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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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资源税全面改革培训,巢湖市地税局,2016年7月28日,资源税全面改革培训巢湖市地税局,1,培训内容,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第三部分 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培训内容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2,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一)资源税全面改革的主要内容,1、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2、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3、保留少量适宜从量计征的品目。,4、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5、合理确定资源税税率水平。,6、增设资源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一)资源税全面改革的主要,3,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二)改革清理的收费基金项目,(三)全面构建从价计征机制是本次改革的核心,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4,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四)改革后为什么还要对少数资源品目实施从量计征办法,(五)中央为什么将部分权限下放地方,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5,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六)资源税如何逐步扩大征收范围,(七)改革政策是否适用于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已实行从价计征改革的资源品目,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六)资源税如何逐步扩大征,6,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八)此次资源税改革下放了哪些税政管理权限,1、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2种资源品目,由中央统一确定适用税率改为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具体适用税率的建议,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核准、确定。,2、对资源税实施细则中列举名称的锰矿、铬矿、锑矿、磷铁矿、石棉等30种应税产品,下放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3、在税收优惠方面,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减税或免税。,4、各省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具体方案建议,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八)此次资源税改革下放了,7,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九)有哪些税目的适用税率需要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确定,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附后)中列举名称的22种资源品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多在2%到8%之内)提出具体适用税率的建议,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核准、确定。,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九)有哪些税目的适用税率,8,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有哪些税目的适用税率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上报备案,此次改革除继续保留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适用税率的税目外,还对原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列举名称的30个税目,下放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其适用税率。,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有哪些税目的适用税率,9,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一)中央对各省提出和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要求,一是尽量从价计征。,二是慎用高税率。,三是尽量简并税率。,四是兼顾邻省税率。,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一)中央对各省提出和确,10,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二)我省测算拟定税目税率的依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求,测算年度选取2012年-2015年的企业财务数据,铁矿石资源税全部按照原规定税额标准的40%计算,以应征资源税和实际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占矿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分品目测算税费负担率。,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二)我省测算拟定税目税,11,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三)改革增设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二是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三是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矿产资源市场情况、企业盈利水平等因素确定减税免税。,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三)改革增设了哪些税收,12,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四)伴生矿的政策把握,共生矿是指,在同一矿区(矿床)内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都达到各自单独的品位要求和储量要求、各自达到矿床规模的矿产。,伴生矿是指,在同一矿床(矿体)内,不具备单独开采价值,但能与其伴生的主要矿产一起被开采利用的有用矿物或元素。,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四)伴生矿的政策把握,13,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十五)改革后收入分享体制的规定,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14,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一)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征税对象,按照我国采矿企业销售应税产品形态的多数情况确定征税对象,规定了不同税目按精矿、原矿或者金锭为征税对象。,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一)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征税,15,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二)销售额的认定,改革规定,资源产品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其中,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二)销售额的认定,16,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三)原矿和精矿的计税价格如何进行换算或折算,征税对象是精矿的计税依据:,销售精矿的计税依据=精矿的销售额,销售原矿的计税依据=原矿的销售额换算比,征税对象是原矿的计税依据:,销售原矿的计税依据=原矿的销售额,销售精矿的计税依据=精矿的销售额折算率,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三)原矿和精矿的计税价格,17,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三)原矿和精矿的计税价格如何进行换算或折算,征税对象是金锭的计税依据:,销售金锭的计税依据=金锭的销售额,销售原矿的计税依据=原矿的销售额换算比,销售精矿的计税依据=精矿的销售额换算比,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三)原矿和精矿的计税价格,18,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方法,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市场法和成本法两种。,市场法是通过原矿、精矿市场售价以及选矿比来计算换算比或折算率的一种方法。,具体计算公式:,换算比=精矿的单位售价/(原矿的单位售价选矿比),折算率=(原矿的单位售价选矿比)/精矿的单位售价,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19,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方法,选矿比计算公式:,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精矿品位(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品位选矿回收率),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20,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方法,成本法是通过原矿售价、原矿加加工精矿的平均成本及利润来计算换算比或折算率的一种方法。,精矿的销售收入-加工精矿的成本和利润=用以加工的原矿的销售收入,换算比=精矿的销售收入/用以加工的原矿的销售收入,折算率=用以加工的原矿的销售收入/精矿的销售收入,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21,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某开采企业销售以自采原矿加工的铜精矿,精矿和原矿品位分别为30%和0.5%,选矿回收率为80%。已知该企业2016年铜精矿、铜原矿的售价分别为每吨30000元和315元,请计算该企业铜的换算比。另知,该企业某一纳税期销售铜原矿6万元,适用税率为7%,请计算其应纳资源税额。,解:根据选矿比计算公式,该企业的铜矿选矿比=30%(0.5%80%)=75,根据换算比计算公式,该企业的换算比为:,30000(315 75)=1.27,因此,该企业某纳税期销售铜原矿应纳资源税额为:,60000 1.27 7%=5334元,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22,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方法,金矿换算比市场法计算公式:,换算比=金锭单位售价(金精矿或金原矿单位售价选矿比),选矿比=加工金锭耗用的精矿或原矿数量金锭数量,金矿换算比成本法计算公式:,换算比=金锭销售收入(金锭的销售收入-加工金锭的成本和利润),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23,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2014年某金矿企业产销380万克(3800公斤),每克金锭(Au99.95)售价约为251元,每吨精矿含金为59克,每吨原矿含金为2克,如果洗选和冶炼两环节的回收率均为80%。已知每克金精矿(Au59)售价约为90元,每克金原矿(Au2)售价约为1.7元,试计算其换算比。,解:根据上述公式,Au99.95与Au59的选矿比为:,2.12=99.95(5980%),精矿到金锭的换算比=251(902.12)=1.31,原矿(Au2)与标准金锭的选矿比为:,78.09=99.95(280%80%),原矿到金锭的换算比=251(1.778.09)=1.89,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四)换算比、折算率的计算,24,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五)确定换算比和折算率时应把握的原则,本着让精矿税负稍低于原矿的原则,从高确定换算比,从低确定折算率,鼓励企业对矿产品洗选加工。,我省铁矿资源税换算比为2.15,金矿源税换比为1.21(金精矿)、1.47(金原矿),莹石资源税换算比为1.10,硫铁矿资源税换算比为1.50。,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五)确定换算比和折算率时,25,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六)改革对资源税纳税环节的调整,此次改革对纳税环节统一规定在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环节(自用也称视同销售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的,在原矿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在精矿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六)改革对资源税纳税环节,26,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六)改革对资源税纳税环节的调整,以铁矿为例,改革后存在以下多种纳税环节:,1、将自采铁原矿对外销售,在销售环节将铁原矿换算为铁精矿纳税;,2、以自采铁原矿移送加工铁精矿,此环节不缴纳资源税;,3、自采原矿加工精矿后对外销售,在铁精矿销售时纳税;,4、以自采原矿移送自用于冶炼钢铁,在铁原矿移送使用环节视同销售原矿纳税;,5、以自采原矿加工的铁精矿自用于冶炼钢铁,在铁精矿移送使用环节视同销售精矿纳税;,6、以自采原矿用于投资、以物易物等,在铁原矿移送环节视同销售原矿纳税;,7、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用于投资、分配、以物易物等,在铁精矿移送环节视同销售精矿纳税。,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六)改革对资源税纳税环节,27,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六)改革对资源税纳税环节的调整,举例说明:某矿山开采企业在山上开采矿石,通过履带装置运输到山脚下的加工厂加工成精矿后对外销售。山上采矿区属于A县,山下加工厂属于B县。该企业如何缴纳资源税?,答:该企业将自采矿石加工为精矿对外销售时,才需要缴纳资源税,向矿石开采地的A县缴纳资源税。,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六)改革对资源税纳税环节,28,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七)混售和混合加工的处理,可按照以下公式处理:,1、外购已税原矿混合销售,计税销售额=当期原矿销售额-当期外购原矿的购进金额,2、外购已税原矿混合加工精矿销售,(1)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计税销售额=当期精矿销售额折算率-当期外购原矿的购进金额,(2)以精矿为征税对象的:计税销售额=当期精矿销售额-当期外购原矿的购进金额换算比,3、外购已税金精矿(或金原矿)混合加工金锭销售,计税销售额=当期金锭销售额-当期外购金精矿(或金原矿)的购进金额换算比,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七)混售和混合加工的处理,29,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八)、关于实施时间。,1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2已实施从价计征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资源品目资源税政策暂不调整,仍按原办法执行。,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八)、关于实施时间。,30,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九)、其他事项,1、纳税人用已纳资源税的应税产品进一步加工应税产品销售的,不再缴纳资源税。纳税人以未税产品和已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已税产品的购进金额,在计算加工后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时,准予扣减已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未分别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2、纳税人在2016年7月1日前开采原矿或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在2016年7月1日后销售的,按本通知规定缴纳资源税;2016年7月1日前签订的销售应税产品的合同,在2016年7月1日后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按本通知规定缴纳资源税;在2016年7月1日后销售的精矿(或金锭),其所用原矿(或金精矿)如已按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缴纳了资源税,并与应税精矿(或金锭)分别核算的,不再缴纳资源税。,3、对在2016年7月1日前已按原矿销量缴纳过资源税的尾矿、废渣、废水、废石、废气等实行再利用,从中提取的矿产品,不再缴纳资源税。,第二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九)、其他事项,31,安徽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安徽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32,安徽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安徽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33,安徽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安徽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34,第三部分 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申报表的变化:,1、由原来的两张主表变为一张主表和三张附表。,2、将纳税人原自行计算的过程在附表上直观体现。,3、主表由附表自动生成,除个别项目外,基本上不需要填写。,4、新表更有利于纳税人透明核算、正确填写申报,符合双方税收风险防控的需要,也更能满足税务机关后续收入分析等需要。,第三部分 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35,申报表的填写顺序:,先填写附表(一)和附表(二),接着填写附表(三),最后对自动生成的主表完善个别项目,并签章确认。8月份申报期,电子税务局若完善了新的申报表填报功能,则企业可以在网上申报。,三个附表不是全部必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申报表的填写顺序:,36,附表(一)填写说明:,1、凡开采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应税产品的纳税人需填写此表。此表反映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的计算过程,并自动导入主表。从量计征资源税纳税人本表第3到第9栏不需要填写。,2、“税目”:填写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煤炭、原油、天然气、井矿盐、湖盐、海盐等视同原矿类税目填写本表。“子目”:同一税目适用税率、折算率不同的,作为不同的子目分行填写。子目名称由省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附表(一)填写说明:,37,附表(一)填写说明:,3、第3栏“原矿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当期应税原矿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4、第4栏“精矿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当期应税精矿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原矿、精矿、粗金、金锭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附表(一)填写说明:,38,附表(一)填写说明:,5、第5栏“折算率”:反映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的比值。除煤炭折算率由纳税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外,其他应税产品的折算率由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我省仅有煤炭制定了折算率,,其他原矿为征税对象的品目均不需要折算。,如不涉及折算,从价计征资源税纳税人应将其折算率和平均选矿比,填写1。,附表(一)填写说明:,39,附表(一)填写说明:,6、第7栏“允许扣减的运杂费”、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导致应税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附表(一)填写说明:,40,附表(一)填写说明:,6、第8栏“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填写根据资源税现行规定准予扣减的外购矿(即外购已税产品)购进金额。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可按当期发生额根据有关规定扣减。,外购矿的扣减原则。,建议按照收付实现制扣减,即当期购进外购矿的购进金额全部允许当期扣减。,第7栏、第8栏运杂费和外购矿购进金额需要进行折算的,应按规定折算后作为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附表(一)填写说明:,41,附表(一)填写说明:,7、第10栏“计量单位”:填写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多数矿种用吨计量,如煤炭、原油、磷矿等;天然气、砂石、粘土用立方米;其他按照原从量计征税额标准中计量单位填写。,8、本表各应税产品的销售量均包括视同销售数量,但不含外购矿的购进量。应税产品的销售量按其增值税发票等票据注明的数量填写或计算填写;发票上未注明数量的,填写与应税产品销售额相应的销售量。,9、通过本表计算的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即为主表相应栏次的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自动带入主表中。,附表(一)填写说明:,42,附表(二)填写说明:,1、凡开采以精矿为征税对象的应税产品的纳税人需填写此表。此表反映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的计算过程,并自动导入主表。从量计征资源税纳税人本表第3到第9栏不需要填写。,2、“税目”:填写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以金锭、原矿加工品(花岗石、大理石)等为征税对象的税目视同精矿类税目填写本表。“子目”:同一税目适用税率、换算比不同的,作为不同的子目分行填写。子目名称由省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附表(二)填写说明:,43,附表(二)填写说明:,3、第3栏“原矿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当期应税原矿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4、第4栏“精矿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当期应税精矿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5、第5栏“换算比”:反映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的比值。应税产品的换算比由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我省有铁矿、金矿、萤石、硫铁矿等品目制定了换算比。,附表(二)填写说明:,44,附表(二)填写说明:,6、第7栏“允许扣减的运杂费”、第8栏“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填写根据资源税现行规定准予扣减的运杂费用、外购矿(即外购已税产品)购进金额。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可按当期发生额根据有关规定扣减。当期不足扣减或未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运杂费和外购矿购进金额需要进行换算的,应按规定换算后作为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附表(二)填写说明:,45,附表(二)填写说明:,6、外购矿的扣减原则。比照附表(一),建议按照收付实现制扣减,即当期购进外购矿的购进金额全部允许当期扣减。,第7栏“允许扣减的运杂费”、第8栏“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填写根据资源税现行规定准予扣减的运杂费用、外购矿(即外购已税产品)购进金额。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可按当期发生额根据有关规定扣减。当期不足扣减或未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运杂费和外购矿购进金额需要进行换算的,应按规定换算后作为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附表(二)填写说明:,46,附表(二)填写说明:,7、第10栏“计量单位”:填写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多数矿种用吨计量,如铁矿、铜矿、硫铁矿等;花岗石、大理石用立方米;金锭、金精矿、金原矿用千克;其他按照原从量计征税额标准中计量单位填写。,8、本表中的换算比、平均选矿比按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的数值填写。在用市场法计算换算比时需用到平均选矿比。平均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9、通过本表计算的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即为主表相应栏次的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自动带入主表中。,附表(二)填写说明:,47,附表(三)填写说明:,1、本附表适用于有减免资源税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如不涉及减免税事项,纳税人不需填写本附表,系统会将其“本期减免税额”默认为0。,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3、第1栏“税目”:填写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4、第2栏“子目”:同一税目适用的减免性质代码、税率不同的,视为不同的子目,按相应的计税销售量或计税销售额分行填写。,附表(三)填写说明:,48,附表(三)填写说明:,5、第3栏“减免项目名称”:填写现行资源税规定的减免项目名称,如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低品位矿等。,6、第4栏“计量单位”:填写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7、第5栏“减免税销售量”:填写减免资源税项目对应的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由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的纳税人填写。,8、第6栏“减免税销售额”:填写减免资源税项目对应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由从价定率计征资源税的纳税人填写。,附表(三)填写说明:,49,附表(三)填写说明:,9、第7栏“适用税率”:从价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比例税率,如原油资源税率为6%,即填6%;从量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定额税率,如某税目每立方米3元,即填3。,10、第8栏“减免性质代码”:填规定的减免性质代码。,铁矿石改按照从价定率计征资源税,原从量定额计征的相关政策全部停止执行。考虑到企业实际,在测算税费负担拟定税率时,全部按照40%税额标准计算平移资源税收入,拟定的税率充分考虑了原税收优惠的情况。因此,尽管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停止执行,但在新税率中仍充分得到体现,铁矿石开采企业已享优惠实际上继续得到享受。,附表(三)填写说明:,50,附表(三)填写说明:,11、第10栏“本期减免税额”:填写本期应纳税额中按规定应予减免的部分。,从价定率计征资源税的纳税人适用的计算公式为:,本期减免税额=减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减征比例,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的纳税人适用的计算公式为:,本期减免税额=减免税销售量适用税率减征比例,主表填写说明:,资源税主表中只有一项需要填写:即“本期已缴税额”,其他数据项均有附表导入。适用税率、折算率或换算比等,按相应的权限,分别由总局或省局做进金税三期系统并加以维护。,附表(三)填写说明:,51,谢谢各位!,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课件,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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