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管担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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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八章 担保分析(重点),1、,信用贷款的特点及操作要点,。,2、,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的概念及特点。,3、,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的操作要点。,4、保证、抵押、质押担保风险分析。,5、,票据贴现贷款的特点及操作要点,。,第一节 信用贷款,一、信用贷款的定义:,它是指银行完全凭借款人良好的信用而无须提供任何财产抵押或第三者担保而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二、信用贷款的特点,1、信用的含义,2、风险大,利率高,3、手续简便,三、信用贷款的操作程序,(一)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二)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三)贷款的发放与监督使用,(四)贷款到期收,1、借款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还款,应提前(短期提前10天,中长期提前180天)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2、贷款合同期满,借款方主动还款。逾期则应加罚利息。,第二节 担保及担保法概述,一、担保的涵义,(理解并掌握),1、担保的涵义,担保,专门的法律概念,是指债的担保,也称作债权担保或债务担保。,是指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根据方式的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2、担保的性质(特征),选择性,附属性,保障性,3、 担保的范围,抵押,: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质押,: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保证,: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担全部责任,留置:,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4、担保的生效时间,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5、无效担保的原因,主体违法,客体违法,内容违法,二、贷款担保的意义,贷款担保是指为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1,,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2,促进借款人改善经营管理状况。,3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三、贷款担保的分类(理解),贷款担保可分为,人的担保和财产担保,两种。,担保具体的形式主要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在这五种形式当中,抵押、质押、保证是最常见的三种担保形式。,要求熟悉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的概念及特点,三、贷款担保的分类,1、抵押担保的概念及特点,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贷款担保的分类,2、质押担保,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权利质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从质押的权利中优先受偿。,三、贷款担保的分类,3、保证担保的概念、特点,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三、贷款担保的分类,4、定金担保:较少用于银行信贷,5、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义务,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不得滥用留置权。,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5)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四、 担保法及其意义,(二)担保的意义,1,,保障债权的实现(救济作用),2保障交易安全,3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第三节 担保的应用,一、保证贷款,1、保证人的资格,担保法第7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可以作保证人。,两个必备条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为只有具有行为能力的人所从事的法律行为才有效。,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履行主债务的资力。,一、保证贷款,保证人评价与选择;,担保能力评价,担保真实性认定,担保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一、保证贷款,限制条件:,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对特定事项作保证人的除外。,禁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并进一步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求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如果这些机构提供了保证担保,那么这些保证无效。但这些机构要为自己提供保证行为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者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该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一、保证贷款,2、,保证人的责任,一般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一、保证贷款,3、保证责任的内容:,担保法21-30条,保证责任范围、保证的方式,保证责任转让,保证合同变更,保证的期间,双重担保效力,过错责任担保,免责条款,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保证贷款,4、保证人的权利:31-32条,一、保证贷款,保证合同的责任范围,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罚息、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聘请律师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等。,一、保证贷款,保证人免责的条件,一般保证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情形有:,1、保证期间是届满或者保证的诉讼时效超过。,2、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一、保证贷款,3、担保合同自身无效,而主合同仍属有效时担保人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4、担保人缺乏担保资格导致责任减免。,5、存在共同担保情况下保证人的免责可能。,6、以贷还贷情况下,保证人责任的免除。,一、保证贷款,保证合同的效力,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一、保证贷款,保证合同的时效(保证期间),一般保证: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保证贷款,公证及其效力,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公证对保障信用社债权的主要作用,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当借款到期,借款人或担保人不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时,信用社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保证贷款,保证关系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主合同主体变更:,保证期间,债权转让时,需书面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担保范围内赔偿;债务转让时,必须书面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后,才能转让,否则不能转让。,主合同内容变更 :要求保证人在新合同上签字盖章。,贷款展期合同的处理,借新还旧合同的处理,共同担保合同的处理,一、保证贷款,4、,保证贷款风险分析(掌握),风险点:,担保资格、代偿能力,防范措施:,核保、合同要件审查、贷后跟踪管理,二、抵押贷款,(一)抵押物范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贷款,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贷款,(二)抵押物应具备的条件,国家允许其流通和转让;,权属关系明确,不存在产权争议;,未被查封、扣押和监管;,市场价值稳定、易于变现、保管和处置;,需具备的其他条件。,二、抵押贷款,(三)抵押合同的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抵押贷款,(四)抵押登记及其效力,1、各种抵押物的登记部门,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房管部门;,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二、抵押贷款,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产权核发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上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二、抵押贷款,2、抵押登记的效力:,公示效力 :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 (占有),对抗效力:,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非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权(如留置权、质权或其他抵押权)时,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取得了这种对抗效力。,在物权法原理上,登记的公信力要大于交付的公信力,,二、抵押贷款,例题甲因向乙借款而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登记。后甲又以该房屋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和甲之间的房屋抵押合同生效,B.乙对甲的房屋不享有抵押权,C.乙优先于丙对甲的房屋行使抵押权,D.丙对甲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二、抵押贷款,3、重复抵押的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按照以下规定:,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上面的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登记的效力要先于未登记的效力,二、抵押贷款,(五)抵押物的保全,监督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使用或保管,监督抵押物价值的变化,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抵押权不得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物应办理保险,(一)含义:包括占有和保管两层含义,二者密不可分。只有包含了保管的责任,而保管以占有,持有为前提。,(二)抵押物占有的两种方式:抵押人占管;抵押权占管。,(六)、抵押物的占管,二、抵押贷款,(七)抵押权的实现,担保法解释第74条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二、抵押贷款,(八)抵押物的核查内容,抵押人在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时,是否欠税;,是否出具了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对于共有财产,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承诺书;,是否违反“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抵押物是否允许流通和转让;,抵押物的权属关系是否明确;,是否被查封、扣押和监管;,市场价值是否稳定,易于变现、保管和处置。,二、抵押贷款,(九)抵押贷款额度的确定,。,抵押物的估价,由抵押人和信用社双方协商确定;由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抵押贷款额=抵押物评估价格抵押贷款率,抵押贷款率=贷款本息额/抵押物评估价格100%,(九)抵押贷款额度的确定。,科学确定抵押率有针对性分析的四个问题,贷款项目的风险,抵押人资信状况,抵押物的品种,贷款期限,(十)抵押物的占管,含义:包括占有和保管两层含义,二者密不可分。只有包含了保管的责任,而保管以占有,持有为前提。,抵押物占有的两种方式:,抵押人占管;,抵押权占管。,二、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风险分析(掌握),风险点:,抵押合同、抵押证件、抵押物产权、登记公证、价值、处置,防范:,1、严格审查,2、做好登记备案,3、做好价值评估,4、做好资产保全,三、质押贷款: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1、,质押的范围,商业银行可接受的财产质押包括五类:,出质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动产;,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 的财产权等知识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包括合同债权、不动产受益权和租赁权、项目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侵权损害赔偿、保险赔偿金的受益转让权等。,三、质押贷款,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包括七类,: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国家机关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珠宝、首饰、字画、文物等难以确定价值的财产;租用的财产以及其他依法不得质押的其他财产等。,三、质押贷款,2,、质押材料,我们常见的质押材料,主要包括:担保意向书、质押财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出质人资格证明、出质人须提供有权做出决议的机关做出的关于同意提供质押的文件、决议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以及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质的文件。,三、质押贷款,3,、质物的合法性,通常主要通过两方面来判断质物的合法性:,出质人对质物、质押权利的占有的合法性,,质物、质押权利的合法性。,出质人对质物、质押权利的占有的合法性,通过四方面审查:用动产出质的,应通过审查动产购置发票、财务账簿,确认其是否为出质人所有;用权利出质的,应该对权利凭证上的所有人与出质人是否为同一人。如果不是,则要求出质人出示取得权利凭证的合法证明,如判决书或他人同意授权质押的书面证明;审查质押的设定是否已由出质人有权决议的机关做出决议;如质押财产为共有财产,出质是否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质物、质押权利的合法性,通过六方面审查:第一是,,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动产,以及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是不能够作为质物的;,第二是,,凡出质人以权利凭证出质,必须对出质人提交的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时应该向权利凭证签发或制作单位查询,并取得该单位出具的确认书;,第三是,,凡发现质押权利凭证有伪造、变造迹象的,应重新确认,经确认确实为伪造、变造的,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第四是,,海关监管期内的动产作质押的,需由负责监管的海关出具同意质押的证明文件;,第五是,,对于用票据设定质押的,还必须对背书进行连续性审查,要求每一次背书记载的事项和各类签章必须完整齐全并且不得附加条件,并且各类背书都是相互衔接的,也就是前一次转让的被背书人必须是后一次转让的背书人,另外,还要求票据质押一定要办理质押权背书手续,而且在办理了质押权背书手续的票据上一定要注明质押或者设质等字样。,第六是,,对以股票设定质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股票。,三、质押贷款,4,、质押价值、质押率的确定,质押价值的确定,对于有明确市场价格的质押品,,如国债、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存款单、银行承兑汇票等,其公允价值即为质押品的市场价格。,对于没有明确市场价格的质押物,,如上市公司法人股权等,则应当在以下价格中选择较低者为质押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机关认可的财务报告中所写明的质押物的净资产价格;以公司最近的财务报告为基础,测算公司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所估算的质押品价格;如果公司正处于重组、并购等股权变动过程的时候,可以交易双方最新的谈判价格,作为确定质押品公允价值的参考。,三、质押贷款,5、权利交付与核押,质押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债权人,并共同到规定的权利部门办理核押止付登记手续。,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或登记)之日起生效。,权益性票据的真实性核查,,,必须走访出单(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三、质押贷款,6、质权的实现,实现质权时,应按与出质人达成的协议处理质物或质押权利,如协商不成, 可以直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质押权利。,二、质押贷款,7,、质押的效力,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贷款质押风险分析,风险点(了解),目前银行办理的质押贷款在业务中主要有如下风险:产权、合同、证件、价值、保管、处置,虚假质押风险、司法风险、汇率风险和操作风险,。,贷款质押风险分析,质押贷款风险防范(掌握),为防范虚假质押风险,,银行要切实核查质押物的真实性,对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质押物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为防范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押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以依法处置质押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押物,应该拒绝质押。,为防范质押物的价值风险,,应该要求由专业机构对质押物的价值进行认定,再确定一个有利于银行的质押率,一般选择价值比较稳定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而应该谨慎接受由股票、权证这种价值变化大的财产,作为质押物。,为防范操作风险,,银行首先必须确定质押是否需要登记,然后,要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再者,银行还要将质押证件作为重要有价单证归类保管,而且一般不应该出借。,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掌握),第一个区别是,,,质权的标的物与抵押权的标的物的范围不同。,一般来说,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而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以不动产最为常见。,第二个区别是,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同。,抵押权的设立是不需要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则需要转移质权标的物的占有。按照教材的说法,这是质押和抵押最重要的区别。,第三个区别是,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不同。,对押权人来说,没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而对质押权人来说,如果转移占有质押物,就要负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掌握),第四个区别是,受偿顺序不同。,对质权的设立,一个质物只能设立一个质押权,因而没有受偿顺序的问题。而抵押物可以设定数个抵押权,当数个抵押权同时存在的时候,有受偿的先后顺序之分。,第五个区别是,能否重复设置担保不同。,一个抵押物的抵押权可以重复设置,但由于质押合同是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因此在实际中不存在同一质物上重复设置质权的现象。,第六个区别是,对标的物孳息的收取不同,,在抵押期间,抵押物所产生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都由抵押人收取,抵押人无权收取。而质押期间,质权人则依法有权收取质物所生成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第四节贴现贷款,一、票据承兑与贴现,(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概念:是载明一定数额,一定日期,持票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付款人无条件索取款项的凭证。,、票据的类型(根据票据的性质),本票:指由债务人开出,允诺在一定时间,以一定金额支付给债权人的债务凭证。,支票:指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持票人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通知。,第四节贴现贷款,汇票: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的无条件的支付命令书,命令付款人按照指定的日期、金额向债权人或其他受款人付款。汇票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汇票的种类:,(二)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的含义:指汇票的承兑人明确表示按照票据说明事,对汇票的金额在票面上所作同意付款的文字记载及签章。,、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程序,第四节贴现贷款,(三)票据贴现,、,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兑取现金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票据贴现,是指贷款人用信贷资金购买未到期商业汇票,在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实际上是银行通过贴现而间接地把款项贷放给票据支付人。,、票据承兑与贴现是以银行为中介的社会信用行为,是社会资金运转的一种特殊形式。,1、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在交易成立时,销货人向购货人签发汇票,由购货人签名承兑。销货人如需资金,经背书后,可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2、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在交易成立时,销货人向购货人签发汇票,购货人可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银行承兑后,购货人将汇票交给销货人收执。销货人如需现金,经背书后,可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四)商业银行办理贴现的票据,3、期票贴现,期票,即在交易成立时,购货人向销货人发出,同意于若干日后,交付一定金额予销货人或执票人的本票。销货人在票据到期前如需现金,经背书后,可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4、政府债券贴现,主要是指公债息票以及短期内即可到期的公债的贴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如需现金,经背书后,可将公债息票以及短期内即可到期的公债向银行申请贴现。,根据贷款通则规定,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贴现是对商业汇票的贴现。,(四)商业银行办理贴现的票据,票据贴现的意义可从票据贴现业务的优势来看:,1、票据贴现对贴现银行来说风险较小,2票据贴现不同于普通放款,3. 票据贴现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弊端和局限性。,4票据贴现加速了资金周转,使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5票据的转贴现可以为银行间相互融通资金。,6票据的再贴现也是中央银行调控商业银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手段。,二、票据贴现的意义,第四节贴现贷款,三、票据贴现贷款的特点,(一)以持票人为直接贷款对象。是银行对票据权利的买入。,(二)以票据承兑人的信誉为还款保证。,(三)债权债务关系随票据的转移而转移。有多个债务人。,(四)以票据的剩余期限作为贷款的期限。,(五)实行预收利息的方法。,(六)流动性好,安全性强。,第四节贴现贷款,四、票据贴现贷款的期限与额度,(一)票据贴现贷款的期限的含义:指从票据贴现日到票据的到期日的时间,一般控制在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个月。,(二)票据贴现贷款的额度,亦即实付贴现额,按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扣除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贴现利息计算。,五、,票据贴现业务的有关规定,(一)票据贴现的对象,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票据贴现的期限和利率,1、期限,指从票据贴现日到票据的到期日的时间,一般控制在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个月。,第四节贴现贷款,2、贴现利率,贴现利率是贴现时银行预扣的贴现利息与票面金额的比率。由于贴现利息提前扣除,因而贴现利率应低于一般贷款利率。,现行制度规定,贴现利率按现有档次短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四节贴现贷款,3、贴现利息计算,按贴现票面金额、贴现利率、贴现期限计算。,实付贴现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汇票面值x实际贴现天数,x月利率/30,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面值一贴现利息,第四节贴现贷款,第四节贴现贷款,例:A客户持一张面额为100万元,到期日2005年6月5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于2005年4月8日到银行申请贴现,经审查银行同意即日办理,若贴现率为4.2,试计算实付金额。,解:贴现利息=汇票面值x实际贴现天数x月利率/30,= 100 x58 x 4.2/30=8120.00,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面值一贴现利息,= 1000000 8120=991880.00,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操作,(一 )、申请受理,凡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企业,应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填制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报送购销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银行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二)、调查评价(同流动资金贷款),第四节贴现贷款,(三)审查审批,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1、审查申请贴现的票据是否属于合法票据,审查申请贴现的票据是否完备,须记载的事项、有关签章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无背书不连续或背书不符合要求;申请贴现票据是否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为套取资金而签发空头汇票。,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操作,(,三)审查审批,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2、审查贴现资金的具体用途,贴现银行应根据信贷政策的要求,严格审查贴现的使用方向;贴现资金必须适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于银行限制的用途。,3、审查承兑人和贴现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贷款审查部门根据调查、审核情况,对同意予以贴现的,应填写承兑汇票贴现调查审批表,并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送有权审批人员批准。,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操作,(三)审查审批,审批:同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规定审批。,(四)贴现,同流动资金贷款。,(五)后期管理,1、到期收回票款,贴现到期,由贴现银行向付款人银行提示票据清算,收回资金。汇票到期,付款人应事先将票款备足交存其开户行,付款银行在到期日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到贴现银行。,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操作,(五)后期管理,2、贴现款项的索回,贴现到期,若付款人无力全额支付票款,贴现银行可向贴现申请人或票据其他债务人进行追索。,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操作,第五章 担保分析,思考题:,1、,信用贷款的特点及操作要点,。,2、,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的概念及特点。,3、,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的操作要点。,4、,保证、抵押、质押担保风险分析。,5、,票据贴现贷款的特点及操作要点,。,6、查齐鲁银行,伪造金融票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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