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中的法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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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中的法律 中国局部 任课教师:毕连芳 绪论一、什么是经典?经典,就是古今中外各个知识领域中那些经久不衰的万世之作。二、什么是经典中的法律其一,政法典籍中的法律。其二,古典名著中的法律问题。其三,经典戏剧作品中的法律。其四,古代经典案例中的审断智慧。第一章 政法典籍中的法律 中国著名法典与法律事件一、?法经?我国封建法典之源一李悝制定?法经?的时代背景二?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有六篇:盗、贼、囚、捕、杂、具。第一局部称正律,包括前四篇:盗、贼、囚、捕,主要内容是惩罚盗贼。第二局部是杂律,指第五篇“杂法,主要是惩治盗贼罪以外其他犯罪。第三局部即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的根本法律。三?法经?的阶级本质及历史地位1、阶级本质第一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第二,维护和稳固新建立的君主制度。第三,维护新的封建等级制度。2、历史地位第一,初步确立了法的客观规定性。第二,首次创立了成文法典的篇章体例结构。第三,首次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刑事立法原那么。第四,表达了重刑轻罪的法制原那么。二、商鞅法制改革法家思想对秦的影响一改法为律二重农奖功三明法重刑1、族刑连坐2、行刑重轻3、不赦不宥4、刑用于将过5、奖励告奸四剥夺旧贵族特权1、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2、废除世卿世禄制三、“春秋决狱儒家思想对司法实践的影响一春秋决狱的含义所谓春秋决狱,是指在审理案件时,采用儒家经义即儒家宣扬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孔子修订的?春秋?一书中的“微言大义作为审判的依据。二春秋决狱的事例三春秋决狱的特点春秋决狱的特点是“论心定罪。董仲舒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四对春秋决狱的认识1、弊端1导致司法的随意性,造成司法的混乱。2把儒家经典置于法律之上,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一种藐视,是“人治的典型表现。2、合理性1强调情理道德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的僵化。2对于纠正汉武帝时期酷吏横行、专擅司法有一定作用。四、赵娥复仇道德与法律的较量一赵娥复仇案梗概 赵娥复仇发生在汉代。出现?后汉书 列女传?中。赵娥复仇案:赵娥幼时,其父被一个叫李寿的人杀害。赵娥有三个兄弟,曾立志为父亲报仇,但不幸因一场瘟疫一齐亡故。于是,复仇重任就一起落在赵娥这位弱女子身上。赵娥不顾乡邻劝阻,发誓手刃仇人。终于有一天,她路遇李寿,挥刀先砍李的马,使李坠马落地,然后又向李砍去。因用力太猛,砍在一棵树上。刀被折成两截。于是弃刀一跃骑到李的身上,死死掐住李的脖子,使其窒息而死,最后她割下李的头颅,投案自首。该案件中的赵娥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分?二对赵娥复仇行为的处理汉代法律是禁止复仇的,凡复仇而杀人者,判处死刑。对于赵娥复仇案件,假设依据法律,不难处置。但审理此案的官员,十分敬佩赵娥的孝行与勇气,命人强行将赵娥车载回家,不予处理。法官这种做法,受到了当时社会舆论的一致称赞。三法律与道德的较量堂堂法官,因同情复仇,竟不顾国家法律,甘愿弃官不做而逃亡,也要放纵犯罪。区区文弱女子,因发誓报仇,竟不顾国家法律,私自持刀杀人。这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东西所驱使,这就是“礼道德,特别是“孝亲的道德。在他们内心的天平上,道德明显重于法律。他们的这种选择,代表了古代中国人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一般见解和心态。五、?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的瑰宝所说的?唐律疏议?是高宗年间制定的?永徽律疏?,它在立法上取得了重要的成就,是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唐律疏议?对东亚邻国也发生重大影响。如朝鲜?高丽律?、日本的?大宝律令?和?养老令?、越南的?国朝刑律?等。由此可见,唐律不仅在中国法制史占有主要地位,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世界法制史上也留下光辉的一页。六、重典治国法律对皇权的极端维护一重典治国思想产生的特定历史条件1、元朝灭亡的教训。朱元璋认为,元朝灭亡的原因在于宽纵姑息之政,导致纲纪紊乱,官吏腐化,被农民起义击溃。2、刑罚世轻世重是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3、明初复杂的社会形势迫使朱元璋“重典治国。二重典治国的内涵1、重典治吏1明初四大案件:胡党之狱、蓝党之狱、郭桓贪污案、空印案2朱元璋亲自编纂的?明大诰?中百分之七十针对贪官污吏。3针对贪官污吏,创制了“剥皮实草的酷刑2、重典治民三重典治国之评价七、文字狱清朝的思想高压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有案可查的文字狱近百起。康熙朝:“南山集案雍正朝:“查嗣庭试题案乾隆朝:“咏黑牡丹案、“胡中藻案 八、杨月楼案传统司法审判的缩影故事梗概:反响出的法律制度: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淋漓尽致地向国人展示了延续数千年的司法传统:审判主体是以县令为主的行政官员;审判程序是民告官审、以刑为主、不分民刑;审判方式是严刑拷打、套取口供;审判原那么是有罪推定;审判结果是泛罪化制裁。九、“杨三姐告状新式法律与近代司法的适用故事梗概近代司法制度的应用十、“刘巧儿婚姻上诉案件革命根据地的新式审判方式评剧?刘巧儿?取材于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一个真实案例。马锡五审判方式第二章 古典名著中的法律一、?红楼梦?红楼梦?故事反响的是贵族家族的兴衰,描写的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上层。以贾、薛、王、史四大家族为主线,描写的是贵族家族以及官僚世家这些社会高层的活动,揭示了官场运作过程中得种种黑幕,显示出统治者在正式场合提倡的整套伦理道德、法律规那么,但他们自己往往弃之如敝履,使读者产生“看破红尘的感觉。一宝黛能否结婚表兄妹婚姻的合法性问题1、传统法律的宽容实际上,明代以前的法律一般不禁止表兄妹结婚。中国古代将父亲的姐妹姑母之子女称为“外兄弟姐妹,将母亲兄弟舅姐妹姨的子女称为“内兄弟姐妹。外为表,内为中,统称“中表亲。中国汉唐宋元,历经几千年,中表亲被认为是“亲上加亲,是加强亲属血缘关系的有效措施,在民间广为流传。2、明朝矫枉过正的法律规定到了明朝,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在表兄妹结婚问题上,朱元璋以为近亲属之间的婚姻是蒙古族的习俗,因此,在他参与的?大明律 户律 婚姻?中明文规定:“假设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并离异。无论是父系还是母系的表兄妹,结婚的都强制离婚,女方归还父母家,聘礼那么全部由官府没收。不过到了明朝末年,这个禁令已经相当松弛,民间已经不把它当回事。3、清初的禁令与后来的开禁清朝入关后,完全沿用了明朝的法律。雍正八年1730,清朝朝廷制定条例,明确规定:但凡中表亲结婚的,“听从民便,不再禁止。民间本来就盛行中表亲“亲上加亲,此后这一习俗得以完全合法。?红楼梦?小说创作之时,雍正八年的这个条例已经生效,因此作者不必回避这个禁忌,大写表兄妹婚姻。二尤三姐与柳湘莲的冷艳爱情故事 婚姻的程序与聘礼的法律意义?红楼梦?第66回“情小妹耻情归地府,冷二郎一冷入空门讲的是尤三姐殉情,柳湘莲遁入空门的冷酷爱情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不到尤三姐与柳湘莲的唧唧喔喔,也看不到双方之间有什么样的感情交流,仅仅是柳湘莲把一把宝剑托人送给尤三姐,此后的尤三姐便以为自己已经是柳湘莲的人。所以当柳湘莲索要宝剑时,自刎身死,这是符合事态开展的。那么尤三姐在接受柳湘莲的宝剑后,是否就真的已经是柳湘莲的人了?在这里,我们就需要了解中国古代的婚姻程序问题。1、古代婚姻程序中国古代的婚姻程序,一般称之为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也叫纳币,即下聘礼,请期,亲迎。纳采,就是南方家庭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获得女方家许可。问名,就是男方请媒人到女家问女子的出生年月日,拿去占卜合婚,看是否相合。纳吉,就是男方拿着女方的生辰八字到祖庙去占卜。纳征,即下聘礼,俗称“放定,标志着双方婚姻的正式确立。请期,男方择定了成亲的日子,派媒人向女方家请示日期。亲迎,这是人们熟悉的一道举行婚礼的仪式。以上就是中国古代完整而合法的婚姻程序。这一套婚姻程序确立于西周,以后相沿不改,一直到清朝末年,甚至民国时代还在沿用。2、聘礼的意义在上述六道婚姻程序中,下聘礼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在中国古代,虽然没有正式结婚,但只要下了定礼下聘礼,就算是有了婚约,婚姻就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双方便不得悔婚,否那么会受到法律制裁。?大清律例?男女婚姻条:假设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婚者,笞五十。虽无婚书,但曾受聘财,亦是。假设再许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后定娶者,知情,与同罪,彩礼入官。?红楼梦?为我们提供了男方和女方分别悔婚的两起实例。一是柳湘莲悔婚事件,导致了悲剧结果。二是张财主的女儿金哥,已经受了原来长安守备的“聘定,又被长安府府太爷的小舅子看上,张财主悔婚,也导致了悲剧的产生。在明清两代,由于受宋明理学“一女不嫁二夫观念影响至深,在下聘礼之后,如果男女双方不能真正结合,往往会导致婚姻悲剧的产生。可见,下聘礼这个环节的重要性。三探春不认舅,管亲妈叫“姨娘妻妾身份地位问题探春不认舅,管亲妈叫“姨娘,这是怎么回事?这里涉及到的是妾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贾链娶尤二姐,娶妻还是纳妾?妻妾的法律地位有何不同?要搞明白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古代家庭中妻妾之地位。1、妻妾地位的不同第一,妻是明媒正娶过来的,所谓的“聘那么为妻;而妾的来路不一,有可能是偷来的、抢来的、骗来的、买的、讨的、借的,样样都有。第二,妻与夫是配偶、伴侣关系;而妾那么是男子非正式的配偶,她与男子之间实际上是主仆、主奴关系。第三,不但妾的地位低于妻,而且妾的家族的地位与妻之家族不可并提。明白了关于妻妾法律地位的不同后,我们就会了解探春为什么管亲妈叫“姨娘。因为正妻才是所有子女法律上的正式母亲。明清法律有“八母的区分,是指养母、嫡母、继母、慈母、嫁母、出母、庶母、乳母。探春、贾环是赵姨娘的亲生儿女,但他们在法律上的母亲,那么是贾政的正妻王夫人。因此,探春不管自己的亲妈叫“母亲,而称呼其为“姨娘。2、妻妾地位不能乱历代法律都规定“不准乱妻妾位。清律“妻妾失序条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假设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红楼梦?中贾琏娶尤二姐,以夫妻相待,并让下人称为奶奶,于是“新奶奶旧奶奶的传开了,凤姐知道后顺水推舟,加以成全,为的是暗地里使人告贾琏停妻再娶。公平地讲,这一罪名并不成立,二姐完全是以妾的礼节娶进来的,凤姐不过是借机制造并扩大事端而已。如果贾琏真的乱了妻妾位,那么法律是可以制裁他的。在中国历史上确实有一些因为“乱妻妾位而遭受法律制裁的达官贵人。然而,贾琏之举并没有乱妻妾位,所以凤姐是没有证据去控告他的,只不过虚张声势吓唬吓唬贾琏而已。四黛玉有无财产女儿的财产继承1、户绝家庭与万贯家产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林黛玉是个多愁善感,甚至多以尖刻。这种性格的形成一方面是先天身体反面的因素,另一方面与其长期寄人篱下有关。那么,林黛玉真的是寄人篱下的贫寒孤女吗?林黛玉有无家产呢?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析历史上的继承问题,尤其是女儿的继承权问题。在这里,我们要引入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法律概念:户绝。户绝又叫绝户。?唐律疏议?曰:无后者,为户绝。可见,户绝是指夫妻双方已经死亡而没有后代,这里所说的后代是只没有男性直系亲属,不包括女儿。也就是说,夫妻死亡后没有儿子的家庭,就是户绝。可见,?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家庭是地地道道的户绝家庭。关于林家财产状况,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陈大康在?说红楼?中,详细分析了林黛玉父亲林如海的家境后指出,林如海依靠继承的祖业以及在扬州任官的灰色收入,应该积累起了巨额家资。既然林家有这么丰厚的财产,孤苦无依靠的林黛玉是否有权利继承呢?这些财产又到了那里呢?2、古代女儿的财产继承权中国古代一般的继承原那么是:男性子嗣可以继承财产,而且从汉代开始实行诸子均分。在有男性子嗣的情况下,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充其量也就是分的一份嫁妆钱。那么,户绝状态下,女儿有继承权吗?中国古代法律对于财产继承问题还是相当重视的,历代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中国古代法律把女儿分位在室女、出嫁女、归宗女出嫁后因种种原因回到母家居住的,其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各不相同。明朝,法律大大简化了有关财产继承的内容。?大明令 户令?规定:死者如果没有儿子,可以由他的未亡人寡妻以及他的宗族来为他设定一个嗣子为继承人。嗣子应该从死者的侄子中推选。如果没有亲侄子的,再依次推到堂侄、远方堂侄。如果没有为死者立嗣,全部遗产由女儿均分,无论在室女、出嫁女、归宗女,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女儿,全部财产归官府。在?红楼梦?成书的清代,有关财产继承的法律完全沿袭了明朝的制度。3、林家的财产被贾府挪用由上面的法律制度可以制度,林黛玉是有可能继承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的,前提是林氏家族没有为林如海立嗣。显然,贾家在得知林如海病重时,已经方案好排除林氏宗族的干预。贾母指定贾府财产管理人贾琏陪同林黛玉前往扬州,就是要贾琏来实施财产处置的能力。贾琏不辱使命,将扬州的林家财产处置干净,全部转换成了现银,转移到了贾府。那么这一笔财产到底哪里去了?据研究者的研究,这笔财产应该是被贾府挪用了。五宝玉挨打古代的教育方式与家法族规的重要性?红楼梦?写动用家法的场景很多,不仅浓彩重墨,大肆渲染,而且工笔细腻,刻画入神。尤其是第33回宝玉挨打一段,写的一波三折,精彩绝伦。宝玉挨打这件事情反映了中国古代教育方式与现代教育方式的不同,另外也反映出中国古代家法族规的重要性。1、古代的教育方式中国历来的教育方式,信奉的是“严父慈母和“棍棒底下出孝子。所谓“慈母当然是针对“严父来说的,如果父亲去世,代替父亲行使权力的母亲照样会“严母。2、家法族规的重要性宝玉挨打不仅涉及到教育方式的问题,同时也说明了家长在执行家法族规方面的作用。家族是中国人的根本生活单位,承担着政治、法律、教育等重要功能。要治理家庭和宗族,必须有一套根本标准,违反了要受到惩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家法族规。家法族规是清朝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国家成认家法族规的效力。一般来说,越是豪门望族,家法族规越是严格,规矩越多。这是哪个时代中外的一个通例。在那个时代的英国,所有家庭都相信一句话这句话出自所罗门王之口:“放下了鞭子,惯坏了孩子。实行体罚制度最严厉的是贵族子弟和上流社会的子弟学校。举例说明:伊顿公学的鞭笞制度所起到的作用。再回到?红楼梦?,贾政想通过家法使贾宝玉改变那种不思上进、整日游乐的坏毛病,但是由于贾母的强力弹压,家法族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实,家法族规对于维护一个家庭、家族至关重要。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却是顺着贾家的“家法废弛这条线索,写贾家的逐渐衰败的。六马道婆的巫术案十恶不赦马道婆巫术案故事梗概:故事发生在小说的第25回“魇魔法姊弟奉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这个事件发生在荣国府里。赵姨娘为了报复凤姐平日里对她得刻薄,以及为自己亲生儿子与宝玉争宠,不惜重金,请马道婆做法,用巫术企图谋害凤姐和宝玉。那么马道婆的行为构成什么样的犯罪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来看中国古代处置巫术的专门法律。1、马道婆巫术案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处置巫术的专门法律中国自从隋朝开始,正式确立了十恶大罪。所谓的“十恶,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统治阶级认为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它直接危及到封建皇权、封建礼教以及社会稳定,因而被统治者视为打击的重点而单独列出,并特别规定:“大逆、谋反、叛者,父子兄弟皆斩,家口没官,“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遂有“十恶不赦之说。马道婆所犯的罪行属于十恶中的第五项“不道罪。什么是不道罪呢?大清律例:“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假设采生、造畜蛊毒、魇魅。具体来说,马道婆的行为属于不道中的魇魅行为。所谓魇,是指用图像画人、雕刻人形、钻心钉眼,缚手系足之类的方式,致人于死。所谓魅,就是向鬼神祈祷,画符,请鬼神帮助害人,或者是发愿,害了人如何报答鬼神,或者是反过来,威胁鬼神,要使不服从,就要如何如何为难鬼神。民间常把这种魇魅行为称为魔法、邪术。2、赵姨娘和马道婆应有的下场从以上法律规定看,赵姨娘和马道婆的巫术案件,是涉及了十恶的重大犯罪。不过赵姨娘谋害的是丈夫的嫡子和丈夫的侄媳,都不属于尊长亲属,因此没有加重处分的情节,只是普通人的巫术相害案件。巫术差点成功,符合明清朝法律中的“假设伤而不死,造意者绞监侯,赵姨娘是造意者,应该处以绞刑;马道婆是实施者,算从犯,要流三千里,因为属于十恶,所以都不得赦免。二、?水浒传?水浒传?描写的主要是中国古代的下层社会。?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的事迹是从被逼无奈、奋起对抗官府开始,以最后接受招安、为朝廷出力荡平寇匪而告终。对于?水浒传?,我们在这里不去做过多的评说,主要从一些具体故事中来体验和了解其中反映出来的古代法律问题。一梁山好汉们脸上的“金印宋朝刺配刑的适用看过?水浒装?的人一定会有一个印象,好汉们被逼上梁山之前,大多是官司缠身,而且脸上被打上“金印,被官府处以“刺配之刑的罪犯。比方武松、林冲、宋江等人都是这样。那么究竟什么是“刺配?什么叫做“打金印呢?要想了解这个问题,还得从宋朝的刑罚制度说起。1、宋朝非常宽大的法定刑制度宋朝法律中正式的刑罚:笞、杖、徒、流、死。笞刑:笞刑是用两股荆条拧成楚击打犯人的腿部和臀部,以示对轻微犯罪的惩戒。杖刑:杖刑的执行刑具为“常行杖,用大荆条或大竹板制成。徒刑: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其服役的一种刑罚。流刑:流刑是将犯人遣送到一定距离以外,并强制其服役的一种刑罚。死刑:死刑是剥夺重罪犯人生命的极刑。2、折杖法的出现在慎刑思想的指导下,宋朝在实践中把法定的五刑制度予以变通,开始实行折杖法。什么是折杖法呢?折杖法就是把笞、杖、徒、流四种刑罚减轻刑量或折氐为杖刑的制度。这种制度可以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减数年,笞杖得减决数。3、刺配在实行折杖法后,宋朝统治者也逐渐认识到,对于有些重罪罪犯只打一顿板子缺乏以防止他们再次犯罪,而且“死刑重,生刑轻,故犯法者多。死刑与生刑脱节,轻重失调。于是出现了一种较重的刑罚刺配。刺配就是将杖刑、刺面、配役三刑同时施加于一人身上的制度。为什么?水浒传?中不说刺字,而称为“打金印呢??水浒传?内容本身对此做了解释:因为大家讨厌“刺字的说法,所以改称“打金印。4、宋朝以后的“刺字刑宋朝以后的元朝,把“刺字作为侵犯财产罪罪犯的附加刑。明朝的法律照搬了元朝这个刑种,但凡盗罪都要在罪犯的小臂、脖子后侧刺字。二林冲休妻休妻的法定条件与休书的形式要件小说第八回“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中,林冲考虑到自己前途渺茫,生死未卜,对岳父张教头说明要休妻,以免娘子在家受高衙内迫害。张教头也体谅林冲的用心,同意暂时让女儿回家来住,并等待林冲归来。于是林冲口授,由一个写文书的人写下一纸休书:“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为因身犯重罪,断配沧州,去后存亡不保。有妻张氏年少,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永无争执。委是自行情愿,即非相逼。恐后无凭,立此文约为照。年与日。林冲看过一遍,“借过笔来,去年月日下押个花字,打个手摸。尽管妻子张氏百般不愿意,哭天抢地,但林冲还是义无返顾地走了。丈夫写这样一纸休书,无论妻子愿意不愿意,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吗?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吗?为什么林冲在休书上要押个花字、打个手为什么林冲在休书上要押个花字、打个手摸呢?摸呢?什么是花字和手摸呢?什么是花字和手摸呢?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要想了解上述问题,我们还需要了解中国古代有关休妻一些法律规定。1、休妻的法定条件?水浒传?中的这些描写是符合古代法律的。中国从西周开始就规定了丈夫可以以“七去单方面结婚婚姻关系。“七去,又叫“七出、“七弃。是丈夫或夫家借口休妻的七种表现,这一规定最早出现在西周,是西周婚姻制度一项内容。“七去的具体内容:第一,不顺父母者,去。第二,无子,去。第三,淫,去。第四,妒,去。第五,有恶疾,去。第六,多言,去。第七,窃盗,去。为了防止七去被滥用,礼制中还对休妻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规定了“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三不去是对丈夫或夫家休妻的三个限制。这些规定,从西周后一直被沿用到清朝,成为婚姻解除方面的根本原那么。2、休书的形式要件一般来说,休妻需要有书面文件“休书,按照在日本保存的一条唐朝的?户令?条文:“休书应该是由丈夫亲笔书写,由儿子、双方父母及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东邻西邻、见证人等署名。如果丈夫不会写字,那么由别人代写,丈夫应“画指为记。不过从唐代开始在士大夫之间流行草书签名的习惯,签署文件时将自己的姓名用连笔草写成一个符号,称之为“花押或者“画押就是签署的意思。这个习惯很快扩散,到了唐末五代,民间也逐渐在文书上自己的名字后面画一个代表自己名字的“花押。最常见最简单的是画一个十字,称为“十字花押。宋代民间采用十字花押签署文书已经成为普遍习惯,但是花押实在找不到什么个人印记,所以涉及人身的文书,在花押之外,民间还是采用更慎重的签署方式。比方买卖奴隶之类的契约,宋代民间还采取了“画指节的习惯。而在休书上那么采用“手摸。“手摸就是“掌印。表示要休妻的男子将自己的一个手掌涂上墨汁,然后按在休书末尾年月日上或者按在休书反面。也有的是再休书上画出自己一个手掌的轮廓。3、“手摸的重要意义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休书一定要有“手摸,但民间却把它作为休书的形式要件,原因何在?这实际上是民间的一种无奈之举。由于宋元明清一般的文书都是由他人代写的,当事人“花押签署,很难看出个人特有的印记。假设男方有意陷害女方,先立休书,然后反悔,否认休书是他写的,女方就会被控死罪“背夫改嫁罪。因此民间被迫形成防御机制,要求男方必须以具有本人明显印记的方式来表示意思 三武松为兄告状人命案件的“五大要件?水浒传?第二十五回“偷骨殖何九送丧,供人头武二设祭里,描写武松出差回来,打听到哥哥武大郎被嫂子潘金莲和奸夫西门庆害死,找到了旁证后,到衙门告状,衙门却提出“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俱全,方可推问得。中国古代处理人命案件的“五大要件:“尸是指尸体;“伤是指经过尸体检验后发现的致命伤痕;“病是指经过尸体检验后发现的致死的病因;“物是指物证,尤其是发现有致命的凶器;“踪是指已经具有证人证言等足以证明行凶情节的踪迹。很显然,这五大要件“重中之重就是“尸体,没有尸体,其他的要件要么根本不能成立,要么就是证明力缺乏。1、无尸不能定杀人案在?水浒传?故事发生的宋代社会中,确实存在着这样严格的司法原那么,杀人案的审理,必须有尸体可供检验,没有尸体就难以作为杀人案的性质受理。2、“死不见尸要慎重宋代的这项发原那么表现了宋朝的“慎刑思想。受害人“死不见尸,很可能是失踪了,将来有一天受害人活着回到家乡,而加害人却已经被处死,那个错误就无法挽回。而且如果是受害人成心逃亡以图使加害人背负死罪的,那就更容易造成冤案。因此宋代在司法上强调死罪案件应有受害人尸体,并且经过尸体检验得到受伤害死亡的结论,才能判定死罪。3、立法导向上的考虑上述“无尸不能定杀人案的原那么并没有在宋朝法律中明确予以规定,而是司法界的一个惯例,是一个司法原那么。不仅仅是宋代,任何一个朝代的法律中都没有这样硬性的法律明文规定。因为法律规定是会产生“行为导向的。立法者考虑到,如果有了这样的明文规定,万一启发了凶手毁尸灭迹,比方像西门庆、王婆那样残忍地讲武大郎尸体火化,那将是很坏的社会影响。四松江典得阎婆惜典身与卖身的不同?水浒传?第二十回“虔婆醉打唐牛儿,宋江怒杀阎婆惜里提到,阎婆惜要挟宋江的三项条件,第一件就是“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后来宋江杀死阎婆惜后,阎老婆子到衙门喊冤告状时说:“老身姓阎,有个女儿,唤作婆惜。典与宋押司做外宅。第三十六回,宋江在江湖上躲了几年,最后被捕时,亲笔招供:“不合于前年秋间典到阎婆惜为妾。为因不良,一时恃酒,争论斗殴,致被误杀身死,一向避罪在逃。从上面几点可以看出,原来宋江的这个小老婆是“典来的。那么什么是“典呢?1、“典身与“卖身的不同?水浒传?中出现的“典身,是中国古代民间特有的一种人身交易,一般叫做“典雇,就是一方与另一方订立契约,得到一笔现金,甘愿自己到另一方家里服役一定的年限,在年限期满后,一方如果能够归复原来数额的现金,就可以自由回家。2、“典雇妻女属于违法行为尽管民间继承出现这类人身典雇的交易,但这种交易实际上是古代法律所禁止的,尤其是“典雇妻女的行为。?水浒传?成书的时间是明朝,明朝法律明确将“典雇妻女的行为列为犯罪。明朝法律规定:但凡将自己的妻、妾典雇与人为妻、妾的,丈夫要被判处杖八十;如果父亲将女儿典雇于人的,父亲要处以杖六十。如果是与妻、妾串通好,将妻、妾冒充自己的姐妹典雇于人的,要加重处分为杖一百,妻、妾也要处以杖八十。3、“典雇妻女陋俗禁而不止的原因中国古代社会两极分化极其严重,穷人的贫困程度难以想象,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只能向有钱的财主借钱,可是多数农民家庭又没有足以抵押的财产不动产和动产,这是只能把家庭成员典出去作为债务的担保。和单纯的借高利贷相比,“典雇不至于让家庭背上过于沉重的利息,只要归还了原来金额的债务典价,就可以赎回人身。因此,尽管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却是屡禁不止。三、?三国演义?一桃园结义结义的力量与相关法律规定桃园结义故事梗概:?三国演义?第一回就是“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描写刘备、关羽、张飞结拜为兄弟,开始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崭露头角。这就是人们熟悉的桃园三结义的故事。结义在古代是比较盛行的,那么结义的意义何在?古代法律对于结义行为有无标准呢?1、结义的力量为了从事某些社会活动,防止社会风险。2、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异性结义,清朝以前的法律一直没有什么特别规定,结拜的兄弟在法律上依然是独立的个人,不发生真正血缘兄弟那种连带法律后果的关系。清朝入关后,为了防止民间利用这种盛行的异性结拜来反对自己的统治,开始制定严厉的法律试图对这种行为进行全面禁止。康熙初年,朝廷就制定了专门条例,规定:但凡异性人在结拜兄弟时由“歃血、定盟、焚表这样宗教性质行为的,就要按照“谋叛未行律,首犯“绞监候,从犯减一等流三千里。如果聚众至20人以上,首犯“绞立决,从犯充军。如果是普通结拜兄弟,只要聚众至40人以上,首犯也是“绞监候。20人以上不满40人,首犯“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及20人,首犯杖一百枷号两个月,从犯减一等。二曹操割发代首古代头发的奥秘曹操割发代首的表演:?三国演义?第十七回“袁公路大起七军,曹孟德会合三将有一段很有名的故事,说的是建安三年198年曹操亲自率领大军去讨伐张绣途径一片麦田时发生的故事。1、头发的意义 在古代社会,很多民族都把头发作为具有神圣意义的器官,甚至有的民族吧头发视为一个人全身力量的来源。我们的华夏民族自古以来,将头发看做祖先传下的血脉的象征,和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属于祖先血脉的禁忌,不得遭到破坏。?孝经?中有专门的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中原以北的少数民族也是将头发视为神圣的,他们也要终身蓄发,不得轻易破坏,更不能替光头。2、有关头发的法律因为头发对于古人具有重要意义,这种观念在法律中的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头发的完整性受法律的严格保护;一是当人们犯罪后,头发是刑罚的主要对象。秦朝时法律就开始对人的头发予以保护,规定:但凡但凡拔掉人的胡须、眉毛,或者用剑割掉人的发髻的,都要判处完城旦舂,咬断人的鼻子、耳朵或者手指的,处耐刑剃光罪犯的胡须鬓毛。汉文帝废除肉刑时,把原来的“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剃光头,脖子上戴铁钳,服五年筑城劳役。三国时期曹魏政权公布的?新律?中把“髡刑作为所以劳役刑的总称,可见,当时所有劳役罪犯都要被剃光头作为惩罚。西晋时沿袭了这一传统。唐代的?唐律疏议?仍然强调对头发给予保护,规定:但凡“挽鬓撮发拉扯鬓发和头发的就要作为殴打处理,处笞四十;如果拔掉了他人一寸见方的头发,就要按照伤人罪处理,处杖六十;超过一寸见方的要处杖八十;如果把他人的头发拔、割,致使其无法在梳成发髻的,就要判处徒刑一年半。不过,唐代法律中已经不见了髡刑,不再把剃发本身作为一种刑罚了,说明当时人们对于头发的迷信已经不像以前那么严重。以后的朝代根本上沿袭了唐朝对于头发的法律规定,但进一步减轻了伤害头发罪行的处分。如?大明律?规定:拔掉人一寸见方的头发,处笞五十;如果把人的头发拔掉、割去,无法梳成发髻的,就和折断人两个牙齿或两根手指一样处分,处杖六十徒一年。同样也不再把剃光头作为一种刑罚了。可见,曹操割发代首并非纯粹的“诈术,他这样做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背景的。第三章 戏曲作品中的法律一、?铡美案?秦香莲?铡美案?,也叫?秦香莲?,是当代传统戏曲中最为流行的剧目之一。剧目情节是这样的:陈世美为考取功名,于乡间日夜苦读,得到爱妻秦香莲日夜悉心照料。两人有一儿一女,生活幸福和睦。后来陈世美赴京应试,高中状元后被招为驸马。秦香莲多年无丈夫音讯,带了一对子女上京访求。陈世美无情,拒人妻子和儿女,并为免除后患,派出家将韩琪追杀秦香莲母子。韩琪宁愿自刎,不愿意滥杀无辜。秦香莲到开封府告状,包公被秦香莲感动,毅然将陈世美判处死刑。一陈世美的罪行陈世美的罪状可以通过秦香莲的状词来看:“状上写着秦香莲三十二岁,状告当初驸马郎。他欺君王瞒皇上,悔婚男儿招东床;他杀妻灭嗣良心丧,他逼死韩琪在庙堂。从这份状纸来看,陈世美实际上犯了三大罪状。1、抛妻再娶这个罪名实际上是陈世美的“原罪最初的罪行,可是这个罪名在古代的法律中实际上只是个很轻微的罪名。故事发生的宋朝,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假设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而在这个故事流行的明清朝,法律规定:“假设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后娶之妻离异归宗。因此,剧目中陈世美的抛妻再娶,只不过是个徒罪、杖罪。另外,按照古代的法律,官僚贵族还享有法律上种种特权。在故事发生的宋朝,陈世美可以通过“官当拿自己的官职去折抵徒刑,明清时期官僚具有不受体罚的特权,不管是宋朝还是明清,陈世美的罪行都可以拿钱去赎罪的,不用真正执行刑罚。2、“欺君之罪陈世美向太后、皇帝隐瞒自己已经娶妻的事实,被招为驸马,在犯有“抛妻再娶之罪外,同时还犯了“欺君之罪,这个罪名比较严重一些,可是,欺君之罪也并非特别严重的罪行。在唐宋法律中,欺君之罪属于向皇帝报告时“诈不以实,这样的行为要被判处两年徒刑;在明代法律中,这项罪名要更严重一些,“凡对制及奏事上书不以实者,杖一百徒三年。也就是要判处徒刑三年,附加杖一百的体罚。还是够不上死罪。3、遣人谋杀罪陈世美派遣自己的家将韩琪去杀害秦香莲母子,从而构成遣人谋杀罪,也正是因为这一罪名,使包公铡了陈世美。事实上,这个罪名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也够不上死罪,包公铡美的做法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按照故事发生的宋朝的法律,买凶杀人的,按照谋杀罪处分的,只要是起意并派遣了凶手,就要判处三年徒刑;因此导致受害人受伤的,主谋者要判处绞刑;受害人死亡的,主谋者要判处斩首。可是,在这个故事中,韩琪并没有使秦香莲母子三人身体受到任何伤害。那么陈世美派遣杀人的罪名,最高也就是三年徒刑。至于陈世美逼迫韩琪自杀,在明清法律里只能套一个“威逼人致死的罪名。按照明清条例,“凡因事威逼人致死一家二命,及非一家但至三命以上者,发近边充军;假设一家三命以上,发遥远充军。仍依律各追给埋葬银两。也就是说,要“威逼导致受害人一家有两人、或者威逼致人自杀的死者到达三人以上,威逼者也不过是一个充军的罪名,仍然没有死罪。二陈世美的特权身份按照唐宋时期的法律,陈世美这样的驸马身份,一家到达享受“八议特权的地步。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权制度。“八议是指八议之人犯罪给予减免处分的一种特殊规定。八议之人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八类特权人物。按照唐宋律规定,这八类人犯死罪时,适用“议的程序,即普通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只能将其罪状和身份上报中央,由皇帝召集朝中重臣共同议定,最后由皇帝作出裁决。在?铡美案?这部戏剧中,陈世美作为驸马,是皇帝的女婿,属于八议中的“议亲,即使犯了死罪,包公也没有权利审判,而是应该将其罪状上报皇帝,再由皇帝交给大臣集中讨论解决方法。但是,在这部戏里,包公却根据秦香莲的告状,自己来做出裁判,并且还执行了死刑,这是不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也许有人要问,包公是否有特殊权利?他所在的开封府是否有特殊的司法职能?三开封府的地位与司法职能这是宋代京畿地区的司法机构,是司法、行政合一 的机构。开封府管辖京畿地区的诉讼案件,还常接受皇帝交办的大案,所断交办大案,刑部御使台都不能随便过问。开封府成为一个特殊的地方司法机关,但对刑事案件,执友杖刑以下的终审权,徒刑以上这皆需奏闻。四没有事实依据的定案?铡美案?不但不符合古代实体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包公审案断案的过程也不符合古代法律规定的程序。中国古代法律规定,任何判决必须要有事实,而认定事实除了要有人证、物证之外,最主要的是必须有被告认罪的口供。可是在?铡美案?中,陈世美根本就没有成认过自己的罪状。为什么该剧目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不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呢?五近代社会的产物秦香莲故事形成戏剧已经是晚晴时代,这是传统法制受到强烈冲击、分崩离析的时代,这个时期的作者和人们已经不太了解古代法律的一些根本原那么和根本的制度规定,因此大胆地将西方传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渗透到故事之中。二、?窦娥冤?窦娥冤?故事简介:?窦娥冤?是中国传统戏曲中最著名的悲剧之一。这部名剧是由元代关汉卿创作,最初的剧目名称为?感天动地窦娥冤?。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书生窦天章,因为无力归还蔡婆的高利贷,把七岁的女儿窦娥送给蔡婆当童养媳来抵债,窦娥长大后与蔡婆儿子成婚,婚后两年蔡婆儿子病死。后来蔡婆向赛卢医索债,被赛卢医骗至郊外企图谋害,正好被流氓张驴儿父子撞见。赛卢医受惊逃走,张驴儿父子强迫蔡婆与窦娥招他父子入赘,窦娥坚决对抗。张驴儿把毒药加在羊肚汤中,原想毒死蔡婆,可以逼窦娥成婚。不聊下毒的羊肚汤被张驴儿的父亲喝掉,随后就死去了。张驴儿随告到官府。昏官桃杌对窦娥和蔡婆横加迫害,动用大刑,窦娥怕婆婆受不了刑讯,自己只好认罪,随后被冤杀。窦娥在被冤杀之前发愿:血溅丈二白练、伏天六月飘雪、楚州三年大旱。后来窦天章考取功名,官至肃政廉访使。窦娥鬼魂托梦向窦天章诉冤,窦天章查明事实,为窦娥昭雪冤案。一“厌讼的传统文化为什么“厌讼?中国古代把诉讼看称是一种不桔祥的事情。古代中国人眼中的“讼几乎成了不荣耀的同义语。因此,老百姓非常讨厌打官司。因此,事发后窦娥和婆婆曾经都想私了,这就是一种厌讼心理。二有罪推定与刑讯制度从故事情节来看,窦娥婆媳一旦被揭发,即被认为犯了罪,开始动用刑讯。这就是中国古代的有罪推定与刑讯制度。所谓有罪推定,就是案件一旦被揭发,该案的被告就被推定为有罪,被作为罪犯来对待。与罪推定制度密切相连的是刑讯。刑讯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口供,因为口供是定罪量刑最主要的依据。三天人感应学说要一领净席,等我窦娥站立;又要丈二白练,挂在旗枪上,假设是我窦娥着实冤枉,刀过处头落,一腔热血休半点粘在地下,都飞在白练上者。如今是三伏天,假设窦娥委实冤枉,身死之后,天降三尺瑞雪,遮盖了窦娥尸首。我窦娥死的委实冤枉,从今以后,着这楚州抗旱三年。这些与儒家的宣扬“天人感应之说不无关系。所谓天人感应,顾名思义,天对人间的一切是有感应的,人间做好事,天就会降祥瑞 表扬;人间如果出现邪恶,天就会降灾祸予以惩罚。汉朝时,天人感应学说经过董仲舒等人的提倡,非常盛行。在民间人们也非常认可这一说法。所以?窦娥冤?中有这样的故事情节也就缺乏为怪了。四凌迟刑的适用故事的最后,窦天章查明事实,对一干人等进行发落,其中“张驴儿毒杀亲爷,某占寡妇,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里提到张驴儿因害死自己的父亲,被处以凌迟之刑,还要剐一百二十刀处死。那么凌迟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剐一百二十刀是否符合那个时代的法律规定呢?所谓凌迟,就是碎割人的肢体使受刑人漫漫死去的酷刑,属于古代最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开始出现于五代时期后晋的?刑部式?,法定于辽。宋初真宗以前,凌迟是作为非法之刑。仁宗朝,用凌迟惩治杀人祭鬼的主犯,凌迟开始合法化。南宋,凌迟与斩、绞并列成为法定死刑。凌迟刑作为对重大犯罪的制裁,主要适用于谋反、谋叛等危及中央政权的犯罪的首犯,以及谋杀尊长之类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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