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汇编15篇

上传人:枕*** 文档编号:209975599 上传时间:2023-05-15 格式:DOCX 页数:51 大小:37.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委托加工合同汇编15篇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委托加工合同汇编15篇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委托加工合同汇编15篇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委托加工合同(汇编15篇) 委托加工合同1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一、双方承诺: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系列产品。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为甲方所有。三、结算方式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四、交货日期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五、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联系人:六、交货数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七、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其它事宜甲方:乙方: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2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泵、搅拌站实验装置、供电装置、电子汽车衡、装栽机、厂房、场地,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使用。其维简费、维护费、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动力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资产使用费。使用费支付标准按 元/M计算。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的数量、标号、供应地点、施工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在混凝土浇注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下达委托加工混凝土加工单。乙方加工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加工生产过程由双方共同监督。月末,双方就当月加工签收混凝土数量、标号进行核对,并办理核对签字手续。乙方凭核对手续开票结算。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地材、粉煤灰、外加集、矿粉)由甲方采购提供,价格、质量由甲方控制。乙方参与材料进场数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验收单,见;建立备查帐薄登记。月末,乙方根据当月加工混凝土数量、标号,按照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汇总表,经甲方审核签字后,双方作当月材料出库依据。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材料库存信息,以便甲方及时组织进料,确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合同终止时,甲方在搅拌站剩余原材料,如乙方需要,可按市场价销售给乙方。第四条;乙方仅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加工生产,甲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输。运输费、泵送费由甲方承担。因甲方运输能力不足或运输不顺畅,造成所加工混凝土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五条;甲方按20元/M(含税23.4元/M)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加工费支付时间为次月 日前。加工费支付方式为现金结算。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的正常运行。每月保证28天生产时间(2天维修保养), 每天24小时随时加工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2、乙方应确保甲方所需混凝土的数量、质量。加工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3、甲方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验收。如混凝土与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无异议,甲方必须签字验收。4、乙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检验。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6、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5-6人在搅拌站的食宿。第七条;其他特殊约定: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等效。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讼。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委托加工合同3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甲方提供红橡木材,委托乙方加工红橡封边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规格(长,宽,高)单位数量备注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_年_月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年_月_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委托加工合同4 定作人:签订地点:承揽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条加工合同定作物、数量、报酬、交付期限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单价金额合计123加工合同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第二条加工合同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序号材料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用料数量质量单价金额123第三条加工合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第四条加工合同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第五条加工合同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第六条加工合同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七条加工合同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加工合同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第九条加工合同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第十一条加工合同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第十二条加工合同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年_月_日前交定金(或预付款)(大写)_元。第十四条违约责任:_第十五条加工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加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本加工合同自起生效。第十七条 本加工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存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定作人承揽人定作人(章):承揽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委托加工合同5 立约单位及个人: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 (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内容因双方需要,甲方与乙方就电子产品(原材料到装配到成品包装)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形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约定如下:一.甲方责任:1. 提供材料、附料、包装材料;2. 提供生产工具、设备、仪器、治具(不含办公设备);3. 提供生产加工场地、水、电(不含食宿场地);4. 材料来料不良品1换1;制程损耗不良品率:_%,在范围内1换1;5. 提供工程生产资料、测试规格、测试流程;6. 其他:二.乙方责任:1. 在甲方同意的日期、时间段,期间自行安排人员到指定的加工场地进行加工作业;2. 自己负责加工人员的食宿、交通、人身安全、工作纪律等的统筹和管理;3. 加工内容:插件、后焊、装配、全检测试、成品包装(不含老化、插件前剪短电子元器件脚);4. 加工作业工序(装配、插件、包装)可以自由安排,全检测试流程(先后顺序、测试规格、测试方法)必须按照甲方的流程要求执行;5. 加工期间有责任维护、保养甲方提供的生产工具、设备、仪器、工治具使之完整完好;6. 需要调整加工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场地,必须经过甲方同意;7. 加工作业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饮食、抽烟、休息闲聊、会客等应在甲方指定位置;8. 有责任对产品材料、工具设备等保管、保护;9. 必须在互相协定的完成期内结束产品的加工(除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若误交货期,应负相应责任;10. 包装后之成品经过甲方QA检验合格者为加工完成。11. 其他:三.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者须赔偿对方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之百分之百(100%)。双方不能履行合同者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四.其他责任:若客户有问题反馈,经过双方分析:1.材料不良、电气设计不良、结构设计不良等由甲方负责。2.插件、装配、包装、测试等人为工艺造成不良应由乙方负责。五.加工款支付方式: 七天(一周):即自乙方完成日期起计算至第七个工作日甲方于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补充事项: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自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权责。_公司(甲方)负责人签名/签章:_(为代表) (乙方)负责人签名/签章:合同生效日期 :_年_月_日 委托加工合同6 立约单位及个人:深圳市森树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陈生虎 (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内容因双方需要,甲方与乙方就电子产品(原材料到装配到成品包装)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形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约定如下:一甲方责任:1. 提供材料、附料、包装材料;2. 提供生产工具、设备、仪器、治具(不含办公设备);3. 提供生产加工场地、水、电(不含食宿场地);4. 材料来料不良品1换1;制程损耗不良品率: %,在范围内1换1;5. 提供工程生产资料、测试规格、测试流程;6. 其他:二乙方责任:1. 在甲方同意的日期、时间段,期间自行安排人员到指定的加工场地进行加工作业;2. 自己负责加工人员的食宿、交通、人身安全、工作纪律等的统筹和管理;3. 加工内容:插件、后焊、装配、全检测试、成品包装(不含老化、插件前剪短电子元器件脚);4. 加工作业工序(装配、插件、包装)可以自由安排,全检测试流程(先后顺序、测试规格、测试方法)必须按照甲方的流程要求执行;5. 加工期间有责任维护、保养甲方提供的生产工具、设备、仪器、工治具使之完整完好;6. 需要调整加工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场地,必须经过甲方同意;7. 加工作业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饮食、抽烟、休息闲聊、会客等应在甲方指定位置;8. 有责任对产品材料、工具设备等保管、保护;9. 必须在互相协定的完成期内结束产品的加工(除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若误交货期,应负相应责任;10. 包装后之成品经过甲方QA检验合格者为加工完成。11. 三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者须赔偿对方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之百分之百(100%)。双方不能履行合同者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四其他责任:若客户有问题反馈,经过双方分析:1.材料不良、电气设计不良、结构设计不良等由甲方负责。2.插件、装配、包装、测试等人为工艺造成不良应由乙方负责。五加工款支付方式: 七天(一周):即自乙方完成日期起计算至第七个工作日甲方于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补充事项: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自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权责。深圳市森树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负责人签名/签章:陈生虎 (为代表) (乙方)负责人签名/签章: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7 定做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承揽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组成及内容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加工成品编号:_名称:_规格:_单位:_数量:_备注:_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四、订单确认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套。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在承揽方发货前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天内发货。5.2产品包装要求: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八、价款合同总价款_九、验收标准和方法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十三、保密条款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1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1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十四、违约责任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10%30%)或酬金总额的_%(20%60%)的违约金。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1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十五、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六、合同解除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十七、纠纷的处理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交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做方:_ 承揽方:(客户)_公章:_ 公章: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法定地址:_ 法定地址:_电话:_ 电话:_传真:_ 传真:_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委托加工合同8 合同编号:定作方(甲方):承揽方(乙方):一、委托加工项目1、委托加工产品: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3、单价: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二、委托加工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年_月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年_月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3、绣制“炜城”标徽工艺的确认;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3、运输方式为_;运费由_负担。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3、销售期限:九、结算方式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银行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十、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违约金;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支付违约金;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_元;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其它事项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授权代表(签):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 委托加工合同9 甲方(委托方):_乙方(受托方):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3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1每次加工量_2加工费用:产品名称规格加工费成品率(%)_元/片(含税)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四、风险: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五、其它: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六、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甲方:_乙方: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委托加工合同10 委托方:地址:被委托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 总则: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委托方 :加工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11 立约书人 青岛起家肥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_青岛敦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 合同期限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 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第五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第六章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违约责任6.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6.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6.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第七章 合同解除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第九章 纷争解决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