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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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协议书三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书运用的状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协议书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协议书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人: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协议甲方为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运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运用权;本协议乙方同意受让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运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运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运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 1.2 甲乙双方必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运用权转让及与土地运用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法律、法规、规章及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运用权出让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协议”)。.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2.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的经济实体,具有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供应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供应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供应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供应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实力。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运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运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运用权转让期限5.1 本协议第4.条所定场地的土地运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运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运用权归乙方全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爱护。5.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运用权。6.土地运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6.1 土地运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美元,_平方米合计为_美元(u_)。前款所述土地运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运用权转让金: 本协议双方签字日后_天内,即_年_月_日前支付_%,计_美元(usd_); 本协议签字日后_日内,即_年_月_日前付清余额_%,计_美元(usd_)。 乙方应将土地运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 7场地交接.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协议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运用权转让金后_日内,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运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运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运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运用权证,甲方将主动帮助乙方领取土地运用权证,并向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1 除另有说明外,本协议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协议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协议第.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供应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运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担当。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立,并担当全部费用;须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连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立,并担当全部费用。 乙方运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供应必要帮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 乙方在本协议第.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复原原样,并担当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协议第4.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运用者的同意。 8.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第.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供应施工便利,但详细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9其它权利和义务9.1 乙方必需在_年_月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并须在_年_月_日前竣工。 9.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协议所取得运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运用权出让协议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运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区的有关规划、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4 乙方依据本协议9.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9.5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担当,乙方应按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6 凡涉及土地运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全部经济协议、契约、凭证等必需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运用金。 10.续期与协议终止 11 本协议第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运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接着运用协议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运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运用权转让期满前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运用权转让期满前_个月送达甲方。0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运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 土地运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缘由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接着向甲方支付场地运用费用。 104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运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接着运用协议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运用权的,乙方可以干脆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违约责任11.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运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协议第7.条规定的时间供应场地的; (2)乙方对本协议第.1条所定场地的运用和处置与“出让协议”、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协议第10.3条规定将本协议第.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4)双方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根据14、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1)日违约金为_美元;(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订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依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托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持续的,违约方应接着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 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运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协议第11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状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担当责任:()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运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状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赐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依据本协议第1.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运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运用权转让金详细方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运用权转让金扣除协议总额的30%及本协议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6假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9.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行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行抗力的说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超出_个月不到_年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超出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运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1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接着履行本协议。守约方要求接着履行本协议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接着履行本协议。 12.不行抗力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由于斗争、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马上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天内,供应不行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须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行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行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前款所称自然灾难仅指严峻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难。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协议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协议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协议第.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运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样,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样,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6.2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担当。163 本协议生效后,国家或_市修改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协议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刚好修订本协议,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_区市政基础设施运用和爱护管理方法。(5)“出让协议”(复印件)。16.5 乙方可以自由确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协议61条所定土地运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运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66 本协议用中文和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说明、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7 本协议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协议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协议一方或双方变更其通讯地址的,应于变更之日起_天内通知协议的另一方)。 1.7 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允、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根据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运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面积: 亩(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 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需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变更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元(大写:)。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需于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全部。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晰、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刚好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见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敬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运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全部权; 、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协作、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运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恳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实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变更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实力,提升其运用价值,依约推动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安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务,应主动实行措施,并刚好向有关部门报告。 3、听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实行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担当赔偿责任,是否接着履行合同由守约方确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1、经双方协商一样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2、发生不行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丢失承包经营实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变更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遇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干脆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3. 总则 11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运用权有偿转让方法(简称“上海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法规,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称签定的(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为依据,并考虑到中国和上海开发区的一般实践做法,(插入公司名称(简称“甲方”)和(- (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同意依据双方于(-签定的“土地运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签定此转让(插入地区名称国有土地运用权合同(简称“合同”)。 1.2其次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有关转让土地运用权的法律法规以及(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 2. 合同文件21 第三条 下列文件构成“合同”不行缺少的一部分:1. 场地位置图(附件A) . 甲方供应的场地边界图(附件).甲方转让土地运用权的授权(附件)4.(插入公司名称探讨的(插入地区名称主规划之地块开发示意图(附件D) 5. 乙方待在场地建设的楼房之说明(附件E) . 雨水和清洁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临道路连接(附件) 7.乙方之建设声明(附件G) 8. 环境标准(附件H) . 国有土地运用证(待依据本合同第8条签发) 3. 双方的法律地位 .1 第四条甲方是依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负责开发、经营和管理(插入地区名称-(-(-)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国法人。 3.2 第五条乙方是依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为中国法人。乙方主要业务为在中国从事摩托车增压机、农业、海洋和建设设备的制造、修理、服务、市场开发和销售及出口。乙方应向甲方供应与其在中国注册成立有关的批准文件之副本。 . 场地的地点、面积和运用性质 4.1第六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插入地区名称地块编号为(-和-的土地运用权应由乙方为建设其经营所需设施之目的而运用。场地的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具体规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场地边界图。 2 第七条 场地应用于科学和技术探讨、制造、生产和工业用途,包括装配、修理和制造增压机、一般办公用途以及仓储分发和其它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工业和业务项目。5. 土地运用权之期限 5.1 第八条“合同”第4.1条所述之场地的土地运用权期限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签发“国有土地运用权证”之日起先计算。运用该场地的权利属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内受国家法律爱护。 假如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运用权转让费后四十五(45)日内签发“国有土地运用权证”,除因乙方的过错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应刚好返还给乙方全部费用的(_%。 5.2 第九条 甲方不得在转让土地运用权期限内收回土地运用权。假如在特别状况下出于公共利益国家依据法律程序收回土地运用权,乙方应依据“上海规定”第章之规定就其运用和改造土地的损失获得合理赔偿。 6土地运用权转让费和付款期限6 转让费(第十条) 场地的土地运用权转让费应为每平方米(_美元,共计(_美元。 6.2 场地测量(第十一条)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两(2)周前向乙方供应场地的测量图以明确场地的总面积为(_平方米。假如乙方对该测量的精确性提出质疑,乙方可为同等目的进行测量。假如两个测量结果不同,双方应协商以达成协议。假如场地总面积多于或少于(_平方米,则土地运用权转让费的总额应根据每平方米(_美元增加或削减。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乙方应通过电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条规定的土地运用费总额,但应减去由(_代表乙方支付的担保押金。 7.基础设施和条件 7.1 第十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或不晚于(_,向乙方供应相应设施,例如水、电、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连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应在去除场地上存在的全部附着物后依据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将依据作为本文附件的地块开发示意图完成(插入地区名称的道路和其它设施,该示意图说明白甲方将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设施的状况。 7.2 第十四条 甲方应自行担当费用建设上述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连接或通路)等公共设施。并且在必要时甲方应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全部程序。 7.3 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行担当费用建设基础设施的管道或线路通向其自己的设施之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连接的接合处),并且乙方应负责或聘用甲方为其代理在必要时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全部程序。74 第十六条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指电、水、通讯、气、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线路的连接点。 . 场地之转让 8.1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依据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转让场地的土地运用权之权利和授权,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权之证据,该证据附于本“合同”后作为附件C。甲方应在收到“合同”第6.条规定的付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对场地的占有和限制转让给乙方。 .2 第十八条双方应在转让土地时签署土地转让交付收据以证明已完成土地转让。 9.其它权利和义务 1 第十九条 在土地运用权转让的有效期限内且在完成了总建设安排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权依据其自行确定对土地运用权以及场地上的建筑进行处分,包括依据“上海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进行转让、租赁和抵押。在此状况下,乙方应向甲方供应相应法律文件供存档。进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让人或被转让人应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9.2 其次十条乙方在进行安排和设计时应遵守(插入公司名称关于建筑物管理的暂行规定,并且假如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设施牵涉到建设管理、消防、环境爱护、绿化、环境卫生等问题,则在行动之前应将此等安排和设计提交政府部门审批。 .3 其次十一条 乙方应在收到“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后六()个月内依据其安排起先建设工作,并应在二十一(2)个月内完工。 其次十二条 甲方应负责转让给乙方的场地之外场所的公共卫生和公共绿化等的建设和维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应为甲方已转让给乙方面积的全部维护费乘以乙方面积除以甲方已转让面积。前述甲方已转让的面积之总维护费用应不包括(插入地区名称内甲方持有土地运用权但尚未转让给第三方的面积之维护费用。总维护费用应由双方合理达成一样。进而,乙方保留将此等维护费用交由独立会计师予以确认的权利(费用由乙方担当)。假如该会计师认为总维护费用高于类似土地开发的正常费用,甲方应返还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总维护费用之和与独立会计师确定的费用之差。 .5 其次十三条 在土地运用权有效转让期间,乙方应依据上海市土地运用权有偿转让方法第2条向政府管理部门支付土地运用费。 10.合同的延期和终止10 其次十四条 在土地运用权期满时,如乙方拟接着运用场地的土地运用权,其可以向甲方申请延期。延期申请必需符合下列条款或条件:1.必需于土地运用权转让期满前六()个月将该延期之书面申请送达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2. 必需于土地运用权转让期满前四(4)个月将有关投资审查机构同意乙方延期经营的文件送达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10. 其次十五条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不得在土地运用权转让期满前作出将该土地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10.3其次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双方应以本“合同”为基础签订新的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并且:1. 乙方有将新合同的期限限定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选择权; 2. 应按签定新合同时(插入地区名称当时土地运用费的标精确定新的土地运用费。 04 其次十七条 假如在期满后未予延期,则乙方应在期满后一(1)周内将场地返还甲方。之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并且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附件是乙方欲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之总体说明,假如在建设时建筑物符合“上海规定”第4条规定的标准建筑物,则甲方将在土地运用转让期满时无偿收回该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将此等建筑物从场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其次十八条 假如乙方因特别状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拟议的终止日期前六(6)个月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并且将就此等情形单独进行协商。 11 违约责任 11.1 其次十九条 下列任一状况将构成甲方对“合同”的违约: 1. 未依据“合同”规定的时辰表供应场地; 2.供应的场地之条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运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的要求; 3.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未维护甲方应负责的通向场地的道路和设施,并且未在收到与此相关的通知后三(3)日内订正此等违约。假如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后三(3)日内订正违约,甲方必需马上通知乙方并与其协商; 5. 未安装乙方建设设施所需的公用设施,包括电力、水、雨水和卫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时供应至少一条或可能为两条电话线。乙方应不晚于-向甲方供应建设开工所需的水、电力要求。 1.2 第三十条 下列任一状况将构成乙方对“合同”的违约: 1 对场地的运用和处分与本“合同”中土地运用权转让要求之目的相冲突; 2 未根据“合同”规定将场地返还甲方; 未在收到“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开工建设或未在其后十五(5)个月内完成设施建设的主要部分,共计二十一(1)个月内未起先和完成建设的主要部分,但此等违约系因建设公司而非乙方过错除外; .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11.3 第三十一条 违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按下述公式计算: 1.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应为-美元。 2. 违约天数 = 自违反“合同”之日到订正违约之日; 3. 定额损害赔偿 =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X 违约天数。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关于违约并说明违约缘由的通知、且该方未在十五(15)日内订正违约之后才起先计算该方违约。 .4第三十二条 假如因违反本“合同”发生的实际损失高于定额损害赔偿,则违反本“合同”的一方应就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额损害赔偿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赔偿性损害赔偿应依据双方确定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或由双方从合同履行所在地选择的具有专业学问的有关机构确定。 . 第三十三条 在违反本“合同”后,假如无辜的一方希望接着履行本“合同”而不论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是否已支付,则违约的一方应接着履行本“合同”。 1.6 第三十四条 应在违约后十(1)日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进而,在支付损害赔偿款项之日以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在违约持续存在的状况下接着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直至订正此等违约。 1.7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谨慎起先和完成场地上的设施建设和项目活动。假如乙方的建设延迟,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迟缘由。乙方应刚好告知甲方延迟缘由并呈交工程图纸和其它证据证明其将完成设施建设和活动。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安排以获批准。假如甲方诚信的认为乙方从事了土地投机买卖,因而双方无法就修改后的施工安排达成一样,双方应依据第5条的规定解决此争议。假如发觉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作为罚金。进而,假如依据本条规定其次次发觉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甲方有权重新占有场地并在没收抵押担保金和定额损害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滞纳金和罚金后将付款退还给乙方(不包括利息)。1.第三十六条 假如乙方把场地的运用性质从工业用途变更为其他用途,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内复原场地的工业用途。假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则为违约。乙方不得从事地产投机买卖活动。 119 第三十七条 以下任何一种状况将构成拖延付款并将就该到期付款征收滞纳金,按华尔街日报东方标准版于拖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利率加两个百分点(2%)计算:1、乙方拖延支付到期土地运用权转让费, 、任何一方拖延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 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条 假如一方因不行抗力的缘由而无法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款,被影响一方应马上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向另一方供应不行抗力的细微环节、缘由及证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缘由的有效文件。双方应探讨以商定是否终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义务,或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程度将“合同”期限适当延长。为此目的,乙方因有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拖延或不能履行“合同”应免除责任。 1. 第三十九条 假如本“合同”未就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双方可在商谈探讨后达成独立书面协议并将该协议纳入本“合同”。该书面协议或对“合同”的修改与“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对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双方必需依据“合同”的原有条款履行彼此的义务。 对本“合同”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2.3第四十条本“合同”在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公证员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将由双方共同担当。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场地转让的登记程序。 1.4 第四十一条 双方应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国家或上海市发布或颁布的与此“合同”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新的法律、法规。在必要时双方应刚好修改本“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利及利益不受损害。 12.5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加以解决。 2.6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及公证员各持两(2)份。进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7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假如翻译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为准。 128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权在场地上树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导活动的标牌。129 第四十六条 甲方在发布可能影响乙方在园区内正常经营或场地运用的有关(插入地区名称或浦东新区的任何条例或规定之前,应询问乙方并与其达成协议。此等条例或规定应较为合理并且不应无理限制乙方的经营或对场地的运用。2.0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结论、有效性、说明、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制于中国已公布且公开可得到的法律。但假如针对“合同”的某特定事项,中国尚没有任何公布的或公开可得到的法律,则应参考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12 第四十八条双方之间全部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以下方式:(i)以邮寄方式发至被通知人,交付邮递,邮资预付并挂号或保证邮寄并要求回执;(i)传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供应通知书面内容的途径,包括电传或电报。运用挂号或保证邮件供应通知的生效日期为回执上所显示的日期。传真通知的生效日期为送发传真所记录的收方传真的收到日,假如记录的时间为收方当地时间下午五点以后,通知则视为收方当地其次个工作日的上午九点收到。任何通过其他途径所传递的通知应为实际交付收方的时间生效。以下地址应用为发送通知:假如发至甲方: 假如发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日期: _年_月_日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5页 共35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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