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点问题与法律责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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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上市公司,重点问题与法律责任,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三、上市公司董、监、高买卖股票,四、案例及法律责任,一、规范运作的重点问题,(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的规范问题,(二)上市公司独立性问题,(三)上市公司“三会” 运作的规范问题,(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问题,(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问题,(六)上市公司收购及权益变动行为的规范问题,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点问题,(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的规范问题,公司法,第,20,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第,21,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企业国有资产法,第,14,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年,8,月,28,日 证监会、国资委 证监发,200356,号),(,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禁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注意: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必须坚持单向流动原则:允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低息或者无偿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但绝对不允许上市公司以任何形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关村案例,2009,年,6,月,27,日,,中关村,(,000931),公告称,公司决定向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9,亿元,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6.903%,。公司董事刘力文投了反对票,其理由为:“因本项议案中涉及的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利息约定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所以本董事反对此项议案”。据了解,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3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违规提供担保,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年,11,月,14,日 证监会、银监会 证监发,2005120,号),(,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3,)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4,)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注意:同时还得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与其进行非公允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中钨高新案例,利用评估结果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中钨高新为了配合公司的交易或会计处理, 对原持股,75,的子公司南宁德瑞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南宁市中山路,66,号的“外滩新城”地下,1,层车库、地下,1,层商场及地上,1-3,层商场等四个部分的建筑物,面积合计,29526.17,平方米,),分别经过四次不同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多次评估结果差异巨大,公司控股股东涉嫌操纵公司管理层利用资产评估结果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德瑞科的投资性房地产位于广西区政府所在地南宁市,南宁市的房地产价格在,2004,年以来持续上涨,但德瑞科的同一块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值却从,2004,年的,54,791,万元降到到,2008,年的,35,505,万元,减值率达,35.2,。上市公司持有,3,年亏损,2,亿,.,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ST,秦丰案例,2007,年,5,月,陕西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向陕西省种业集团(控股股东)和*,ST,秦丰下发,关于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秦丰农业股份公司,),实行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省国资发,2007128,号,),,规定“从,2007,年,5,月,8,日起,一切重大决策应及时请示报告,经国资委同意后方可进行。”,2007,年,6,月,1,日, *,ST,秦丰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国资委发,2007128,号文件议案,出席会议的,7,位董事中,对此无一人表示同意,会议现场出现了,6,票反对,,1,票弃权的,戏剧性,结果。, 陕西金叶案例,陕西金叶定于,2007,年,1,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由于陕西省国资委与香港万裕公司就陕西金叶股东,万裕文化公司的合作补充协议暂未能达成一致,陕西省国资委在股东大会召开日早上临时要求董事会取消召开股东大会,导致该次股东大会没有按期召开。,2007,年,3,月,16,日,深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处分决定,对该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予以公开谴责。,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背公平原则要求上市公司向其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上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深圳能源案例,2008,年,12,月,30,日,深圳能源公告,关于深圳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书涉及问题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公司存在每月向深能集团提供月度主要财务指标快报等未公开信息的情况。此外,公司监事会主席每月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提供重大事项报告表,内容涵盖了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财务数据等资料。,公司提出的整改措施:,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的监管要求,每月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情况表,,其中包括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员的名单及相关情况。,进一步的建议:,向深圳证监局报备还不够,应该根据公平披露原则,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向深圳证监局报备的同时,应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通过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公司采纳了上述建议,,2008,年,7,月,18,日,在向往大股东报送相关资料的同时,深圳能源公告了,2008,年度中期业绩快报,,这是很好的开始。,(二)上市公司独立性问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条:“,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应实行资产、人员、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1,、 上市公司的人员不独立,第二十条:“,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在上市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2,、 上市公司的资产不独立,得润电子案例,2008,年,12,月,19,日,得润电子收到深圳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通知,指出:,检查发现,公司在上市前曾购买了浪骑游艇会的会员证和游艇泊位使用权两项资产,共计,128.78,万元。从实际使用情况看,上述两项资产主要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邱建民个人拥有的一艘游艇配套使用,即会员证、游艇泊位使用权是游艇的配套资产,公司上述游艇配套资产与游艇资产分离的做法,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要求上市公司资产应独立完整的规定不相符。,3,、上市公司的财务不独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兴化股份(,002109,)案例,兴化股份与其控股股东兴化集团之间存在财务不独立的问题。,2007,年,9,月之前,兴化股份为兴化集团垫付基本工资,兴化集团为兴化股份垫付岗位津贴,月末双方结清差额,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兴化股份未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义务。,2008,年,2,月,18,日,深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兴化集团、兴化股份及其时任总会计师的李春林等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4,、上市公司的机构不独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上市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上市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ST,科龙电器案例,广东证监局,200864,号现场检查报告显示,,ST,科龙,国内营销系统与其控股股东海信空调白色家电营销系统合署办公,双方共用一套营销管理、售后服务信息与结算系统。机构独立与业务独立均存在较大问题。,解决措施:,2009,年,5,月,科龙披露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整合海信空调白色家电业务,消除前述问题。,5,、上市公司的业务不独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ST,赛格案例,2007,年,7,月,19,日,,ST,赛格收到深圳证监局,限期整改的通知,,,通知,提出,,ST,赛格和控股股东赛格集团在电子市场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ST,赛格在深圳华强北、龙岗区经营电子市场专业市场,赛格集团亦在上述地域经营通讯产品专业市场。近年来,,ST,赛格在全国各地不断拓展投建新的电子产品专业市场,赛格集团亦在外地设立了赛格电子市场、赛格数码通信广场、,ST,赛格与赛格集团未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经深圳证监局巡检指出后,,ST,赛格与赛格集团积极协商解决办法。,2007,年,9,月,14,日,,ST,赛格收到赛格集团出具的“承诺函”,赛格集团承诺今后不在同一城市内单独经营与,ST,赛格具有同类业务的市场。,(三)上市公司“三会” 运作的规范问题,1,、股东大会运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问题,股东大会召集通知期间计算问题,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权问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股东大会的延期或取消问题,股权登记日变更问题股东,被注销后的股东权利行使问题,2,、董事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1,)大量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不利于董事会议事、决策职能的发挥和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3,)董事会对未在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4,)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间违反,公司法,的规定,(,5,)总经理办公会替代董事会审议或者总经理直接决定重大事项,3,、监事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1,)监事会未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基本流于形式,(,2,)监事资格不合法,部分上市公司监事由高级管理人员或财务负责人兼任;部分上市公司职工监事未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而是由大股东或者管理层直接任命,违反了,公司法,第,118,条的相关规定。,(,3,)监事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4,)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审议不及时,部分上市公司监事会未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特别是对于公司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履行监督职责,违反了,公司法,第,119,条的相关规定。,(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问题,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1,年,8,月,16,日发布实施),1,、独立董事的比例,2,、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具备资格,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现任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问题,(六)上市公司收购及权益变动行为的规范问题,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一),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联动原因分析和主要表现,(二)如何加强信息披露避免股价异动对策探讨,上市公司股价异动原因的分析,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借壳上市 注入资产,整体上市 高分配等,某种概念及预期,上市公司,开始注重以股东长期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值管理,可能延期披露、不披露、选择性披露或向大股东、机构投资者提供有关内幕信息;可能进行会计造假,虚增或隐瞒公司利润;可能和大股东、机构投资者等联手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可能与大股东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分析(一),上市公司高管,行为会更加自律与规范;更关心本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更注重本公司的发展;更加注重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会凭借信息优势直接或间接买卖本公司股票,或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通过虚假陈述、操纵利润等方式来影响股价获取不正当利益,市场主体行为分析(二),大股东行为,更加关心本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更加注重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会减弱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侵蚀的行为,凭借种种优势从事各种不良行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市场主体行为分析(三),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可能更趋理性;随着股票估值机制的变化,可能更加注重价值低估和成长性较好的公司股票投资,可能通过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等方式操纵股价;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影响股价,或在公司治理环节共同对抗该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市场主体行为分析(四),中介机构,股改消除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个市场的分割,使证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逐渐恢复,资源配置功能日益体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更加活跃。,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参与到并购重组的过程中,有很多接触内幕信息的机会,可能会凭借信息优势直接或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向有关人士泄露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或协同上市公司进行虚假陈述 。,市场主体行为分析(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表现,1、并购中违规行为,全流通环境下二级市场的并购活动将比以往更为活跃,并购中违规行为也可能随之增加,如并购往往引起股价的大幅上涨,容易诱发内幕交易行为;并购过程中的控制权争夺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违规行为,会影响到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并购后容易发生掏空上市公司等问题。,2、强烈利润操纵动机,股改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利益与公司股价的关系较以往更加密切,通过利润操纵获取不法利益的动机将更加强烈,如操纵上市公司利润,进行股票买卖获利;虚增业绩,提升对管理层的奖励等,都将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表现,3,、,内幕交易,随着资本市场逐步进入恢复增长期,融资融券等促进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措施不断推出,二级市场将进一步活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将更容易发生,各种衍生品种的推出也可能导致内幕交易的手法更加多样化,从而对内幕交易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表现,控股股东要求上市公司以信息披露相配合,在定向增发、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对上市公司的资产、业绩、经营环境进行倾向性披露,创造有利于大股东资本运作的交易环境,在股权激励和市值考评的“双刃剑”作用下,部分不诚信的高管在行权或考评时通过操纵财务信息、虚假陈述或以信息披露相配合来影响股票价格,从中获利。,机构投资者先于市场从管理层获取未公开信息,通过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方式,与上市公司及其高管、控股股东等合谋操纵股价。,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凭借信息优势直接或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或协同上市公司进行虚假陈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表现,(二)加强信息披露 避免股价异动,信息披露中可能导致股价异动环节分析,加强信息披露的几点建议,?,信息披露中可能导致股价异动环节分析,1,、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流转涉及的环节:,公司财务部门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公司经理层公司董事会。,各地相关政府部门(如经贸、财税、统计等)和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基于审批要求等各种现行制度需要要求上市公司报送尚未披露的经营和业绩信息。,信息披露中可能导致股价异动环节分析,2,、利润分配信息披露前流转涉及的环节:,公司财务部门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公司经理层,公司董事会,主要股东,3,、再融资信息披露前流转涉及的环节:,董事会提出初步意向,接触潜在机构投资者,上报控股股东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信息披露中可能导致股价异动环节分析,4,、,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前流转涉及的环节:,自上而下型:该类并购重组通常由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或者省、市政府(大多数地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发起,主要决策完成后,上市公司被动获知。,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民营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可能导致股价异动环节分析,自下而上型:该,类并购重组通常由上市公司发起,初步方案形成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汇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资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披露中可能导致股价异动环节分析,由中间向两端:该类并购重组通常由相对强势的控股股东(如央企控股集团、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或国资经营公司)发起,上向国资管理部门汇报,下向上市公司通报,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实际控制人(国有控股集团),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可能导致股价异动环节分析,5,、重大合同的订立,业务操作部门提出建议 经理层讨论,与对方接触 外部论证(律师、贷款行),董事会讨论,信息披露及股价异动监管对策探讨,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流程:,未公开信息 董事会秘书,董事长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交易所 指定媒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外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及时性,:,规定时限内披露最新状态(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真实性,:,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准确性,:,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完整性,:,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公平性,:,避免选择性披露,不同的投资人 在同一时间得到相同信息。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内幕信息,重点事项:,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上市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披露的信息。上市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外界采访、调研过程中,不得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外界采访、调研的,应事前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全程参加采访或调研。采访或调研结束后,接受采访和调研的人员应将调研过程及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来访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进行报备。,上市公司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涉及的投资、重大科研项目,应与合作方,咨询方签订相关保密、信息披露互相制约制度。,主要措施:,1,、不断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2,、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3,、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4,、加强培训教育,扩大培训对象;,5,、,加强对财经媒体报道与网络信息的分析监控(防止,澄而不清),三、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股份买卖管理,解除限售,股份增持、减持、回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解除限售专题,解除限售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注意事项,相关案例,解除限售专题相关规定,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则,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2008,年,12,月,27,日修订),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21,号,解除限售(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0,号,垫付对价偿还(,2008,年,5,月,20,日修订),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22,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解除限售专题,注意事项,申请对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应满足的条件:,限售期满,股改承诺(包括追加承诺),垫付偿还,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等),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股票未被本所暂停上市交易,外资股股东未利用其账户买入,A,股,解除限售专题相关案例,违反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某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减持公司,9,万股(占比,0.0168,),减持均价为,4.4,元,/,股,违反其在,2006,年,1,月,11,日作出的股改承诺:“自股改实施之日起,5,年内,燕赵公司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和转让,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股”。经公司,2007,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后的上述减持价格应调整为,7.65,元。,解除限售专题,注意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限售后未来六个月持股意图披露(预披露制度),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的,应当该披露以下内容:,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未来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比照前款执行。前述承诺应当在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中对外披露。,(格式条款,必须严格遵此披露),解除限售专题注意事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计算方法,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股本基数,股改承诺确定的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占总股本,(A+B),的比例前次已解除限售股份,在确定上述“总股本基数”时,如上市公司在股改实施后至本次申请期间,发生过以下两类事项的:(,1,)送股、转增股本,(,2,)增发、配股、可转债转股、权证行权,“总股本基数”按如下方式计算:,总股本基数截止本次申请日公司的实际总股本数事项(,2,)导致的公司总股本的增加,【1+,事项(,2,)发生至本次申请期间公司累积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比例,】,解除限售专题,注意事项,存在冻结情形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解除限售情形,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以全部解除限售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申请将该股东所持全部股份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冻结股份的性质由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流通股,但其冻结状态保持不变。,有限售条件股份只能部分解除限售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申请将未冻结股份解除限售,或将全部冻结股份加部分未冻结股份解除限售,但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不得大于可解除限售股份总额。,举例:,甲股东持有,A,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万股(其中,600,万股被冻结,,400,万股未被冻结),甲股东在,A,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未做额外承诺。,A,公司总股本为,1.5,亿股,故在,A,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后,甲股东可以申请解除限售的的股份数量为,1.5,亿,5%=750,万股。此时,甲股东可以申请将,400,万股未冻结股份解除限售,或将,600,万股冻结股份,+150,万股未冻结股份解除限售。,解除限售专题注意事项,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情形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解除限售情形,提交解除限售申请前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至少有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存在最低分红承诺情形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解除限售情形,律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应当就解除限售是否对上市公司分红方案的提出、表决通过产生影响出具专项意见。,存在其它承诺情形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解除限售情形,支持公司做大作强、注入资产、增持或股权激励等承诺的,申请解限时上述承诺应当已经完成或有实质性进展并已公开披露。,因司法强制等原因过户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解除限售情形,相关股东和新股东(受让人)应按各自持股比例分摊过户前该相关股东可以申请的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解除限售专题注意事项,垫付对价偿还,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关于,股份垫付对价偿还协议,和,股份垫付对价偿还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书。,国有股东需提供国资部门的备案表,解除限售专题注意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情形下不得出售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披露前,15,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内;,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前五日内。,解除限售专题相关案例,敏感期买卖,2009,年,3,月,17,日,-3,月,18,日期间,某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卖出上市公司股票,183.53,万股(占,0.53%,),涉及金额,1916.05,万元。,2009,年,4,月,3,日为公司,2008,年年报披露日。,该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关于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买卖股票的规定,。,解除限售专题注意事项,其它注意事项:,解除股份限售手续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申请办理,本所不接受股东的直接申请。,股东出售其所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配售的方式。,股东增持、减持、回购专题,股东增持,相关规定,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及权益变动披露义务表,.doc,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根据前款第(二)项规定,相关投资者在增持行为完成后,3,日内应当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股东增持,注意事项,适用对象:(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先斩后奏),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行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要合并计算,信息披露时点:,首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及,2%,时;,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或自首次增持事实发生后的,12,个月期限届满。,股东增持,注意事项,披露内容:,(一)增持人姓名或名称;,(二)增持目的及计划;,(三)增持方式(如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五)增持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说明;,(六)涉及后续增持的,关于拟继续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增持实施条件(如增持股价区间、增持金额的限制、增持期限、是否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等)以及若增持实施条件未达成是否仍继续增持的情况说明;,(七)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公告中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股东增持,注意事项,不得增持股份的期间:,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未发布业绩快报且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敏感期违规增持案例,某公司控股股东于,2008,年,10,月,10,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0.048%,。,10,月,13,日,该股东再次增持公司股份,0.152%,,因公司于,10,月,21,日披露,2008,年三季报,违反了本所股东增持指引有关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增持的规定。,处理,对公司控股股东予以发监管函警示,股东增持相关案例,敏感期违规增持案例,某公司控股股东于,2008,年,10,月,10,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0.048%,。,10,月,13,日,该股东再次增持公司股份,0.152%,,因公司于,10,月,21,日披露,2008,年三季报,违反了本所股东增持指引有关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增持的规定。,处理,对公司控股股东予以发监管函警示,股东增持注意事项,拟增持超过,2,的情形,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拟在连续,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要约收购方式或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后增持该公司股份。,(先申请后增持),股东减持,相关规定,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关于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则,信息披露实务讲解第,3,号减持股份,股东减持,注意事项,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存量股份:,已经完成股改,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开出售:,是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存量股份,不包括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非交易过户,循环计算,从大小非开始卖出非限售股之日起循环计算(任意三十天),若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应当说明承诺及减持价格的具体情况。,股东减持,相关案例,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截至,2008,年,11,月,27,日,某公司股东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1924.5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但三家公司未能按规定履行及时披露和报告义务。其后,11,月,28,日至,12,月,4,日期间,上述公司又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最高累计合并持股,7.38%,。,12,月,4,日,上述股东因接本所通知告诫其行为触及违法违规后,在当日以回转方式减持了,2052,万股、占,0.55%,。截至当日收市,三公司合并持有长城信息股份,2563.5751,万股,占,6.83%,。,12,月,5,日,上述公司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处理:,对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回购相关规定,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回购,注意事项,回购事项执行决策程序阶段,回购报告书(预案)披露内容,回购期限、价格区间,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资金总额及来源,管理层对关于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情况的分析,上市公司董监高近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申请查询前,10,名股东情况(股东大会召开前,3,天),查询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及该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和持股数量、比例,回购注意事项,回购事项报备及准备实施阶段,回购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及我所备案,依法通知债权人(直接通知或登报等方式),申请开立回购专用账户(仅用于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不得卖出,本所监察部门将对回购账户进行监控),回购,注意事项,回购实施阶段,信息披露时点:,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在事发之日起,3,日内,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间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停止回购行为,在,3,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总股本”确定方法:以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准,无需扣减已回购股份,回购期间披露定期报告的,发现在外总股本需扣减已回购股份,相关财务数据按扣减后的总股本计算,回购期间,公司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回购,注意事项,回购实施阶段,以下交易时间不得回购:,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个小时内;,股价无涨跌幅限制。,以下期间不得回购:,定期报告和业绩快报前,10,个交易日内;,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情形,已回购股份不享受普通股相关权益(权益分派、股东大会表决等),回购,天音控股回购案例,回购事项执行决策程序阶段,2008,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计划以不超过,3.5,元,/,股的价格回购不超过,2000,万股,回购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1,个月内回购不超过,1000,万股;第二期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半年内根据市场情况回购不超过,1000,万股。,2008,年,11,月,17,日股东大会批准回购方案。,回购事项报备及准备实施阶段,公司设立了回购专用账户,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和我所备案,并履行债权人公告等相关程序,,2008,年,12,月,3,日公司公告回购报告书,回购正式开始实施。,回购实施阶段,2008,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部分股份方案,,13,日公告。,2008,年,12,月,17,日,公司第一期回购结束,一共在二级市场上回购,3,58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8,,购买的最高价为,3.49,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3.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416,326,元。,18,日公告回购结果。,2009,年,1,月,5,月,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09,年,5,月,17,日回购期届满,公司停止回购行为,,5,月,19,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专题,相关规定,注意事项,违规处罚标准,相关案例,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国家法律,公司法,第,142,条,证券法,第,47,条、 第,73,条、第,74,条、第,76,条,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公司法,第,142,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公司法,第,142,条要点:,申报义务,每年转让不超过,25%,股票上市起年内不能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能转让,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证券法,第,47,条(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证券法,第,73,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证券法,第,74,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法,第,76,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不得转让的情形,可转让的情形,信息披露,股份买卖的限制,证券交易所,信息申报及股份登记,买卖后在指定网站公开披露信息,违规买卖的披露,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21,条),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注意事项,每年转让,25%,的计算:,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公司发行的股、股为基数,分别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百分之二十五,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5%,基数的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注意事项,披露时点:,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披露内容:,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本次买卖数量、价格和日期;,变动后的持股数量;,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对拒不申报或者披露者,本所在其指定网站公开披露以上内容,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注意事项,买卖意向报备,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前报交易所所备案;,2,、为规范业务,董监高只需对拟在自申报日起六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意向进行报备;,3,、自申报日起超过六个月以上或通过协议转让等其他方式受让或转让股份的行为不须报备;,4,、上市公司应确保信息申报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注意事项,短线交易的规定:,“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董、监、高违反规定者,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并披露以下内容:,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交易所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注意事项,不得买卖股份的期间,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故推迟公告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注意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实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负责以下工作,:,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安排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将其买卖计划书面通知董秘;,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进展,及时书面通知拟买卖股份的董、监、高的相关风险。,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违规处罚,定义:,“敏感期”:定期报告前,30,日,业绩快报,(,预告,),前,10,日,重大事项知晓至公告后,2,日,“成交金额”:,以导致违规的该次买卖行为所涉及股票交易金额为计算标准,多次违规买卖行为的交易金额应累计计算。,“累计计算”计算原则:,不区分买卖方向,凡违规买入和违规卖出的成交金额均应合并计算;不区分违规行为,凡敏感期买卖股票、,6,个月内短线交易和超量(,25,)出售的成交金额均应合并计算。,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违规处罚,处罚标准,发函警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以下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之一的,本所向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监管函予以警告:,(一)未按规定申报并锁定其所持公司股票;,(二)有,6,个月内短线交易行为,涉及成交金额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三)卖出公司股票超过可出售数量,25,,超过部分涉及成交金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四)在敏感期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涉及成交金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五)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但未达到通报批评标准的其他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违规处罚,处罚标准,通报批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以下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之一的,本所对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一)未按规定申报并锁定其所持公司股票,且属于本所警告后仍违规的;,(二)有,6,个月内短线交易行为,涉及成交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三)卖出公司股票超过可出售数量,25,,超出部分涉及成交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四)在敏感期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涉及成交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五)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但未达到报证监会查处的其他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管理,违规处罚,处罚标准,公开谴责和报证监会查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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