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驾驶设备销售项目员工福利计划_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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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智能驾驶设备销售项目员工福利计划智能驾驶设备销售项目员工福利计划目录一、 公司简介1二、 产业环境分析2三、 激光雷达市场空间3四、 必要性分析4五、 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5六、 国外的退休计划7七、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1八、 英国的社会保险21九、 项目基本情况27十、 法人治理30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42项目风险对策45(一)政策风险对策45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45一、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范xx3、注册资本:115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4-10-217、营业期限:2014-10-21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提升供应链构建与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发。集团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以技术领先求发展的方针。二、 产业环境分析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6亿元,剔除新增减税降费因素,同口径增长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12元、增长9%,其中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4328元和12858元、增长7.6%和9.8%。原州、海原、同心、红寺堡4县(区)可望脱贫摘帽,109个村脱贫出列,10.3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3%下降到0.47%,脱贫攻坚战迈出了关键性步伐。今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区仍处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7.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三、 激光雷达市场空间激光雷达在辅助驾驶(ADAS)汽车+无人驾驶汽车市场总规模将从2019年的1.05亿美元增长到2026年的37.9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到66.72%。考虑到激光雷达作为智能汽车L3级别以上自动驾驶传感器的关键,即将迎来行业向上拐点,市场增长潜力可观,依据激光雷达的出货量、价格变化数据,在2021年的数据基础上,重新测算激光雷达在在乘用车和无人驾驶车领域的市场空间。参照Frost&Sullivan提供的数据,2021年约有10万台激光雷达被用在乘用车和无人驾驶车上,到2027年激光雷达上车数量将达到1480万台,按照机械式、半固态/固态(MEMS、3DFlash/OPA、FMCW)划分,机械式激光雷达将从2021年的$5,500均价逐步下降到2027年的$2,500,MEMS和3DFlash/OPA激光雷达将从2021年的$1,000均价逐步下降到2027年的$500,FMCW激光雷达将在2025年首次上车,均价将从2025年的$1,000下降到2027年的$500。通过“机械式Lidar出货量机械式Lidar均价+半固态/固态Lidar出货量半固态/固态Lidar均价”来测算全球车载激光雷达的市场空间,得出2025年全球车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将达到约70.3亿美元,到2027年更是有望达到129.7亿美元。四、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五、 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企业养老金有两种类型可供选择,一种是确定缴费计划,一种是确定给付计划。1.确定缴费计划如果企业养老金是确定缴费型的,则单位每年为员工缴纳的费用事先确定,一般为员工薪金的一定比例,同时,员工也负担薪金一定比例的缴费。确定缴费计划只限定缴纳的费用,员工退休时所得的给付则是不确定的,要根据退休基金在其退休前的投资收益而定。投资回报高,则员工的退休给付多,投资回报低,则员工得到的给付就低。投资的风险完全由员工承担。员工退休时,退休基金及其收益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用来购买年金,为其提供退休之后每月的固定给付,直至死亡为止。2.确定给付计划确定给付计划中员工退休后所得的收益是单位事先承诺的。一般情况下,单位根据确定的承诺支付额决定出资额,有的时候员工也会被要求承担一部分缴费。由于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退休基金累积的数额和事先的承诺就可能有差别,如果退休基金没有达到承诺的收益,单位就要承担这种投资风险。也就是说,确定给付计划和确定缴费计划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前者由单位承担投资风险,后者由员工承担投资风险。在确定给付计划中,最终给付的具体数额基于某个公式,其中工作年限和员工最后几个服务年限内的薪水一般会起决定作用。基于员工的最后薪金,在这种退休计划中,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换了工作,就可能会影响退休金的数额,有的时候影响还会很大。因此,只在一个单位工作,会得到更多的退休金。六、 国外的退休计划1.美国的雇主养老金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是美国雇主养老金从数量到资产金额方面都飞速发展的时期,其间,政府的联邦税收制度是很大的一个推动力。1974年,员工退休金保障法颁布,使得雇主养老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资运营体制日趋完善。目前,雇主养老金已成为养老金体系中占比最大的一个部分。据统计,养老金总资产20多万亿美元中,政府养老金占比12.5%,企业年金占比64.0%,个人退休账户占比23.5%。美国的雇主养老金包括确定缴费计划和确定给付计划两种类型,目前,前者的数量,远远超过后者,资产也与后者的价值相近。到2000年为止,美国全部雇主养老金的资产已经达到83000亿美元,其中确定给付计划的资产为49750亿美元,确定缴费计划的资产为32550亿美元。确定缴费计划包括401计划、利润分享计划和员工股权计划等。401(K)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养老金计划,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是指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新增的第401条K项条款的规定,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雇主和员工的养老金存款提供税收方面的优惠。(1)缴费与支取计划规定,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不超过25%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企业属于配合缴费(即可缴可不缴),但是一般说来,大部分企业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不能超过员工存入的数额)往这一账户存入相应的资金。目前美国80%以上的雇主都提供配套资金,配套资金的比例各不相同,约在25%100%之间。计入员工个人退休账户的资金,员工在退休前一般不得领取,但是这笔钱可以用作投资。企业向员工提供34种不同的证券组合投资计划,员工可任选一种进行投资,收益归401账户,其风险也由员工自己承担。正常情况下领取401账户基金的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高度残疾。在美国法定退休年龄为59.5岁,达到这个年龄,无论是否继续工作,均可支取账户基金(但要缴一定的个人所得税)。未达到退休年龄也可以支取账户基金,但有一定惩罚措施,所提取款项视为一般收入所得,按20%的税率预缴所得税,同时加收10%的惩罚税。如果参加者死亡,账户的资金属于其指定或法定的继承人。参加者高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视为达到退休年龄,可以正常支取账户基金。员工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取决于缴费额的高低(账户资金的数量)、资金管理的状况以及资本市场发展的情况。(2)税收优惠美国税法规定,401(K)账户年存款额不超过1.05万美元时可延期纳税,员工和企业存入401(K)账户的资金从税前收入中扣除(即国家允许企业的这部分补充缴费直接进入成本,企业给员工的存款可以按工资的15%获得税收扣除),不必缴纳所得税;账户基金投资收益也不缴税。只有等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从账户中取款时才缴税。2.加拿大的雇主退休金在加拿大,雇主资助的退休计划是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最重要的支柱。雇主通过合同委托私人公司管理计划基金,但投资渠道和分享形式等由雇主或员工自己选择。加拿大的雇主退休金主要有注册的养老金计划、储蓄计划和利润分享计划等。(1) 注册的养老金计划顾名思义,如果雇主选择建立RPP计划,就必须到省养老金法规部门进行注册。注册时需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明确设立计划的法律动机以及一些具体的事宜,如缴费率、投资渠道、待遇享受条件等。建立RPP计划的雇主必须保证执行由税务局和各省养老金法规部门设定的最低标准,还要遵守联邦税务局和省税务部门的税法以及各类养老金法规。RPP在注册后如果获得批准,就可以享受有关的税收减免优惠。在实践中,RPP也分为确定缴费计划和确定给付计划,许多雇主还将这两种计划综合起来,建立新的混合计划。(2) 注册的退休储蓄计划RRSP需要到加拿大联邦税务局进行注册。该计划不受养老金法规的约束,只需遵守联邦税务局的税法。RRSP规定员工必须缴费,但雇主的缴费不是必需的。联邦税务局规定了缴费上限,即缴费总额不能超过员工总收入的18%,最高缴费总额不能超过13500美元。一般情况下,RRSP基金的投资渠道由员工选择,然后统一由承办机构进行投资。除了首次购房和参加教育培训时可以暂时借用基金外,个人账户中的基金必须留待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时才可以提取,而借用期限不能超过15年,否则就要向联邦税务局补税。RRSP在加拿大比较普遍,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员工除了可以通过为自己缴费而减税外,还可以选择为没有经济收入或经济收入不高的配偶缴费,这样一方面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另一方面也为配偶做了养老保障。(3) 延期利润分享计划DPSP也不受养老金法规的约束,但要遵守联邦税务局的税法。选择DPSP的雇主需拿出部分利润作为缴费,缴费上限为雇主利润的5%,每一位员工每年不能超过6750美元。员工必须要达到退休年龄才能领取待遇。七、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三种类型。这三种方式的最大不同在于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通货膨胀的抵御能力不同。(1)现收现付制绝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最初都是采用现收现付制来筹集资金。所谓现收现付制,顾名思义,就是现在筹集的资金,现在就支付出去。现在筹集的资金来源于当前正在工作的人员,现在支付的对象是已退休人员。当前的在职人员退休后,他们的养老金则由那时的在职人员缴纳,因此,这种模式也称为“代际赡养”。在这种制度下,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基于短期平衡原则,具体数额由当前退休人员所需的养老金决定,即在一个较短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社会保险的收入仅仅满足本预算期内的支出需要,不为以后时期留存积累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不存在养老基金的投资与增值问题,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和战争等严重灾难导致的养老金贬值的风险。但采取现收现付方式的基本前提是:人口增长相对稳定,劳动力成长速度和退休人员增长速度基本一致。而在当前普遍的老龄化趋势下,现收现付制就会面临巨大的危机,因此,许多原来实行这一模式的国家都在进行改革。(2)完全积累制完全积累制遵循的是“同代自养”原则,即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从开始工作起就逐月缴纳保险费,与现收现付制不同,这些保险费并没有支付给他人,而是放入缴费人的个人账户中进行投资,直到缴费人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即可从自己的账户中提取资金。由于缴纳的保险费是为了若干年后投保人自己领取,因此缴费率基于长期(几十年至一百年)收支平衡原则,先预测每个人晚年所需的养老金数额,然后确定一个相对稳定的收费率。完全积累制能够适应人口结构的急剧变化,不会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而且能够刺激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减弱提前退休的倾向。但是,由于投资时间较长,能否保值甚至增值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容易受到经济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难度。(3)部分积累制部分积累制是介于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之间的一种模式。当期筹集的资金一部分用于支付已退休者的养老金,另一部分为在职者积累起来,用于他们今后的养老。部分积累制既能满足一定时期(510年)的支出,又留有一定积累资金,因此,它不仅能够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社会负担的变化,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完全积累制下的投资风险。由于只是部分积累,退休者的养老金只有一部分来自个人账户的资金,即使个人账户投资收益不佳,损失也不会很大。2.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战后生育高峰一代的老龄化,而近年来生育率的下降与寿命的延长又加速了这种趋势。全球范围内的人口老龄化,对很多国家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经济学家指出,如果不进行改革,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养老金体系将在10年至20年间发生严重的财政危机。中国的老龄化压力也很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为1.1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87%,而014岁人口与10年前相比比重则下降了6.29个百分点。未来数十年,中国老龄化程度会进一步加剧,预计204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3.12亿。0随着老年人人口比重增加,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数逐年增加,而纳税人口却在减少,供需缺口越来越大,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面临严峻的挑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已经提出了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并着手实施,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生产率提高生产率虽然有助于经济增长,但由于劳动力数量减少,因此提高生产率本身不足以抵消退休人员增多带来的影响。(2)提高个人对养老金的缴纳金额如果要坚持许多国家现在采用的现收现付制,为了保证越来越多的退休者的养老金供给,在职者就要缴纳更多的保险费。许多国家的改革拟采取的做法就是增加个人缴费数额。但有专家预测,在有的国家,为了维持养老金水平不变,几十年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能会占收入的50%,如此高的缴费率将是在职工作者无法承受的,他们会认为不公平,由此产生代际矛盾。(3)延迟退休年龄延后退休既可以缓解由于出生率下降带来的劳动力不足的状况,又可以使这些人推迟领取养老金,现在许多国家的系列改革措施中都涉及推迟退休年龄。在这方面,芬兰被看作是鼓励工人延长工作年限的成功典范。芬兰原来采用的是欧洲通用的调整工业结构与缓和高失业率的提前退休政策,这使得芬兰人的平均退休年龄仅为56岁。1998年,芬兰政府的特别工作小组启动了包括40个计划在内的国家老龄工人项目,旨在增加55岁至64岁劳动力的数量。2004年,芬兰平均退休年龄已从1997年的56.6岁增至59岁,而55岁至64岁人口的就业率也从36%跃至50%。(4)改革现收现付制将现收现付制改为部分积累制或完全积累制,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最彻底的办法,但其成本也较高。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对现收现付模式进行改革,1997年,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确定了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混合型养老保险体制。3.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可以大体分为两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的以国家统筹和企业养老为特点的国家养老模式阶段,以及改革开放时期的“统账结合”模式阶段。(1)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中国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为了适应产品经济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的要求而建立的,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的产物,可以称为国家养老模式。在1951年至1984年的国家养老模式阶段中,又可分为两个阶段:首先,1951年至1969年是国家统筹阶段,1978年至1984年是企业养老阶段。195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规,该条例对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保险项目和标准,以及执行与监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当时建立的是企业全部缴费、全国统筹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制度规定企业按工资总额的3%缴费,其中30%上缴中华全国总工会,建立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理监管,用于社会调剂,70%留在企业工会,用于退休金的支付。退休给付依据工龄、工种和职工退休前工资水平等规定,采取待遇预定型给付方式,替代率为35%60%,此后经调整为50%70%。在此之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至1969年,我国城镇已经基本上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也奠定了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这一阶段的特征是国家、单位共同保障,个人无需缴费,保障的覆盖范围广泛,替代率高,财政负担重。1969年至1978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已经初步建立的养老保险体系遭到破坏。1978年6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即著名的104号文件),针对“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和过去制度中的缺陷,重新规定了离退休的条件及待遇标准,养老保险体系重新被建立。1978年至1984年是企业养老阶段,企事业单位自己负责本单位的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的筹集与发放。当时离退休人员数量少、比重小,老年保障的压力不大,退休者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到自己的退休金,国营企业职工退休金可以达到退休前工资额的70%左右,集体企业职工退休金为退休前工资额的40%60%但是,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后日益显露出来。首先,这种由单位和企业办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不仅使企业的经济负担日益沉重,而且将职工与企业死死地捆在了一起,职工将终身在一个企业工作,退休以后从这个企业领取退休金。在企业不断吸收新职工的情况下,职工队伍越来越庞大,退休职工的队伍也越来越庞大,使得企业不堪重负,生产成本增加,竞争力减弱。其次,传统养老保险基本上只针对国有企业,而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民营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三资”企业等则被排除在外,这说明这种制度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最后,传统养老保险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模式,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提高缴费率的压力越来越大。(2)改革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发展,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进行改革。从1985年起(少数地区从1984年起)各地纷纷进行了重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的试点,恢复养老金在市县一级或行业内部实行社会统筹。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确立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三方共同担负费用的原则和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的模式,并提出今后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提出由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向基金制过渡。1995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法0,以及资金来源多渠道和保障方式多层次的目标。但其中推荐的两个具体操作方案差异较大,在执行中造成了一定混乱,从而政府不得不重新统一制度。1997年,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一文件在缴费和养老金的领取等方面做了统一规定。首先,企业按一般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逐年增加,最终达到8%。其次,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最后,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则可在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这标志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混合型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新的制度运行了几年后,社保基金出现了巨额缺口。据报道,2011年中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额为2.5万亿元左右,而实账部分仅为2703亿元左右,“空账”达到2.25万亿元,2013年则超过2.6万亿元。实际上,这是中国社保制度所必须承担的转轨成本的一部分。这是因为,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之前,企业员工基本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因此现有的养老保险基金中也就没有这部分职工的个人账户部分,他们退休后的养老金需全部来自社会统筹部分。但在养老保险制度设立之后,仅靠统筹账户不足以应对当期发放。虽然财政已经对养老保险进行了大量补贴,从1997年起,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累计补贴金额达1.2526万亿元,但各地财政实力不同,多数地区不得不在实际上采用了现收现付制的方法,即挪用个人账户的资金,用正在工作的一代人合计缴纳的28%的月工资来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个人账户仅仅记账。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从2000年开始了“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此外,2005年11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纳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截至2011年年底,参与试点的辽宁、江苏、山东等13个省份共积累个人账户基金2703亿元,但其与记账额之间的差额,仍达到2.23万亿元。截至2012年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3.04亿,2011年增加了7.17%,但增速慢于上一年的10.44%。其中参保职工人数为2.3亿,比上年增长6.57%,增速回落了4.58个百分点;离退休人员数量为7445.68万,比上年增长9.07%,增速提高了0.81个百分点。缴费人员增速下降,领取养老金人数增速上升,这一增一减导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赡养率由2011年的31.65%上升到32.4%。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达到29543亿元,比2011年增加了18.84%。同时,试点了许多年的个人账户做实工作推进艰难,2012年13个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省份中,基金收入共计722亿元,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收入为3499亿元。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23941亿元。0由此看出,空账问题仍然是一个隐患。八、 英国的社会保险1941年6月,英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综合研究机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研究联合会,任命英国经济学家、牛津大学教授贝弗里奇为联合会主席。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与研究,贝弗里奇于1942年发表了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报告书,也称贝弗里奇报告。在这个报告中,贝弗里奇向政府提出了建立“福利国家”的方案,主张实行失业、残疾、疾病、养老、生育、寡妇、死亡等七个项目的社会保险。他还提出,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全体公民,个人所得待遇同个人,缴费多少没有太大的联系,以保证大家都享受到最低的保障水平。该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有关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即所有家庭不管其收入水平如何,应当一律按照统一的标准缴纳保险费和领取津贴;领取津贴的时间与数额应当充分;行政管理应当统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工党政府全面推行“贝弗里奇计划”,终于在1948年宣称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保障制度。此后,英国的“福利国家”保障制度被其他工业化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和英联邦国家争相效仿,这些国家先后建立起“普遍保障”的社会福利制度。1.双重养老保险英国的社会养老保险是以全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并实行定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以被雇用人员为实施对象并根据工资与缴纳年数实行支付的附加养老金两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享受资格包括满足可计年数和达到退休年龄两方面。可计年包括两类,第一类为缴足50周保险费(1975年以前)或52周保险费(1975年以后)的年,第二类为满足免缴保费条件的年,免缴保费条件包括失业者、生育补助领取者及无劳动能力者等。周保险费以一周收入下限为基础,如1990年周收入下限为46英镑,员工缴纳46英镑的2%,另加46350英镑的9%。可计年数必须达到整个工龄的90%,否则就不能领取全额养老金,如果低于25%,就没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英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5岁,女性60岁。法定退休年龄即为支付开始年龄,女性的退休年龄从2010年起通过10年分阶段从现在的60岁提高到65岁。在基础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中都不存在提前支付制度,但可以在推迟退休时(男性6570岁,女性6065岁)推迟支付。此时,每推迟一周,就可以增加0.143%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采用绝对金额给付方式,这是英国养老保险的一个特色。单身者的养老金额大约为男性劳动者平均工资的20%,夫妇的养老金额为单身者的1.6倍。1980年,养老金额根据物价上涨率和工资上涨率中高的一方来进行调整,但从1980年之后,则仅根据物价上涨率来调整。(2)附加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制度是根据1975年的社会保障养老金法,从1978年起开始实施的一种收入比例养老金制度。缴纳第一种保险费的人(员工)达到支付开始年龄(男女都为65岁,其中女性将分阶段逐步提高到65岁)的退休者可以享受附加养老金,如果男性达到70岁,女性达到65岁,则无需退休条件。与基础养老金相同,附加养老金也不允许提前支付,如果推迟支付,则在70岁之前每推迟一周,增发0.143%。附加养老金的支付与基础养老金的领取资格以及金额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其中,超过收入下限的平均收入是以平均工资上涨率为基准进行再评价后的结果,各年的收入下限不同,如1998年的1周收入下限为64英谤。支付率将在2010年之前分阶段从25%降低到20%。调整率则是与物价有关的系数。(3)保险费基础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的保险费与其他国民保险一起征收。周保险费基于收入下限,这个数额大约是男性劳动者平均工资的20%25%。如果员工的收入超过收入上限,则由雇主为这部分薪金缴纳保险费,员工不必为此多缴纳保险费,收入上限大约为收入下限的7.5倍。保险费分为四种。第一种保险费针对职工,根据职工的周工资,由雇主与员工共同缴纳。达到支付开始年龄后,员工就不需再缴纳保险费了,但雇主还要缴纳。缴纳第一种保险费的人拥有所有保险金的领取资格。第二种保险费针对个体经营者,达到一定的年收入者,则每周缴纳定额保险费。第三种保险费针对无业人员和低收入者,对他们实行任意缴纳(1998年为每周6.25英镑)。第四种保险费针对高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他们在第二种保险费的基础上,缴纳年收入的6%。(4)现状与改革近三十多年来,英国养老金领取者平均收入的增长要比劳动者平均收入的增长快得多。尽管如此,仅依靠基础养老金作为老年生活的来源是不够的。首先,一些没有收入的人除了基础养老金之外没有附加养老金和企业年金等,而基础养老金的数额非常小;其次,养老金的给付金额是由缴纳的保险费决定的,而保险费基于缴费期间工资的一定比率,这就使得一些低收入者的保障水平很低,英国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证将来养老金的领取者能够安心度过晚年生活,针对上述支付不充分的问题,政府于1998年12月发表了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绿皮书,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鼓励国民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为晚年进行储蓄。政府将帮助建立第二基础养老金,以代替附加养老金。对自己无法储蓄的人,如年收入9000英镑以下的人、有疾病或者残疾的人,追加的第二基础养老金的数额大约为支付给年收入9000英镑者的附加养老金的2倍,这样就大幅增加了低收入者的养老金额。年收入超过9000英镑的员工,第二养老保险制度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将缴纳保险费作为一种储蓄的方式,使得国民通过自己的努力积累起来的资金最终反映在养老金额中。2.国家医疗保险1948年,英国通过了国民医疗保健服务法,实行了对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国有化,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是国家卫生工作人员。1964年,英国又颁布了国家卫生服务法,对所有公民提供免费医疗。该法规定,凡是英国公民,无论有多少财产,均可免费享受公立医院的医疗,患者只需付挂号费。英国的这种医疗保险模式被称为国家医疗保险,也称为全民医疗保险,在这种制度下,社会医疗保险的资金不是来自保费,而是主要来自税收,政府通过预算分配的方式,将由税收形成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计划地拨给有关部门或直接拨给医院。国家医疗保险已经成为雇主资助的医疗费用保险(详见第三节)降低成本的一种主要改革方式。英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分为中央医疗服务、地区医疗服务和地段初级医疗服务三级组织。中央医疗服务机构主要负责疑难病的诊治和进行医疗科技研究,地区医疗服务提供综合医疗服务和专科医疗服务,地段家庭医生提供初级医疗服务。英国的公立医院占全部医院总数的95%,包括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其主要职能是向必须住院的病人提供治疗,服务项目包括急诊、少量门诊、短期住院和长期住院。家庭医生是整个医疗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居民必须在所在地段的家庭医生诊疗所登记注册,患病时首先到家庭医生诊疗所就医,由家庭医生视病情决定是否要转到上一级医院(地区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继续治疗,转院必须要有家庭医生的介绍。家庭医生的薪金不是基于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是根据登记注册的居民数领取政府发给的工资。全国每个家庭医生的平均注册居民数为2200人,如果注册居民数少于1800人则不得开业。除了提供全科医疗服务以外,家庭医生还负责居民的疾病预防及保健服务。今天,在英国医疗总费用中,来自政府税收的费用约占79%,其他则来自社会保险缴费、患者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收入。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部分是由雇主和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国民保险金)中用于医疗保险开支的部分,约占整个医疗费用总开支的15%。九、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x(集团)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占地面积约32.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4065.6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084.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81%;建设期利息240.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1%;流动资金2740.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48%。(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4065.69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9151.72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4913.97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321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26149.65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4351.51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3.53%。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69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2831.32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21333.00约32.00亩1.1总建筑面积40501.19容积率1.901.2基底面积12159.81建筑系数57.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42.462总投资万元14065.692.1建设投资万元11084.632.1.1工程费用万元9647.93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132.272.1.3预备费万元304.432.2建设期利息万元240.792.3流动资金万元2740.273资金筹措万元14065.693.1自筹资金万元9151.723.2银行贷款万元4913.974营业收入万元321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26149.656利润总额万元5802.027净利润万元4351.518所得税万元1450.519增值税万元1236.0910税金及附加万元148.3311纳税总额万元2834.9312工业增加值万元9423.0213盈亏平衡点万元12831.32产值14回收期年5.69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3.53%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6639.13所得税后十、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3、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董事1、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不设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8)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0)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3、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董事会须及时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并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作出说明。4、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5、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7、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该授权需经由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除非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明确期限或董事会再次授权,该授权至该董事会任期届满或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自动终止。董事长应及时将执行授权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8、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9、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1、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话通知或以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2)会议期限;(3)事由及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13、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14、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董事会决议以记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或其它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但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仍需董事会临时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而不得采用其他方式。16、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17、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8、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19、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裁每届任期3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5、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8、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负责公司某一方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9、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应包括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聘任程序、权力职责以及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10、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3、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5、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事由及议题;(3)发出通知的日期。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一)政策风险分析项目所处区域其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较好,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政局稳定,法律法规日臻完善,因此,该项目政策风险较小。(二)市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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