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l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权为机动车排放定点检测单位 a offical institute of auto emission type approval by the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SEPA) l 重型汽车和发动机排放标准(中国I、II) 起草单位 Draft out The HDD emission standard (China 12) l 重型汽车和发动机排放标准(中国III、IV和V) 起草单位之一 Draft out The HDD emission standard (China 345) l 重型汽车和发动机排放耐久性标准(草案)起草单位之一 Draft out The HDD emission durability standardl 非道路柴油机排放标准(中国I、II)起草单位 Draft out The NON-ROAD DIESEL standard (China 12) l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排放标准(中国I、II)起草单位之一 Draft out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standard (China 12) 2 l发动机检测部可以按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法规进行柴油机、汽油机和气体机的功率和排放试验(稳态和瞬态试验循环),发动机性能、可靠性和耐久性,发动机零部件试验,噪声试验,用户委托的研发试验等l The engine department have a ability of perform gasolinedieselgas engine Power&Emission test according China, Euro, USEPA, JIS regulations(steadily and transant cycle) ,and performance & reliability & durability , engine parts test, noise, customers R&D test,etc. 3 分 类Class 目 前TODAY 将 来FUTURE 标 准 号STANDARD机 动 车Vehicle 轻 型 汽 车 LDV( 3.5T) 2005 中 国 II 2007 中 国 III2009 中 国 IV GB 18352 重 型 汽 车 HDV 2005 中 国 II 2007 中 国 III2009 中 国 IV GB 17691摩 托 车 MOTOCYCLE 2005 中 国 II III、 IV 计 划 Planning GB 14622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车Tri-wheel & Low-speed Vehicle 2005 中 国 I III、 IV 计 划 Planning GB 19756 非 道 路 机 械Non Road 汽 油 机 I、 II 制 订 Drafting III、 IV 计 划 Planning 柴 油 机 2006 ? 中 国 I2009? 中 国 II III、 IV 计 划 Planning 船 舶Ship I、 II 计 划 Planning III、 IV 计 划 Planning 机 车Locomotive I、 II 计 划 Planning 37 kW 4 分 类 对 象 标 准 内 容 参 照轻 型 车 汽 车 GB 18352.2-2001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测 量 方 法 (II) 尾 气 排 放曲 轴 箱燃 油 蒸 发 96/69/EC( Euro II)汽 车 GB 1495-2002 汽 车 加 速 行 驶 车 外 噪 声 限 值 及测 量 方 法 噪 声 ECE R51汽 车 GB 18285-2005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汽 车 排 气 污 染 物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双 怠 速 法 及 简 易 工 况 法 ) 双 怠 速 排 放IM 简 易 工 况 重 型 车 汽 油 机气 体 机 GB 14762-2002 车 用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和 装 用 点 燃式 发 动 机 汽 车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尾 气 排 放 汽 油 :40CFR Part 86NG/LPG:R49GB 11340-2005 装 用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重 型 汽 车 曲轴 箱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曲 轴 箱 汽 油 机 GB14763-2005 装 用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重 型 汽 车 燃油 蒸 发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收 集 法 ) 燃 油 蒸 发 收 集 法柴 油 机 GB 17691-2001 车 用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排 气 污 染 物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尾 气 排 放 91/542/EC( Euro II)GB 3847-2005 车 用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和 压 燃 式 发动 机 汽 车 排 气 烟 度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不 透 光 烟 度 ECE R 24汽 车 GB 1495-2002 汽 车 加 速 行 驶 车 外 噪 声 限 值 及测 量 方 法 噪 声 ECE R51 5 分 类 标 准 内 容 参 照摩 托 车 GB 18176-2000 轻 便 摩 托 车 排 气 污 染 物 限 值 及 测 试 方 法 尾 气 排 放 ECE R47(Euro II)GB 14622 2002摩 托 车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工 况 法 ) 尾 气 排 放 97/24/EC(Euro II)GB 14621-2002 摩 托 车 和 轻 便 摩 托 车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法 ( 怠 速 法 ) IM 尾 气 排 放 GB 19758-2005 摩 托 车 和 轻 便 摩 托 车 排 气 烟 度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不 透 光 烟 度 GB 16169-2005 摩 托 车 和 轻 便 摩 托 车 加 速 行 驶 噪 声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噪 声 ECE R9R41R6 3C9GB 4569-2005 摩 托 车 和 轻 便 摩 托 车 定 置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噪 声低 速 车 GB 19756-2005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尾 气 排 放 Euro 0GB 18322-2002 农 用 运 输 车 自 由 加 速 烟 度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滤 纸 烟 度 GB 19757-2005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加 速 行 驶 车 外 噪 声 限 值 及 测 量方 法 噪 声 6 分 类 标 准 实 施 日 期重 型 车 用 柴 油 机 GB 17691-2001 车 用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量 方 法 2001.04.16GB 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2007.01.01GB 3847-2005 车 用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和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汽 车 排 气烟 度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2005.07.01汽 车 GB 1495-2002 汽 车 加 速 行 驶 车 外 噪 声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2002.10.01装 用 压 燃 式 发 动机 的 轻 型 汽 车 GB 18352.2-2001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II)GB 18352.3-2005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III、 IV阶 段 ) 2007.07.01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货 车 GB 19756-2005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2006.01.01GB 18322-2002 农 用 运 输 车 自 由 加 速 烟 度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法 2002.07.01GB 19757-2005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加 速 行 驶 车 外 噪 声 限 值及 测 量 方 法 2005.07.01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用 柴 油 机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国 I、 II阶 段 ) ? 7 l 本 标 准 修 改 采 用 欧 盟 (EU)指 令 97/68/EC( 截 止 到 修 订 版 2002/88/EC) 关于 协 调 各 成 员 国 采 取 措 施 防 治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气 态 污 染 物和 颗 粒 物 排 放 的 法 律 的 有 关 技 术 内 容 。 l 本 标 准 与 2002/88/EC修 订 版 相 比 主 要 变 化 如 下 : 增 加 了 农 、 渔 业 机 械 的 要 求 。 在 第 阶 段 增 加 了 对 小 于 37kW的 柴 油 机 的 排 放 控 制 , 在 第 II阶 段 增 加 了 对 小 于18kW的 柴 油 机 的 排 放 控 制 。 删 除 了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的 全 部 技 术 内 容 。 实 施 时 间 和 管 理 要 求 。 增 加 了 ISO8178中 的 G2测 试 循 环 的 技 术 内 容 。 基 准 柴 油 的 部 分 技 术 参 数 。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 8 l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以 下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装 用 的 额 定 净 功 率 不 超 过 560 kW,在 非 恒 定 转 速 下 工 作 的 柴 油 机 。 工 业 钻 探 设 备 ; 工 程 机 械 ( 包 括 装 载 机 , 推 土 机 , 压 路 机 , 沥 青 摊 铺 机 , 非 公 路 用 卡 车 , 挖 掘 机 等 ) ; 农 业 机 械 ( 包 括 拖 拉 机 、 联 合 收 割 机 等 ) ; 林 业 机 械 ; 材 料 装 卸 机 械 ; 叉 车 ; 雪 犁 装 备 ; 机 场 地 勤 设 备 。l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以 下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装 用 的 额 定 净 功 率 不 超 过 560 kW,在 恒 定 转 速 下 工 作 的 柴 油 机 。 空 气 压 缩 机 ; 发 电 机 组 ; 渔 业 机 械 ( 增 氧 机 、 池 塘 挖 掘 机 等 ) ; 水 泵 。l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在 道 路 上 用 于 载 人 ( 货 ) 的 车 辆 装 用 的 第 二 台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值 及 测 量 方 法 。l 若 额 定 净 功 率 不 超 过 37kW的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用 于 船 舶 驱 动 , 可 参 照 本 标 准 执行 。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 9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3、 型 式 核 准 的 申 请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的 型 式 核 准 的 申 请 由 其 制 造 厂 或 制 造 厂 授 权 的代 理 人 向 负 责 排 放 型 式 核 准 的 型 式 核 准 机 关 提 出 。l 应 按 标 准 附 录 A的 要 求 , 提 交 型 式 核 准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 如 果 制 造 厂 使 用 催化 转 化 器 和 ( 或 ) 颗 粒 物 捕 集 器 等 排 气 后 处 理 装 置 , 则 应 提 交 相 关 的 耐久 性 试 验 方 法 和 试 验 结 果 的 资 料 。 l 应 按 标 准 附 录 G的 要 求 提 交 生 产 一 致 性 保 证 计 划 。 l 应 向 负 责 进 行 型 式 核 准 试 验 的 检 验 机 构 , 提 交 一 台 符 合 附 录 A所 描 述 的“ 柴 油 机 机 型 ( 或 “ 源 机 ” ) ” 特 性 的 柴 油 机 , 完 成 标 准 规 定 的 检 验 内容 。 l 如 果 检 验 机 构 认 为 申 请 者 提 供 的 源 机 不 能 完 全 代 表 附 件 AB中 定 义 的 发 动机 系 族 , 作 为 替 代 , 如 果 有 必 要 , 由 制 造 厂 提 供 另 一 台 源 机 , 按 照 第4.1.1条 和 第 4.1.3条 的 要 求 提 交 型 式 核 准 。 10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4、 型 式 核 准 的 批 准 型 式 核 准 机 关 对 于 满 足 本 标 准 的 柴 油 机 机 型 ( 或 系 族 ) 批 准 型式 核 准 , 并 颁 发 附 录 F规 定 的 型 式 核 准 证 书 。 当 柴 油 机 只 有 与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的 其 它 部 件 联 合 工 作 才 能 完 成其 功 能 或 提 供 一 种 工 作 特 性 时 , 型 式 核 准 必 须 核 实 柴 油 机 与 非 道路 移 动 机 械 的 其 它 部 件 联 合 工 作 时 ( 不 管 是 真 实 的 还 是 模 拟 的 )的 一 种 或 更 多 的 要 求 是 否 得 到 满 足 。 柴 油 机 型 式 核 准 的 范 围 应 根据 这 些 条 件 进 行 限 制 , 柴 油 机 机 型 或 系 族 的 型 式 核 准 证 书 中 应 该 包 括 使 用 限 制 条 件 和 安 装 说 明 。 11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5、 型 式 核 准 证 书 根 据 ( 本 标 准 名 称 和 编 号 ) 的 要 求 , 对 下 列 柴 油 机 机 型 或 柴 油 机 系 族 给予 型 式 核 准 /型 式 核 准 扩 展 。型 式 核 准 号 : 型 式 核 准 扩 展 号 : 型 式 核 准 扩 展 的 理 由 ( 如 适 用 ) : F.1 概 述F.1.1 厂 牌 : F.1.2 柴 油 机 机 型 或 柴 油 机 系 族 的 名 称 : F.1.3 制 造 厂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制 造 厂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如 果 有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F.1.4 柴 油 机 标 签位 置 : 固 定 方 法 : F.1.5 总 装 厂 地 址 : F.1.6 柴 油 机 驱 动 的 移 动 机 械 说 明 : 12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5、 型 式 核 准 证 书 ( 续 )F.2 使 用 的 限 制 条 件 ( 如 果 有 ) : F.2.1 柴 油 机 安 装 到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上 应 遵 守 的 特 别 条 件 :F.2.1.1 最 大 允 许 进 气 阻 力 : kPaF.2.1.2 最 大 允 许 排 气 背 压 : kPaF.3 负 责 进 行 试 验 的 检 验 机 构 : F.4 试 验 报 告 日 期 : F.5 试 验 报 告 编 号 : F.6 型 式 核 准 扩 展 的 依 据 : F.7型 式 核 准 的 批 准签 章 : 签 发 日 期 : 附 属 资 料 : 制 造 厂 提 交 的 符 合 附 录 A要 求 的 型 式 核 准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 试 验 结 果 ( 见 附 件 FA) 。 13 最 大 净 功 率( Pmax) kW 一 氧 化 碳(CO) g/kWh 碳 氢 化 合 物(HC) g/kWh 氮 氧 化 物(NOX) g/kWh 颗 粒 物(PM)g/kWh 来 源 时 间TA&COP130 Pmax 560 5 1.3 9.2 0.54 97/68/EC(1998) ? 2006.1.1型 式 核 准2007.1.1停 售75 Pmax 130 5 1.3 9.2 0.737 Pmax 75 6.5 1.3 9.2 0.8518 Pmax 37 8.4 2.1 10.8 1.0 JB8891( 2002)8 Pmax 18 8.4 2.1 10.8 -0 Pmax 8 12.3/14.8(注 ) 2.6/3.1 15.8/19.0 - JB8891( 2000)排 气 污 染 物 限 值 是 在 排 气 后 处 理 装 置 ( 若 安 装 ) 之 前 , 柴 油 机 排 气 口 处 应 达 到 的 限 值 。 注 : 仅 针 对 于 风 冷 柴 油 机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I、 ) 14 最 大 净 功 率( Pmax) kW 一 氧 化 碳(CO) g/kWh 碳 氢 化 合物 (HC) g/kWh 氮 氧 化 物(NOX) g/kWh 颗 粒 物(PM)g/kWh 来 源 时 间TA&COP130 Pmax 560 3.5 1 6 0.2 97/68/EC(2000) 2009.1.1型 式2010.1.1停 售75 Pmax 130 5 1 6 0.3 97/68/EC (2001)37 Pmax 75 5 1.3 7 0.4 97/68/EC(2002)18 Pmax 37 5.5 1.5 8 0.8 97/68/EC(1999)8 Pmax 18 6.6 1.5 8 0.8 40CFR PART89(2000)0 Pmax 8 8/9.6 1.5/1.8 9/10.8 1/1.2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I、 II) 15 568 41237 l ISO C1循 环 :l 560kW 非 恒 定 转 速 发 动 机 346 l ISO G2循 环 :l 18kW 非 恒 定 转 速 发 动 机 ( 可 选 择 的 另 一 循 环 ) 100%75%50%25%10%0100% 75%50%25%10%0 怠 速 中 间 额 定怠 速 中 间 额 定215 SPEEDSPEED LOADLOAD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 16l ISO D2 循 环 :l 560kW 恒 定 转 速 发 动 机34 100%75%50%25%10%0 怠 速 中 间 额 定215 SPEEDLOAD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 17 四 、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 阶 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 )10、 试 验 条 件l 柴 油 机 进 气 的 绝 对 温 度 Ta用 K表 示 , 干 空 气 压 Ps用 kPa表 示 , 应 根 据 下列 公 式 计 算 实 验 室 大 气 因 子 fa:对 于 自 然 吸 气 和 机 械 增 压 柴 油 机 : 对 于 带 或 不 带 进 气 中 冷 的 涡 轮 增 压 柴 油 机 : l 试 验 有 效 性 的 判 定当 实 验 室 大 气 因 子 fa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 认 为 试 验 有 效 : 0.96 fa 1.06 18 转 速 颗 粒 物 滤 纸 (初 、 次 级 )的 稳 定起 动 冷 却 系 统 和 颗 粒 物 采 集 系 统测 试 设 备 取 样 探 头 安 装 发 动 机 进 气 阻 力 、 排 气 背 压 、出 水 温 度 、 中 冷 温 度 等 参 数调 整起 动 发 动 机 、 热 机测 定 发 动 机 全 负 荷 扭 矩 曲 线 或 工 况 转 速 下 的 最 大 扭 矩标 定 气 体 分 析 仪 零 点 和 量距 点 , 调 节 全 流 系 统 的 稀 释比 ; 确 定 分 流 系 统 的 稀 释 比确 定 测 功 机 设 定 值 并 按 循 环 工 况 进 行 试 验 (每 工 况 最 少 10min)整 个 试 验 循 环 中 排 气 都 需 流 过 分 析 仪 , 记 录 每 工 况 最 后 60秒 的 数 据 并 进 行 平 均一 般 用 加 权 系 数 调 整 颗 粒 物 取 样 质 量台 架 系 统 测 量 发 动 机 有 关 参 数 排 气 污 染 物 比 排 放 量 的 计 算 颗 粒 物 滤 纸 稳定 1h-80h, 称 重检 查 气 体 分 析 仪 零点 和 量 距 点*进 行 碳 氧 平 衡 计 算 19 柴 油 机 系 族 根 据 系 族 内 柴 油 机 必 须 共 有 的 基 本 设 计 参 数 确 定 。 在 某 些 条件 下 有 些 设 计 参 数 可 能 会 相 互 影 响 , 这 些 影 响 也 必 须 被 考 虑 进 去 , 以 确 保只 有 具 有 相 似 排 放 特 性 的 柴 油 机 才 包 含 在 一 个 柴 油 机 系 族 内 。 同 一 系 族 的 柴 油 机 必 须 共 有 下 列 基 本 参 数 和 型 号 :工 作 循 环 2冲 程 4冲 程冷 却 介 质 空 气 水 油单 缸 排 量 系 族 内 各 柴 油 机 间 总 相 差 不 超 过 15% 气 缸 数 ( 对 于 带 后 处 理 装 置 的 柴 油 机 )进 气 方 式 自 然 吸 气 增 压 增 压 中 冷燃 烧 室 型 式 /结 构预 燃 式 燃 烧 室涡 流 式 燃 烧 室开 式 燃 烧 室 20 气 阀 和 气 口 结 构 、 尺 寸 和 数 量 气 缸 盖 气 缸 壁 曲 轴 箱燃 料 喷 射 系 统 泵 -管 -嘴 直 列 泵 分 配 泵 单 体 泵 泵 喷 嘴其 它 特 性 废 气 再 循 环 喷 水 /乳 化 空 气 喷 射 增 压 中 冷 系 统 排 气 后 处 理 氧 化 催 化 器 还 原 催 化 器 热 反 应 器 颗 粒 物 捕 集 器 21 柴 油 机 系 族 源 机 的 选 取 , 应 根 据最 大 扭 矩 转 速 时 , 每 冲 程 最 高 燃 油 供 油量 作 为 首 选 原 则 ; 若 有 两 台 或 更 多 的 柴油 机 符 合 首 选 原 则 , 则 应 根 据 额 定 转 速时 , 每 冲 程 最 大 燃 油 供 油 量 做 为 次 选 原则 。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 可 以 另 选 一 台 ( 或几 台 ) 柴 油 机 进 行 试 验 以 确 定 系 族 中 的最 差 排 放 率 。 因 此 , 可 以 增 选 一 台 ( 或几 台 ) 柴 油 机 进 行 试 验 , 选 取 的 柴 油 机具 有 本 系 族 中 的 最 差 排 放 水 平 。 如 果 系 族 内 的 柴 油 机 还 有 其 它 能 够影 响 排 放 的 可 变 特 性 , 那 么 选 择 源 机 时 ,这 些 特 性 也 被 确 定 并 考 虑 在 内 。 22 五 、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 II)1、 前 言 本 标 准 依 据 GB7258-2004 机 动 车 运 行 安 全 技 术 条件 将 “ 三 轮 农 用 运 输 车 ” 更 名 为 “ 三 轮 汽 车 ” , 将“ 四 轮 农 用 运 输 车 ” 更 名 为 “ 低 速 货 车 ” 。本 标 准 参 照 GB17691-2001 车 用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排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的 有 关 技 术 内 容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两 个 实 施 阶 段 的 型 式 核 准 和 生 产 一致 性 检 查 试 验 的 排 放 限 值 和 测 量 方 法 。 23 五 、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 II)2、 适 用 范 围l 规 定 了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物 的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l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装 用 的 柴 油机 及 其 车 辆 。 l 若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装 用 的 柴 油 机 已 按 GB 17691-2001 车 用 压 燃 式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通 过 型 式 核 准 , 则 该 车 型装 用 的 柴 油 机 可 不 按 本 标 准 进 行 型 式 核 准 。 24 五 、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 II)3、 型 式 核 准 的 申 请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或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机 的 生 产 企 业 , 应 就 符 合 本 标 准 适 用 范 围 的 三 轮 汽 车 和低 速 货 车 及 其 装 用 的 柴 油 机 的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水 平 , 向负 责 机 动 车 排 放 型 式 核 准 的 部 门 ( 以 下 简 称 “ 型 式 核 准主 管 部 门 ” ) 提 出 型 式 核 准 申 请 。l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的 型 式 核 准 申 请l 对 装 用 未 经 型 式 核 准 柴 油 机 的 车 型 进 行 型 式 核 准 的 申 请 l 对 装 用 已 经 型 式 核 准 柴 油 机 的 车 型 进 行 型 式 核 准 的 申 请 25 五 、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 II)4、 型 式 核 准 的 批 准l 满 足 本 标 准 第 的 柴 油 机 或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 应 给 予型 式 核 准 , 并 颁 发 符 合 附 录 C规 定 的 型 式 核 准 证 书 。l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型 式 核 准 车 型 的 自 由 加 速 烟 度 应 符合 GB18322 的 要 求 。l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型 式 核 准 车 型 的 自 由 加 速 车 外 噪 声应 符 合 GB19757的 要 求 。 26 五 、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 II)5、 限 值 和 执 行 时 间 l 自 上 表 规 定 的 型 式 核 准 执 行 日 期 起 , 凡 进 行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型 式 核 准 的 三 轮 汽 车和 低 速 货 车 或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都 必 须 符 合 本 标 准 要 求 。 在 上 表 规 定执 行 日 期 之 前 , 可 以 按 照 本 标 准 的 相 应 要 求 进 行 型 式 核 准 的 申 请 和 批 准 。l 对 于 按 本 标 准 批 准 型 式 核 准 的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或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机 , 其 生 产 一 致 性 检 查 , 自 批 准 之 日 起 执 行 。l 自 上 表 规 定 型 式 核 准 执 行 日 期 之 后 一 年 起 , 所 有 制 造 和 销 售 的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车 或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 其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必 须 符 合 本 标 准 生 产 一 致性 检 查 排 放 限 值 的 要 求 。一 氧 化 碳(CO) g/kWh 碳 氢 化 合 物(HC) g/kWh 氮 氧 化 物(NOX) g/kWh 颗 粒 物(PM)g/kWh 实 施 时 间型 式 认 证 I 11.2 2.4 14.4 - 2006.01.01II 12.3 2.6 15.8 0.61生 产 一致 性 I 4.5 1.1 8.0 - 2007.01.01II 4.9 12.3 9.0 0.68 27 五 、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 II)6、 试 验 循 环 100% load 75% load50% load25% load 额 定 功 率 点8 (10%)9 (2%)10 (2%)11 (2%)12 (2%)10% load 转 速额 定 转 速中 间 转 速怠 速 1,7,13 (8.33%) 2 (8%)3 (8%)4 (8%)5 (8%)6 (25%)全 负 荷 曲 线扭矩 最 大 扭 矩 点 28 五 、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 II)7、 试 验 条 件l 参 数 F( 大 气 因 子 ) 指 出 环 境 状 况 ( 压 力 、 温 度 、 湿 度 ) 对 发 动 机进 气 的 影 响 。l 公 式 随 发 动 机 吸 气 型 式 的 不 同 而 不 同 自 然 吸 气 式 和 机 械 增 压 式 发 动 机 带 或 不 带 进 气 中 冷 的 涡 轮 增 压 式 发 动 机 l 0.96 F 1.06 试 验 有 效l 燃 油 型 式 核 准 试 验 应 使 用 符 合 GB/T 19147-2003规 定 的 柴 油 生 产 一 致 性 检 查 试 验 应 使 用 符 合 GB 252-2000规 定 的 柴 油 29 五 、 三 轮 汽 车 和 低 速 货 车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中 国 I、 II阶 段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tri-wheel &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 II)8、 试 验 运 行 转 速 颗 粒 物 滤 纸 (初 、 次 级 )的 稳 定起 动 冷 却 系 统 和 颗 粒 物 采 集 系 统测 试 设 备 取 样 探 头 安 装 发 动 机 进 气 阻 力 、 排 气 背 压 、出 水 温 度 、 中 冷 温 度 等 参 数调 整起 动 发 动 机 、 热 机测 定 发 动 机 全 负 荷 扭 矩 曲 线标 定 气 体 分 析 仪 零 点 和 量距 点 , 调 节 全 流 系 统 的 稀 释比 ; 确 定 分 流 系 统 的 稀 释 比 按 循 环 工 况 进 行 试 验 (每 工 况 6min)整 个 试 验 循 环 中 排 气 都 需 流 过 分 析 仪 , 记 录 每 工 况 最 后 60秒 的 数 据 并 进 行 平 均一 般 用 加 权 系 数 调 整 颗 粒 物 取 样 质 量台 架 系 统 测 量 发 动 机 有 关 参 数 排 气 污 染 物 比 排 放 量 的 计 算 颗 粒 物 滤 纸 稳定 2h-36h, 称 重检 查 气 体 分 析 仪 零点 和 量 距 点*进 行 碳 氧 平 衡 计 算 30JNA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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