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常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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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一法律是什么?为啥要学法?话题二民事法律常识 话题三婚姻与家庭法律常识 话题四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字古体写法:法字古体写法:问题一法律是什么?为啥要学法?一、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廌廌(zh(zh )一种能一种能“治狱、治狱、“别曲直别曲直的独角神兽,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那么不触。有罪触,无罪那么不触。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这一解释说明:第一,在古代,法和刑是通用的。第二,“平之如水,从水意味着法不仅有“公平的象征意义,而且有“裁判的功能性意义,把罪者置于水上,随流漂去,有驱逐的意思。第三,审判时被廌触者即被认为败诉或有罪,所以“去之,从去,有神明裁判的意思。罗马人赋予正义女神的内涵是:天平代表“公平,宝剑代表“正义,前额垂直的秀发代表“老实亦即“真相,蒙眼闭目那么表示审判要“用心灵来观察。从正义女神的蒙眼闭目,到我国独角神兽的瞪眼怒目,殊途同归,都折射出普通民众对生命和生活的希望,以及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盼。在罗马法院的广场上,矗立着一座正义女神的雕像。她神情肃穆,一手执宝剑,一手持天平,双眼被布紧紧蒙着。雕像的背后,有一句简洁的古罗马法律格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依靠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标准。级意志的行为标准。法的定义:法的定义:法的根本特征法的根本特征1.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标准。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标准。2.2.法法律律是是以以主主体体的的权权力力和和义义务务为为根根本本内内容容的的社会标准。社会标准。3.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标准。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标准。二、为啥要学法?二、为啥要学法?守法学法用法 话题一法律是什么?为啥要学法?话题二民事法律常识 话题三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话题四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某甲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彩某甲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彩电放在座椅旁。行驶中,一小孩突然电放在座椅旁。行驶中,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乙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乙带的皮箱倒下,砸坏了甲的彩电,甲带的皮箱倒下,砸坏了甲的彩电,甲要求乙赔偿。甲的要求是否合理?本要求乙赔偿。甲的要求是否合理?本案应如何处理?案应如何处理?答:甲的要求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民答:甲的要求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对一般民事案件实行过错责任原那么,乙的皮法对一般民事案件实行过错责任原那么,乙的皮箱砸坏甲的彩电,并非由于乙的过错造成,而是箱砸坏甲的彩电,并非由于乙的过错造成,而是由于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乙无法预见不可防止由于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乙无法预见不可防止的意外事件,这个意外事件是由于司机为防止他的意外事件,这个意外事件是由于司机为防止他人损害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法规定因人损害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法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小孩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小孩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王某为某机械厂的合同工,王某为某机械厂的合同工,1616周岁。某周岁。某日,她在工艺美术商品店购置了项链和宝石日,她在工艺美术商品店购置了项链和宝石戒指,价值戒指,价值17001700元。王的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元。王的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工艺美术商店退货,而王某提出,自己已经工艺美术商店退货,而王某提出,自己已经是自食其力的工人,可以自己做主,表示不是自食其力的工人,可以自己做主,表示不愿退货。愿退货。1 1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2 2其父要求商品退货是否合法律规定其父要求商品退货是否合法律规定?3 3这件事应当由哪个法律来调整呢?这件事应当由哪个法律来调整呢?答:答:1 1有效。因为王已满有效。因为王已满1616岁,岁,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根据我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根据我国国?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第第1111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款规定:“16“16周岁以上不满周岁以上不满1818周岁的公民,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本案中不存在主体不合格问题。案中不存在主体不合格问题。n2 2王某父亲要求商店退款是否不符王某父亲要求商店退款是否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由于王某依法应视为完全合法律要求的。由于王某依法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买卖合同已经合法成民事行为能力,故其买卖合同已经合法成立。根据立。根据?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第第5757条,民事法律条,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而王某父亲认为王某未经变更或者解除。而王某父亲认为王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的说法,是没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有法律依据的。n3 3这件事由民法来调整。这件事由民法来调整。何为民法?何为民法?民法:指调整民法:指调整平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间的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和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法律的法律规律的总称。规律的总称。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相邻权、知识产权相邻权、知识产权债权、继承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人身权人格权人格权身份权身份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权、隐私权、肖像权监护权、知识产权监护权、知识产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资格。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资格。2区别区别第一、民事权利能力是每一自然人都具第一、民事权利能力是每一自然人都具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并非每个自然人都能够具备。为能力那么并非每个自然人都能够具备。第二、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与死第二、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亡。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前提,有意思能力即有行为能力,无意思能前提,有意思能力即有行为能力,无意思能力那么无行为能力。力那么无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1、年满、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16周岁以上不满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周岁的自然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10周岁以上不满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不满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张某去年只有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问题问题1此买卖是否有效此买卖是否有效?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案例一:案例一: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根据我国?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第第1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彩电。彩电。(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有向李某交付购置彩电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有向李某交付购置彩电的价款的价款500元的义务,及取得彩电的权利;李某有收取元的义务,及取得彩电的权利;李某有收取张某张某500元价款的权利和向张某交付彩电的义务。元价款的权利和向张某交付彩电的义务。评析:评析:今年年初,正在念初三的小莉今年年初,正在念初三的小莉15周岁用周岁用积攒下来的压岁钱积攒下来的压岁钱1200元,从北京静超时代通讯元,从北京静超时代通讯设备销售购置了一部设备销售购置了一部“南方高科南方高科S691型型,但没用多久,但没用多久,却因主板出现故障而却因主板出现故障而无法使用。为此,小莉的母亲将静超时代告上法无法使用。为此,小莉的母亲将静超时代告上法庭,认为小莉购机并未征得家长的同意,且庭,认为小莉购机并未征得家长的同意,且又又出现故障无法使用,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的买卖合出现故障无法使用,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静超时代公司双倍返还货款同无效,静超时代公司双倍返还货款2400元并赔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偿经济损失。请问:小莉未经家长同意购置请问:小莉未经家长同意购置的行为是否有效的行为是否有效?案例二:案例二:根据根据?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规定,年仅规定,年仅15周岁的小莉属周岁的小莉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她在购机时能够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她在购机时能够对的的品牌、外观等进行选择,但却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品牌、外观等进行选择,但却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即果,即的通话费、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费等其他费用的通话费、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费等其他费用无法作出相应的预见,故法院认为小莉购机确系与无法作出相应的预见,故法院认为小莉购机确系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而根据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而根据?合同法合同法?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如法定代理人未作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如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小莉的购机行为事后没有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追小莉的购机行为事后没有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故小莉的母亲要求确认其合同无效理由正当。认,故小莉的母亲要求确认其合同无效理由正当。评析:评析: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财产权财产权人身权人身权物权物权债权债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肖像权名誉权名誉权荣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集体所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集体所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相邻权相邻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留置权宅基地使用权和私有房屋的典权宅基地使用权和私有房屋的典权1.物权物权2、债权、债权1定义: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定义: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种类种类A.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B.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D.合同之债合同之债 陈某到某市银行分行取存款陈某到某市银行分行取存款10001000元,出纳员周元,出纳员周某将一捆某将一捆100100元的钞票当作元的钞票当作1010元的钞票给了陈某。陈元的钞票给了陈某。陈某拿后立即离开银行。随后,周某发现库存短款某拿后立即离开银行。随后,周某发现库存短款90009000元,即追回陈某,陈某予以否认。经查验,陈元,即追回陈某,陈某予以否认。经查验,陈某携带的钞票扎纸条上有该银行出纳员的印章。后某携带的钞票扎纸条上有该银行出纳员的印章。后该银行分行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陈某返还该银行分行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陈某返还90009000元不当元不当得利。得利。问题:陈某的问题:陈某的90009000元钱该不该返还给银行?元钱该不该返还给银行?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全权债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者,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利益受损失人。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万元款项。问题问题 1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2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李某提出支付李某提出支付2000元费用的要求应予支持,元费用的要求应予支持,平分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万元余款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案例:案例: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防止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者提供效劳的行为,就是无因管理。因无因管理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为无因管理之债。管理或效劳者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无因管理而支付的费用。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是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利的行为。权利的行为。当事人一方的违法行为使另一方遭受损当事人一方的违法行为使另一方遭受损害,因而在造成损害的人和遭受损害的害,因而在造成损害的人和遭受损害的人之间发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人之间发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是是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 A、定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定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特征:、特征: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的根底上达成协议二、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的根底上达成协议三、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三、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务关系的规定。C、订立过程:包括、订立过程:包括要约要约和和承诺承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a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b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房屋租赁常见纠纷:房屋租赁常见纠纷:一租金违约纠纷一租金违约纠纷二损害赔偿纠纷二损害赔偿纠纷1.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2.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3.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4.4.装修费用纠纷装修费用纠纷 (三三)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四四)转租纠纷转租纠纷(五五)变更房屋用途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六六)单方解除合同纠纷单方解除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房屋租赁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出租房屋应具备哪些合法条件出租房屋应具备哪些合法条件?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证明;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6、房屋能正常使用。、房屋能正常使用。一老人的大儿子私下将老人所有的一处门市一老人的大儿子私下将老人所有的一处门市出租给甲某做生意,谎称老人已赠给他了。甲某信出租给甲某做生意,谎称老人已赠给他了。甲某信以为真,就租下该门市投资经营。但不长时间老人以为真,就租下该门市投资经营。但不长时间老人故去,该房屋因遗产纠纷在老人子女之间打起了官故去,该房屋因遗产纠纷在老人子女之间打起了官司,老人的其他子女就屡次到门市吵闹,要求甲方司,老人的其他子女就屡次到门市吵闹,要求甲方腾房。甲方拿出与老人大儿子所签租房协议,其他腾房。甲方拿出与老人大儿子所签租房协议,其他子女不予认可,因无老人确实认或授权,甲某至此子女不予认可,因无老人确实认或授权,甲某至此叫苦不迭,懊悔当初轻信老人大儿子的一面之词,叫苦不迭,懊悔当初轻信老人大儿子的一面之词,使自己卷进纠纷之中。使自己卷进纠纷之中。案例案例: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注意的问题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注意的问题:1、查看房屋所有权证。要看正本。以了、查看房屋所有权证。要看正本。以了解该房屋的所有人及房屋状况。解该房屋的所有人及房屋状况。2、查看受委托人的授权书,或有权出租、查看受委托人的授权书,或有权出租的其他证明,如可转租协议等。最好留的其他证明,如可转租协议等。最好留一份由房主签字确认的复印件。一份由房主签字确认的复印件。3、查看出租方的自然状况。如自然人要、查看出租方的自然状况。如自然人要看身份证,法人要有营业执照等。看身份证,法人要有营业执照等。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依据我国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第六条规定,第六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房屋权属有异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平安标准的;、不符合平安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房屋应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出租房屋应办理哪些法律手续?我国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第五十三条规定: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哪些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依据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第2121条条规定,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规定,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自己的房屋: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自己的房屋:1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转借的;2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3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曾先生在选购了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曾先生在选购了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主告知该房产已经有人承租,租期尚有主告知该房产已经有人承租,租期尚有九个多月才到期,曾先生以为购置了房九个多月才到期,曾先生以为购置了房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于前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于前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与承租人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但是,在与承租人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中,承租人提出中,承租人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要求继续承租,并指责前业主和曾先念要求继续承租,并指责前业主和曾先生没有尊重其生没有尊重其“优先购置权,其有权主优先购置权,其有权主张曾先生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张曾先生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出租的房屋产权转移时,承租人享有出租的房屋产权转移时,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哪些权利?1.优先购置权优先购置权:“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置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有优先购置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由此可见,在该案例中,承租人提出要求继续租由此可见,在该案例中,承租人提出要求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曾先生无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但是的保护,曾先生无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因为,曾先生在取得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因为,曾先生在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收益权。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收益权。另外,如果前业主确实没有通知过承租人该房屋另外,如果前业主确实没有通知过承租人该房屋要出售或者承租人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置该要出售或者承租人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置该房屋的话,承租人确实有权主张该买卖关系无效。房屋的话,承租人确实有权主张该买卖关系无效。建议二手房买受人应当在购房前充分了解要购置建议二手房买受人应当在购房前充分了解要购置的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出租,租赁期限是否的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出租,租赁期限是否快到期,防止影响自己的购房用途或自己的投资快到期,防止影响自己的购房用途或自己的投资方案。方案。案例分析:2006年年6月月12日,某房产开发公司新开发的公寓举行现日,某房产开发公司新开发的公寓举行现场购房咨询活动,张小姐也前去看房,但只初略浏览了一遍场购房咨询活动,张小姐也前去看房,但只初略浏览了一遍就走了。没想到就走了。没想到6月月14日日某报的房地产专刊广告中,张小日日某报的房地产专刊广告中,张小姐看房的镜头却出现在广告宣传画面上。同时在张小姐照片姐看房的镜头却出现在广告宣传画面上。同时在张小姐照片旁有一行广告词:旁有一行广告词:“公寓真正的绿色、健康住宅精品楼,公寓真正的绿色、健康住宅精品楼,快来买哦,剩房不多。快来买哦,剩房不多。就是因这张照片,张小姐陷入了痛苦之中。张小姐的男就是因这张照片,张小姐陷入了痛苦之中。张小姐的男友指责她没有和自己商量就去为别人做广告友指责她没有和自己商量就去为别人做广告?张小姐的领导张小姐的领导那么告诉她以后不要在外边做兼职,否那么将按规定进行处那么告诉她以后不要在外边做兼职,否那么将按规定进行处分,而张小姐的朋友们在看到广告后都认为她在这家房产公分,而张小姐的朋友们在看到广告后都认为她在这家房产公司收取了广告佣金,有的甚至有的还劝她去做广告形象大使司收取了广告佣金,有的甚至有的还劝她去做广告形象大使张小姐认为该房地产公司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张小姐认为该房地产公司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用自己的照片做广告,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于是找到这家用自己的照片做广告,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于是找到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例请问:房地产公司是否侵犯了张小组的肖像权?请问:房地产公司是否侵犯了张小组的肖像权?青年工人小华下夜班回家,当它走到离青年工人小华下夜班回家,当它走到离自己家门不到自己家门不到100100米处,突然从黑暗中米处,突然从黑暗中冲出一名歹徒,抢走小华的手表和提包。冲出一名歹徒,抢走小华的手表和提包。小华拾起地上的砖朝歹徒头砸去,那歹小华拾起地上的砖朝歹徒头砸去,那歹徒徒“哎呀一声,捂住脑袋向前冲哎呀一声,捂住脑袋向前冲了几步就倒在地上了,经查,这名歹徒了几步就倒在地上了,经查,这名歹徒头部受了重伤,小华对此要不要负民事头部受了重伤,小华对此要不要负民事责任呢?责任呢?某日深夜,男青年杨某尾随下夜班的青年女某日深夜,男青年杨某尾随下夜班的青年女工王某至无人处,拦住王某,拔出尖刀,逼迫王工王某至无人处,拦住王某,拔出尖刀,逼迫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开始假装顺从,乘杨某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开始假装顺从,乘杨某思想放松,忙于解衣时,从他身上拔出尖刀,将思想放松,忙于解衣时,从他身上拔出尖刀,将杨某刺死。杨某刺死。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本案王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因为王的行为本案王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因为王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无过当防卫。属于刑法规定的无过当防卫。?刑法刑法?第第20条第条第3款规定: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犯罪,采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案例:案例: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n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n也不负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他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他人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人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第三者较小利益的行为。损害第三者较小利益的行为。n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话题一法律是什么?为啥要学法?话题二民事法律常识 话题三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话题四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婚一、结婚的概念和条件一、结婚的概念和条件1.1.结婚的必备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2.2.结婚的禁止条件结婚的禁止条件二、结婚程序二、结婚程序1.1.程序程序2.2.婚约和事实婚姻婚约和事实婚姻3.3.无效婚姻无效婚姻4.4.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结婚的必婚的必备条件条件一一实质要件:要件:1.1.必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5 5条条男女双方自愿,不是一男女双方自愿,不是一厢情愿。情愿。当事人本人自愿,不是父母或第三人自愿。当事人本人自愿,不是父母或第三人自愿。当事人完全自愿,不是勉当事人完全自愿,不是勉强同意。同意。结婚的主体必婚的主体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法律不是异性男女,我国法律不允允许同性同性结婚。婚。2.2.必必须到达法定婚到达法定婚龄第第6 6条条3.3.必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第符合一夫一妻制第2 2条条二形式要件:二形式要件:必必须进行行结婚登婚登记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确立夫妻关系为目的而达成合意的法律行为。序,以确立夫妻关系为目的而达成合意的法律行为。案情:小王、小李有同一个外婆,从小一块长小王、小李有同一个外婆,从小一块长大,双方产生感情,二人带着所有手续大,双方产生感情,二人带着所有手续去登记结婚,可是经办人不予办理。去登记结婚,可是经办人不予办理。问题:你认为原因是什么?问题:你认为原因是什么?结婚的禁止条件第结婚的禁止条件第7 7条条1.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2.2.禁止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疾病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疾病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外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父母男方本人男方本人表妹表妹舅姨舅姨第一代第一代第二代第二代第三代第三代又称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又称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就就是是男男女女双双方方在在没没有有办办理理婚婚姻姻登登记记手手续续的的情情况况下下,以以夫夫妻妻名名义义生生活活,周周围围的的邻邻居居、同同事事、亲亲戚戚都都认认为为他他们们是是夫夫妻的情况。妻的情况。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婚约婚约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的要件事实婚姻的要件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与非法同居关系。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与非法同居关系。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必须是在必须是在1994年年2月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前。前。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两性结合。一般同居关系一般同居关系:是指我们通: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未婚同居,即未办常所说的未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特殊同居关系特殊同居关系:指同居一方:指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形。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形。分分类类同居法律后果同居法律后果 一、合法还是违法?一、合法还是违法?1、成年人婚前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不管行、成年人婚前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不管行为发生时是被骗还是存在重大误解造成的自愿,为发生时是被骗还是存在重大误解造成的自愿,法律均不予以干预。法律均不予以干预。2、如果违背女性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如果违背女性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涉嫌强奸罪。3、如果与、如果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其是否同意,均涉嫌强奸罪。不管其是否同意,均涉嫌强奸罪。4、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二、关于婚前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问题二、关于婚前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问题:1、同居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同居者分割财产问题:、同居者分割财产问题:首先,清点和估算财产,确认产权。首先,清点和估算财产,确认产权。其次,合理分割财产。其次,合理分割财产。3、同居期间债务问题:、同居期间债务问题: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归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归还。4、孩子抚养问题:、孩子抚养问题: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处理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处理除以上事项,法律有明文规定,关于民间盛行的除以上事项,法律有明文规定,关于民间盛行的“青春损青春损失费、失费、“分手费等均无法律明文规定,建议单身男女谨分手费等均无法律明文规定,建议单身男女谨慎选择,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感情合得来的情慎选择,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感情合得来的情况下,应领先行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经营婚姻家庭。况下,应领先行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经营婚姻家庭。一是案由不同,前者为离婚纠纷,后者为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是案由不同,前者为离婚纠纷,后者为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二是处理程序不同。事实婚姻诉请离婚的,法院应当主持双方调解,二是处理程序不同。事实婚姻诉请离婚的,法院应当主持双方调解,调解和好的,发给调解书确认婚姻关系有效。调解无效的,判决双方离调解和好的,发给调解书确认婚姻关系有效。调解无效的,判决双方离婚。解除同居关系纠纷,诉至法院的,不作调解,当事人不撤诉的,应婚。解除同居关系纠纷,诉至法院的,不作调解,当事人不撤诉的,应当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当判决解除同居关系;三是财产范围不同。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三是财产范围不同。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及其他共金、生产经营性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及其他共同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同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一方创造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产为共同共有财产,一方创造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四是事实婚姻关系,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四是事实婚姻关系,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其配偶请求精神损害赔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其配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同居关系解除时,无过错方无权向对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偿。而同居关系解除时,无过错方无权向对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五是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生活困难一方有权向对方主张困难帮五是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生活困难一方有权向对方主张困难帮助,帮助包括金钱、房屋的居住权甚至所有权。同居关系解除时,一方助,帮助包括金钱、房屋的居住权甚至所有权。同居关系解除时,一方无权向对方主张生活困难帮助,更不能主张房屋居住权及所有权。无权向对方主张生活困难帮助,更不能主张房屋居住权及所有权。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与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在处理结果上的区别:在处理结果上的区别:n n有这样一个“老夫少妻都犯重婚罪的案例,65岁的老人和他的24岁的妻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6个月。这位老人20多年前经人介绍结识王某,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认为很合得来,想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当时正值“文革末期,老人因被疑心有历史问题受到因而无法领取结婚证。于是,二人便同居了,后来还生了一个女儿。20多年过去了,二人一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虽然没有办理正式手续,但周围的邻居一直以为这是一对老夫妻。案例案例:n n二年前,老人退休后闲不住,开了一家小卖店,因为人手紧就雇了个外来妹。姑娘的到来为老人一家解决了不少困难,老夫妻视之如女。可就在老人患病住院期间,老人一直由姑娘照顾,这样一来老人逐渐对姑娘产生了好感,病好以后,和姑娘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老太太看不下去,就搬到别处去住,没想到两人竟在1995年4月到登记机关领了结婚证。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有的说:“老头子不是结婚了吗?孩老头子不是结婚了吗?孩子都子都2020好几了,怎么又娶了个小老婆好几了,怎么又娶了个小老婆?知情的人解释说:?知情的人解释说:“他和老太太他和老太太从来就没有领过结婚证,这次和姑娘从来就没有领过结婚证,这次和姑娘结婚时到街道办事处办理了正式的婚结婚时到街道办事处办理了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也算合法。老太太咽姻登记手续,也算合法。老太太咽不下这口气,不信做了几十年的夫妻不下这口气,不信做了几十年的夫妻就这样任人摆布,于是到法院把二人就这样任人摆布,于是到法院把二人告了下来。告了下来。法庭上,老人的辩护人在为其辩护时说,法庭上,老人的辩护人在为其辩护时说,虽然二位老人一直生活在一起,但是二虽然二位老人一直生活在一起,但是二人之间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老人之间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老人和姑娘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建议法人和姑娘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建议法院驳回自诉人的控诉。姑娘更是振振有院驳回自诉人的控诉。姑娘更是振振有辞,声称自己是初婚,并在婚姻登记机辞,声称自己是初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因而,其行为根本谈关领取了结婚证,因而,其行为根本谈不上是重婚,更谈不上是犯罪了。法律不上是重婚,更谈不上是犯罪了。法律明确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明确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是重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是重婚罪。婚罪。3.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司解一司解一第八条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题例题:甲男,甲男,22周岁为到达与乙女,周岁为到达与乙女,19周岁周岁结婚的目的,成心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结婚的目的,成心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为由宣告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以解除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B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当事人可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撤销,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以通过申请撤销,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去法律效力。l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一方撤销婚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l被被非非法法限限制制人人身身自自由由的的当当事事人人请请求求撤撤销销婚婚姻姻的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家庭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家庭关系家庭关系夫夫妻妻关关系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一、夫妻人身关系一、夫妻人身关系一夫妻平等一夫妻平等1、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的人身自由权、夫妻的人身自由权3、夫妻的姓名权、夫妻的姓名权4、互相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互相不得实施家庭暴力5、住所选定权、住所选定权二配偶权二配偶权所谓配偶权是基于配偶身份,夫妻之间相互所谓配偶权是基于配偶身份,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的身份权,包括:享有的身份权,包括:1.同居请求权,即请求对方和自己共同生活的权利;同居请求权,即请求对方和自己共同生活的权利;2.监护权,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监护权,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为其监护人;一方为其监护人;3.继承权,夫妻相互为另一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权,夫妻相互为另一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4.失踪和死亡宣告申请权失踪和死亡宣告申请权5.贞操请求权,即要求对方不为婚外性交的权利。贞操请求权,即要求对方不为婚外性交的权利。6.扶养请求权,在一方没有收入时有权要求对方扶养。扶养请求权,在一方没有收入时有权要求对方扶养。二、夫妻财产关系二、夫妻财产关系一约定财产制一约定财产制1、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基于意思自治原那么法律自无干预的必要。基于意思自治原那么法律自无干预的必要。2、约定的形式,法律明确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约定的形式,法律明确要求采取书面形式。3、夫妻财产所有形式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夫妻财产所有形式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局部各自所有、局部共同所有。局部各自所有、局部共同所有。4、约定的财产范围,包括婚前和婚后取得的各种、约定的财产范围,包括婚前和婚后取得的各种财产。财产。5、约定的有效条件与合同相同。、约定的有效条件与合同相同。二法定夫妻财产制二法定夫妻财产制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夫妻财产共同共有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依据我国制。依据我国?婚姻法婚姻法?第第17条与第条与第18条的规定,除法律规条的规定,除法律规定为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外的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定为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外的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下财产归个人所有: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下财产归个人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法第1818条第条第3 3项规定的除外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依据依据?婚姻法解释二婚姻法解释二?第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期间,以下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王女士与李某王女士与李某19931993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次年次年5 5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常因琐事发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常因琐事发生争吵,以致夫妻关系恶化。生争吵,以致夫妻关系恶化。20052005年年7 7月,月,王女士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法院,要求王女士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法院,要求与李某解除婚烟关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与李某解除婚烟关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提出要求分割王女士于今年中,李某提出要求分割王女士于今年5 5月月取得的因医疗事故获得的赔偿款十万余取得的因医疗事故获得的赔偿款十万余元。那么,这十万余元是不是夫妻共同元。那么,这十万余元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案例案例1:根据现代立法思想,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根据现代立法思想,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因医疗事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因医疗事故而获得的赔偿费是医疗机构对她身体受故而获得的赔偿费是医疗机构对她身体受到伤害而给予的经济补偿,也是对她未来到伤害而给予的经济补偿,也是对她未来生活的保障,带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生活的保障,带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故故这笔虽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医疗事这笔虽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医疗事故赔偿款应属王女士的个人财产,李某无故赔偿款应属王女士的个人财产,李某无权要求分割。权要求分割。分析分析:二、父母子女关系二、父母子女关系又又称称亲亲子子关关系系。是是指指父父母母子子女女间间法法定定权利和义务的总和。权利和义务的总和。包包括括婚婚生生、非非婚婚生生的的父父母母子子女女关关系系和和养父母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l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l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l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l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三、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祖孙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外外)祖父、母祖父、母(外外)孙子、女孙子、女离婚l离婚就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概念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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