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中的证据收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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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82024/7/81 1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章有关证据的规定2023/8/131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1 1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2 2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 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3 3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4 4 第三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第三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5 5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有关内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有关内容6 6第一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第一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7 7第二条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第三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二条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8 8提供证据的要求 提供证据的要求 9 9第十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10102024/7/82024/7/81111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表达和记载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文件或物品。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文件或物品。其其特征:特征:直直接接证证明明性性:有有具具体体明明确确的的内内容容,能能直直接接判判明明与与案案件件的联系的联系.稳定性:形式相对固定。稳定性:形式相对固定。物质性:具有反映内容的物质载体。物质性:具有反映内容的物质载体。思想性:利用文字、符号、图形表达思想。思想性:利用文字、符号、图形表达思想。易于保存,不受载体限制。2023/8/1311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表达11112024/7/82024/7/81212书证的保全:行行政政执执法法人人员员对对收收集集到到的的书书证证应应妥妥善善保保管管,不不得得使使用用或或者者毁损。毁损。第第一一、在在索索取取资资料料时时,应应当当向向当当事事人人开开列列资资料料清清单单,有有执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共同签字或盖章;法人员和当事人共同签字或盖章;第第二二、提提取取书书证证原原件件有有困困难难时时,可可以以是是副副本本复复印印件件;并并附附制制作作过过程程文文字字说说明明以以及及原原件件存存放放何何处处的的说说明明,并并由由制制作作人人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第第三三、执执法法人人员员在在收收到到当当事事人人主主动动提提供供的的书书面面证证据据时时,应应当当出出具具收收据据,注注明明证证据据名名称称、收收到到件件数数、页页数数以以及及是是否否原原件等,收据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名。件等,收据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名。2023/8/1312书证的保全:行政执法人员对收集到的书证1212第十一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物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二)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第十一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13132024/7/82024/7/81414 物证指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实体物和痕迹。物证的主要来源:来源于行政案件的发生过程中或行政执法程序中,其物证的表现形式也各式各样,十分广泛。如非法经营的物品、病害肉、违禁物品等。2023/8/1314 物证指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14142024/7/82024/7/81515物证与书证的关系区别区别证证明明方方式式不不同同:书书证证以以其其内内容容来来证证明明案案情情;物物证则以其外部特征、材料属性来证明案情。证则以其外部特征、材料属性来证明案情。联系联系书证是广义的物证(实物证据)。书证是广义的物证(实物证据)。证明力具有共同特点,即客观真实性强。证明力具有共同特点,即客观真实性强。有些证据既是书证又是物证。有些证据既是书证又是物证。2023/8/1315物证与书证的关系区别15152024/7/82024/7/81616物证的保全: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物质痕迹后,应当针对物证的具体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予以固定、提取、保管,防止物证由于保管不当而变形、毁损、丢失。2023/8/1316物证的保全: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16162024/7/82024/7/81717 第一、各种物证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提取原物;第一、各种物证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提取原物;第第二二、提提取取、固固定定物物证证的的过过程程应应当当制制作作笔笔录录,笔笔录录中中应应当当载载明明发发现现物物证证、提提取取物物证证、固固定定物物证证的的时时间间、地地点点,物物证证的的主主要特征以及如何被发现等详实内容;要特征以及如何被发现等详实内容;第三、提取的物证要妥善封存保管。第三、提取的物证要妥善封存保管。一是防止因保管措施不当而使物证的形状发生改变;一是防止因保管措施不当而使物证的形状发生改变;二是防止有人使用、调换、毁损或者自行处理;二是防止有人使用、调换、毁损或者自行处理;三是有的作为证据的物品在发还当事人时,也应作详三是有的作为证据的物品在发还当事人时,也应作详 细记录。细记录。2023/8/1317第一、各种物证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提取原1717第十二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第十二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18182024/7/82024/7/81919 视听资料指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以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资料为载体的图像或音响的音像资料。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记载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证据形式。视听资料特征:信息量大、形象逼真,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又容易被变造或伪造。2023/8/1319 视听资料指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19192024/7/82024/7/82020 电子证据是伴随现代电子技术发展而出现的证据形式,除电子邮件(Email)外,还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资金划拨、电子公告牌记录等,又称之为计算机数据。2023/8/1320 电子证据是伴随现代电子技术发展而2020第十三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二)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三)注明出具日期;(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第十三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21212024/7/82024/7/82222 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有关人员向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所作的用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陈述。特点是:内内 容容:证证人人对对有有关关案案件件事事实实的的陈陈述述,证证人人对对案案件件情情况况的的分分析析、判判断断、评评论论不不是是证证人人证证言。言。证明力:不稳定性和多变性。证明力:不稳定性和多变性。主主 体: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体: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2023/8/1322 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有关22222024/7/82024/7/82323 证人的资格条件:证人的资格条件:1 1、知道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2 2、有作证能力(、有作证能力(辨别是非,正确表述辨别是非,正确表述););生生理理上上、精精神神上上有有缺缺陷陷或或者者年年幼幼,不不能能辨辨别别是是非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 3、非当事人;、非当事人;4 4、公民个人;、公民个人;5 5、证人具有优先地位。、证人具有优先地位。2023/8/1323 证人的资格条件:23232024/7/82024/7/82424 当事人陈述是指行政相对人就案件的事实向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所作的叙述和承认。1内容 作为证据的当事人陈述当事人自己说明案件事实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2023/8/1324 当事人陈述是指行政相对人就案件24242024/7/82024/7/825252 2当事人自认当事人自认是指当事人作出的认同对方当事人事实主张的意思是指当事人作出的认同对方当事人事实主张的意思表示。表示。当事人自认有别于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承认。当事人自认有别于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承认。法律效力法律效力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的案件除外。”2023/8/13252当事人自认25252024/7/82024/7/82626自认构成要素:自认构成要素:自自认认的的时时间间:诉诉讼讼上上的的自自认认,不不包包括括诉诉讼讼外的自认。外的自认。自自认认的的对对象象:由由当当事事人人向向审审理理该该案案的的审审判判人员做出。人员做出。自自认认的的方方式式:明明确确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为为原原则则,默默示为例外。示为例外。2023/8/1326自认构成要素:26262024/7/82024/7/82727自自认认撤撤销销:“当当事事人人在在法法庭庭辩辩论论终终结结前前撤撤回回承承认认并并经经对对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同同意意,或或者者有有充充分分证证据据证证明明其其承承认认行行为为是是在在受受胁胁迫迫或或者者重重大大误误解解情情况况下下作作出出且且与与事事实实不不符符的的,不不能能免免除除对对方方当当事事人人的的举举证责任。证责任。”时间条件:法庭辩论终结前。时间条件:法庭辩论终结前。情形条件:情形条件:对方当事人同意对方当事人同意。证据证据;受胁迫或重大误解;与事实不符。;受胁迫或重大误解;与事实不符。2023/8/1327自认撤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2727第十四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第十四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28282024/7/82024/7/82929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所作出的结论意见。特点:制作人是鉴定人;解决专门问题(事实而非法律);结论性的判断。2023/8/1329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2929第十五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30302024/7/82024/7/83131现场笔录是行政主体工作人员在对涉嫌违法活动的现场及相关证物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录。是行政处罚(或诉讼)特有的证据形式。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近似,只是制作主体、时间略有区别。2023/8/1331现场笔录是行政主体工作人员在对涉嫌违法31312024/7/82024/7/83232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注意事项:(一)、书写的一般原则1、客观真实性原则,只能如实记录,不能作任何推断。坚持“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分析判断的不能记;群众举报的不能记;当事人所陈述的内容不能记”。2、相关性原则,记录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及现场状况的内容要与查处的案件相关。3、合法性原则,一是程序合法,一定要有表明身份出示证件的记载;二是手段合法即记录、录象、拍照等都应在现场公开进行。2023/8/1332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注意事项:(一)32322024/7/82024/7/83333(二)、书写时应当注意的问题:1、记录的顺序。一是按检查顺序记录,二是检查完后进行归纳整理后根据法律条款内容有针对性地加以记录。2、抓住主要违法事实记录。先记造成危害后果的事实,再记违反禁止性条款的违法事实,最后记违反义务性条款的事实,记录时不作任何评价,不写处罚与否。3、记录要准确、具体,不能笼统、抽象和直接用结论性语言。不能以抽象概念代替具体的描述和叙述,如“动物防疫条件差”“肉品不合格”等。2023/8/1333(二)、书写时应当注意的问题:1、记录33332024/7/82024/7/834344、书写要正确规范。一是不能用作违法行为事先告知书,二是不能用作产品推销广告,三是不能用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不能用作行政强制决定书,五是不能用作没收违法物品的收据或则清单,六是不能用简称。5、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进行的现场拍照、录音、录象、调取物证也应同时记录,对物证还要注明名称、数量、所在位置、状态和标记。6、先行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也要加以记录。7、当场制作,不能今天检查明天记录。2023/8/13344、书写要正确规范。一是不能用作违法行34348、一案有多个现场的,应一个现场一份记录。9、修改、补充的,应在修改、补充处签字或按手印。10、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有其他人在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其他人也拒绝签字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字并注明原因。1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一定要记录一定要全面。8、一案有多个现场的,应一个现场一份记录。3535第十六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具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证明手续。第十六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36362024/7/82024/7/83737行政证据保全的基本方法 第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第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证证据据先先行行登登记记保保存存是是有有条条件件的的,它它是是证证据据可可能能灭灭失失或或者者以以后后难难以以取取得得的的情情况况下下经经行行政政机机关关负负责责人人批批准准才才可可以使用的,严格地说非此情况下使用就是不合法的。以使用的,严格地说非此情况下使用就是不合法的。第二、抽样取证;第二、抽样取证;第三、用笔录固定证据;第三、用笔录固定证据;第四、复印、复制;第四、复印、复制;第五、妥善保管。第五、妥善保管。2023/8/1337行政证据保全的基本方法第一、证据先行登3737第五十五条 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第五十五条 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3838第五十六条 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一)证据形成的原因;(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第五十六条 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3939第五十七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四)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七)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八)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九)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第五十七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4040第五十八条 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五十九条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第五十八条 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4141第六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二)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第六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4242第六十一条 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第六十一条 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者作出4343第六十二条 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第六十二条 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4444第六十三条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第六十三条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4545第六十四条 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第六十四条 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4646第六十七条 在不受外力影响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认可的,可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效力;对方当事人予以否认,但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进行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审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效力。第六十七条 在不受外力影响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4747第六十八条 下列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六十八条 下列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4848第六十九条 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第六十九条 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4949第七十一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第七十一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5050(1)证据单薄,仅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个别甚至未制作询问笔录,很少有照片、录像、录音、实物、帐册等证据,。(2)简易程序的处罚案件不收集证据或者证据极少,不充分。(3)复印件作为证据时,无当事人签字,没有注明来源和收集时间地点收集人。证据收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2024/7/82024/7/85151(1)证据单薄,仅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个别甚至未制作询(4)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时描述不客观,过多模糊评价,用字不够严谨,不能简单准确反映主要违法行为。(5)现场检查笔录不现场制作,过后再制作打印,有失取证的客观、公正、合法性。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则无法取证,失去最重要的证据。2024/7/82024/7/85252(4)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时描述不客观,过多模糊评价,用字不够(6)忽视证据之间的关联性以及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7)收集证据方式不合法。2024/7/82024/7/85353(6)忽视证据之间的关联性以及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一个案例2019年10月份,某市卫生监督所接到举报,市区一些妇科诊所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市妇产医院经常会处理一些造成损害的孕妇。母婴保健卫生监督员到一些妇科诊所暗访,发现多数妇科诊所都开展终止妊娠项目。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医疗单位未经许可不允许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2024/7/82024/7/85454一个案例2023/8/135411月1日卫生监督员采取暗访加突查的方式,对市区8家妇科诊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4家诊所负责人承认开展了药物或手术终止妊娠的医疗活动。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发现的病历、终止妊娠所用药物、吸引器、手术器械等物证,认定这4家诊所及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违反了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某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之规定。2024/7/82024/7/8555511月1日卫生监督员采取暗访加突查的方式,对市区8家妇科诊所经合议后,决定依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某省母婴保健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药械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分别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其中3家诊所表示不听证,服从处罚,另1家诊所当事人王某表示要申请听证。2019年12月12日某市卫生局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后同意案件承办人的处罚意见,并于当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王某于2月14日向所在区法院提起诉讼。2024/7/82024/7/85656经合议后,决定依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某省母婴本案采取“暗访”加“突查”的方式收集的证据。取证的具体方式是:由两名女监督员扮成孕妇及朋友假装要做终止妊娠手术,待医生拿出用于流产的药物或吸引器后,准备手术前,由另一名监督员找借口出去招呼埋伏在门外的监督员进行突查,以抓住“现行”为由,获取违法事实的证据。本案执法人员在王某诊所发现治疗室内有妇产科诊疗床1张,可正常使用的脚踏式人工流产吸引器1台,灭菌手术包1个(内有人工流产用吸头5个、计划生育用取上环节育器3个等共34件专业器械)。2024/7/82024/7/85757本案采取“暗访”加“突查”的方式收集的证据。取证的具体方式是现场制作检查笔录1份、王某询问笔录1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即异地保存人工流产吸引器及手术器械包,现场进行了拍照。当事人王某现场承认正在给孕妇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并且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2024/7/82024/7/85858现场制作检查笔录1份、王某询问笔录1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双方争议焦点:1、办案人员认为,案中所收集的证据是按公开执法程序,在现场索取的。本案经群众举报、监督员初步调查及突击检查前暗访,已初步掌握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不仅开展该范围的诊断检查项目,而且当场取出手术包、吸引器等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器械,并让暗访人员上诊疗床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只是由于意志外因素使其终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在现场已经承认在做终止妊娠手术,并乞求执法人员饶恕。办案人员认为,通过对证据的相互认证,足以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正在发生。而且主观上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客观上实施了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024/7/82024/7/85959双方争议焦点:2023/8/13592、被处罚人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证据,当事人没有做过人工流产,当天是为“孕妇”做检查,没有做终止妊娠手术。吸引器、手术包是监督员在卫生间搜查出来的,吸引器是别人存放在这里的。当时由于害怕,状态不好,眼睛花,没看清楚笔录上写的是什么就签字了。2024/7/82024/7/860602、被处罚人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证据,当事人没3、办案人员又咨询了法律专家,专家们对本案的证据及取证的方式提出了质疑,并表示法院开庭后,被告败诉的可能性极大。法律专家意见有两点。一是监督员扮患者以暗访形式取证法院不支持,并且有以“利诱”等不当手段获取证据的嫌疑。二是本案中的“违法事实”根本没有发生。终止妊娠手术没有做成,并且无其他违法事实作为证据,本案主要证据不足。2024/7/82024/7/861613、办案人员又咨询了法律专家,专家们对本案的证据及取证的方式在此期间,办案人员又调查到,当时正是个体诊所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期,而王某诊所以前就未取得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待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属于换证之列。王某在听证会后又开诊执业,并于当日为一病人输液,发生了输液反应,而受到举报。办案人员还发现了王某书写的门诊病案,记载了从2000年10月2日至2019年6月10日从事医疗活动的门诊病案60份,其中妇科病案43份,涉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病案17份。2024/7/82024/7/86262在此期间,办案人员又调查到,当时正是个体诊所更换医疗机构执业经再次合议,办案人员认为:“某妇科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执业长达两年多时间,王某本人也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办案人员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改变其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撤销原处罚决定,并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其无证非法行医的违法事实,重新作出“取缔某妇科诊所、没收违法药械、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随即原告王某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本案就此终结。2024/7/82024/7/86363经再次合议,办案人员认为:“某妇科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案件评析一、本案的执法人员在最初的调查过程中,由于受举报内容的影响只对当事人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而当事人无证非法行医的违法事实却视而不见没有调查处理,在行政处罚面临败诉危险时才想到此,说明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综合执法意识较差。因此,在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应该最大限度地发现当事人的所有违法行为,并进行彻底的调查取证。2024/7/82024/7/86464案件评析2023/8/1364二、正确把握“暗访”和调查取证的关系。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暗访”是执法人员经常使用的方法。“暗访”只能作为发现违法行为的线索,为调查取证提供方向。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暗访”显然不符合该条所规定的对调查取证的程序要求,所获得的证据当然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024/7/82024/7/86565二、正确把握“暗访”和调查取证的关系。2023/8/1365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了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证据收集2024/7/82024/7/86666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了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所谓全面,就是要收集所有能够证明行政违法行为的证据,既要收集对当事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的证据,也要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既要收集原始证据,也要收集传来证据;既要收集直接证据,也要收集间接证据;既要收集书面证据,也要收集口头证据。所谓客观,就是从客观实际出发,避免先入为主地去收集证据。所谓公正,主要是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可能要涉及到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有数个,此时收集证据就要做到公正,不能为偏袒某方而在收集证据上失去公正。2024/7/82024/7/86767所谓全面,就是要收集所有能够证明行政违法行为的证据,既要收集证据审查:全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充分完整性。重点把握:(1)(1)在在只只有有一一个个直直接接证证据据,而而且且该该直直接接证证据据证证明明事事实实不不全全面面,没没有有其其它它任任何何间间接接证证据据予予以以鉴鉴别别或或印印证的情况下,不能以该直接证据予以定案处罚;证的情况下,不能以该直接证据予以定案处罚;(2)(2)在在只只有有间间接接证证据据而而没没有有直直接接证证据据的的情情况况下下,各各个个间间接接证证据据之之间间要要求求形形成成一一个个完完整整的的的的体体系系,环环环环相相扣扣,构构成成证证据据链链而而不不能能有有任任何何中中断断,每每一一个个单独的证据都是整个证据链中的一环;单独的证据都是整个证据链中的一环;(3)(3)证证据据与与案案情情之之间间的的矛矛盾盾以以及及结结论论的的其其它它可可能能性性被被合理地排除合理地排除;(4)(4)案案件件中中的的所所有有证证据据都都指指向向一一个个目目标标,得得出出的的结结论是唯一的论是唯一的,具有排他性。,具有排他性。2024/7/82024/7/86868证据审查:全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充分完整性。将证据分组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可以按照以下分类标准对证据进行分组:可以按照以下分类标准对证据进行分组:(1)、证明主体身份的证据;(2)、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3)、证明违法事实情节的证据;(4)、证明处罚程序的证据。2024/7/82024/7/86969将证据分组整理2023/8/1369证据目录样式 第一组 证明某动物诊疗机构主体资格的证据 编号 种类 证据名称 来源 证明对象 备注 1 书证 动物诊疗许可证 负责人提供 主体资格 复印件1页 2 第二组 证明某动物诊疗机构非法行医的证据 编号 种类 证据名称 来源 证明对象 备注 1 2024/7/82024/7/87070证据目录样式 2023/8/1370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7171执法工作中的证据收集课件72执法工作中的证据收集课件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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