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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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事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流程,明确相关责任、方法和要求,提供服务管理等必需的人力资源,确保服务质量满足顾客需求。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项人事工作的管理和控制。三、职责(一)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人事管理各项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具体办理。(二)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负责员工培训的组织、实施。(三)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人事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并侧重员工招聘的甄选与考核。(四)各服务中心(室)专/兼职人事专员按公司的授权,负责本服务中心人事管理的日常性事务工作并执行公司的人事管理政策和要求。(五)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督导、检查及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四、工作程序(一)招聘管理1、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2、招聘方式:通过现场招聘、报刊招聘、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招聘(竞聘上岗)、员工推荐以及其他达到招募效果的方式进行招聘。3、招聘处理程序:(1)定期招聘:公司各服务中心(室)每年10月前提出下年度的招聘计划,填写年度招聘计划表,确定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招聘。定期招聘分月度、季度、半年、年末。(2)临时招聘:用人部门根据人员增减情况、岗位缺编情况,提前一个月填写部门人员增(补)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人力资源部的领导批准后,通过适当渠道进行招聘。(3)新项目前期介入的招聘:公司客户服务部根据地产开发新项目前期介入人员需求,应提前3个月填写部门人员增(补)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适时进行所需求人员的招聘或调配。(4)新接管项目的招聘:公司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在新项目接管验收前23个月填写新组建项目人员进驻计划表,根据实际情况列明服务中心人员架构、数量、人员素质、进驻时间等要求,报人力资源部办理招聘或调配等相关工作。4、招聘权限:除经公司授权外,各用人部门进行员工的招聘,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实施。5、面试管理(一)面试处理程序:分为面试、专业知识考核、体检三个步骤。(二)面试(1)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和相应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婚育证、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人员、各类上岗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则由人事专员负责审核,同时要求应聘者在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名。由人力资源部视所招聘的岗位安排用人部门或权责人分别进行面试。面试权责人根据面试评估表所载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考察。(2)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的岗位可由各用人部门自行面试、甄选外,其他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共同面试。其中,人事/行政、财务人员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进行面试;主管及以上职级人员须经分管领导面试;经理职级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面试。(3)专业知识考核:主要以笔试形式进行。笔试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三)体检:(1)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的岗位,由用人部门负责通知体检,其他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体检。(2)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常规身体检查(远离市区的用人部门可选择附近的区级以上医院),餐饮岗位员工必须到区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入职前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负担。(3 )体检结果是员工健康状况的证明,将作为员工是否被录用的参考依据。体检发现患有不适合在相应岗位工作的疾病的,视作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四)录用管理(1)录用审批权限: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的岗位,其人员的录用由各服务中心(总)经理批准;其余岗位人员则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领导批准;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录用由总经理批准。(2)人事专员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评估表、上文4.2条要求员工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体检表正本、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彩色照片6张、录用为出纳岗位者须提供担保证明等资料整理齐全,按录用权限逐级报批。(五)入职管理除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岗位的新员工到用人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外,其余新员工统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人事专员按以下程序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1)要求员工提交广东省失业就业手册及上文.条要求提交而未提交的相关资料。假设员工入职时仍未提交齐备的,人事专员应向其下达提交证件通知书,并要求员工签收,保留其签收回执;(2)指引员工填写工资发放承诺书和工会入会申请书;(3)把员工手册和服务礼仪手册发给员工,同时要求员工在员工手册领取签收确认书上签名确认;(4)填写试用通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存档,另一份交给员工作为到使用部门报到的凭证,由用人部门存档。(5)按劳动合同管理规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6)发放工牌和制服。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由人事专员填写员工制服、工牌制作需求表并指引到总经理办公室领取制服和工牌;直接在用人部门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由用人单位的专/兼职人事专员联系总经理办公室发放制服并发给工牌。1、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新员工持试用通知书到用人部门报到。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的,由用人部门的专/兼职人事专员负责接待,并记录新员工的个人资料;直接在用人部门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由用人部门根据其管理制度指定专人接待新员工,指引新员工领取必要的办公用品、基本工作物件和工具。2、入职培训管理人力资源部在每月下旬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具体参见员工培训工作规程。各用人单位根据各自项目情况自行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并对用餐、住宿、交通、着装等具体事务进行指导。各用人部门须为新员工制定一名入职引导员进行指导。3、试用与转正管理(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新员工实行试用期用工制度。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期限的不用而有所区别,具体按劳动合同管理规程执行。(2)员工在试用期内,按工资管理规程的规定享受公司指定的福利待遇。(3)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者,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报批,缩短其试用期,但试用期约定2个月的不得少于1个月,试用期约定3个月的不得少于2个月。4、转正处理程序(1)一线员工:由用人部门于员工试用期满前7天内组织转正考试,同时,要求考试合格的员工提交“转正述职报告及转正必备证件,并填写转正审批表提交权责人审批。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岗位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总)经理批准后,专/兼职人事专员下达转正通知书;人事管理权限未下放的岗位员工的转正则由用人部门专/兼职人事专员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审批流程办理呈批并下达转正通知书。(2)管理岗位(二级部门正、副经理、正、副主管):试用期满前7天内,用人部门通知由员工提交“转正述职报告,同时进行考核并填写管理岗位试用考核表(表二)、管理岗位试用评估意见表(表三),同时进行民主评议,填写管理岗位民主评议统计表(表四)、管理岗位民主评议表(表五),考核完成后填写管理岗位试用评估结论表(表一)和转正审批表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审批流程办理呈批并下达转正通知书。(3)管理岗位(职能部门、项目正副总)经理级及以上职级):试用期满前7天内,由用人部门通知员工提交“转正述职报告,经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管理岗位试用评估结论表(表一)、管理岗位试用考核表(表二)、管理岗位试用评估意见表(表三)、管理岗位民主评议统计表(表四)、管理岗位民主评议表(表五)及转正审批表后按审批流程办理呈批并下达转正通知书。5、转正审批权限(1)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岗位人员的转正由用人部门(总)经理批准;(2)人事管理权限未下放岗位和(副)主管以上职级人员的转正,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6、转正后续工作(1)员工转正后,其薪酬待遇按工资管理规程执行。(2)员工转正后,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职务以及工作需要,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印制名片。7、延长试用期(1)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并约定二个月试用期的,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表现不好或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的试用期不得延长,必须在员工试用期满前按劳动合同管理规程之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2)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的,员工在试用期转正考核不合格但未达辞退条件的,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在试用期满前办理变更劳动合同手续延长试用期,但延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3)延长试用期处理程序:用人单位提交延长试用期申请表,连同员工工作表现报告、考核资料和对员工进行加强培训的计划一并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和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权限按劳动合同管理规程之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办理劳动合同变更。(4)员工在延长的试用期间,其表现仍达不到要求的,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在员工延长的试用期满前7天内,按上述6.4条程序办理员工的转正审批手续。(5)试用期内因公司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部门必须保留相关佐证资料。(六)、异动管理人事异动包括:岗位调动、职位晋升和薪酬调整。公司因机构调整或工作需要,或为符合员工的职业发展意愿,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部门。1、岗位调动(1)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的岗位人员的调动,由申请部门填写异动审批表报本部门(总)经理审批后,专/兼职人事专员下达异动审批表。通知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2)其余情况的岗位调动由申请部门填写异动审批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审批流程办理呈批并下达异动审批表。由用人部门根据异动审批表。所反馈的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3)员工调动后的前3个月为考核期。考核期内,员工的标准工资不变,其他待遇按新岗位标准执行(如:绩效工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考核期满前7天内,用人部门参照上述条办理员工的调动转正考试和审批手续。(4)员工的调动转正经审批后,用人部门按照权限及时调整员工的标准工资,员工异动审批表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视为员工的劳动合同变更手续。(5)员工在考核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新岗位要求的或转正考试不合格的,回原来岗位工作,同时,执行原岗位的工资、待遇。2、职位晋升(1)非管理岗位职位晋升(如工程班长、安防班长的晋升):(2)由用人部门填写异动审批表报本部门(总)经理审批后,专/兼职人事专员下达异动审批表。通知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3)管理岗位职位晋升(副主管级以上岗位的晋升)(4)当公司内出现管理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按“先内后外的原则,按竞聘上岗管理规程在公司内部公布岗位空缺信息及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并组织竞聘考核,择优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后,填写异动审批表逐级报批。(5)各用人部门有管理岗位空缺时,所在部门(总)经理根据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人员的需求情况,经对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业绩等各方面的观察,可填写异动审批表。向人力资源部提报拟提拔人选。人力资源部经客观、公正地对人选进行考核或评估后,认为合适的,逐级报批。(6)经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下达异动审批表用人部门根据异动审批表所反馈的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7)员工的晋升经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布任免文件,并及时调整员工的标准工资员工异动审批表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视为员工的劳动合同变更手续。(8)员工在考核期内被证明不胜任新职位的或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回原来岗位工作,同时,执行原岗位的工资、待遇。3、薪酬调整(1)员工的年度薪酬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薪酬战略和管理制度统一安排实施。(2)员工转正、岗位调动、职位晋升的工资调整:根据不同的岗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人力资源部或用人部门按公司的工资标准执行。4、人事异动审批权限(1)岗位调动: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的岗位调动,由用人部门(总)经理审批;其余情况的岗位调动,则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批。(2)职位晋升:非管理岗位的职位晋升(如工程班长、安防班长的晋升),由用人部门(总)经理审批;管理岗位的职位晋升则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和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复审、公司总经理审批。(3)薪酬调整:除员工转正、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的岗位调动和非管理岗位职位晋升的薪酬调整由用人部门(总)经理审批外,其余情况的薪酬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和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复审、公司总经理审批。(六)离职管理1、离职申请(1)劳动合同期内解除的(2)员工因本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0天(试用期内须提前3天)填写辞职申请书(必须亲署)提交用人部门。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岗位人员的离职申请,由用人部门(总)经理审批后,专/兼职人事专员填写并向员工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其余岗位人员的离职申请,则须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逐级报批后向用人部门反馈审批情况,由专/兼职人事专员填写并向员工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3)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核报告书,附上佐证资料,经用人部门(总)经理审核,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逐级报批后向用人部门反馈审批情况,由专/兼职人事专员填写并向员工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5)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天填写辞职申请书(必须亲署)提交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参照上述.条处理。(6)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续约审批的反馈情况,由专/兼职人事专员提前30天填写并向员工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7)离职申请审批权限(8)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岗位人员离职的,由用人部门(总)经理审核。其余岗位人员离职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核。(9)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分管人力资源部领导复审、公司总经理审批。2、离职面谈(1) 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前,相关人员需视员工离职的情况和员工的岗位/职位情况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相关人员包括:离职员工的直属上级、二级综合事务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任、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各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2) 员工离职面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员工阐明员工离职时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对员工离职原因的了解;征求员工对公司的评价和建议;解答员工可能提出的问题或咨询。3、离职手续办理程序(1) 员工离职前须在用人单位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移交所领用的工牌、制服、资料、文件、书籍、器材、工具等及清算财务借款。员工离职移交清单须一式三份,应有交接双方及证明人三方签字确认,一份交离职员工留存,一份由离职员工所在的二级部门或班组留存,另一份则由用人部门专/兼职人事专员存档(管理人员离职的须送交人力资源部备存)。(2) 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岗位的员工离职,由用人部门专/兼职人事专员填写员工离职会签表报本部门(总)经理审批后送交本部门的财务机构,同时,通知离职员工前往办理离职工资结算;其余岗位员工离职,则由用人部门专/兼职人事专员填写员工离职会签表报人力资源部逐级报批后,据人力资源部返还的会签表按上述程序通知员工办理离职工资结算。(3) 员工确认并领取离职工资后须在员工离职会签表上签认(员工的离职计算必须本人办理,否则,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员工离职会签表原件由负责结算的各级财务机构留存。(4) 用人单位的专/兼职人事专员应在员工结算后立即开据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退回员工的广东省失业就业手册或劳动手册(仅指28年6月30日前入职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5)离职工资结算审批权限(6)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岗位人员的离职工资,由用人部门(总)经理审批;其余岗位人员的离职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假设员工未办理任何手续而不辞而别超过3天的,根据公司的员工奖惩条例处理。各用人单位须及时按上述条办理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报批手续。随后于30天内向员工送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盖公司印章)。如不能直接送达员工本人的,可以速递或挂号信的方式按员工的身份证所载的户籍地址予以送达(须在速递单上列明上述通知书和证明书名称),并保存速递或挂号信回执最少两年。如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送达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公告送达(即通过新闻媒介通知)。(七)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1、假设员工为因个人原因自愿离职而希望重新进入公司的,按照信息的来源,须由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先行上报呈批件(呈批件中应详细说明该员原离职原因、重新入职理由、拟录用岗位/职位等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上述4.4条办理入职手续。2、员工在离职半年内重新入职的,可免体检。员工被重新录用,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免试用期。但,其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计算。3、因公司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律不再录用。(八)人事信息管理1、为及时掌握员工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员工利益,当员工个人资料发生变更或需要补充时,须于两周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并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变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住址及联系电话;户性质;婚姻、生育、子女状况;户籍状况;学历及职称的变更;资格证书;紧急情况联系人。2、各专/兼职人事专员应及时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员工的各类信息,如有调整,应及时更新、维护。3、各专/兼职人事专员应定期做好各类相应人事信息的统计,按人力资源部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各类人事管理报表。(九)人事档案管理1、人事管理权限已下放岗位员工的档案由各用人单位专/兼职人事专员负责管理;其余岗位员工的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管理。具体参照人事档案管理规程执行。2、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员工的个人资料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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