公 积 金 , 上 一 年 度 的 月 平 均 工 资 假 定 与 本 月 各 职工 工 资 总 额 相 同 , 则 根 据 如 下 缴 存 表 , 作 会 计 分 录 :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6 ( 1) 按 照 企 业 职 工 工 资 计 提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 2) 实 际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7 某 公 司 为 一 家 彩 电 生 产 企 业 , 共 有 职 工 200名, 209年 2月 , 公 司 以 其 生 产 的 每 台 成 本 为 1,000元 的电 视 机 作 为 福 利 发 放 给 公 司 每 名 职 工 。 该 型 号 电 视 机的 售 价 为 每 台 1,400元 , 适 用 增 值 税 率 为 17%。 假 定 公司 职 工 中 170名 为 直 接 参 加 生 产 的 人 员 , 30名 为 总 部 管理 人 员 。 该 公 司 此 项 职 工 福 利 应 作 如 下 账 务 处 理 :电 视 机 的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2001,40017% 47,600( 元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8 同 时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49 辞 退 福 利 通 常 采 取 在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时的 方 式 , 也 有 通 过的 方 式 , 或 者 。企 业 已 经 制 定 出 正 式 的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提出 自 愿 裁 减 建 议 , 并 即 将 实 施 ( 通 常 1年 内 实施 完 毕 ) 。企 业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建 议 ( 至 少 需 董 事 会 、 工 会 首 肯 )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0 由 于 被 辞 退 的 职 工 不 再 为 企 业 带 来 未 来 经 济 利益 , 因 此 , 对 于 满 足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的 所 有 辞 退福 利 , 均 应 于 辞 退 计 划 满 足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的 当 期 计 入 费 用 , 不 计 入 资 产 成 本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1 企 业 按 照 辞 退 计 划 条 款 的 规 定 , 合 理预 计 并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并 确 认 为 负债 , 同 时 全 部 计 入 的 科 目 为 【 】 。 A.生 产 成 本 B.管 理 费 用 C.制 造 费 用 D.营 业 外 支 出B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2 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取 ( 职 工 ) 服 务 而 承 担 有 以 股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计 量 的 交 付 现 金 或 其 他资 产 的 义 务 交 易 。 是 用 现 金 支 付 的 一 种, 。( 1) 授 予 日 不 作 账 务 处 理 。( 2) 企 业 应 当 在 等 待 期 内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 以 对可 行 权 情 况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 按 照 企 业 承 担, 在 等 待 期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3 ( 3) 可 行 权 日 后 , 在 结 算 前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和 结算 日 对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 4) 行 权 日 ( 结 算 日 ) 时 :( 1) 授 予 日 会 计 处 理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4 ( 2) 在 结 算 前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和 结 算 日 对 负 债 的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 3) 行 权 日 ( 结 算 日 ) 时 :对 于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 企 业 在 可行 权 日 之 后 至 结 算 日 前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因 负 债 公允 价 值 变 动 应 计 入 的 会 计 科 目 是 【 】 。 A.管 理 费 用 B.制 造 费 用 C.资 本 公 积 D.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D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5 2002年 1月 1日 , B公 司 为 其 200名 中 层 以 上 管理 人 员 每 人 授 予 100份 现 金 股 票 增 值 权 , 这 些 人 员 从2002年 1月 1日 起 必 须 在 该 公 司 连 续 服 务 3年 , 即 可 自2004年 12月 31日 起 根 据 股 价 的 增 长 幅 度 获 得 现 金 , 该增 值 权 应 在 2006年 12月 31日 之 前 行 使 完 毕 。 B公 司 估 计, 该 增 值 权 在 负 债 结 算 之 前 的 每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及结 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可 行 权 后 的 每 份 增 值 权 现 金 支 出额 如 下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6 第 一 年 有 20名 管 理 人 员 离 开 B公 司 , B公 司 估 计 三 年中 还 将 有 15名 管 理 人 员 离 开 ; 第 二 年 又 有 10名 管 理 人员 离 开 公 司 , 公 司 估 计 还 将 有 10名 管 理 人 员 离 开 ; 第三 年 又 有 15名 管 理 人 员 离 开 。 第 三 年 末 , 假 定 有 70人行 使 股 票 增 值 权 取 得 了 现 金 。 第 四 年 末 , 有 50人 行 使了 股 份 增 值 权 。 第 五 年 年 末 , 剩 余 35人 也 行 使 了 股 份增 值 权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7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8 ( 1) 202年 1月 1日 : 授 予 日 不 做 处 理 。( 2) 202年 12月 31日( 3) 203年 12月 31日( 4) 204年 12月 31日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59 在 可 行 权 日 之 后 ,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当 期:沿 用 资 料 , 2005年 12月 31日 ( 第 四年 末 ) , 有 50人 行 使 了 股 票 增 值 权 。 2006年 12月 31日( 第 五 年 末 ) , 剩 余 35人 全 部 行 使 了 股 票 增 值 权 。( 1) 2005年 12月 31日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0 ( 2) 2006年 12月 31日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1 企 业 应 当 在 附 注 中 披 露 与 职 工 薪 酬 有 关 的 下 列 信 息 : 因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建 议 的 职 工 数 量 、 补 偿 标 准 等 不 确 定而 产 生 的 或 有 负 债 ,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披 露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1、 应 当 支 付 给 职 工 的 工 资 、 奖 金 、 津 贴 和 补 贴 , 及 其 期 末应 付 未 付 金 额 。 2、 应 当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医 疗 保 险 费 、 养 老 保 险 费 、 失 业 保 险费 、 工 伤 保 险 费 和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 及 其 期 末 应 付未 付 金 额 。 3、 应 当 为 职 工 缴 存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 及 其 期 末 应 付 未 付 金 额 。 4、 为 职 工 提 供 的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 及 其 计 算 依 据 。 5、 应 当 支 付 的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的 补 偿 , 及 其 期 末 应 付未 付 金 额 。 6、 其 他 职 工 薪 酬 。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2 企 业 应 当 在 附 注 中 披 露 与 职 工 薪 酬 有关 的 信 息 , 包 括 【 】 。 A、 支 付 给 职 工 的 工 资 、 奖 金 、 津 贴 和 补 助 及 其 期 末 应付 未 付 金 额 B、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各 类 保 险 费 及 期 末 未 付 金 额 C、 为 职 工 提 供 的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及 其 计 算 依 据 D、 为 职 工 缴 存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及 其 期 末 应 付 未 付 金 额 E、 支 付 的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的 补 偿 及 其 期 末 应 付 未付 金 额 ABCDE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3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4 企 业 作 为 商 品 生 产 和 经 营 者 , 必 须 按 国 家 规 定履 行 纳 税 义 务 , 对 其 经 营 所 得 依 法 交 纳 各 种 税 金。 目 前 我 国 向 企 业 开 征 的 税 种 主 要 包 括 : 增 值 税、 消 费 税 、 营 业 税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资 源 税 等流 转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以 及 土 地 增 值 税 、 房 产 税 、车 船 使 用 税 、 印 花 税 、 耕 地 占 用 税 等 其 他 税 金 。 为 了 总 括 地 反 映 和 监 督 企 业 应 交 税 费 的 计 算 和缴 纳 情 况 , 应 设 置 科 目 , 并。 本 科 目 核 算 企 业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算 应 交 纳 的 各 种 税 费 , 包 括 等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5 企 业 不 需 要 预 计 应 交 而 实 交 的 税 金 , 如等 ,。 下 列 各 项 税 费 , 不 在 “应 交 税 费 ”科 目核 算 的 是 【 】 。 A 增 值 税 B 消 费 税 C 印 花 税 D 资 源 税C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6 按 照 我 国 目 前 的 税 法 , 增 值 税 实 行。 在 应 交 增 值 税 会 计 核 算 上 分 为 和分 别 核 算 。 根 据 我 国 税 法 对 一 般 纳 税 企 业 的 规 定 , 其 在 会 计处 理 上 的 有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7 一 般 纳 税 企 业 销 售 货 物 或 者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 应纳 税 额 为, 应 纳 税 计 算 公 式 为 : 上 式 中 的 是 指 纳 税 人 销 售 货 物 或 应 税 劳 务向 购 买 方 收 取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 如 果 当 期 销 项 税 额 小 于 当 期 进 项 税 额 不 足 抵 扣时 , 其 不 足 部 分 可 以 结 转 下 期 继 续 抵 扣 。 这 里 的当 期 , 依 据 增 值 税 法 规 关 于 纳 税 期 限 的 规 定 , 应为 当 月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8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69 按 照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规 定 , 企 业 购 入 货 物 或 接 受 应税 劳 务 支 付 的 增 值 税 ( 即 进 项 税 额 ) , 可 以 从 销 售 货物 或 提 供 劳 务 按 规 定 收 取 的 增 值 税 ( 即 销 项 税 额 ) 中抵 扣 。 按 照 规 定 , 企 业 购 入 货 物 或 接 受 劳 务 必 须 具 备以 下 凭 证 , 其 进 项 税 额 才 能 予 以 扣 除 : 企 业 应 交 的 增 值 税 , 在 科 目 下 设 置“ 应 交 增 值 税 ” 明 细 科 目 进 行 核 算 。 应 在 “ 应 交 增 值税 ” 明 细 科 目 下 设 置 等专 栏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0购 入 物 资 发 生 的 。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1 发 生 的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2 华 亿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本 期 购 入 一 批 原 材 料,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上 注 明 的 原 材 料 价 款 600万 元 , 增 值 税 额 为102万 元 。 货 款 已 经 支 付 , 材 料 已 经 到 达 并 验 收 入 库 。 该 企 业 当期 销 售 产 品 收 入 为 1,200万 元 ( 不 含 应 向 购 买 者 收 取 的 增 值 税 ), 符 合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 货 款 尚 未 收 到 ; 假 如 该 产 品 的 增 值 税 税率 为 17%, 不 交 纳 消 费 税 。 根 据 上 述 经 济 业 务 , 华 亿 公 司 应 作 如下 会 计 处 理 ( 华 亿 公 司 采 用 计 划 成 本 进 行 日 常 材 料 核 算 , 原 材料 入 库 分 录 略 ) : 正 确 答 案 ( 1) 采 购 时 :( 2) 销 售 时 , 销 项 税 额 1,20017% 204( 万 元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3 大 庆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适 用 的 增值 税 率 为 17%, 2009年 7月 2日 向 A单 位 采 购 材 料 一 批 , 增 值税 专 用 发 票 上 列 明 , 该 批 材 料 价 款 为 300,000元 , 增 值 税 额51,000元 。 不 考 虑 其 他 税 金 。 付 款 条 件 为 “ 2/10、 1/20、N/30” 。 材 料 尚 未 验 收 入 库 。 大 庆 公 司 按 总 价 法 记 录 赊 购业 务 。 ( 注 : 计 算 结 果 出 现 小 数 的 , 均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小 数 ) 。 要 求 : 编 制 大 庆 公 司 下 列 业 务 的 会 计 分 录 ( 注 : 涉 及 应交 税 费 的 应 写 出 明 细 科 目 ) 。( 1) 7月 2日 采 购 时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4 ( 2) 若 7月 8日 用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赊 购 款 项 时 :( 3) 若 7月 15日 用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赊 购 款 项 时 :( 4) 若 7月 25日 用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赊 购 款 项 时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5 企 业 购 入 免 税 产 品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能 扣 税 。 购 进 免 税 农 产 品 的 账 务 处 理 为 : 按 购 进 免 税 农业 产 品 使 用 的 经 主 营 税 务 机 关 批 准 的 收 购 凭 证 上注 明 的 金 额 ( 买 价 ) 扣 除 依 规 定 的 扣 除 率 计 算 的进 项 税 额 , 作 为 购 进 农 业 产 品 的 成 本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6 华 生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本 期 收 购 农业 产 品 ,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为 1,500万 元 , 收 购 的 农 业 产品 已 验 收 入 库 , 款 项 已 经 支 付 ; 增 值 税 扣 除 率 为 13%。华 生 公 司 应 作 如 下 会 计 处 理 ( 该 企 业 采 用 计 划 成 本 进行 日 常 材 料 核 算 。 原 材 料 入 库 分 录 略 ) : 进 项 税 额 1,50013% 195( 万 元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7 根 据 现 行 规 定 , 从 事 废 旧 物 资 经 营 的 一 般 纳 税 企 业收 购 废 旧 物 资 , 且 不 能 取 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 可 以根 据 经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批 准 使 用 的 收 购 凭 证 上 注 明 的 收购 金 额 , 依 规 定 的 扣 除 率 计 算 进 项 税 额 予 以 抵 扣 。 账务 处 理 如 同 上 述 收 购 免 税 农 产 品 。 例 14 华 龙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本 期 收 购 废 旧 物资 ,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为 200万 元 , 收 购 的 废 旧 物 资 已 验 收 入库 , 款 项 已 经 支 付 ; 增 值 税 扣 除 率 为 13%。 华 生 公 司 应 作 如下 会 计 处 理 ( 该 企 业 采 用 计 划 成 本 进 行 日 常 材 料 核 算 。) : 进 项 税 额 =20013%=26( 万 元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8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79 2007年 5月 23日 某 公 司 用 10吨 不 锈 钢 板 材 对 华 安 公司 投 资 , 投 资 合 同 中 确 定 的 价 款 120,000元 , 收 到 增 值 税 专用 发 票 一 张 , 增 值 税 为 20,400元 , 该 不 锈 钢 板 材 用 于 本 公司 生 产 , 货 物 已 验 收 入 库 , 其 计 划 单 价 和 实 际 单 价 相 等 。华 安 公 司 的 会 计 分 录 如 下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0 对 于 按 规 定 不 予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 账 务 处 理 上 采 用不 同 的 方 法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 1) , 如 购 进 固 定资 产 , 购 入 货 物 直 接 用 于 免 税 项 目 , 或 者 直 接 用 于 非 应 税 项 目 ,或 者 直 接 用 于 集 体 福 利 和 个 人 消 费 的 , 其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上 注明 的 增 值 税 , 。( 2) , 其 增 值税 专 用 发 票 上 注 明 的 增 值 税 额 , 按 照 增 值 税 会 计 处 理 方 法科 目 , 如 果 这 部 分购 入 货 物 以 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 应 将 原 已记 入 进 项 税 额 并 已 支 付 的 增 值 税 转 入 有 关 的 承 担 者 予 以 承 担 ,。 如 无 法 准 确 划 分 不 得 抵 扣 的 进 项税 额 的 , 应 按 增 值 税 税 法 规 定 的 方 法 和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1 此 题 已 不 符 合 现 行 税 法 相 关 规 定 , 略 。华 红 公 司 购 入 一 批 材 料 ,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上 注 明的 增 值 税 额 为 34万 元 , 材 料 价 款 为 200万 元 。 材 料 已 入 库 ,货 款 已 经 支 付 ( 假 设 该 公 司 材 料 采 用 实 际 成 本 进 行 核 算 )。 材 料 入 库 后 , 该 公 司 将 该 批 材 料 的 一 半 用 于 工 程 项 目 。根 据 该 项 经 济 业 务 , 应 作 如 下 账 务 处 理 :( 1) 材 料 入 库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2 按 照 规 定 , 对 于 企 业 将 , 将 ,将 资 产 或 委 托 加 工 以 及 购 买 的 货 物等 行 为 , 应 视 同 ,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 不同 的 视 同 销 售 行 为 采 取 不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3 ;华 美 公 司 将 成 本 为 300万 元 的 货 物 赠 与 黄 山 公 司 ,该 货 物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若 以 货 物 的 成 本 金 额 作 为 计 税价 格 , 华 美 公 司 和 黄 山 公 司 双 方 应 作 如 下 处 理 :华 美 公 司 捐 赠 货 物 应 交 增 值 税 30017% 51万 元 黄 山 公 司 收 到 捐 赠 的 账 务 处 理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4 按 规 定 , 企 业 将 资 产 、 委 托 加 工 或 购 买 的 货 物 分 配 给 股东 或 投 资 者 也 视 同 销 售 , 这 一 行 为 虽 然 没 有 直 接 的 货 币 流出 , 但 事 实 上 这 与 将 货 物 先 出 售 后 取 得 货 币 资 产 , 然 后 再分 配 利 润 给 股 东 并 无 大 的 区 别 , 只 是 没 有 货 币 的 直 接 流 入流 出 罢 了 。 因 此 , 这 一 视 同 销 售 行 为 , 应 通 过 销 售 处 理 。华 东 公 司 以 自 己 生 产 的 产 品 分 配 利 润 , 产 品 的 成本 为 100万 元 , 销 售 价 格 为 150万 元 ( 不 含 税 ) , 该 产 品 的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华 东 公 司 应 作 如 下 会 计 分 录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5 同 时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6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7 不 属 于 一 般 纳 税 企 业 的 需 缴 纳 增 值 税 的 企 业 即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具 体 由 税 务 机 关 按 规 定 加 以 认定 。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的 特 点 有 : 一 是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销 售 货 物 或 者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一 般 情 况 下 , 只 能 开 具 普 通 发 票 , 不 能 开 具 增 值 税 专用 发 票 ; 二 是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 实行 简 易 办 法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 按 销 售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计 算; 三 是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的 销 售 额 不 包 括 其 应 纳 税 额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8 根 据 上 述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的 特 点 , 其 会 计 处 理上 的 规 定 如 下 :( 1)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购 入 货 物 无 论 是 否 取 得 增 值 税 专用 发 票 , 其 , 不 得由 销 项 税 额 抵 扣 , 。 相 应 地 ,其 他 企 业 从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购 入 货 物 支 付 的 增 值 税 ,如 果 不 能 取 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也 不 能 作 为 进 项 税 额抵 扣 , 而 应 计 入 购 入 货 物 的 成 本 。( 2)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的 销 售 收 入 按 不 含 税 价 格 计 算 。( 3) 小 规 模 纳 税 企 业 仍 然 使 用 “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增值 税 ” 科 目 , 但。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89 某 工 业 生 产 企 业 核 定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本 期购 入 原 材 料 , 按 照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上 记 载 的 原 材 料 价款 为 100万 元 , 支 付 的 增 值 税 额 为 17万 元 , 企 业 开 出 承兑 的 商 业 汇 票 , 材 料 尚 未 到 达 。 该 企 业 本 期 销 售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总 额 为 90万 元 ( 含 税 , 增 值 税 税 率 3%) ,假 定 符 合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 货 款 尚 未 收 到 。 根 据 上 述 经济 业 务 , 企 业 应 作 如 下 会 计 处 理 :( 1) 购 进 货 物 时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90 ( 2) 销 售 货 物 时 :不 含 税 价 格 90( 1+3%) 87.3786( 万 元 )应 交 增 值 税 87.3786 3% 2.6214( 万 元 )( 3) 上 交 本 月 应 纳 增 值 税 26,214元 时 :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91 一 般 纳 税 企 业 ,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可 以 抵 扣 的 业 务 是 【 】 。 A.购 买 原 材 料 B.购 买 固 定 资 产 C.购 买 无 形 资 产 D.购 买 商 品 直 接 用 于 集 体 福 利 和 个 人 消 费企 业 建 造 办 公 大 楼 领 用 生 产 用 的原 材 料 时 , 相 关 的 增 值 税 应 借 记 的 会 计 科 目 是 A.管 理 费 用 B.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C.在 建 工 程 D.其 他 业 务 成 本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92 甲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适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2007年 10月 , 甲 公 司 董 事会 决 定 将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100件 产 品 作 为 福 利 发 放 给公 司 管 理 人 员 。 该 批 产 品 的 单 件 成 本 为 1.2万 元 ,市 场 销 售 价 格 为 每 件 2万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除 增值 税 以 外 不 考 虑 其 他 相 关 税 费 , 甲 公 司 在 2007年因 该 项 业 务 计 入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增 值 税 ( 销 项税 额 ) ”的 金 额 为 【 】 。 A.20.4万 元 B.34万 元 C.140.4万 元 D.234万 元第四节 应交税费的核算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流 动 负 债 93 为 了 正 确 引 导 消 费 方 向 , 国 家 在 普 遍 征 收 增 值 税的 基 础 上 , 选 择 部 分 消 费 品 再 征 收 一 道 消 费 税 。 消 费 税 的 征 收 方 法 采 取 和 两 种方 法 。 从 价 定 率 征 收 方 法 下 的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从 量 定 额 征 收 方 法 下 的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企 业 销 售 产 品 时 应 纳 的 消 费 税 , 应 分 别 情 况 进 行处 理 。第四节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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