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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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的公司章程新公司法下的公司章程、目录目录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与特征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地位旧公司法章程规定的缺陷及?公 司法?的新变化公司章程的重要作用公司章程的界限性新公司法标准下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小结公司章程的概念与性质公司章程的概念与性质公司章程: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章程: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公公司、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公司经营行为的自治规那么。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关司经营行为的自治规那么。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关系和开展公司业务活动的根本规那么和依据。系和开展公司业务活动的根本规那么和依据。u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u对外起公示作用对外起公示作用u政府管理公司的依据之一政府管理公司的依据之一契约说契约说自治法说自治法说目前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目前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通说认为公司章程是界通说认为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公司的“自律性标准,自律性标准,是具有公司自治性质的是具有公司自治性质的根本规那么。根本规那么。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与特征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与特征?公司法?第11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新公司法?扩大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如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注意:公司章程对公司员工和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并不具有约束力。制定的法定性、内容的法定性、效力的法定性和修订程序的法定性公司章程须依法登记并须置于规定场所供股东查阅或者依法向社会公众予以披露公司章程的自治性特征,强调了公司章程的对内效力,表达了公司经营自由的精神。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制定:公司章程制定主体和程序会因公司的种类不同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主体和程序会因公司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有所区别。u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权的股东通过u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通过。修改:修改:原那么上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不原那么上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不管是绝对记载事项,还是任意记载事管是绝对记载事项,还是任意记载事项,均可变更。项,均可变更。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章程修改后,还应该及时向工还应该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三原那三原那么么公司章程的地位公司章程的地位公司章程在新公司章程在新?公司法公司法?中的地位提高中的地位提高涉及公司章程条文在新旧公司法中比重比照涉及公司章程条文在新旧公司法中比重比照旧公司法章程规定在旧公司法章程规定在旧公司法章程规定在旧公司法章程规定在执行中存在问题执行中存在问题执行中存在问题执行中存在问题新公司法针对新公司法针对新公司法针对新公司法针对此问题的新规定此问题的新规定此问题的新规定此问题的新规定公司章程大量简单照抄照搬公司章程大量简单照抄照搬公司法的规定,没有根据自公司法的规定,没有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章程条款实可行的章程条款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红,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实践中,经常存在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和表决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应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超营部分无效。此举极大地束缚了公司自治及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国家不再管闲事出出出出资资比例与比例与比例与比例与表决比例、分表决比例、分表决比例、分表决比例、分红红比例比例比例比例u公司可以越权u谁当法定代表u经理权限重大改革u章程可以变通法律继承权u提高章程的作用新新变变动动国家不再管闲事国家不再管闲事出资比例与表决比例、分红比例出资比例与表决比例、分红比例u新公司法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新公司法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u新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的除外。u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除法律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除法律外,由章程补充规定。外,由章程补充规定。案例:甲乙二股东共同设立一家公司,甲货币出资80%,乙出20%。但乙广结善缘,有广泛的客户资源,能为公司带来市场份额。甲对乙的客户资源也愿予以额外的补偿。甲乙遂在公司章程中载明甲按70%分红,乙按30%分红。由于旧?公司法?苛求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僵硬态度,公司登记机关对此类公司章程条款的效力不予认同,甚至拒绝为此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可以越权公司可以越权u新新?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工程,应当依法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工程,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经过批准。u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适用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第1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案例:甲公司欠乙公司帐,赖账不给,打起官司来,甲案例:甲公司欠乙公司帐,赖账不给,打起官司来,甲方说乙方超范围经营,说你看乙的营业执照没有这个经方说乙方超范围经营,说你看乙的营业执照没有这个经营工程,超范围经营是违法,所以合同无效,所以我不营工程,超范围经营是违法,所以合同无效,所以我不该给他钱。根据旧该给他钱。根据旧?公司法公司法?规定,法院判交易不合法。规定,法院判交易不合法。谁当法定代表人谁当法定代表人u新新?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并依法登记。u新新?公司法公司法?第第45条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条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法由公司章程规定。u新新?公司法公司法?第第52条规定,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条规定,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案例:三个人合伙成立一个公司,准备买下一个煤矿。国家案例:三个人合伙成立一个公司,准备买下一个煤矿。国家要求从事采煤的公司法人代表必须有矿长证,否那么不能办要求从事采煤的公司法人代表必须有矿长证,否那么不能办理采矿手续。而他们三人都没有矿长证。旧理采矿手续。而他们三人都没有矿长证。旧?公司法公司法?规定: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就逼得他们要雇用一个有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就逼得他们要雇用一个有矿长证的人来当董事长,当长证的人来当董事长,当“老板,把自己的身家财产拱手老板,把自己的身家财产拱手交给一个雇来的人,想当然,这些股东肯定不放心。交给一个雇来的人,想当然,这些股东肯定不放心。新新?公司法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只是多了经理担任。只是多了“经理二字,几位煤矿投资者的难题经理二字,几位煤矿投资者的难题迎刃而解。他们可以聘请一位有矿长证的人来当经理,然后迎刃而解。他们可以聘请一位有矿长证的人来当经理,然后以经理的身份充任法定代表人,而董事长的职位仍由他们股以经理的身份充任法定代表人,而董事长的职位仍由他们股东自己担任。东自己担任。新公司法中公司章程自治范围的扩大新公司法中公司章程自治范围的扩大公司章程的重要作用公司章程的重要作用重重要要性性在新的公司法中在新的公司法中,在公司章程自治上确实有了很大的突破在公司章程自治上确实有了很大的突破,但是但是,就像没有从来不受限制的自由一样就像没有从来不受限制的自由一样,公司章程自治公司章程自治也是有其自身的边界的也是有其自身的边界的,这就是公司章程的界限性。这就是公司章程的界限性。公司章程的界限性公司章程的界限性2避免滥用避免滥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自治原的自治原则则3合理划分合理划分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的董事会的职权,完职权,完善两会议善两会议事制度事制度4建立转投建立转投资、对外资、对外担保、关担保、关联交易等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重大事项的决议制的决议制度度5扩展和强扩展和强化监事会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的监督作用用6对股权对股权“退出退出”机机制作出特制作出特殊安排。殊安排。1树立公司树立公司章程意识,章程意识,制订切实制订切实可行的公可行的公司章程司章程新公司法标准下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新公司法标准下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小结小结除公司法之外,公司章程就成为标准公司组织形式和行为准那么的最重要文件,其法律地位和作用,不言自明。作为公司组织和活动的根本准那么,公司章程既是一种重要的权利约束机制,也是一种重要的权利授予和救济机制。公司章程能否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对公司的标准运作具有重大意义。新?公司法?对公司组织和行为仅作出原那么性规定,实践中公司标准运作模式的形成以及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均有赖于一个比较完备而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司章程。在制定章程时还应注意如果公司章程违反法律法规,超越公司自治的边界,那么章程的相关条款那么是无效的。The end.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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