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业病防治工作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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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内容提内容提纲l一、法律、部一、法律、部门规章、章、总公司文件公司文件l二、近几年二、近几年职业病病报告情况告情况l三、国家三、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病防治工作规划目划目标l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l五、五、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病防治工作验收收暂行行规则l六、六、职业卫生生专项验收示例收示例l七、七、职业卫生达生达标活活动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一、法律、部一、法律、部门规章、章、总公司文件公司文件u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2001年第年第60号主席令,号主席令,2012年年5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2011年第年第52号主席令(第一次修号主席令(第一次修订););2016年第年第48号主席号主席令(第二次修令(第二次修订););2017年第年第81号主席令(第三次修号主席令(第三次修订)u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三同三同时”监督管理督管理办法法国家安全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管理总局令第局令第90号,号,2017年年5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u中国中国铁路路总公司公司职业卫生生监督管理督管理办法法铁总安安监201552号号u中国中国铁路路总公司关于做好公司关于做好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卫生生“三同三同时”工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铁总建建设201755号号u中国中国铁路路总公司公司办公公厅关于印关于印发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病防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南的通知铁总办劳卫2017130号号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职业病防治法涉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要求第一章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章前期预防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章前期预防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第十九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建设单位招位招标和和施工施工单位委外位委外时应负有的法律有的法律责任,任,违反此反此规定定进行委外的,或建行委外的,或建设单位不旅行位不旅行职业卫生生监督的,督的,要追究要追究责任任)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有关,有关资料建料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备案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建建设单位位应进行行监督督检查,要求施,要求施工工单位提供用于位提供用于职业卫生、生、职业病防治的病防治的费用明用明细清清单)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六章法律责任(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六章法律责任(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二、近几年二、近几年职业病病报告情况告情况u2010年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煤炭、铁道和有色和有色金属行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3968例、2575例和2258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69.02%。u2011年年共报告职业病29879例。其中尘肺病26401例,急性职业中毒590例,慢性职业中毒1541例,其他职业病1347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煤炭、铁道和和有色金属行有色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5421例、2889例和2695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70.30%。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u2012年年报告职业病27420例。其中尘肺病24206例,急性职业中毒601例,慢性职业中毒1040例,其他职业病1573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3399例、2706例、2686例和1163例,共占报告总数的72.77%。u2013年年报告职业病26393例。其中尘肺病23152例,急性职业中毒637例,慢性职业中毒904例,其他类职业病1700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有色金属、机械和建筑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5078例、2399例、983例和948例,共占报告总数的73.53%。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u2014年年报告职业病29972例。其中尘肺病26873例,急性职业中毒486例,慢性职业中毒795例,其他类职业病1818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有色金属和开采辅助活动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1396例、4408例、2935例,共占报告总数的62.52%。u2015年年共报告职业病29180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最多,为26081例,其次为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和职业性化学中毒,分别为1097例和931例,其他职业病合计1071例。从行业分布看,报告职业病病例主要分布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以及开采辅助活动等行业,分别为11625例、3116例和3069例,共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61.03%。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u2016年年共报告职业病31789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7992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276例,职业性化学中毒1212例,其他呼吸性疾病96例,其他各类职业病合计1213例。从行业分布看,报告职业病病例主要分布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3070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4110例)以及开采辅助活动行业(3829例),共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66.09%。u2017年年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26756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2701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608例;职业性化学中毒1021例,其中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295例和726例;职业性传染病673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399例;职业性肿瘤85例;职业性皮肤病83例;职业性眼病70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5例;其他职业病12例。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近近8年新年新发职业病病例病病例趋势图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2010年年职业病病发病前三行病前三行业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2011年年职业病病发病前三行病前三行业注:注:铁道行道行业为铁路施工人路施工人员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2012年年职业病病发病前三行病前三行业注:注:铁道行道行业为铁路施工人路施工人员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三、国家三、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病防治工作规划目划目标 根据根据国国务院院办公公厅关于印关于印发国家国家职业病防治病防治规划划(2016-2020年)的通知年)的通知(国国办发2016100号号),),到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位负责、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监管、行管、行业自律、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病防治工作格局。用人用人单位主体位主体责任任不断落不断落实l重点行重点行业的用人的用人单位位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项目申目申报率达到率达到85%以上以上;l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率达到80%以上以上;l接触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病危害的劳动者在者在岗期期间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率达到率达到90%以上以上;l主要主要负责人、人、职业卫生管理人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生培训率均达到率均达到95%以上以上;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建建设项目目职业卫生工作生工作可能可能产生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性与接触水平、其危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及施及应急救援急救援设施施等等进行行预测性性卫生学分析与生学分析与评价价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病危害因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素及接触水平、职业病病防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施与措施及其效果等做出果等做出综合合评价价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接触水平、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及其他及其他职业病防病防护措施与效措施与效果、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行的综合合评价价针对建建设项目建目建设施工、施工、设备安装安装调试过程以及建成投程以及建成投入生入生产或使用后可能或使用后可能产生的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危害因素,对应采取采取的的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行设计,并,并对其其预期效果期效果进行行评价价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1 目的目的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本指南。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2 范范围本指南所指“铁路建设项目”为铁路基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类型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本指南规定了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具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作场所及其从业劳动者的防控工作,包括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内容。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4 术语和定和定义4.2 铁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指业主(甲方),负责建设管理的单位。(铁路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多层委托,导致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缺失)4.3 铁路建设项目参建单位指承包方(乙方),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铁道部、云南省合资成立)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铁道部、云南省合资成立)昆明局昆明局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队、架子队工程队、架子队分包公司分包公司委托代建委托代建委托代建委托代建招标、委托招标、委托分包分包分包分包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受托单位:受托单位:受托单位:受托单位: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4.10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该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至少应该在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之前完成)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4.12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4.13 职业病危害告知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4.14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4.1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4.16 个人防护用品又称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配备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4.18 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资料。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5.基本要求基本要求5.1 建建设单位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督导参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参建参建单位位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铁路局路局劳卫部部门负责指导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工作。5.2 铁路建设单位应将职业病防治内容纳入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5.基本要求基本要求5.3 铁路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阶段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5.4 铁路建设项目应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配备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和GBZ2.2)的国家标准要求。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5.基本要求基本要求5.5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组织职业病危害检测,公布防治制度信息,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全面加强劳动组织和劳动卫生工作。5.6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包括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文件要求提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相关材料。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7 劳动者者职业健康健康监护7.1 参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执行。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7.4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内容应当完整、规范、信息全面,分别出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个体结论报告。(验收时以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为主)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应包括:受检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种类、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名单、处理建议等。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9.职业卫生生专项验收要求收要求9.1 铁路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建设单位或参建单位应按照本指南要求,协调所在地铁路局劳卫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9.2 各铁路局劳卫部门在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前,应组织开展并完成职业卫生专项验收,重点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与落实情况,掌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施工过程中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和防护情况。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9.职业卫生生专项验收要求收要求9.3 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后,铁路局劳卫部门应编制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明确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专项验收结论。对职业卫生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初步验收。经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应重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评估报告。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9.4 各铁路局劳卫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估为不合格:没有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且无预评价报告的;没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清单,或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的;没有开展施工期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且没有劳动者健康监护报告的;没有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职业卫生档案的。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 9.职业卫生生专项验收要求收要求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9.5 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初步验收前,应将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评估报告纳入总公司或铁路局组织的初步验收资料。总公司或铁路局组织初步验收时,经验收人员查阅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评估报告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可靠,方可通过初步验收。四、四、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病防治工作指南 9.职业卫生生专项验收要求收要求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五、五、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病防治工作验收收暂行行规则(一)建(一)建设单位位职业卫生管理生管理组织机构、机构、职责文件文件规定。定。根据根据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卫生生监督管理督管理规定定(国家安全(国家安全监管管总局局47号令(号令(2012)的要求)的要求下下发红头文件文件,设立立职业卫生管理生管理组织机构机构,明确,明确职责分工分工。职业卫生管理生管理的的总负责人人应为用人用人单位的主要位的主要负责人,并人,并对单位的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设置置专门的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生管理机构,机构内要有机构内要有职责分工;分工;设置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具体职业卫生工作。生工作。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二)建(二)建设单位有关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件生管理制度文件规定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三)建(三)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预评价价报告、告、专家家评审意意见和和评审专家名家名单。1、对可能可能产生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目,建设单位位应当在建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段进行行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预评价,价,编制制预评价价报告告。2、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预评价价报告告应当符合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病防治有关法律、法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和标准的要求。准的要求。3、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预评价价报告告编制完成后,建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主要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人应当当组织职业卫生生专业技技术人人员对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预评价价报告告进行行评审,并形成并形成评审意意见。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四)(四)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设计文件。文件。1、存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目,建设单位位应当在当在施工前施工前按按照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和标准的要求,准的要求,进行行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设计。2、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设计完成后,其建完成后,其建设单位主要位主要负责人或人或其指定的其指定的负责人人应当当组织职业卫生生专业技技术人人员对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设计进行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病防治有关法律、法法规、规章和章和标准要求的准要求的评审意意见。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五)建五)建设项目目劳动保保护、劳动卫生生经费使用情况。使用情况。1、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用人要求,用人单位要位要设立立职业病病危害防治危害防治经费,内容包括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病防治“三同三同时”(预评价、防价、防护设施施设计、控制效果、控制效果评价)、价)、职业健康健康检查(上(上岗前、在前、在岗期期间、离、离岗时等)、等)、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建施建设与与维护、职业卫生宣生宣传培培训、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卫生生检测评价、价、预防和治理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警示病危害、警示标识、个人防、个人防护用品等相关内容。用品等相关内容。2、以年度以年度为周期周期,与,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划和实施方案相施方案相对应,年初制定,年初制定财务支出支出预算,年底要求有算,年底要求有财务支出支出结算和相算和相关票据。关票据。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六)六)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三同三同时”落落实情况(包括建情况(包括建设时期施工期施工单位位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劳保用品保用品发放台放台账)。)。1、建、建设项目的目的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应与主体工程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同时施工,同施工,同时投入生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有和使用。要有书面面记录,包括防,包括防护设施的配置清施的配置清单、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安装位置等内容。、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安装位置等内容。2、职业病防病防护用品的用品的发放台放台账。制定有。制定有职业病防病防护用品的用品的发放制度,在制度中要放制度,在制度中要规定定职业病防病防护用品的配用品的配备种种类、型型号号、参数参数、数量、周期、数量、周期、发放放对象和象和负责人等相关内容,与人等相关内容,与制度相制度相对应的的职业病防病防护用品的用品的领用和用和发放台放台账,防,防护用品用品要要符合国家相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准要求。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七)施工(七)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情况报告告(职业卫生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机构检测评价价报告)。告)。1、定期定期检测:指用人指用人单位定期委托具位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的职业卫生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机构对其其产生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所进行的行的检测。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建立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制度,每年至少每年至少委托具委托具备资质的的职业卫生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机构对其存在其存在职业病危害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因素的工作场所所进行一次全面行一次全面检测。(本条主要指定期(本条主要指定期检测)2、日常日常监测:用人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位根据其工作场所存在的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病危害因素,通因素,通过购买监测技技术服服务或配或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安器以及安设实时监测设备等方式等方式组织对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危害因素进行的周期行的周期性性监测。(。(用人用人单位自行位自行监测)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八)(八)现场采取的采取的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措施(需提施措施(需提供照片)。供照片)。提供与提供与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清施清单列表相列表相对应的的现场照照片。片。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九)(九)现场职业病危害公告病危害公告栏、警示、警示标识(需(需提供提供图片)。片)。1.产生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置公告栏,公布有关,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章制度、操作规程、程、职业病危害事故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所职业病病危害因素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果。2.对产生生严重重职业病危害的作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位,应当在其醒当在其醒目位置,目位置,设置警示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和中文警示说明明。警示。警示说明明应当当载明明产生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病危害的种类、后果、后果、预防以及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急救治措施等内容。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十)接触(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病危害因素人员健康健康监护档案(包括:档案(包括:人人员名册,上名册,上岗前、在前、在岗期期间、离、离岗体体检报告)告)。1、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委托取得当委托取得医医疗机构机构执业许可可证的机构的机构对从事接触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病危害的作业的的劳动者者进行行上上岗前、在前、在岗期期间和离和离岗时的的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并,并将将检查结果果书面告知面告知劳动者。者。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费用由用由用人用人单位承担。位承担。2、要建立用人、要建立用人单位位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管理档案。3、要建立、要建立劳动者者个人个人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档案。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十一)参建(十一)参建单位与位与劳动者者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是否有合同是否有职业病危害告知条款,明确告知病危害告知条款,明确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告知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是指用人单位通位通过与与劳动者者签订劳动合合同、公告、培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等方式,使劳动者知者知晓工作工作场所所产生或存在生或存在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果等的行为。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署职业病危害告知病危害告知书。劳动者包括用人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派遣等性质的的劳动者。者。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十二)相关管理人(十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健康安全管理培训记录。1、用人用人单位主要位主要负责人人主要培主要培训内容:国家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和规章,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病危害防治基础知知识,结合行合行业特点的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不得少于16学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教育不得少于8学学时。2、职业卫生管理人生管理人员主要培主要培训内容:国家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章以及标准,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的施的维护与管理,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不得少于16学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教育不得少于8学学时。3、职业病危害病危害监测人人员的培的培训,可以参照,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生管理人员的要求的要求执行。行。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十三)接触(十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病危害因素作业人人员岗前培前培训记录。接触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规基本知基本知识,本,本单位位职业卫生管理制生管理制度和度和岗位操作位操作规程,所从事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者的职业卫生保生保护权利与利与义务等。初次培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不得少于8学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十四)建(十四)建设期期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防施防护效果效果评价价报告。告。研究中,研究中,暂时不作不作强制要求。制要求。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十五)运(十五)运营期期职业病危害防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施竣工验收收报告。告。1、建、建设项目在竣工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收前或者试运行期运行期间,建,建设单位位应当当进行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价,编制制评价价报告。告。试运行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当不少于30日,最日,最长不得超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除外。2、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价报告告应当符合当符合职业病病防治有关法律、法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和标准的要求。准的要求。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价报告告编制完成后,建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主位主要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人应当当组织职业卫生生专业技技术人人员对评价价报告告进行行评审以及以及对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进行行验收,并形收,并形成成评审意意见和和验收意收意见。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十六)建(十六)建设单位、参建位、参建单位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病危害事故应急急预案。案。1、应建立、健全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急救援预案。案。2、根据、根据职业病危害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的要求,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开展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急救援演练,并保留,并保留书面和影像面和影像资料。料。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职责单位位序号序号需提供需提供资料料分分值建建设单位位(100分分)为为一一票票否决否决项1职业卫生生管管理理组织机机构构、人人员、职责(提提供供相相关关文件文件)。)。102有关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生管理制度(提供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文件)。)。103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病危危害害预评价价报告告(含含评审意意见,评审专家名家名单)。)。204职业病病防防护设施施设计文文件件及及职业病病防防护设施施设备清清单(分分为建建设期、运期、运营期期)。)。205职业病病防防治治经费拨付付及及使使用用情情况况(财务部部门出出具具证明文件明文件)。)。106对参建的施工参建的施工单位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病防治工作监督督检查记录107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病危危害害控控制制效效果果评价价报告告。(含含评审意意见,评审专家家名名单)。(注注:运运营期期职防防设施施效果效果评价价报告可正式告可正式验收收时提供提供)20附:附:铁路建路建设项目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病防治工作评估表估表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施施工工单位位(100分分)为为一一票票否否决决项1职业卫生管理生管理组织机构、人机构、人员、职责(提供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文件)。)。52有关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生管理制度(提供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文件)。)。53建建设期期间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清施清单;建建设施工施工现场采取的采取的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照片。施照片。104职业病防治病防治经费使用情况(使用情况(财务部部门出具出具证明文件明文件)。)。105施施工工单位位个个人人使使用用的的职业病病防防护用用品品发放放台台账(含含领用用人人签字字)。(注:重点(注:重点为防防尘、防毒、防振降噪、防毒、防振降噪、护目等个人用品)目等个人用品)106现场职业病危害公告病危害公告栏、警示、警示标识清清单(需提供(需提供图片)。片)。57接接触触职业病病危危害害因因素素人人员健健康康监护档档案案(人人员名名册册,上上岗前前、在在岗期期间、离离岗时职业健健康康体体检报告告,由由施施工工单位位提提供供,建建设单位位存存档档)。158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告109施施工工单位位与与劳动者者签订的的劳动合合同同是是否否有有职业病病危危害害告告知知条条款款,明明确告知确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危害因素。510管理人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培病防治培训记录。现场接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病危害因素作业人人员岗前前职业病防治培病防治培训记录。5511针对建建设单位位职业病防治病防治监督督检查问题整改整改记录1012职业病危害事故病危害事故应急急预案。案。5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六、六、职业卫生生专项验收示例收示例昆明局集昆明局集团公司广大公司广大扩能改造工程能改造工程职业卫生生专项验收收评估估报告告一、一、对建建设单位位专项验收情况收情况u基本情况(具体基本情况(具体汇总如表)如表)l1.*已按照要求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l2.*已按照要求以文件形式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l3.*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l4.*目前正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的邀请谈判工作;l5.*财务部门已出具职业病防治经费拨付及使用情况证明;l6.*已提交对参建的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记录情况;l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须在正式验收时提供。u存在存在问题l1.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文件正在进行谈判招标,预计6月30日前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的邀请谈判工作,总分*分。u整改情况整改情况l1.*劳卫处已督促要求*建设指挥部6月30日前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的邀请谈判。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u基本情况:基本情况:l1.各施工单位均以书面文件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职责;l2.各施工单位均以书面文件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l3.各施工单位均提供了建设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均提供了建设施工现场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照片;l4.各施工单位财务部门均出具了职业病防治经费使用情况证明(均为加盖公章的职业健康体检的发票复印件,未见职业病防治经费详细使用清单及见证材料);l5.各施工单位均提供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台账(防尘、防毒、防振降噪等个人用品)及个人领用签名;l6.各施工单位均提供了现场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及清单的图片;二、二、对施工施工单位位专项验收情况收情况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l7.各施工单位均提供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体检资料,只有中铁二局提供了规范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监护总结报告及个体结论报告;中铁七局、五局、三局只提供在岗期间普通体检个体结论报告,未提供职业健康体检资料,其余施工单位提供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个体结论报告;所有施工单位均未提供上岗前及离岗时职业健康监护资料;l8.部分施工单位提供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l9.各施工单位均提供了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中铁十二局、中铁八局、中铁三局、中铁二十一局的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告知条款未进行细化;l10.各施工单位均提供了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l11.各施工单位均提供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岗前、在岗期间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l12.各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的记录不全;l13.各施工单位均提供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u存在存在问题:l1.各施工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规范、不完整,所有施工单位均须补充完善劳动者离岗时职业健康监护资料;中铁七局、五局、三局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及资料归档工作;l2.中铁十二局、中铁八局、中铁三局、中铁二十一局的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告知条款未进行细化;l3.各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的记录不全;u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已要求*建设指挥部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以上3个问题的整改,劳动合同细化、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记录的整改须于6月11日前完成,劳动者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须列出计划,限期最长3个月内完成。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u1.对建建设单位的位的评估估建设单位已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成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正在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职业病防治经费按要求拨付及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对参建的施工单位实施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记录,该建设项目在试运行后正式验收前将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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