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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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刑法学(二)6,第六章侵犯财产罪,1,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挪用单位财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或者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如下:,(一)本类罪的客体,主要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侵犯财产罪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犯,从法律上说,并非都表现为被害人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丧失。根据刑法规定,对财产所有权的侵犯,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2,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使被害人事实上将永久不可能再对失去占有的财物重新占有。,其二,行为人以非法使用为目的,使所有人暂时丧失对财物的占有,即擅自挪用,但并非使所有人永久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可能。,其三,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使其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使所有人不可能再对财物的原有价值实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3,(二)侵犯财产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私财物,挪用单位财物,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客观表现:,其一,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 ,并据为己有;,其二,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己有;,其三,非为据为己有,而是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其四,毁坏公私财物,使其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4,侵犯财产罪是结果犯,即一般以对财产的危害结果发生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三)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四)侵犯财产罪在主观方面,全部是故意,但犯罪目有不同,具体包括三种:,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以非法暂时使用为目的;,三是以毁坏财物为目的。,5,二、侵犯财产罪的种类,侵犯财产罪共有12个罪名,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做不同的分类。比如,按照犯罪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方式分为以下四种具体类型:1,.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2.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窃罪。,3.骗取型犯罪,即诈骗罪。,4.侵占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6,(二)以挪用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三)以破坏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7,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一、抢劫罪,(一)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以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将其财物夺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私财产权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8,这里有这样几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抢劫罪的对象应是动产;,第二,抢劫罪的对象不限于合法财产,即使抢劫的是其他犯罪分子手中的赃物,亦可构成抢劫罪;,第三,债务人对债权人实施暴力,胁迫、逼使债权人取消其债务,也可以构成抢劫罪,9,2,.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注意:,(1)暴力方法的认定,暴力,通常是指具有公然性、攻击性、强制性的行动,包括对人的暴力和对物的暴力。,抢劫罪暴力的对象,为其他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之后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条件,非法占有财物如何认定?,抢动罪的暴力有无强度的限制?,10,(2)胁迫方法的认定,胁迫方法,通常叫做精神强制,即以对被害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使其产生恐惧而被迫服从行为人的意志。,认定行为人以胁迫方法实施抢劫,应当把握两点:其一,行为人以一定的方式向被害人显示或发出恐吓,如不满足其要求其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一定的侵害行为。其二,实施上述行为的目的,是引起被害人的恐惧,以便迫使其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夺走财物。,11,(3)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所谓其他方法 ,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对被害人施加某种力量使其处于不知反抗或者丧失反抗能力的状态的方法 ,如用药物麻醉、使用催眠术等等。其特点是:,必须是直接对他人的身体施加的影响力;,只能用于直接控制着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必须是行为人为了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以便当场占有其财物而采取的。,12,3,.,主体特征,抢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以上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特征,抢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不归其所有的公私财物而故意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抢劫。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不构成抢劫罪。,13,(二)抢劫罪的司法认定,1,.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2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其区别是:,主体要件不同;,抢劫罪是复杂客体,抢夺罪是单一客体;,抢劫罪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抢夺罪是公然夺取在他人控制下的财物,但是不采用上述方法。,14,3,.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就是所谓的转化型抢劫罪或者准抢劫罪。,适用刑法第269条认定准抢劫罪,应当掌握以下条件:,15,(1)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先决条件;,(2)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当场实施暴力或暴力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4,.抢劫罪情节加重犯或者结果加重犯的认定,(1)“入户抢劫”的认定,(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16,(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认定,(4)“多次抢劫和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认定,(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认定,(7)“持枪抢劫”的认定,(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认定,17,(三)抢劫罪的处罚,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上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八种加重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8,二、盗窃罪,(一)盗窃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盗窃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是公私财物。在本罪犯罪对象的认定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盗窃罪犯罪对象的一般特征:,第一,经济价值性;,第二,具有可支配性;,第三,属于动产范围。,19,(2)下列财物不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人的尸体;,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国有档案;,正在生长的林木;,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军职人员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构成刑法438条规定的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20,(3)无形能源能否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4)违禁品和赃物能否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5)技术成果能否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6)对刑法第265条的理解(265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1,2,.盗窃罪的客观特征,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1)盗窃罪的犯罪手段是“秘密窃取”,(2)行为人必须有“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数额较大的认定,(4)“多次盗窃”的认定,3,.主体特征,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22,4,.主观特征,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目的。具体来说,认定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盗窃罪的犯罪目的的认定,(2)对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二)盗窃罪的司法认定,1,.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1)盗窃数额的大小,(2)盗窃自家或者近亲属财物的行为是否可以盗窃罪论处?,23,2,.盗窃罪与“窃取型贪污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3,.盗窃罪未遂与既遂的界限,(三)盗窃罪的处罚,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4,根据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5,盗窃罪的死刑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可能适用死刑:,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且情节严重的。,26,三、诈骗罪,(一)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以上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限于有形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对无形财产性利益的侵犯,则不存在构成诈骗罪的问题。,27,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成立,同时应具备以下几个要素,:,(1)行为人采用了欺骗手段,(2)受害人发生了错误认识,(3)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4)行为人获取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且数额较大,28,3,.,主体特征,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只要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诈骗罪的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特征,一般认为,诈骗罪是一种故意犯罪,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诈骗罪是一种目的型犯罪,其目的就是非法所有他人财物,因而诈骗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不能构成诈骗罪。,29,(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1,.,诈骗数额的认定,(1)关于个人诈骗数额的认定,(2)关于共同诈骗犯罪中诈骗数额的认定,(3)关于连环诈骗数额的认定,2,.,诈骗罪既遂形态与未遂形态之界限,(三)诈骗罪的处罚,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0,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1,四、 抢夺罪,一、抢夺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抢夺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可移动的财物。,第二,抢夺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财物持有人合法取得的财物,也包括其非法取得的财物。,32,2,.,客观特征,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1)“趁人不备”是不是抢夺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2)抢夺罪的行为方式是“公然夺取”。,(3)行为人公然夺取财物时并不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等侵犯被害人人身的手段。,(4)如何理解现行刑法中抢夺罪的数额规定?,33,3,.,主体特征,抢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特征,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二)抢夺罪的司法认定,1,.,抢夺罪与其他抢夺性质犯罪的界限,2,.,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34,(三)抢夺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5,五、 侵占罪,(一)侵占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1,.,客体特征,侵占罪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其他侵犯财产罪没有任何区别。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36,其一,从财产的自然性质来看,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其二,侵占罪的对象是否包括公共财产?,公私财物都可成为侵占罪的对象。,其三,侵占 罪的对象是否包括非法财物?,不论是赃物或是用于犯罪的财物,都可以成为侵占的对象。,其四,什么是“遗忘物”?,其五,侵占罪的对象是否包括共有财产?,其六,如何理解“埋藏物”?,其七,侵占罪的对象是否包括漂流物?,37,2,.客观特征,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在认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为人侵占的财物必须是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占有权的,即该项财物已为其预先合法持有。,持有他人合法财物的原因和根据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38,其一,委托关系;,其二,租赁关系;,其三,借用关系;,其四,担保关系;,其五,无因管理。,第二,非法占为己有。,第三,拒不退还。,第四,占有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39,3,.主体特征。,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特征,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其合法持有的是他人所有的财物,应当退还而故意不退还,意图非法占为己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构成侵占罪。,40,(二)侵占罪的司法认定,1,.罪与非罪的界限,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3.与盗窃罪的界限,(1)关于受委托代他人保管财物的认定,(2)关于侵占遗忘物和盗窃遗忘物的界限,41,(三)侵占罪的处罚,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财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42,六、职务侵占罪,(一)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上述单位所有的各种财物,包括有形物和无体物;已在单位控制中的财物与应归单位收入的财物。,43,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在职务上主管、经手或者管理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必要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一般以5000至2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的标准。,44,3,.主体特征,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 .主观特征,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本单位所有的财产,而希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非法占为己有。,(二)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认定,1 .职务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1)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人员是否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45,(2)国家参股的混合公司中的管理人员是否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3)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单位的财产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2,.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界限,它们的区别是:,(1)主体不同;,(2)侵犯的对象不同;,(3)持有财物的原因不同;,(4)犯罪方法的种类不同;,(5)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同。,46,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其一,个体工商户雇用的人员侵占雇主财物的定性?,其二,受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委托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人员,利用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侵占该财物,该如何定性?,47,(三)职务侵占罪的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犯职务侵占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48,七、敲诈勒索罪,(一)敲诈勒索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以日后的侵害相威胁,当场或者日后占有其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迫使被害人日后交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等其他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49,2,.客观特征,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者或者保管者以日后的侵害相威胁,当场或者日后占有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迫使被害人日后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本罪客观方面特征应注意以下问题:,(1)本罪的犯罪手段是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50,威胁或要挟,可以面对被害人直接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或者用书信发出。,行为人一般是扬言在以后某个时候实现威胁,但也可以是扬言当场实现威胁。,威胁的内容,不仅可以用实施暴力相威胁,也可以用揭发隐私毁坏财产等相威胁。,具体又包括:,51,第一,以将对人身实施暴力相威胁;,第二,以将揭发隐私或弱点相威胁、要挟;,第三,以将毁坏财物或者损害其他财产性权利相威胁;,第四,以将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相威胁;,第五,以其他方法进行要挟或威胁,行为人扬言要损害的对象,,不仅可以是财产的所有者、保管者本人,,,也可以是他们的近亲属,,,甚至还可以是其他与其有某种利害关系的的人。,行为人所实施的威胁、要挟行为,必须实际上对财物所有者、保管者产生了精神强制,心理上造成恐惧。,52,(2)客观方面的行为内容是迫使被害人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种行为:,对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以日后的侵害相威胁,当场占有其财物;,对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以日后的侵害相威胁,日后占有其财物;,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迫使被害人日后交付财物。,53,(4)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发出威胁、要挟的行为与向被害人提出索要财物要求的行为之间,在时间关系上可能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在大多数情况下,二者是同时进行的。,先对被害人发出威胁、要挟,在一定的时间之后,提出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要求。,先向被害人提出索取财物的要求,在一定时间之后,施以威胁或者要挟。,54,3,.敲诈勒索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特征,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55,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其区别是:,(1)从威胁的方式上看,(2)从威胁的内容看,(3)从威胁内容可能实施的时间上看,(4)从威胁索取的财物上看,(5)从非法取得利益的时间上看,3,.敲诈勒索罪与勒索型绑架罪的界限,4,.敲诈勒索罪与索贿型受贿罪的界限,56,(三)敲诈勒索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5月18日)指出:敲诈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敲诈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57,八、破坏生产经营罪,一、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同时侵犯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发展,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 ,在种类上没有具体限制,可以是任何种类、任何性质的生产经营条件,这种条件既可是有形的物品,如机器设备,也可是无形的其他条件,如电力等能源及生产工艺。具体来说,破坏生产经营犯罪行为的犯罪对象就是生产资料。,58,所破坏的对象必须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较为密切联系的生产资料,可以是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作为辅助设施或外围设施而存在。,对于该类物品与生产经营活应有密切联系这一点,不应仅仅理解为“正在使用中”,而应作更为广义的理解,指正在经营中使用,或者正准备投入使用,但由于行为人的破坏却无法正常或如期投入使用。,59,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破坏生产经营罪之“生产经营”对所有制没有任何限制。,2,.破坏生产经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处理该罪时应注意:,(1)破坏生产经营罪客观方面的行为包括三大类:,第一,以毁坏机器设备的方法破坏生活经营;,第二,以残害耕畜的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第三,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2)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60,3,.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特征,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二)本罪的司法认定,61,注意区分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1,.行为人出于破坏生产经营的目的而以故意毁坏财物的方式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而独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上述情况构成一行为触犯二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不独立构成犯罪的,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一罪论处。,62,2,.行为人故意毁坏财物,但对其行为会破坏生产经营不存在故意,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一罪论处。,(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76条的规定,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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