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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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公务员依法行政,中共南京市下关区委党校,自学导读,1,第一部分 导 读 纲 要,第一讲 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一、和谐社会概述,二、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的关系,第二讲 法学基本原理,一、法的基本特征,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表现形式,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部门,四、我国法律适用的效力范围,五、我国的法律解释,六、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2,第三讲 宪法与依法行政,一、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二、宪法与依法行政,第四讲 依法行政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四、效率原则,五、诚信原则,六、权责统一原则,3,第二部分 主要学习内容,第一讲 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一、和谐社会概述,(一)和谐社会的含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1、指导思想,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4,2、目标任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3、原则,(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2)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3)必须坚持改革开放;,(4)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5)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5,二、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的关系,(一)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因为法治是自由、民主的保证是将自由和民主,导向和谐,从而和谐地实现自由和民主的保证。作为自由、民主基础上的社会的统,一性,法治即和谐。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以法治为中心,构建一个秩序井然、公平,公正、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人能够安居乐业、和睦相处的社会,可以说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二者都追求在规则和,秩序范围内的社会和谐与进步。,(二)行政法治是法治的核心,行政法治作为法治原则在行政法上的反映,涵盖了对行政法关系所有主体的要,求。法治原则就其本义而言,自然包括对所有个人或组织的要求,即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在谈及行政法治原则的同,时,经常更突出地强调其对行政机关的要求。行政机关违法较公民违法有更大的危,害性,且更难阻止,所以行政法治原则常常也被等同于依法行政,其是对行政机关,执法提出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确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的实施是所有国家机关的任务,但最重要的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最大量、最重要的任务,可以说,没有依法行政,法治就失去了最主,要的支柱。,6,(三)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法治,从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政府行政权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府管理的效能如何,政府执法的状况如何,,对于社会的状况都有着根本的影响。依法行政能否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尺,度,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和谐社会对,行政法治提出了新的要求。行政法治要以实现和谐社会为目标,在目前,就必须承担至少以下几方面任务:,1、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制度建设。,2、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3、更新执政理念,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遏制潜规则腐败,实现效率与公平并重。,7,第二讲 法学基本原理,一、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指示。法通过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引。,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法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件事而设立的,而是,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设立的。法对行为的调整表现为一种规范性调整而非个,别性调整。,3法是反复适用的。在其生效期间,法可以对其指向的对象反复适用,而不是,仅适用一次。,(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国家创制法的方式有三种:制定、认可、和解释。所谓制定,是指掌握政,权的阶级,通过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成文法。 所谓认可,,是指掌握政权的阶级,根据其需要,由国家机关承认在社会上早已存在并起作,用的某些行为规则为现行的法律规范,赋予法律效力。,8,(三)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社会规范,法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安排权利及义务的内容来实现的。,所谓权利,是指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人们可以从事某种行为的权能。所谓,义务,是指法所规定的人们必须履行某种行为的责任。法律上和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确认并予以保障的。,(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法,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借助,暴力来保证实施,对违法者以强制的方法加以制裁,强迫其遵守。,9,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表现形式,(一)正式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其它附,属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宪法性法律文,件。我国宪法具有以下特征:1.规定了当代中国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各种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职责等重大事项。2.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它采用了“全民,讨论”的形式,最后由全国人大通过。3.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均可被认定为无效。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是否遵守宪法实,行监督,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10,2.法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表现形式中,仅次于宪法的是狭义的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制定的法律。这里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低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11,4. 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中央军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中央军委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委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内制定军事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在其法定的权限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7.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8.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经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承认后的国际条约也是我国的一种法的渊源。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12,(二)非正式表现形式,1.习惯:,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作为事实的习惯在实际生活中,自然具有一定的作用力,并对司法裁判产生影响。但是只有法律承认其,有效的习惯,才能作为补充制定法的表现形式。,2.审判案例:,我国并不实行判例法制度,判例在中国不是法律,但由于,制定法本身存在的一些不足,我们应注意加强判例的作用。 目前, 最,高人民法院时常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表自己批准的判决和对些判决,进行评议,发挥了一定的指导性作用。虽然那些审判案例对下级法院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指导、参考的功能。,3.政策:,我国的政策不仅包括国家政策,还包括党的政策。执政党政策,通过法律程序由国家接受后就成为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对法的制定和,施行都有指导作用。,13,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部门,(一)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一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我国法律部门,1 . 宪法法律部门:,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2. 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3. 民法法律部门:,民法法律部门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 经济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是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中和各种经济组织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5. 劳动及社会保障法法律部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6. 资源环境保护法法律部门:,资源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 刑法法律部门:,刑法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诉讼法法律部门:,诉讼法律部门是有关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的诉,讼法律部门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仲裁法等法律构成。,9.军事法律部门:,是关于军事法规和国防建设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4,四、我国法律适用的效力范围,法律的效力范围即法律的生效范围,指的是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发生效力。法律效力包括法律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和对,人的效力范围。,(一)法的对象效力,法的对象效力是指法律适用于哪些人或组织。各国法的对象效力所依据的原则不,同,主要有: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我国法律适用对人的效力采用的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具体为:,1、对中国公民的法律效力。,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的一律适用我国,法律,在国外,原则上仍适用我国法律。 但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适用我国法律可能会同所在国法律规定相矛盾,对此,既要维护我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如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2对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法律效力。,中国法律对外国人的适用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适用中国法律;二是外国人在,我国境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的,符合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的,要适用我国刑法。,15,(二)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我国法律适用,的空间效力范围有以下几种:,1、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一般都属于此类。,2、在一定区域内生效,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在所管辖的区域内生效。,3、有域外效力,有的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其效力可以超出国境。,16,(三)法的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既往的效力。,1.法律的生效时间,法律的生效时间通常有这样几种情况: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比照其他法律的生效时间来确定本法的生效时间。,2.法律的终止生效时间,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原法律自然失去效力;以新的,法律的颁行取代原有法律并在新法中明文宣布原有的法律废止;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然终止效力;法律本身明确规定的本法生效期限届满,该法自,然终止效力;由有关国家机关发布专门的决议、决定,宣布废除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停止生效。,3.法律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法律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凡适用的,就具有溯及力;如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力。法律一般只能适用生效,后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我国的法律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溯及力,但刑法的适用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在特殊情况下可溯及既往。,17,四、我国的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概述,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在的说明。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限于狭义的法律,包含宪法、法律、法规在内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法律解释具有重要意义:,1.法律解释往往是法律适用的必要前提,法律规范是抽象的、概括的规定,通常会有一些具有弹性的表述方式,即,使是那些较为明确的概念,也经常包含着一些本身就欠缺明确界限的要素。因,此在法律适用中,有必要对法律文本作出解释,以确定其具体的含义。,2.法律解释是克服制定法僵化的有效途径,法律一经制定,就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但是社会生活是不断发展的,法律要适应客观发展需要,这之间就存在一定的,矛盾。 通过对抽象、概括的法律进行解释,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矛盾。,18,(二)法律解释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法律解释必须符合法的有关规定和基本精神。主要包括几项要求:,(1)法律解释主体的合法性(2)法律解释权限的合法性。(3)法律解释内容,的合法性(4)法律解释程序的合法性。,2. 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对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即在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尽量对社会,通行的观念、伦理上的正当性等要素以及社会规范进行审慎的考量。合理性原则,要求:,(1)符合社会现实和社会公共利益(2)要尊重公序良俗。(3)适应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尊重科学。(4)要以党和国家的政策为指导。,3. 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任何立法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它决定了立法者体现于法律中的价值取向,和立法意图. 法律解释需要结合法律制定时的历史背景,但同时,法律又是在现,实中运用的,仅仅从历史的角度来解释还不够,需要结合社会经济政治状况的变,化来解释。,19,(三)我国法律解释体制,1、立法解释,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自己制定的法律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的法律条文的内容和含义所进行的解释。立法解释只能,由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进行解释,解释主体只能解释由自己依法制定,的法律。,2、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运用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3、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作的解释。,20,五、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一)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与违法和违约行为具有内在的因果关系,,具有很强的国家强制性。,(二)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实现方式,1.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以下几种:,(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一种财产上的责任。民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公民或法人。,(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由于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的,主体比较广泛,除了以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为主之外, 还可以是普通公民或其,他组织、团体。,(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由于刑事犯罪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性质最为严重、制裁最为严厉的一种。 刑事责任主要是人身责任,刑,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公民,但也可以是法人。,(4)违宪责任。,违宪责任是指由于违宪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宪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为特殊的一种,主要表现为政治上的、领导上的责任。,21,2.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是指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惩罚、补偿、强制:,( 1 )所谓补偿,,是指在法律保护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要求或者国家,强制力保证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和不作为形式承担弥补和赔偿的责任方式。,补偿作为一种广泛适用的法律责任方式,主要有民事补偿和国家赔偿。,(2)所谓强制,是指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不展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运用强制的责任方式,需要具备两个条件:责任主体不履行义,务;有法律上的依据。,(三)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不同于一般所讲的违纪处分,也不同于道德,和其他社会规范中的制裁。法律制裁与国家强制力密切联系,并以法律为,依据。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结果和体现。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违宪制,裁、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22,第三讲 宪法与依法行政,一、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宪法关心的是国家的目的和存在的合理性、国家存在的方式、人民和政府各自,的权利边界和政治权力的配置。行政法直接关心的是行政系统存在的合法性、过程,与方式和行政机关与个人各自的权利以及发生纠纷时的救济。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可表述为两方面:,1、行政法必须依据和服从宪法,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它调整着一个国家根本的社会关系,确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原则,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效力、权威最高的法律。就行政法而言,,宪法为行政法的运行提供了基本框架,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地位、内部的层级关系、职权、职责等。,2、行政法是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行政法的发展不仅落实了宪法的原则性规定,传播了宪政的基本理念,而且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补充,发展了宪法,推动着宪法的修改与完善。具体而言:(1),宪法是实施有关现代国家机构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具有保障和监督对,社会有广泛影响的行政管理的作用。(2)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23,二、宪法与依法行政,(一)依法行政的内涵,1.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指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拥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行为后果的一切组织,具体包括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行政主要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行使行政权力。,2. 依法行政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不是指“私行政”。,公共行政是指对国家和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调控。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处理后勤、,总务的“私行政”。,3. 依法行政的“法”是各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依法行政的“法”,指(1)宪法.法律,,(2)在和上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不抵触情况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应,属于依法行政的法。,4依法行政的内容包括两方面:,法律授权与依据法律。,24,(二)“依宪”与行政立法,1“依宪”与法律优先”,依法行政体现在行政立法领域,主要指法律优先。法律优先包括如下涵义:,(1)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其他法律规范,包括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这种”不抵触”首先是不得与,宪法相抵触。,(2)对于法律尚无规定,又不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了规定,法律优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法律。,2. “依宪”与“法律保留”,法律保留是指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或者只能规定,或,者必须在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在其所制定的行政规范中作出规定,否,则构成违法。 2000 年颁布的立法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法律保留原则作了全面完,整而又明确具体的表述。该法第8 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4)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5)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6)民事基本制度:(7)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8)诉讼和仲裁制度;(9)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25,(三)“依宪”与行政执法,“依宪行政”对行政机关执法有三方面的基本要求:,1. 执法首先要执行宪法的规定,这是推进“依宪行政”的首要条件和前提。,2. 执法要领会宪法精髓,尊重并保障人权,坚持执政为民。,3. 加强行政公务员的宪法教育,提高宪法意识和示范作用。,(1)行政公务员是具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实际行政主体”。,(2)在我国,要加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首要就必须加强对行政公务员的宪法教育。,(3)就行政公务员本身来说, 既是行政活动的具体执行者, 同时又是国家的公民,,又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四)“依宪行政”的目标,“依宪行政”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也是宪法对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落实到行政领域,就是依法行政,依宪行政。宪法中关于国家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行政体制,行政机,关的设立、权限和职责,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都是依法行政的最重要、最根本的,依据。 “依宪行政”的根本目标,是使国家行政机关、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和行政公务员,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职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6,第四讲 依法行政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一) 合法性原则概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合法性原则表述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关于合法性原则,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主要强调两层意思:,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有依据,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2.,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依据,杏则不得为之。,27,(二)行政合法的要件,1. 主体合法,实施行政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有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以行政机关的名义执行职务, 一切后果由行政机关承担。 公务员职务行为以,外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要由公务员个人承担。,2. 权限合法,法律在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同时,都会为其规定相应的界限。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权限内活动,超越法定权限,即构成行政越权。,3. 内容合法,即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行政行为不得包含违背法,律规定的内容,就是不得包含违反法律规定的赋予权利或者科以义务的内容。,4.程序合法,也称为程序正当原则,强调依法定程序行政,不能随心所欲。 即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和方式等程序要求。,28,二、合理性原则,( 一) 合理性原则概述,合理性原则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列举了合理性原则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 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 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区别在于,合法性原则,适用于所有的行政领域,而合理性原则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领域。,( 二) 行政不合理的表现,1、目的不当,目的不当指行政行为的目的背离法律赋予行政主体此项权力的原初目的,或,者行政主体运用此项权力的目的不正当。,2、专断、刚惯、恣意,指行政行为不顾及自然公正和社会公正原则而任意所为。,3、不相关考虑,不相关考虑指行政行为不考虑相关因素而考虑不相关因素。,4、反复无常,反复无常指行政主体放弃法律关系的稳定性而随意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29,三、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又称为正当程序原则,其基本要求有两点: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入都有被公正听取意见的权利。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概括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厉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根据上述规定,程序正当原则包含以下,三项制度:,1 . 行政公开,行政公开是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2. 保障公民程序权利,(知情权、参与权与救济权),( 1 )知情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应告知公民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与,依据,并告知其有效救济途径。(2)参与权是指公民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且使这种意见得到应有重视的原则。 参与权与知情权的,区别在于:知情权是公民对行政行为知的权利,参与权则是为的权利。我国学,者将其简称为听证权,目前,我国公民在行政程序中主要享有两类参与权:一,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参与权,如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参与。二是对具体行政决定,的参与,即公民在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过程中,发表意见,表达自己的观点。,30,(3 ) 救济权是法律为公民设置的一种权利,实质的目的在于对行政相对人提供,救济,旨在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是行政法中一项重要的权利制度。,目前,事后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渠道: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第一,行政复议:,即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救济的行政救济途径。,第二,行政补偿:,所谓行政补偿救济,是指行政机关因实施合法行政行为为,造成相对人的权益损失,或者因相对人为社会公益而受到损失时,行政机关依法,弥补相对人损失的-种行政救济途径。 因行政机关作出的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致相对人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理应得到合理的补偿。,第三,行政赔偿:,即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负责向受害人作出赔偿的行政救济方式。,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取得行政赔偿的途径只有两种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第四,行政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法或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予以撤销或变更的救济途径。,31,3. 回避权,回避是指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同其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时,应当由,行政机关另行指定其他人员处理该事务的制度。 回避是为排除行政机关可能,造成偏见的因素,确保行政公正而设置的一项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之一。,四、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法律制度以及管理行为要以较小的耗费获得最大的效,果。提高效率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及时实现群众利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效率原则表述为“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展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许可法较好地体现了效率原则,它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要求。,32,五、诚信原则,诚信原则强调政府要诚实守信,不得随意变更自己作出的决定,以维护法律,的安定性和公民对政府的信赖。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诚信原则的,内容表述为:“诚实守信.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依据上述,规定,诚信原则包括两点内容:1、 政府应守信; 2、政府背信应赔偿。这里的,背信应赔偿,在我国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事后撤销,应给予信,赖利益人以赔偿,也称信赖保护。,33,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职权、职责具有同一性,行政职权同时也是行政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要承担法律责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权,责统一原则表述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 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如何在行政实践中作到权责统一呢?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1.要依法明确规定各个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授予其相应的行政权,规定其对上,级和下级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一致的行政体系。,2.依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使每个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职权和职责。要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人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3.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奖惩、升降等制度,厉行奖惩是保证权责一致的必要,手段。,4.对职务明确划分。 要分清领导和被领导、 决策和执行、 政务和事务等的职权,范围。,5.加强行政立法方面关于行政机关责任的规定,在授予权力的同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34,第三部分 学习思考题,1、简述和谐社会与行政法治的关系。,2、我国有哪些法律部门?,3、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4、我国法律适用的效力范围有哪些内容?,5、怎样做到依宪行政?,6、依法行政有哪些基本原则?,7、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原则有哪些要求?,8、依法行政的程序正当原则有哪些具体表现?,9、行政不合理的表现有哪些?,10、如何在行政实践中作到权责统一?,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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