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地政地籍管理讲课材料 -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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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一、地籍及其地籍管理的根本概念,二、土地调查,三、土地登记,地籍,俗称土地的户口。是指记载土地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用途和价值等根本状况的籍册和文书档案。,地籍就是对有关土地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和法律状况的调查、记录、法权登记等。,孟子有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其涵义就是指要治理好国家,必先从田地的分界开始,从地籍管理入手。由此可见,有史以来,地籍和地籍管理就备受上至天子、下至百姓的重视,是一项富国、强民、安天下的重要基业。,地籍的特点,地籍具有空间性、法律性、精确性和连续性的特点。 1、地籍的空间性:是由土地空间位置的固定性所决定的。所以,地籍的内容不仅需要记载在地籍簿册上,同时还应在地籍图册上标绘清楚,并做到图册与簿册的一致性。 2、地籍的法律性:表达了地籍簿册(含图)的可靠性, 3、地籍的精确性:是指地籍资料的取得,一般需要通过实地调查,并运用先进的测绘和计算方面的科学技术手段,从而保证了地籍的精确性。 4、地籍的连续性:指地籍不是静态的,必须经常更新,保持资料的记载和数据统计的连续性,否那么难以反映它的现势性。,地籍的功能,1地籍的税收功能 地籍的产生都与赋税有联系。在现代地籍中都记录了土地的权属、数量、用途、等级和价格,这为公平的赋税提供了根底。 2地籍的产权保护功能。地籍的核心是权属。 3地籍的土地正常交易维护功能 4地籍的土地管理功能 地籍提供的资料为国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用途管制、调整土地政策提供了根底资料,地籍是土地治理的根底。 5地籍的多目标效劳功能,地籍的分类,1按功能分类: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三种类型。 2按建立的时序分类: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3按所记载的对象分类:分为农村地籍和城镇地籍。 4按表现形式分类:分为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地籍管理,亦称地籍工作,是地籍工作体系的总称。,它是国家为了掌握土地信息,管理土地权属,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体系。,地籍管理的根本内容,1土地调查 2土地登记 3土地统计 4、动态监测,5地籍档案管理,地籍管理的任务,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根底。它为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奠定根底,为土地权属管理提供数据与资料,并且为国家编制方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根本国策,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效劳,为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措施,依法、统一、全面科学管理土地效劳。,地籍管理的原那么,1、必须遵守国家统一的管理制度,2、必须保证地籍资料的连贯性和系统性,3、必须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4、必须保证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必须以概括性和完整性为前提。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完整性要求地籍内容的各项指标既要简明扼要,具有概括性,又要做到具体完备,地区间和地块间的地籍资料不出现间断、重复和遗漏现象。,土地调查,土地调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为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而采取的一项技术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措施。,土地调查条例,2021年2月7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国务院518号令,公布了?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的公布实施,标志着土地调查从此步入了法制化建设轨道。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土地调查,保障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基石,是土地调查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土地调查条例的根本内容,?土地调查条例?共七章,三十六条。其根本内容为:,一、土地调查的目的,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根底数据。,土地调查条例的根本内容,二、土地调查的内容,?条例?第七条规定了土地调查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2、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3、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同时,为了加强对根本农田的保护管理,条例还规定,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根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根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以便做到对每一块根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土地调查条例的根本内容,三、土地调查的方法,?条例?规定,土地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等手段。,四、土地调查采用的地类标准,为了建立权威的土地调查数据标准体系,保证土地调查质量,条例规定,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国家标准、统一的技术规程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调查根底图件。,土地调查条例的根本内容,五、土地调查的周期,条例明确规定了我国土地调查的周期,每10年进行一次,每年进行变更调查。,六、土地调查的经费保障,条例规定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土地调查条例的根本内容,七、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那么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八、土地调查队伍和人员,条例规定,承担土地调查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土地调查相关的资质和工作业绩、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四项条件。,土地调查人员应当具有执行调查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并接受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全国统一的土地调查员工作证。,土地调查条例的根本内容,九、土地调查成果处理和质量控制,1、标准调查成果的汇交、统计。条例规定,土地调查成果实行逐级汇交、汇总统计制度。,2、建立调查成果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调查的各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建立土地调查成果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切实保证调查的数据、图件和被调查土地实际状况三者一致。,3、建立调查成果抽查制度。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土地调查成果质量的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作为评价土地调查成果质量的重要依据。,4、建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制度。条例规定,土地调查成果实行分阶段、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前一阶段土地调查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土地调查条例的根本内容,十、土地调查成果的公布和应用,1、标准调查成果的公布。条例规定,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2、标准调查成果的保存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土地调查成果的保存、管理、开发等工作。,3、明确调查成果的应用。条例规定,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以及从事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条例还规定,土地调查成果不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分的依据,不作为划分部门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的依据。,土地调查条例的根本内容,十一、相关法律责任,1、明确有关领导的责任。条例规定,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对拒绝、抵抗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土地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明确调查人员的责任。条例规定,土地调查人员不执行全国有关规定,或者伪造、篡改调查资料,或者强令、授意接受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批评。,3、明确接受调查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条例规定,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提供虚假调查资料,或者拒绝提供调查资料,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第二次土地调查,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2、?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0757号,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一目的,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根底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效劳,满足经济社会开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二意义,1、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开展的重要根底。 2、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保障国家粮食平安、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3、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4、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任务,一目标,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总体目标,就是全面查清全省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全面掌握全省各类用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并以2021年10月31日为统一时点对数据进行汇总。在此根底上,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效劳,满足经济社会开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二任务,1、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省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2、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建制镇的城镇土地状况;,3、开展根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省根本农田状况;,4、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查清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情况;,5、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6、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机更新制。,任务一:农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局部。,农村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根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根底,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省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根据江苏的实际情况,全省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1:5000为主比例尺。根底条件好的县市、区可以采用1:1000或1:2000比例尺,农村土地调查:权属调查,主要任务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二: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是指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以1:500为主比例尺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根底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效劳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任务三:根本农田调查,根本农田调查就是各地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根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将根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任务四: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就是各地在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同时,查清全省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和面积,并编制耕地后备资源专题图。,任务五: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1、建立三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立互联共享覆盖省、市、县三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根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并借助现有网络系统,实现各级数据库之间互联互通。,2、建立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市、县市为单位,组织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对本辖区内的城、镇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任务六:,调查统计、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在全省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成之后,通过遥感影像数据及常设调查队伍,开展定期的变更调查,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定期更新机制工作,以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一农村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和标准,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和资料,运用航天遥感、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效劳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二城镇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及?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那么?等确定的有关技术路线和要求,在现有的工作根底上,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并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三技术方法,1、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农村土地调查以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鉴于我省开展的农村土地调查以1:5000为主比例尺,我省将主要应用航空摄影技术,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局部地区将探索采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如QB作为调查的信息源。已完成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地区,可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的遥感影像作为信息源。,2、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农村土地调查以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根底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在此根底上,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城镇土地调查以1:500比例尺为主,充分运用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地籍调查尽可能采用解析法。,3、基于统一标准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标准,建设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要求,全省将选择地理信息系统平台ArcGIS和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平台Oracle作为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并统一组织开发适用于我省的现势性强、准确度高、信息资源完整的应用软件,以满足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1:5001:10000多种比例尺数据的综合管理,满足不同比例尺数据库的建设要求。,4、基于网络的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效劳技术方法,借助现有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先进、高速、大容量的全省土地利用信息管理、更新的网络体系,按照“省市县三级结构分级实施,并与国家级数据库互联,实现各级互联、内外交换的信息效劳与数据交换,为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社会化效劳提供统一的土地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土地信息传输、交换、共享及社会化效劳一体化。,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技术点,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农村土地调查的主要技术点,3、城镇土地调查的主要技术点,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 210102007。,该标准采用土地综合分类方法,根据土地的利用现状和覆盖特征,对城乡用地进行统一分类。,该标准为国家标准,各地、各行业涉及土地分类时均需按照此标准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根本框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分类体系。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12个一级类设定:,1、依据土地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到农、林、水、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1 耕地2园地3林地4草地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交通运输用地7特殊用地。,2、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考虑到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需求,设定8商服用地9工矿仓储用地10住宅用地11公共管理与公共效劳用地。,3、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含的地类,设定12其他土地。,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中,由于调查比例尺所限,城镇等建设用地内部调查将无法全面使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为了适应农村土地调查需要,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中的有关建设用地铁路、公路等建设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归并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并在其下划分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个二级地类。,农村土地调查主要技术点,一、比例尺,农村土地调查以1:5000比例尺为主,也可采用1:1000、1:2000等比例尺(也可多比例尺组合)。,二、数学根底: 1、平面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3、投影方式: 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1:500、1:2 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1.5分带可任意选择中央子午线。, 1:5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农村土地调查主要技术点,一、农村土地调查根本调查单位:完整的县级行政辖区。,二、农村土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两局部。,一地类调查:是对每块土地的利用类别、位置、范围等的调查。以航空或航天遥感正射影像图DOM为调查底图,充分利用已有的调查成果等资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划分要求,按照实地土地利用现状对地类及其界线进行调查。,地类调查包括线状地物调查、图斑调查、零星地物调查和地物补测等内容。,二农村土地的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根本单元是宗地。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土地为一宗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权属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2国有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3公路、铁路、河流的权属状况。,4其他土地的国有、集体权属性质。,农村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争议。土地权属争议,一般由权属界线不清、土地权属紊乱、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所造成。土地权属争议范围很广,在农村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的争议。,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的争议。,国有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争议。,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的争议。,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原那么,1、协商解决,由各方当事人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性文件等,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从实际出发、互谅互让、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划定土地权属界线,明确土地权利归属,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双方协商解决,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要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性文件,不得损害包括国家利益在内的第三方利益,否那么该协议无效。,2、行政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如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搁置争议,对土地权属争议复杂,在短时间内难以协商、处理的,可保存搁置争议。但为了保证土地面积量算的不重不漏,须协商或由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时画定一条工作界线代替权属界线,并签订?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工作界线只作为面积量算的依据,不作为今后确权、划定土地权属界线的依据。,城镇土地调查的主要技术点,城镇土地调查即城镇地籍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范围相互衔接。,一、调查单元:,宗地,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二、调查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是对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和地类等的调查。,地籍测量是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其他地籍要素、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以及编制地籍图和宗地图。,土地登记,一、土地登记的根本概念,二、土地登记方法,三、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土地登记概述,土地登记, 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于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于土地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土地登记的目的、特点,土地登记的目的,:通过土地登记确认社会主义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不受侵犯,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市场秩序,为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提供法律依据。,土地登记的特点,:统一性、唯一性、完整性、连续性、强制性和可信性。,土地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上述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现行的土地登记模式,1、契约登记制度:起源于法国,英国及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采用,主要特点:以契约为生效要件,土地权利变动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登记申请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向土地权利人颁发权利凭证。土地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未经登记的土地权利不得对抗第三人。,2、托伦斯登记制度:起源于澳洲,目前东南亚许多国家引入这一登记制度,主要特点:初次登记不强制,但土地权利一经登记,今后土地权利发生变更都必须经过登记。登记后颁发权利凭证,登记机关保存正本,副本作为土地权利人拥有土地权利凭证。,3、权利登记制度:起源于德国。,主要特点:以土地产权变动的登记要件主义为根底,登记对权利的存在与否发生实质的影响。同时,登记由于具有公信力,因而对于交易平安具有极为彻底的保护作用。,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1、来源于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制度。,2、新的?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了登记的机关和权利类型。,3、较为完整土地产登记制度是从1996年2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土地登记规那么?。,4、2007年3月6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公布第40号令?土地登记方法?,从2021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土地权利概述,土地权利的概念:是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属于不动产物权范畴,是指权利人按法律的规定直接支配土地的权利。职能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权利的特征:对土地的支配权;排他性财产权;对世权绝对权;必须由法规定物权法定原那么;权利的变动一般采取登记的公示方式。,土地权利的特征,集中表达了物权的特征,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特征。,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分为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都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概念,: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主体,: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类型,:,1、农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3、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4、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他项权利,抵押权、租赁权、其他土地他项权利(耕作权等)等。,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即确定土地权利,是指依法确定土地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土地确权是一种行政行为,即人民政府依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认定,明确土地权属的行政行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土地权利确实认,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权利确实认权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只是从人民政府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上,裁决人民政府决定的效力。,土地确权的一般原那么,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根本原那么,这些原那么应表达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那么;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那么;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那么;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那么;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那么。,土地确权的证据,1、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8、危改、安居方案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9、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土地登记方法,?土地登记方法?于2007年11月28日在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12月23日公布,于2021年2月1日施行。,?土地登记方法?的出台背景,1、贯彻落实?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的需要。,2、现行土地登记标准性文件的法律层级不够。,3、?土地登记规那么?需要修改完善。,?土地登记方法?的根本内容,?土地登记方法?共十章78条,主要对土地登记的概念、原那么、效力、类型、内容、程序以及土地登记各项根本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土地登记方法?第二条,二、土地登记的根本单元,土地登记的根本单元是宗地。,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按照此规定,宗地不仅是一个二维的平面概念,而且是一个三维立体的空间概念了,宗地的概念外延,将地上、地下土地使用权纳入了其调整范围.,三、土地登记的分类,一是土地总登记。指将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定义为土地总登记。,二是初始土地登记。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三是变更土地登记。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四是注销土地登记。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五是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等。,四、土地登记的原那么和效力,?土地登记方法?突出了对土地权利的保护,强化了土地登记的民事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登记的效力。,一是明确把土地登记定义为将需要登记的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对土地登记的内涵进行了明确的定性。,二是明确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三是明确规定了土地登记的属地登记原那么。,四是明确规定了土地登记依申请的原那么。,五是明确了登记机关不得要求进行评估、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六、明确规定对于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不登记也产生效力。,五、土地登记的程序,?土地登记方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更换证书,当事人在申请土地登记时,须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等必要材料。,1、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2、土地登记代理制度,六、登记的标准化。,1、规定了共同申请和单独申请的情形;,2、区别了登记机关依职权和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申请进行更正登记的情形;,3、增加了换证、补证、查封登记等规定;,4、明确了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形,明确了办理时限;,5、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6、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7、登记结果汇交等等。,七、几种新的登记类型,1、更正登记,2、异议登记,3、预告登记,4、查封登记,一更正登记,是指已完成初始或变更土地登记的结果有误或有遗漏时,由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或由土地登记机关依职权更正原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分两类:,一是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发现土地登记结果有误或有遗漏时,申请更正登记;,另外一种是土地登记机关发现有明显的登记错误,进行更正登记。,更正登记的条件,1、已完成总登记、初始登记或变更土地登记;,2、须书面申请;,3、须经登记机关核准;,4、不得阻碍第三者的利害关系,否那么应经其同意。,受理更正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登记审查手续。,二异议登记,异议登记,一般是指登记机关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的特征:,1、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为登记权利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登记属于可单方申请的登记类型。,3、申请的条件是只要异议登记申请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并且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就可以申请,但如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赔偿。,4、登记机关在收到异议登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对符合异议登记条件的应当在土地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并向异议登记申请人颁发异议登记证明书,同时书面通知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5、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权利被提起异议登记后,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登记。,异议登记的失效,1、异议登记的存续期间为15日。15日内异议登记申请人没有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2、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不予受理,异议登记未能进入诉讼阶段,当事人申请的异议登记失效 。,3、如异议登记得以进入正常诉讼阶段,异议登记的效力延续至人民法院做出最终裁判,并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的调整。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异议登记失效。,为防止土地权利人因为同一事项屡次受异议登记的限制,同时,也为防止异议登记申请人滥用权利,?方法?规定异议登记失效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异议登记。,三预告登记,理论上,预告登记主要是指为保全一项请求权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请求权所要到达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预告登记制度主要有以下特征和要求:,1、土地权利预告登记申请人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时,土地权利预告登记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2、申请预告登记的条件是预告登记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土地权利转让,并且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要办理预告登记。,3、登记机关在收到预告登记申请后,应及时审查,对符合预告登记条件的应当记载在土地登记簿上,并向预告登记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4、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5、预告登记后,登记权利人要想发生自己所预期的物权变动结果,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义务,正确行使请求权,积极申请本登记。,四查封登记,查封登记,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将查封或者预查封的情况在土地登记簿上加以记载的登记。,预查封登记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尚未取得产权登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作出查封裁定,在取得权属登记时,转为正式查封。,轮候查封登记是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首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人民法院作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该土地使用权、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1、依法依规登记,2、坚持土地登记的统一管理,3、持证上岗登记,4、责任追究机制,5、标准登记,6、坚持属地登记,(一)依法依规登记,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登记,杜绝违规登记,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十二种情形不登记:,1、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3、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4、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申请登记的;,5、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6、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7、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8、协议出让地价低于出让底价的;,9、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10、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11、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12、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等。,二坚持土地登记的统一管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坚持土地登记的统一管理,明确由地籍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各类土地登记工作,不得将各类土地登记工作分别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多个业务部门负责。,三坚持持证上岗登记,严格执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部?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工作,不得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上签字。,四建立土地登记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土地登记人员应对办理的登记工作负责,对违规操作造成错登、漏登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因违规登记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标准登记,1、标准使用和填写土地登记相关文件资料。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使用和填写统一的土地登记表格和土地权利证书。,2、健全和标准土地登记簿的使用和管理,任何土地登记结果都应记载于土地登记簿上。,六坚持属地登记原那么,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登记方法?确定的属地登记原那么开展土地登记工作。要改变局部地区存在的按土地权利归属,由不同级别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级登记的现象。对一时无法改变分级登记方式的地区,应明确采取委托的方式,将土地登记工作交由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登记机关统一负责,维护土地登记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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