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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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消费税法,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纳税人和计税方式, 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1,一、,消费税概述,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或者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先后征收的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工商统一税、工商税、产品税,以及1994年以前的增值税中,对烟、酒、化妆品,等消费品都设计了较高的税率,基本上具备对消,费品课税的性质。随着对原工商税制的改革,消,费税从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税种。国务院于2008,年12月15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二、纳税人、计税方式和征税范围,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这就是说,纳税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人从事的活动必须涉及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两者缺一不可。,消费税计税方式:,1、从价定率,2、从量定额,3、复合计税,3, 消费税征税范围,1、有害消费品:如烟、酒等;,2、奢侈消费品:如珠宝、首饰等;,3、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等;,4、不可再生(替代)消费品:如石油等;,5、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4,三、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税额), 烟,卷烟(每标准箱50000支) 150元/箱;,卷烟(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50元以上) 56%,卷烟(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50元以下) 36%,进口卷烟 56%,白包卷烟 56%,手工卷烟 56%,自产自用委托加工无牌无调拨价卷烟 56%,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卷烟 56%,烟丝 36%,雪茄烟 30%,5, 酒及酒精,粮食白酒(01/05/01复合计税0.5元/斤) 20%,薯类白酒(01/05/01复合计税0.5元/斤) 20%,黄酒 240元/吨,啤酒(01/05/01出厂价3000元/吨以下) 220元/吨,啤酒(01/05/01出厂价3000元/吨以上) 250元/吨,啤酒(01/05/01娱乐餐饮业自制啤酒) 250元/吨,其他酒 10%,酒精 5%, 化妆品(包括成套化妆品) 3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0%,(金银、铂金、钻石及饰品按5%),6,鞭炮烟火 15%,成品油,(1) 汽油(含铅汽油1.4元/升),单位税额为1元/升,(2)柴油,单位税额为0.8元/升,(3)石脑油,单位税额为1元/升,,(4) 溶剂油,单位税额为1元/升,,(5)润滑油,单位税额为1元/升,, 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8元/升,,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8元/升,汽车轮胎 3%,摩托车,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7,小汽车,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税率为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的, 税率为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税率为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税率为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25%;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高档手表 20%, 游艇 10%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实木地板 5%,8,四、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1) 从价定率方式,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2) 从量定额方式,应纳税额销售量单位税额,(3) 复合计税方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黄酒1吨=962升、 啤酒1吨=988升,汽油1吨=l 338升、柴油1吨=l 176升,石脑油1吨1385升、溶剂油1吨1282升,润滑油1吨1126升、燃料油1吨1015升,航空煤油1吨1246升,9,例1、某卷烟厂出售卷烟20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60元,共计300,000元,烟丝45,000元,不退包装物,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货已发出并办好托收手续,计算该厂应纳消费税。,例2、某酒厂以粮食白酒10,000箱(每箱12瓶每瓶1斤) 单价120元,换取建筑材料,满足扩建工程需要。计算应纳消费税额。,该厂应纳消费税额,=20150十300,00056十45,00030,=184,500(元),该厂应纳消费税额,=10,00012020+10,00012 1 0.5,=300,000(元),10,例3、某烟厂购买已税烟丝2,000千克,每千克20元,未扣增值税。加工成卷烟200标准箱,每标准箱调拨价格7,500元,全部售出,计算应纳消费税额。,例4、某企业采购原油40吨,委托炼油厂加工成无铅汽油12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1、烟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20(1+17)=34,188(元),2、应纳消费税额,=200150 + 2007,50036 - 34,18830,=480,45010,256=470,194(元),应纳消费税额,=12吨1388升吨1元升=16656(元),11,五、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若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应,于移送时缴纳消费税。即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为计税依,据;若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可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1、成本是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2、利润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利润率计算。,12,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利润率,烟类消费品: 10% 、 5%,酒和酒精类: 粮食白酒10%、 其余5%,化妆品、鞭炮烟火、汽车轮胎、小客车等 5%,贵重首饰、珠宝玉石、摩托车、越野车等: 6%,小轿车: 8%,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20%,游艇为 10%,木制一次性筷子 5%,实木地板 5%,乘用车 8%,中轻型商用客车 5%,13,例1、某汽车制造厂将自己生产的小客车转作自用,该客车气缸容量为1400毫升,正常对外售价20万元,计算应纳消费税。,例2、接例1,若该厂生产自用的轿车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9万元,计算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销售额消费税适用税率,=200,0003%,=6,000(元),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19万+19万5%)(13%),= 205,670.,10,(元),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适用税率,= 205,670.,10,3%=6,170.,10,(元),14,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按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若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等,应,以销售量为权数加权计算,当月无销售,应依照,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税。,2、无同类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税率),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适用税率,15,七、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以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为原料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准予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扣除原已交纳的消费税额。,本期应纳消费税=本期销售额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消费品的买价,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16,例:某烟厂2004年3月末库存外购烟丝5万元,本月外购烟丝20万元,月初库存外购烟丝3万元,当月生产卷烟2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卷烟调拨价45元,计算该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额,以上价格不含税。,1、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3万20万5万18万元,2、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18万元30%=54,000元,3、当月生产卷烟调拨价总计,= 2025045=225,000元,4、本期应纳消费税,= 20150225,00036%54,000,= 30,000元,17,案 例,某卷烟厂开发出一种新品卷烟,生产该种卷烟需用一种特殊烟丝。外地某烟丝厂生产该种烟丝,价格为120 元(不含运费)。本地某烟叶批发公司在了解到该信息后, 愿意按118 元的价格供货。因此该卷烟厂主张向本地批发公司购进烟丝。但税务顾问提出:向外地烟丝厂购买。为什么?,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但是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烟丝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烟丝,对于从商业企业购进的烟丝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根据计算,从本地批发公司购进烟丝,不得扣除已纳税款,则进价成本为,118元,;而从外地烟丝厂购进烟丝,可以从当前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购进烟丝已纳税款,则实际进价为:,12012030%=84元,加上约,10元,的运费,实际进价成本不过,94,元。显然,从外地烟丝厂购进更为合算。,18,八、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例:某公司进口小轿车(汽缸容量2400毫升)10,辆,到岸价格总计300万元,关税税率为30%,计算应,纳消费税额。,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300万300万30%)(19%)=428.57万元,2、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428.57万元9%=385,713元,增值税计税价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应纳消费税额,19,九、消费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例:包公酒厂2007年1月份以粮食白酒10吨抵偿某农场大米款5万元,该白酒的售价在48005200元/吨之间浮动,计算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白酒的平均售价=(4800+5200)/2=5000(元/吨)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1017%=8500(元)应纳消费税额 =52001020%1020000.5=21400(元)借:应付账款 50000 贷:库存商品 4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1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1400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1400 贷:银行存款 21400,20,例:某啤酒厂将本厂生产的啤酒20吨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将10吨啤酒用于广告宣传。啤酒每吨成本200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2800元(不考虑增值税),计算并处理消费税。,因为2800元3000元,所以单位税额为22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20+10)220=66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 4,400借:销售费用 2,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0,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0 贷:银行存款 6,600,21,例:合肥烟厂委托蚌埠卷烟厂加工烟丝,合肥烟厂提供原料55000元,蚌埠烟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3400元,两厂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合肥烟厂当月销售3个标准箱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为6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258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已税烟丝已纳税额19880元,计算合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1、支付代扣消费税,= (5500020000)(130%)30% = 32,143(元),2、本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 25803214319880 = 14,843 (元),3、据本月销售计算的消费税,= 315032506056% = 25,650(元),4、本月实际应纳消费税,= 25,650 14,843 = 10,807 (元),22, 金银首饰、钻石及其饰品零售的会计处理,1、自购自销,例:某金银首饰店是经央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的企业,某月销售如下:销售给同样经央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的企业金项链一批,销售额2,648,000元;销售给未经央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的企业金首饰一批,销售额1,845,000元; 零售销售额3,415,800元;随货销售单独计价的应税包装物314,500元;以旧换新销售1,644,000元,实际收回金额728,000元。计算本月该企业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以上销售额均含税),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1845000+3415800+728000)(1+17%)5%=255,931.,62,(元),包装物应纳消费税=314500 (1+17%)5%=13,440.,17,(元),金银首饰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2648000+1845000+3415800+728000)(1+17%)17%,=1,254,919.,60,(元),包装物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314500 (1+17%)17%=45,696.,58,(元),23,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登记号,所属时间:年月,消费品名称,销售额(量),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税率,应纳税额,原料已纳消费税款,本期应缴税额,1,2,3,4,5=(2-3)4,6,7= 5-6,应纳消费税合计,备 注,申报单位签章,财务负责人:,申报日期: 年 月 日,24,案 例 分 析,甲化妆品公司委托乙日化厂加工A护肤品,该护肤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2009年9月收回委托加工产品4000kg,乙厂按100元/kg的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甲公司当月销售其用于连续生产A产品100箱,单价6000元/箱。月初库存的委托加工护肤品3000kg,成本30万元,月末库存的委托加工护肤品2000kg,成本20万元,售价均不含税,消费税率为,30%,。甲公司处理如下:,当月应纳消费税=6,00010030%180,000(元),当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4,00010030%120,000(元),当月实际应纳消费税=180,000120,00060,000(元),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25, 支付给乙厂代交的消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0,000,贷:银行存款 120,000, 计算本月销售应交的消费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0,000, 上缴消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000,贷:银行存款 60,000,请问: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若例中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则又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6,分析:,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甲公司当期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已纳税额,=30万30%,4,00010030%,20万30%,90,000元120,000元60,000元=150,000元,甲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180,000元150,000元30,000元,分析:直接对外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因为在收回加工物资时,已向委托方支付。收回时分录如下:,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0,贷:银行存款,120,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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