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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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管理管理税收管理税收 专业创造价值专业创造价值 20172017年年1111月月3030日日培训的主要内容:一、2016年度信用评价国税主要扣分指标分析 二、补、复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三、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四、税银互动网上申请及信用评价自助查询一、2016年度信用评价国税主要扣分指标分析主要扣分指标主要扣分指标010104 010104 评价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 3个月或累个月或累计计6 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该项指标扣分户数约占参评户数一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该项指标扣分户数约占参评户数一半)半)1、零(负)申报指所属期内应纳税额小于等于零。零(负)申报指所属期内应纳税额小于等于零。2、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3、当期发生免税收入(含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不计算零、当期发生免税收入(含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不计算零(负)申报(负)申报4、纳税人增值税(或营业税)按季度申报的,如果季度申报的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增值税(或营业税)按季度申报的,如果季度申报的应纳税额为0,则会视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也会计算在是否累计六个月零申报记录的基数内。则会视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也会计算在是否累计六个月零申报记录的基数内。不予评不予评A A指标指标010105 010105 自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3 3年的年的(该项指标扣分户数约占参评户数一半)(该项指标扣分户数约占参评户数一半)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和申报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和申报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至评价年度至评价年度12月月31日止不满日止不满3年(年(这里指有税申报,即纳税人的第一次这里指有税申报,即纳税人的第一次有税申报在有税申报在2014年年1月月1日日之后之后)提示:提示:只有纳税人在国税和地税有税申报只有纳税人在国税和地税有税申报都都不满三年联评才会扣分。不满三年联评才会扣分。不予评不予评A A指标指标010501 010501 未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按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按次计算,一次次计算,一次5 5分)分)1.报告日期在评价年度内,有逾期未报送或逾期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报告日期在评价年度内,有逾期未报送或逾期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财务处理办法;2.期限为自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登记信息补录)之日起期限为自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登记信息补录)之日起15日内;日内;3.征管软件在评价年度末没有按规定期限登记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征管软件在评价年度末没有按规定期限登记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的,属于未报送行为。理办法的,属于未报送行为。扣分指标扣分指标010505 010505 未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的(一次号的(一次5 5分)分)1.报告日期在评价年度内,有逾期报送或未报送银行开立(变更)账报告日期在评价年度内,有逾期报送或未报送银行开立(变更)账号行为的;号行为的;2.期限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或者变化)之日起期限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或者变化)之日起15日内;日内;3.征管软件没有登记银行账号的,属于未报送行为。(部分征管软件没有登记银行账号的,属于未报送行为。(部分16年营改年营改增纳税人有可能被扣分)增纳税人有可能被扣分)扣分指标扣分指标040102 040102 未未按规定开具或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按次计算,按规定开具或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按次计算,一次一次3 3分)分)1.评价年度内有未按规定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行为的(按次计算);评价年度内有未按规定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行为的(按次计算);2.评价年度内有逾期办理或未办理评价年度内有逾期办理或未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缴销手续行为的。销手续行为的。3.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日内,持外管证外管证回原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外管证缴销手续。缴销手续。扣分指标扣分指标090101.090101.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1、有、有“050108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报告税务机关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报告税务机关”违法违违法违章手段的处罚记录;章手段的处罚记录;2、纳税人有主要税种的应税收入,但未做存款账户帐号报告。、纳税人有主要税种的应税收入,但未做存款账户帐号报告。扣分指标扣分指标1.建议新户在办理税务登记补充信息采集后,及时登录安徽省建议新户在办理税务登记补充信息采集后,及时登录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做存款账户帐号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电子税务局,做存款账户帐号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2.老户发生帐号变动,会计核算方法变化时也应及时备案。老户发生帐号变动,会计核算方法变化时也应及时备案。3.税控设备按期报税,各税种按期申报,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税控设备按期报税,各税种按期申报,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款。工作建议工作建议二、补、复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1.纳税人因纳税人因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四、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五项所列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2.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机关申请复评。补评、复评流程补评、复评流程1.符合补评条件的纳税人需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分别发起补评符合补评条件的纳税人需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分别发起补评流程;补评受理的时间为当年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到下一流程;补评受理的时间为当年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到下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一天。年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一天。2.复评的纳税人只需向扣分指标有疑问的主管税务机关发起复复评的纳税人只需向扣分指标有疑问的主管税务机关发起复评申请;复评的受理时间为当年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到当评申请;复评的受理时间为当年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到当年的年的12月月31日止。日止。补评、复评注意事项补评、复评注意事项三、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部署推进。中央明确提出,要从更大维度、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2016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牵头,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铁路总公司联合制定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共29个部门联合,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A 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级纳税人激励措施(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四)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A,B,C级);(五)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六)税务机关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A级纳税人名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服务。(七)可评定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措施;(八)纳税信用A级且不属于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中关注企业级别为一至三级的自营出口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税务机关对税务机关对A 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认证企业的A级纳税人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申请增值电信业务便利和优惠;办理社保等业务时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政府招标供应土地优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许可事项优先;办理商务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给予优先处理,缩减办证时间;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享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审批事项绿色通道等等。(具体内容可参见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发改财金财金20161467号号)其它部门对其它部门对A 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税务机关对税务机关对D 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1、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1号)2、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上一年度内,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3、不得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C级也不行)。(财税201578号)4、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C级也不行)。(财税201573号)5、对安置残疾人的纳税人,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实行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财税201652号)6、对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随机抽查对象,列入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税总发201673号)税务机关对税务机关对D 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国管局、外汇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民航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涉及34个部门28条联合惩戒措施)(发改财金发改财金20162798号号)惩戒对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的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惩戒的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的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年第24号)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3、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6、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8、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年第24号)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1.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2.阻止出境阻止出境3.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限制担任相关职务4.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5.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6.向社会公示向社会公示7.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8.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9.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11.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12.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13.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14.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15.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公司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公司债券发行债券发行具体惩戒措施具体惩戒措施16.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17.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18.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19.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20.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1.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22.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23.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24.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25.强化外汇管理强化外汇管理26.限制在认证行业执业限制在认证行业执业27.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28.其他其他四、税银互动网上申请及信用评价自助查询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税银互动税银互动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税银互动税银互动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税银互动税银互动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税银互动税银互动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信用评价结果查询信用评价结果查询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信用评价结果查询信用评价结果查询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步骤-信用评价结果查询信用评价结果查询信用管理发展趋势信用管理发展趋势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缩,缩短评价周期。以推行实名办税为契机,归集办税人员信用记录,短评价周期。以推行实名办税为契机,归集办税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办税人员建立办税人员涉税信用管理制度涉税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加强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之间的联动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之间的联动。运用税收大数据,。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建立信用积分制度信用积分制度,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干意见 税总发税总发2017101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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