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贷款相关法规参照模板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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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事务所所2012年年05月月10日日宁夏宁夏银行行IPOIPO审计项目目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相关法规宁夏银行IPO审计项目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相关法规1v贷款业务相关法规v流程与控制v三个办法一个指引v五级分类v准备金目录目录贷款业务相关法规目录2n法律层面法律层面 商业银行法中贷款业务基本规则规定,涉及贷款审查审批、贷款担保、贷款合同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禁止条款、对借款人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审慎性经营规则的处罚。n行政法规层面行政法规层面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法律层面3n规章层面规章层面贷款通则贷款通则 修订废止再修订;规则突破与遗留问题。贷款授信管理类贷款授信管理类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贷款业务品种管理类贷款业务品种管理类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章层面4n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一)一)贷款风险的分类:贷款风险的分类: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贷款授信管理类:贷款授信管理类: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一)5n规范性文件(二)规范性文件(二)贷款业务品种类贷款业务品种类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指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房地产贷款类房地产贷款类 商业银行房地产风险管理指引、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6n规范性文件(三)规范性文件(三)贷款合作发展类贷款合作发展类 与担保机构、典当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介机构等机构贷款合作。不良贷款管理类不良贷款管理类 关于加强银行已核销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大额不良贷款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他贷款监管文件其他贷款监管文件 贷款法律、贷款统计等。规范性文件(三)7n规范性文件(四)规范性文件(四)宏观调控类:宏观调控类:关于加强开发区贷款风险监控和管理的通知(2003)关于加强大学城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2004)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2006)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涉及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2008)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防范落后产能企业信贷风险的通知(2008)。关于加强开发区贷款风险监控和管理的通知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2009)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09)关于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和风险管理的意见(2009)。规范性文件(四)8n规范性文件(六)规范性文件(六)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政策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政策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8月19日,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共同下发关于贯彻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1 年,银监会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 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等文件2012年3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规范性文件(六)9n规范性文件(六)规范性文件(六)房地产信贷政策房地产信贷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2006)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2007)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2007)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2007)等。规范性文件(六)10贷款重要规定 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11n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中贷款业务基本规则规定,涉及贷款审查审批、贷款担保、贷款合同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禁止条款、对借款人的规定。商业银行法12贷款通则贷款通则n第一章总则 n第二章贷款种类 n第三章贷款期限和利率 n第四章借款人 n第五章贷款人 n第六章贷款程序 n第七章不良贷款监管 n第八章贷款管理责任制 n第九章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 n第十章贷款管理特别规定 n第十一章罚则n 第十二章附则 贷款通则13贷款通则贷款通则-修订修订n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曾于2004年着手对贷款通则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但修订意见并未公布。但这并不影响银行现行信贷操作,许多新内容已经被其他规章制度所确认。1、银行管理机关由原来的中国人民银行,变为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2、现行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贷款”是狭义的贷款。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又颁布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使银行表内外信贷业务均纳入统一管理,中国证监会成立以来所发布的许多信贷规定基本上使用“授信”一词,是广义的贷款概念。贷款通则-修订14贷款通则贷款通则-修订修订 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曾于2004年着手对贷款通则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但修订意见并未公布。但这并不影响银行现行信贷操作,许多新内容已经被其他规章制度所确认。n3、贷款通则涉及许多金融机构内部制度的规定。现在许多银行已经超越了旧的管理制度,银监会随后颁布的一系列文件有更详尽的规定,例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6年)、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2006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中国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2007年)、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2008年)等。n4、传统“三查”内容有了新发展。2004年中国银监会布的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2004年)、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2006年)对此作了全面的规定。贷款通则-修订15贷款通则贷款通则-修订修订 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曾于2004年着手对贷款通则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但修订意见并未公布。但这并不影响银行现行信贷操作,许多新内容已经被其他规章制度所确认。n5、取消了过去逾期、呆滞、呆账即“一逾二呆”的贷款分类方法,代之以五级分类。2003年银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鼓励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对贷款作进一步细分,目前许多银行都采取了10-12级贷款分类。2007年银监会发布了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专门对小企业贷款分类做了特别要求。n6、借款人必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的贷款卡(号),银行要将贷款要素及时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应收贷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规定就应收账款的质押、转让也必须按规定登记公示。贷款通则-修订16贷款通则贷款通则-修订修订 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曾于2004年着手对贷款通则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但修订意见并未公布。但这并不影响银行现行信贷操作,许多新内容已经被其他规章制度所确认。n7、现行贷款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003年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联合发文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允许银行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合理费用。n8、保证、抵押、质押贷款有了新的法规基础。2006年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2006年证监 会、银监会联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7年银监会的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理指引和联保贷款的指引、2007年的物权法、2008年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信用风险缓释处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新的法律规章对贷款担保有了新的规定;银监会2008年还做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的风险提示”。贷款通则-修订1717 三三三三个办法一个个办法一个个办法一个个办法一个指引指引指引指引17三个办法一个指引1818“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讲义培训讲义l一、起草背景一、起草背景l二、立法目的二、立法目的l三、指导原则三、指导原则l四、基本要点四、基本要点l五、结构安排五、结构安排l六、工作要求六、工作要求18“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讲义一、起草背景1919一、起草背景一、起草背景l(一)目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一)目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l(二)借鉴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最佳做法,并将我国商业银(二)借鉴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最佳做法,并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有效实践纳入法治化轨道行贷款的有效实践纳入法治化轨道l(三)对目前贷款监管法规和政策进行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三)对目前贷款监管法规和政策进行系统化调整与完善19一、起草背景(一)目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一些2020(一)(一)(一)(一)信贷业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信贷业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l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金融资产显著增长,信贷规模加速扩张,尤其是银监会成立后,倡导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我国银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l由于我国经济仍处于市场化的转型时期,信贷管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贷管理模式相对粗放;二是贷款被挪用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虚假交易骗贷案件时有发生。信贷资金安全问题仍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20(一)信贷业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121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模式相对粗放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模式相对粗放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模式相对粗放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模式相对粗放 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流程不够科学、细致,从贷款调查到贷后管理的整个贷款过程中缺乏环环相扣的有机的精细化的管理理念。贷款流程中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环节较为薄弱;贷后管理中贷款发放后对借款人的持续监控意愿不强,监控能力和手段有限,往往不能在借款人或贷款项目的经营出现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贷款安全。21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模式相对粗放2222贷款被挪用现象仍然存在贷款被挪用现象仍然存在贷款被挪用现象仍然存在贷款被挪用现象仍然存在 由于目前粗放的贷款管理模式,尤其是贷款支付和贷后管理环节的薄弱以及信贷文化的不健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难以对约定的贷款用途实施全面的风险监控,增加了贷款人的信用风险,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甚至违规进入股市、房市。信用风险在信贷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等市场之间的跨市场传递更为隐蔽,给银行体系带来系统性的风险。22贷款被挪用现象仍然存在2323虚假交易骗贷案件时有发生虚假交易骗贷案件时有发生虚假交易骗贷案件时有发生虚假交易骗贷案件时有发生 由于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状况不佳,市场交易制度和交易行为约束不够规范,往往诱发虚假交易,甚至无交易划转套取银行贷款的案件频频发生。案件频发不仅直接影响了贷款资金的安全,也会导致信贷资源在地区间、行业间配置的信息不准确,从而不利于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有效性。23虚假交易骗贷案件时有发生2424(二)将(二)将(二)将(二)将贷款最佳做法纳入法治化轨道贷款最佳做法纳入法治化轨道贷款最佳做法纳入法治化轨道贷款最佳做法纳入法治化轨道 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一贯倡导以风险为本监管理念,明确监管工作目的就是通过审慎有效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出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借鉴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的最佳做法,系统规范固贷、流贷、个贷和项目融资业务流程。尽快形成完善的贷款风险监管的法规体系。24(二)将贷款最佳做法纳入法治化轨道2003年银监2525(三)对目前贷款监管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化调整(三)对目前贷款监管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化调整(三)对目前贷款监管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化调整(三)对目前贷款监管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与完善与完善与完善目前贷款业务方面的监管法规,除商业银行法规定的贷款业务基本规则以外,贷款类监管规章比较缺乏,基本上以规范性文件为主。贷款通则已经不适应目前贷款市场的需要,亟待修订,并上升到行政法规的法律层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出台是对目前贷款监管规章的系统性修订与完善,具有强制力。25(三)对目前贷款监管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目前贷款2626二、立法目的二、立法目的l(一)维护贷款资金安全,真正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维护贷款资金安全,真正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l(二)改变传统的贷款观念,营造借贷双方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健康的(二)改变传统的贷款观念,营造借贷双方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健康的信贷文化信贷文化l(三)实施贷款支付管理,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三)实施贷款支付管理,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l(四)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变(四)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变 26二、立法目的2727(一)维护贷款资金安全,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一)维护贷款资金安全,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一)维护贷款资金安全,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一)维护贷款资金安全,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 国际银行监管的理论和实践都证明,银行监管的目的就是从微观审慎的角度代表存款人的利益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实现最优的监管需要完善的规则,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除了最低资本金要求、贷款风险分类等制度安排外,还需要关注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加强贷款风险的控制与防范,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27(一)维护贷款资金安全,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2828(二)二)二)二)营造借贷双方良好信用环境和健康信贷文化营造借贷双方良好信用环境和健康信贷文化营造借贷双方良好信用环境和健康信贷文化营造借贷双方良好信用环境和健康信贷文化 过去“实贷实存”现象在我国贷款业务活动中普遍存在,借款人往往会因为相对自由的用款环境而将贷款挪作他用,形成不良贷款,并对我国银行体系产生负面影响。问题的出现一方面归结于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流程的缺陷,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借款人在贷款使用认识问题上存在偏差。“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从技术角度,通过设计贷款支付环节,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以及明确法律责任,共同维护贷款市场的信用环境。28(二)营造借贷双方良好信用环境和健康信贷文化2929从全球银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看,信用风险始终是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也是影响银行业稳健发展的主要因素。“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主要是通过加强贷款支付的管理,强化贷款用途管理,堵塞了一些贷款环节的漏洞,增加挪用贷款的操作成本,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能力。(三)(三)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29(三)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3030贷款管理是一个诸多环节环环相扣的全流程管理过程,任何贷款管理链条上出现问题都会引发挪用风险。当前信用环境状况需要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变,增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四)强化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款全流程管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模式转变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模式转变30(四)强化贷款全流程管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模3131三、指导原则三、指导原则 l原则一:全流程管理原则原则一:全流程管理原则l原则二:诚信申贷原则原则二:诚信申贷原则l原则三原则三:贷用一致原则贷用一致原则l原则四:协议承诺原则原则四:协议承诺原则l原则五:实贷实付原则原则五:实贷实付原则l原则六:贷放分控原则原则六:贷放分控原则l原则七:贷后管理原则原则七:贷后管理原则l原则八:罚则约束原则原则八:罚则约束原则31三、指导原则3232 原则一:全流程管理原则原则一:全流程管理原则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总则要求固定资产贷款应实行全流程管理。(第五条)第二章至第七章针对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出风险管控要求,并建立制衡机制和问责制度。项目融资在流程管理上适用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总则要求流动资金贷款应实行全流程管理。(第五条)第二章至第七章针对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出风险管控要求,并建立制衡机制和问责制度。总则要求贷款应实行全流程管理。(第五条)第二章至第七章针对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出风险管控要求,并建立制衡机制和问责制度。32原则一:全流程管理原则固贷办法3333 原则二:诚信申贷原则原则二:诚信申贷原则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强调借款人在申贷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信息和进行重大事项披露(第十条)。借款人应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第十九条)。贷款人应当追究借款人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的违约责任(第二十条)。强调借款人在申贷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信息和进行重大事项披露(第十二条)。借款人应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第二十一条)。借款人应承担未按合同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材料的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应当追究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33原则二:诚信申贷原则固贷办法流3434 原则三原则三:贷用一致原则贷用一致原则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第七条)。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第二十八条)如发现借款人违反规定使用贷款资金等情况,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必要时依法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第二十九、三十五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不得挪用。(第九条)借款人应承担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二十八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第七条)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二十四条)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三十四条)34原则三:贷用一致原则固贷办法3535 原则四:协议承诺原则原则四:协议承诺原则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设立专章规定贷款合同的签订,明确借贷双方的协议与承诺事项。(第四章)协议承诺是贷款人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的依据,协议承诺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承诺申贷的真实有效;承诺贷款的真实用途;承诺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承诺双方的权利义务;重点承诺资本金足额到位等。(第十九条)设立专章规定贷款合同的签订,明确借贷双方的协议与承诺事项。(第四章)协议承诺是贷款人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的依据,协议承诺的事项详见第二十一条。设立专章规定贷款合同的签订,明确借贷双方的协议与承诺事项。(第四章)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并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二十四条)在贷后管理一章中规定了违背协议承诺的违约责任(三十八条)35原则四:协议承诺原则固贷办法流贷3636 原则五:实贷实付原则原则五:实贷实付原则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将实贷实存改为实贷实付,即贷款获批后,需要按合同约定由贷款人通过借款人账户即时划至借款人交易对手那里。贷款资金划付方式有两种: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二十四条)要求贷款支付原则上都采用受托贷款人支付方式,即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第二十五条)银监办发201053号文: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将实贷实存改为实贷实付,即贷款获批后,需要按合同约定由贷款人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即时划至借款人交易对手那里。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十五条)具有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等情形之一时,原则上应采用受托支付。(二十六条)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三十三条)36原则五:实贷实付原则固贷办法流贷3737 原则六:贷放分控原则原则六:贷放分控原则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强调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第十四条)贷款人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贷款资金用途。(第二十一条)强调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第十七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第二十三条)强调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第二十条)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第二十七条)37原则六:贷放分控原则固贷办法3838 原则七:贷后管理原则原则七:贷后管理原则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建立贷款质量监控制度和贷款风险预警体系;(第三十条)建立贷后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第三十二条)借款人现金流异常的,控制借款人的资金支付。(第三十三条)对约定专门还款准备金账户的,贷款人要对收入进入账户比例与账户内资金平均存量提出要求。(三十四条)借款人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贷款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依法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参与借款人的贷款重组,维护贷款人债权。(第三十六、三十七条)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三十条)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第三十一条)动态关注借款人各项重大预警信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三十二条)参与借款人的贷款重组,维护贷款人债权。(第三十四至第三十七条)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三十五、三十六条)贷款人应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三十七条)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参与借款人贷款重组,维护贷款人债权。(四十条)38原则七:贷后管理原则固贷办法流贷3939 原则八:罚则约束原则原则八:罚则约束原则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如贷款流程有缺陷的、岗位责任未落实等情形,监管机构可采取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等监管措施。(三十八条)对越权审贷、违规放贷、违规支付贷款资金的,除采取监管措施外可采取罚款、取消高管资格、纪律处分以及吊销营业许可证等处罚。(三十九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如贷款流程有缺陷的、岗位责任未落实等情形,监管机构可采取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等监管措施。(三十八条)对越权审贷、违规放贷、违规支付贷款资金的,除采取监管措施外可采取罚款、取消高管资格、纪律处分以及吊销营业许可证等处罚。(三十九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个人贷款业务,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合同面签制度,格式条款未公示,未按规定进行支付管理等情形,监管机构可采取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等监管措施。(四十一条)对越权审贷、违规放贷、未履行贷款调查职责的,除采取监管措施外可采取罚款、取消高管资格、纪律处分以及吊销营业许可证等处罚。(四十二条)39原则八:罚则约束原则固贷办法流贷4040三、基本要点三、基本要点 v“三三个个办办法法一一个个指指引引”是是对对我我国国银银行行信信贷贷业业务务的的一一次次革革命命性性改改造造和和规规范:范:(一)强化依法监管贷款用途,提高信贷风险管理的质量(一)强化依法监管贷款用途,提高信贷风险管理的质量(二)突出贷款支付管理,加强贷款用途管理(二)突出贷款支付管理,加强贷款用途管理(三)实施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提高贷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三)实施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提高贷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四)加强合同或协议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控制(四)加强合同或协议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控制(五)强化贷款管理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五)强化贷款管理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 40三、基本要点4141(一)强化依法监管贷款用途(一)强化依法监管贷款用途(一)强化依法监管贷款用途(一)强化依法监管贷款用途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质量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质量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质量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质量 科学评估借款人的贷款需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要准确了解贷款用途、借款人情况、未来现金流等要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等;事先在合同或者协议中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约定贷款发放条件、支付方式、接受监督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确保借款人的支付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用途;贷后管理中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监测贷款资金的流向与使用;在借款人不按约定方式、用途使用贷款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必要时采取更严格的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发放和支付。41(一)强化依法监管贷款用途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质量科学4242(二)突出贷款支付管理,加强贷款用途管理(二)突出贷款支付管理,加强贷款用途管理(二)突出贷款支付管理,加强贷款用途管理(二)突出贷款支付管理,加强贷款用途管理 从贷款管理的实践来看,国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使用都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主要是根据合约条件及受益人原则实行贷款发放与支付,确保贷款按照约定的用途和进度精细使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提出了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分为由“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类,并提出了具体操作要求;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委托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贯彻“实贷实付”的原则,在实行贷款受托支付管理中要杜绝实贷实存的情况继续存在。42(二)突出贷款支付管理,加强贷款用途管理4343要求贷款人内部应将贷款各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问责机制。这10个主要环节包括:产品设计、贷款调查、审查(风险评价)、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收回及不良贷款处置等。(三)实施贷款全流程管理(三)实施贷款全流程管理提高贷款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贷款管理精细化水平43(三)实施贷款全流程管理提高贷款管理精细化水平4444 从目前国际贷款管理实践看,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各国监管当局鲜有对贷款合同或者协议进行监督管理,而是由银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统一合同示范文本,并将贷款全流程管理环节的主要风险控制要点写进合同示范文本中,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参考使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借款合同的一些必备条款,作了有针对性的列举规定。(四)加强合同或协议有效管理(四)加强合同或协议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控制强化贷款风险要点控制44(四)加强合同或协议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控制4545(五)五)五)五)强调贷款管理的法律责任强调贷款管理的法律责任强调贷款管理的法律责任强调贷款管理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针对性强化贷款责任针对性强化贷款责任针对性强化贷款责任针对性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有关审慎监管的规定,对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违法违规贷款发放、不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未按“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等行为、情形明确设定了处罚类别。银监会下一步将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依法经营的水平,强化监管机构依法监管的执法水平。45(五)强调贷款管理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针对性“4646四、结构安排四、结构安排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第一章总则(1-8)总则(1-10)总则(1-10)第二章受理与调查(9-11)受理与调查(11-13)受理与调查(11-17)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12-14)风险评价与审批(14-17)风险评价与审批(18-22)第四章合同签订(15-20)合同签订(18-22)协议与发放(23-28)第五章发 放 与 支 付(21-29)发放和支付(23-29)支付管理(29-34)第六章贷后管理(30-37)贷后管理(30-37)贷后管理(35-40)第七章法律责任(38-39)法律责任(38-39)法律责任(41-42)第八章附则(40-43)附则(40-42)附则(43-47)46四、结构安排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第一章总4747五、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一)认真学习、领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从我国银行,从我国银行业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贯彻执行业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贯彻执行“三个办法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个指引”。(二)切实落实(二)切实落实“实贷实付实贷实付”的原则和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有的原则和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关规定。(三)在贯彻实施中要注意做好客户的相关工作。(三)在贯彻实施中要注意做好客户的相关工作。(四)各监管部门、各银监局要积极做好(四)各监管部门、各银监局要积极做好“三个办法一个指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引”实施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实施的指导与监督工作。47五、工作要求4848(一)从银行业稳定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一)从银行业稳定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一)从银行业稳定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一)从银行业稳定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执行执行执行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各机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贯彻落实小组,制定落实实施的组织架构和时间表,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具体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有关规定,并定期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48(一)从银行业稳定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执行“三个办法一个4949(二)要切实贯彻实贷实付的原则和贷款全(二)要切实贯彻实贷实付的原则和贷款全(二)要切实贯彻实贷实付的原则和贷款全(二)要切实贯彻实贷实付的原则和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各机构应结合本行实际,具体制定出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则,并及时报监管机构备案。要及时调整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在保障系统稳定的前提下抓紧改造管理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系统,以尽快适应贷款支付管理和贷款全流程管理的需要,并做好人员的有效配置工作。在调整过程中,要让每一位相关业务人员都知道自己的责任所在,不断培养各业务操作流程人员的合规意识。49(二)要切实贯彻实贷实付的原则和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5050(三)贯彻实施中要注意做好客户的相关工作(三)贯彻实施中要注意做好客户的相关工作(三)贯彻实施中要注意做好客户的相关工作(三)贯彻实施中要注意做好客户的相关工作“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际上没有抬高借款人获得贷款的门槛,也不改变授信条件,因此不会对借款人获得银行贷款产生影响。“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强调贷款支付管理,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用途的管理,这体现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也是银行业监管的一贯要求。“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提出的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在目前许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中已有尝试,如个贷中甚至已成为全行业的习惯做法。实践表明,对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并不会影响到借款人的正常资金使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在设计支付方式、确定支付标准时,综合考虑了各类借款人的特点、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由部分银行进行了实际业务测算,贷款支付管理规定能够保证借款人的正常用款需求,也能够保障贷款资金的及时有效支付。50(三)贯彻实施中要注意做好客户的相关工作“三个办法一个5151(四)(四)(四)(四)要积极做好要积极做好要积极做好要积极做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实实实施的指导与监督工作施的指导与监督工作施的指导与监督工作施的指导与监督工作监管机构要组织培训进行辅导,解决各机构存在的疑问和相关操作性问题,帮助和督促各机构“齐步走”贯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各监管部门、各银监局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起,研究“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反馈的相关情况汇总后上报银监会。要及时评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监督检查工作。51(四)要积极做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施的指导与监督工作52贷款风险分类贷款风险分类 2020年贷款相关法规参照模板课件53贷款风险分类贷款风险分类n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2001(2001年年1212月月2626日银发日银发20012001416416号号)n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n (2003(2003年年1111月月3 3日银监发日银监发200320032222号号)n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银监发银监发200754200754号号)n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贷款风险分类54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2020年贷款相关法规参照模板课件55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n监管要求 分分分分 类类类类 美美美美 联联联联 储储储储 香港香港香港香港 我国我国我国我国 正常类贷款正常类贷款正常类贷款正常类贷款 0 1.5%0 1.5%0 0 0 0 关注类贷款关注类贷款关注类贷款关注类贷款 5%10%5%10%2%2%2%2%次级类贷款次级类贷款次级类贷款次级类贷款 20%35%20%35%25%25%25%(20%25%(20%)可疑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可疑类贷款 5O%75%5O%75%75%75%50%(20%50%(20%)损失类贷款损失类贷款损失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100%100%100%100%100%100%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分类美联储香港我56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n监管要求 贷款损失准备金贷款拨备率2.5%拨备覆盖率150%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损失准备金贷款拨备率2.5%拨备57n会计要求贷款减值的计量贷款减值的计量根据银行实际情况将贷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非重大的贷款。单项金额重大贷款,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项金额非重大贷款,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将其包含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应当再进行贷款组合测试。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贷款,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期末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贷款减值准备。此外,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贷款,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模式和数据支持程度,选择合理的方法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会计要求58n会计要求贷款减值的计量贷款减值的计量单独测试贷款组合测试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测试。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特点,确定单项金额重大贷款的标准。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单项评估减值并且确认和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贷款不应纳入组合减值测试的范围。针对单项非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得客观证据进行贷款组合测试。如果银行判定,对于进行单独测试的贷款,不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那么无论该贷款重大与否,银行应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一组贷款中,进行组合减值测试。会计要求单独测试贷款组合测试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发59n会计要求贷款减值的计量贷款减值的计量1.按贴现现金流计算方案(DiscountedCashFlow-“DCF”)对每一笔重大的减值贷款的未来现金流还款作出预测,并将该现金流贴现。该贴现值与期末贷款余额的差额即为需要计提的准备金。但对于每一笔非重大的减值贷款,将采用贷款评级迁移模型或滚动率模型计算其准备金。2.按贷款评级迁移模型计算方案(MigrationModel-“MM”)对于每一笔非重大的减值贷款,通过查看这些贷款历史上各年间的五级分类迁移状况来计算出每一分类贷款的损失机率。3.按滚动率模型计算方(RollRateModel-“RR”)此方案实为迁移模型的延续,其用途主要在信用卡类贷款。这是因为此模型之基础是利用每月末逾期的情况来推断每一种五级分类的损失机率。会计要求1.按贴现现金流计算方案(Discounted60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2012年7月1日废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财金200723号)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银行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要求金融机构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该办法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61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n定义 是指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n范围 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n方法 动态拨备是金融企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n标准 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62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n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可采用内部模型法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运用内部模型法时应当使用至少包括一个完整经济周期的历史数据,综合考虑风险资产存量及其变化、风险资产长期平均损失率、潜在损失平均覆盖率、较长时期平均资产减值准备等因素,建立内部模型,并通过对银行自身风险资产损失历史数据的回归分析或其他合理方法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金融企业采用内部模型法的,应将内部模型及详细说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n金融企业不采用内部模型法的,应当根据标准法计算潜在风险估计值,按潜在风险估计值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对风险资产计提一般准备。其中,信贷资产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对于其他风险资产可参照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采用的标准风险系数不得低于上述信贷资产标准风险系数。n金融企业对非信贷资产未实施风险分类的,可按非信贷资产余额的1%1.5%计提一般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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