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消防项目技术方案

上传人:pw****6 文档编号:172044268 上传时间:2022-11-30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6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智能消防项目技术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智能消防项目技术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智能消防项目技术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项目概述1二、项目主要内容1三、技术标准3四、保障与技术服务31五、其它32一、项目概述二、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各类生产辅助房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建筑防烟排烟、广播系统等技改工程组织施工。在对各类生产辅助房屋进行消防设施的完善及维修后,本项目施工内容还包括对相对应消防设备加装物联釆集装置,上传消防数据,实现智慧化的消防管理。智慧消防的建设是对建筑物中各种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的远程监控(包括实时火警、故障、屏蔽等报警事件)、消防设施运行实时信息(水泵状态、水管网压力、水箱液位等)、电气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实时监控和处理,系统相关用户通过智慧消防WEB端平台或手机APP,实时接收到以上各报警信息,并通过智能体检大师一键体检出消防隐患,及时通知整改。智慧消防实现建筑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及高效管理,提前预警预测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率,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本次智慧消防实施完成后,将实现以下功能:1、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状态进行信息采集,包括火警信息、故障信息、联动信息等。一旦发生异常,及时通过平台发出预警通知。2、对消防水系统进行信息釆集,包括实时获取消防水泵控制柜的电源状态、运行状态、故障及手/自动位置状态等信号,从而监控整个水泵是否正常运转;釆集室内消火栓泵及喷淋泵的主管网压力,通过水系统信息装置发送至平台,一旦压力值过高或过低都会触发相对应的异常自动告警;釆集室内消火栓泵及喷淋泵的主管网压力,通过水系统信息装置发送至平台,一旦压力值过高或过低都会触发相对应的异常自动告警;获取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的实时液位值,一旦液位值过高或过低都会触发相对应的异常自动告警。3、对消防机械防排烟系统进行信息釆集,包括实时获取消防机械防排烟系统主机的电源状态、运行状态、故障及手/自位置状态等信号,从而监测整个消防机械防排烟系统是否正常工作。4、电气火灾防控功能,通过安装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对配电回路的线缆温度、电流、电压、漏电、电度等参量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生异常,及时通过平台发出预警通知。5、视频防火监测功能,通过安装消防分析仪,利用原有摄像头进行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检测、烟雾检测、灭火器检测、室内消防通道被占用检测、火焰检测。一旦发生异常,及时通过平台发出预警通知。6、在特定场景下,为降低施工难度与施工成本,保证建筑物及装修不受破坏,利用Lora网关进行组网,采用特定频段接收Lora消防设备(包括感烟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声光报警器)的报警信息,一旦发生异常,及时通过平台发出预警通知。三、技术标准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相关涉及内容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洒水软管GB5135.16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GB/Z-249788点型烟感/温感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GB/Z-249799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10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1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13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GB51251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15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16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GB268751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18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DG/TJ08-2251-20181、基础消防设施改造技术要求本次消防改造包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气体灭火系统、改造后需满足以下要求:1.1、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工程技术要求1.1. K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台、CRT显示器、打印机、紧急广播设备、消防直通对讲电话设备及电源设备等。消防控制室内设备设置备用电源。1.1.2.报警系统釆用微电脑全智能型,接受报警信号、发出相关命令、并联动控打开瓶头阀释放灭火剂灭火制各消防设备。1.1.3.火灾报警系统1)火灾报警控制器a)系统报警及控制程序可在主机操作面板上在线编制,同时也可由电脑进行离线编程,直接下载至主机存储器。所有报警控制均应有详细记录,存储报警、故障及联动等系统信息,该记录不得因主、备用电源的故障而丢失。b)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提供自动或手动选择火灾处理程序及火灾处理指令,并接收反馈信息。c)每个探测回路所带的各地址式部件的地址编码是唯一的,控制器可自动识别其地址编码,并能对设备地址自动编程,并能够上载传入离线编程计算机,方便调试。2)火灾报警系统釆用二总线制,应有开路/短路监测功能。每个回路应可同时连接带地址的智能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监视及控制模块。3)打印机能即时打印出控制屏所发生的事件。详细打印出事件发生的地点、情况、时间及日期。4)火灾报警系统网络具有高速的通讯速率,网络上任一台主机报警到整个系统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系统任一节点故障不会影响其他正常节点之间的通讯。5)每个智能模块(每个口)具有独立的地址,且在系统中为唯一地址,不因本回路增减设备而改变其在回路中的地址编码。6)疏散走道、门厅、前室、可燃物品库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设感烟探测器;烟尘较大场所设感温探测器。7)消防控制室可接收感烟、感温、气体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检修阀、压力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8)报警系统每个回路地址码总数应留成15%-20%的余量。1.1.4. 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1)消防中心设置联动控制台,控制方式分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通过联动控制台,能够实现对消火栓、自动喷洒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加压送风系统的监视和控制,火灾发生时切断一般照明及空调机组、通风机、动力电源。2)消火栓泵的控制:消火栓泵、稳压泵均可由压力开关自动控制;消火栓泵可由消火栓按钮直接启动。3)自动喷洒泵的控制:喷洒泵、稳压泵均可由压力开关自动控制。4)排烟风机的控制: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根据火灾情况控制相关层的排烟阀,同时联动启动相对应的排烟风机。当火灾温度超过280C时,排烟阀熔丝熔断,关闭阀门,同时自动关闭相对应的排烟风机。5)排风兼排烟风机的控制:本工程设排气兼排烟风机,正常情况下为通风换气使用,火灾时则作为排烟风机使用。正常时为就地手动控制,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中心控制,其控制方式与专用排烟风机相同。6)消防中心可对消火栓泵、自动喷淋泵、排烟风机等通过模块进行自动控制还可在联动控制台上通过硬线手动控制,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所有排烟阀、排烟口、280C防火阀、70C防火阀、正压送风阀的状态信号送至消防中心显示。7)电梯控制:消防控制室可显示电梯的运行状态,并在火灾确定后,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迫降至首层并开电梯门。除消防电梯外,其他电梯迫降后断电停止运行。消防电梯首层设置专用控制按钮。8)非消防用电回路设有分励脱扣器,可由消防控制室在火灾时断开相关电源。9)(预留)防火卷帘门的控制:卷帘门由其两侧的烟、温组合探测器自动控制。卷帘门下降时,在门两侧应有警报装置。卷帘门应设熔片装置及断电后的手动装置。1.1.5、消防紧急广播系统:在消防中心设置消防广播机柜,消防紧急广播按总线式设计,按建筑层分路,每层一路。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可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自动或手动进行火灾广播,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1.1.6、在消防中心内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总机,除在各层的手动报警按钮处设置消防对讲电话插孔外,在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管理值班室等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分机;消防中心设119专用报警电话或与当地消防部门的直通电话。1.1.7. 所有应急照明可在火灾发生时在消防控制室强制点亮。1.1.8. 消防系统网络应具备开放性条件,所选的网络要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的标准协议及以下几个方面:硬件、软件、通信、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都应遵循标准或国际协议使系统能具有通用性。在控制级别和信号接口方面,应支持各种标准和流行的信号接口。1.1.9. 消防报警主机要预留物联网设备接口。1.2、喷淋系统系统及消火栓系统工程技术要求1.2.1、水源及给水系统要符合设计文件要求1)水源包括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压力水罐和市政供水管网的水量和水压。2)消防泵以及补压泵的性能,包括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3)消防泵动力及备用动力。1.2.2. 喷头的安装要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包括:1)喷头的温级、类型与间距。2)在腐蚀性场所安装的喷头的防腐措施。3)喷头下方是否存在阻挡喷水的障碍物,如隔板、管路及灯具等。4)备用喷头的数量。1.2.3. 报警控制阀1)设置地点,阀室位置、环境及排水设施。2)各个阀门,包括水源闸阀、手动阎、放水阀、试警铃阀等的正常位置,指示标记和相对应的技术措施。3)报警阀各部件组成的合理性。1.2.4、管路1)管路的固定和吊架的布置2)管路的布置。3)冲洗、打压和检查口,末端试验装置和排水装置。1.2.5、水泵、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记录、管道试压试验记录、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1.2.6、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主要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外消火栓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系统中各常开或常闭闸阀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1.2.7、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手动、远程和泵房内就地启泵的试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系统压力试验和供水试验。1.2.8、其他的要求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与火灾自动探测报警装置的联动性。2)自动充气装置和传动管路。3)水雾系统中喷头与管路、电气设施的间距。4)喷雾喷头过滤装置。对系统进行试验,以检查系统中各部位的联动性能。对湿式系统可通过末端试验装置进行试验。试验时,打开末端试验装置的放水阀,通过喷嘴放水模拟喷头喷水,此时湿式阀应立即开启,水力警铃应发出响亮声响,压力开关等部件亦应发出相对应信号。对于于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同样能够进行上述试验,检查由喷头开启至水喷出的时间,即系统管路充水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1.3、防排烟系统工程技术要求1)风机a)风机性能:要求铭牌、资料相互对应且均有消防排烟使用的明显标志均满足设计的风量、风压及功率要求。现场经常发现排烟风机不满足280度时连续运行30分钟的情况。查看风机电机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电机与通风输送介质不直接接触)。b)风机保护:室外安装的风机要安装在屋顶风机房内,室内安装的风机要安装在风机房内。原防火规范允许安装在室内空间内的,要四周进行防护。c)风机启动:检査手动启动按钮安装位置是否方便发现、方便操作、且有明显标,忐。d)风机安装:固定是否牢固、运行是否有较大振动。e)风机软接头是否满足防火要求。2)风管a)吊顶内安装的排烟管道及正压送风管道均应作绝热处理。b)防排烟管道铁皮厚度应满足高压风管厚度,连接应釆用法兰连接。3)防火阀a)防火阀铭牌上应有动作温度标记,且与设计相一致。b)防火阀安装位置要贴邻被保护对象(距防火墙或防火隔断墙不超过200mm)。c)跨越防火分区时防火墙两侧的管道是否作了加固处理。d)防火阀开启状态与设计一致。e)防火阀应有单独支吊架。4)排烟口a)排烟口类型应与设计一致。除担负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能够用普通常开风口外,排烟口均应采用常闭且具备远程+就地控制的远控金属风口。b)手动开启装置应安装在明显位置且有消防标志。c)排烟口执行机构安装到位且排烟口的有效进风面积满足设计要求。d)排烟口安装位置必须高处安装,至少距地面不应低于1.8米。e)检查防烟分区的设置、围合是否满足要求,排烟口是否安装在相对应的防烟分区内且与设计位置一致(位置变动有可能保护距离大于30米)。5)正压送风口a)风口类型应与设计一致。前室送风除担负2层以内的正压送风系统能够用普通常开风口外,其余均应釆用常闭具备远程+就地控制的远控金属风口。楼梯间送风一般釆用自垂风口等常开风口。b)检查风口的开启状态与设计一致(远控风口平时均应处于关闭状态)。c)执行机构安装到位且不影响风口的有效通风面积。d)检查手动开启装置手是否在明显位置且方便开启。6)控制及联动a)手动按钮是否能够开启风机。有补风系统的是否自动启动补风风机。b)手动打开任一排烟口(或正压送风口)风机是否能启动。c)消防控制室是否监控各风机、风口的开闭状态。d)手动按钮安装位置是否有明显标志,是否方便开启,按钮是否有系统标签。7)排烟补风系统a)排烟区域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安装相对应的补风措施。比如自然补风系统要检查是否有补风通道。自然补风室外进风口是否超标。b)补风机应与对应的排烟风机连锁。8)其他a)兼作平时排风的排烟系统检查切换装置是否到位。b)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防火分区、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是否设有防火阀。防火阀前后的风管是否作了加固处理且绝热材料(保温)是否为不燃材料。C)厨房、浴室、厕所等垂直排风管道,是否采取防火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d)排烟系统室外排出口应远离正压送风的室外进风口,两者间距至少10米。当上下安装时,排烟出口应安装在上部且高于正压风机室外吸风口很多于3米。e)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风机出口应设置止回阀。f)正压送风部位应设置防超压措施。一般釆用余压阀或风机变频调节。g)排烟机与排烟管道连接的软接头釆用普通帆布。h)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设置独立支架和作防火处理。i)砖砌的竖井有漏洞,且内表面未釆用砂浆抹平,竖井底部未封。j)注意检查铁皮风管与土建风道连接处的密封。9)资料检查a)与设计不一致时是否有设计变更。b)风机、防火阀是否有合格证、与产品相关技术资料。c)保温材料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许可手续。1.4、建筑防火技术要求1.4.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釆用防火封堵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6)土建风道未封堵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8)防火墙未到顶9)防火分区未形成1.4.2、土建防火门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对应的开启装置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1.4.3、安全疏散1)因为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2)因为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3)因为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1.4.4、消防车道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1.4.5、防火卷帘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1.4.6、建筑装修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1.4.7、气体灭火系统1)防护区内风口、防火阀、风机未参与联动控制2)防护区未设置自动泄压口(泄压装置)3)防护区的维护结构不能达到0.5小时的耐火极限及1200Pa的耐压极限4)储油间未设置呼吸阀、通气管道5)气体灭火控制盘系统电源不能满足同时启动气体灭火装置的要求6)控制中心不能对气体灭火区域设备进行联动控制6)气体灭火防护区未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7)配电房未设置气体灭火1.4.8、其它验收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工作未完;验收范围内的机电安装相关工作未完;市政供电,供水未到位;柴油发电机不能启动或自投功能未实现;消防电梯按钮及三方通话未完成;未按消防标识化相关要求制作标示标牌;PVC管穿越楼层部位未设置阻火圈;建筑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未布置到位;未按相关要求设置逃生门锁;部分设备用房、电梯机房未设置应急照明,消防控制室及重要设备用房应急照明照度不够。1.5.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要求1.5.1、操作与控制1)釆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2)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3)釆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喷射。4)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的防护区和釆用热气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5)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与自动控制装置的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米,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6)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8)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釆用气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压力和气量。9)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集流管的材料、材质、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及其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10)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标志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1)驱动装置、驱动气瓶、选择阀和机械应急手动操作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永久性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驱动气瓶的介质名称和充装压力,与装置的连接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驱动气瓶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均应设有安全销并加铅封,现场手动启动按钮应设有防护罩。12)灭火剂输送管的布置与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穿过建筑物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规格以及喷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及其防腐处理和涂刷油漆的颜色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要求2.1、一般规定2.1.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得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指标;2)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功能;3)不得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可靠性;4)不得对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进行控制。2.1.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不应排斥消防设施的其他检查、测试、维护的技术和方法。2.1.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安全应具有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私密性的保护,并应具有可能涉及真实性、责任制、不可否认性和可靠性等属性。2.2、系统的设置2.2.1、设有下列自动消防系统(设施)之一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机械防烟或机械排烟系统(设施);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2.2.当需要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内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其他消防设施宜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的设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当物联网用户未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宜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2)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的设置应与消防设施的服务范围相一致。2.2.3.水系统信息装置、风系统信息装置宜分别设置在消防水泵房、消防风机房或消防控制室内。2.2.4、消防泵信息监测装置、消防风机信息监测装置宜就近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的位置设置。不同的消防水泵、消防风机能够合用信息监测装置。2.2.5.消防泵信息监测装置可与水系统信息装置结合设置。消防风机信息监测装置可与风系统信息装置结合设置。水系统信息装置、风系统信息装置可与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结合设置。2.2.6、消防泵信息监测装置、消防风机信息监测装置可与对应设备的配电柜相结合设置。当消防泵信息监测装置或水系统信息装置与消防水泵控制柜结合设置时,其消防水泵控制柜应符合消防产品的认证规定O2.3、系统的功能和性能2.3.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具有联网用户信息、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信息及其信息交换信息的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GB26875的有关规定2.3.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管理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标识、安全、服务质量(QoS)、网管等公共技术。2.3.3、水系统信息装置应包含各类水灭火系统的釆集信息,并可包括各类气体灭火系统等其他灭火系统的釆集信息。风系统信息装置应包含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设施系统的采集信息。2.3.4、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1)从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信息运行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0s;2)从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获取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手动、自动状态信息,压力传感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可燃气体探测等传感器的异常信息到信息运行中心接受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20s;3)压力传感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可燃气体探测等传感器以及水系统信息装置、风系统信息装置的数据上传周期不应大于30min;4)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与水系统信息装置、水系统信息装置与消防泵信息监测装置,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与风系统信息装置、风系统信息装置与风机信息监测装置之间的通信巡检周期不应大于30min;5)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与信息运行中心之间的通信巡检周期不应大于30min;2.3.5、消防设施物物联网系统宜釆用消防电源,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应釆用消防电源供电。2.3.6、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GB26875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GB26875.1的相关要求,并应取得消防产品的认证;2)应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传输方式,并应支持TCP和UDP传输协议模式;3)应内置支持市场主流报警主机的协议通讯,并应支持远程升级;4)应具备多个RS485接口,支持通过Modbus通讯协议接收感知层传感器数据,并应汇总上传到信息运行中心。2.3.7、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中,消防设施状态的实时显示信息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显示消防水泵、消防风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信息;2)应显示火灾报警信息、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信息、电气火灾监控报警信息以及各系统中的报警信息、屏蔽信息和故障信息;3)应显示消防水泵、消防风机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启动/停止动作状态、故障状态信息;4)应显示消防水箱(池)水位和管网压力信息以及其报警信息的正常工作状态信息和动作状态信息。2.3.8、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备(含传感器)的防护等级应适合所在环境的要求:除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夕卜,其余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捋30。2.4、系统感知设计规定2.4.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传感器的物联监测设置应根据使用功能、应用场所、火灾危险性、扑救难度、现场联网条件等因素确定。2.4.2、感知层的设施数据釆集应优先利用原有消防设施己有的感知信息。2.4.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物品编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物联网标识体系物品编码EcodeGB/T31866的有关规定。2.4.4.传感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检查点目标物联监测位置、压力、压差、流量、水位等信息的设计要求;2)可通过集成传感模块、数模转换模块、数据通信传输模块等信息釆集处理功能模块,构成一体化的信息釆集传感器,并宜支持远程参数配置;3)传感器的采样频率应不低于1次/min,数据传输频率应不低于2次/h;4)传感器的工作环境温度、湿度应满足所处环境和系统的设计要求;5)消防给水的压力传感器量程宜为02.4MPa;6)传感器应具备零基准点校正功能。2.4. 5、电子标签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子标签可釆用RFID标签、NFC标签、二维码标签、蓝牙标签、Wi-Fi标签;2)物联巡查的各巡视点应设置电子标签。沿物联巡查路线宜设置在消火栓箱、卷帘门、变配电柜等消防设备的设施部件;3)电子标签的存储信息应包含设备ID,并应通过数据映射方法确定唯一的消防设施部件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信息;4)电子标签釆用二维码标签时,宜选用防水性能良好的材料;5)现场设备状态更新信息宜写入RFID标签。RFID标签可釆用被动式类型的标签;6)NFC读取时间不宜大于2ms,读取次数必须大于100,000次,读取距离应大于20mm且应小于100mm,工作频率为13.56MHz。2.4.6、视频釆集终端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KA/T1127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实时监测目标点位的现场状况;2)应至少为高清晰度摄像机,图像质量应不低于CIF格式,且应支持日夜模式;3)应具备本机循环存储功能,且存储实时视频图像时间不小于24h;4)应具备网络接口;5)应至少支持IPv4寻址方式;6)应具有动态域名解析功能。2.4.7.传感器的供电宜釆用24V的直流电源。2.4.8、消防泵信息监测装置、消防风机信息监测装置应感知、监测消防水泵、消防风机的信息应符合1.9.1条款的规定,并宜能人工或自动巡检。2.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要求2.5.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中,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物联监测的感知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水系统信息装置,采集消防水泵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启动/停止动作状态、故障状态信息,并应设置消防泵压力监测装置;2)消防给水各分区最不利处的消火栓或试验消火栓应设压力传感器;3)高位消防水箱、转输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内应设置水位传感器;4)消防水泵的进水总管、出水总管上应设置压力传感器;5)总体消防引入管的消防水表后宜设置压力传感器。2.5.2、消防给水管道上设置的压力传感器应在系统管道上接出支管或利用原有压力表的连接支管,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500mm,并应在压力传感器前设置检修的阀门。消防给水管道的开口或支管的管道连接宜釆用沟槽连接件(卡箍)连接,其支管的管径宜尽可能与消防给水管道的管径接近。2.5.3、消防泵信息监测装置的消防水泵应处于自动状态。当消防水泵处于手动状态时,水系统信息装置和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应发出预警信息,并且应将信息上传至消防设施物联网应用平台。2.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求2.6.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物联监测的感知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6.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中,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物联监测的感知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水系统信息装置,采集消防水泵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启动/停止动作状态、故障状态信息,并应设置消防泵压力监测装置;2)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置压力传感器;3)高位消防水箱、转输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内应设置水位传感器;4)消防水泵的进水总管、出水总管上应设置压力传感器;5)总体消防引入管的消防水表后宜设置压力传感器。2.6.3、消防给水管道上设置的压力传感器应在系统管道上接出支管或利用原有压力表的连接支管,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500mm,并应在压力传感器前设置检修的阀门。消防给水管道的开口或支管的管道连接宜采用沟槽连接件(卡箍)连接,其支管的管径宜尽可能与消防给水管道的管径接近。2.6.4、消防泵信息监测装置的消防水泵应处于自动状态。当消防水泵处于手动状态时,水系统信息装置和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应发出预警信息,并且应将信息上传至消防设施物联网应用平台。2.7、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系统要求2.7.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中,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物联监测的感知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的主机处应设置风系统信息装置;2)风系统信息装置应能釆集消防风机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启动/停止动作状态、故障状态信息。2.7.2.风系统信息装置的消防风机应处于自动状态。当消防风机处于手动状态时,风系统信息装置和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应发出预警信息,并且应将信息上传至消防设施物联网应用平台。2.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2.8.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设置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对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进行物联监测,数据釆集的内容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中附录A的要求。2.8.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通用要求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主电源宜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釆用中文。3)传输装置应通过指示灯(器)或文字显示方式,明确指示各类信息的传输过程、传输成功或失败等状态。在使用指示灯方式指示信息传输状态时,宜釆用指示灯闪烁方式指示信息正在传输中,常亮方式指示信息传输成功。4)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具有信息重发功能,信息重发机制应满足GB/T26875.3-2011中6.5的要求。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信息失败后,应能发出指示传输信息失败或通信故障的声信号。5)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与监控中心间通信线路(链路)的接口,其物理特性和电特性应符合相对应的国家标准。6)传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与监控中心间的信息传输通信协议应满足GB/T26875.3-2011的要求。2.8.3、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能接收来自联网用户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并在10s内将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火灾报警信息期间,应发出指示火灾报警信息传输的光信号或信息提示。该光信号应在火灾报警信息传输成功或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复位后至少保持5mino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除火灾报警和手动报警信息之外的其他信息期间,及在进行查岗应答、装置自检、信息查询等操作期间,如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能优先接收和传输火灾报警信息。2.8.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能接收来自联网用户建筑消防设施的按GB50440附录A中所列的运行状态信息(火灾报警信息除外),并在10s内将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期间,应发岀指示信息传输的光信号或信息提示,该光信号应在信息传输成功后至少保持5mino2.8.5.手动报警功能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键(钮)。当手动报警按键(钮)动作时,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能在10s内将手动报警信息传送至监控中心。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手动报警信息期间,应发出手动报警状态光信号,该光信号应在信息传输成功后至少保持5mino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其他信息期间,及在进行查岗应答、装置自检、信息查询等操作期间,应能优先进行手动报警操作和手动报警信息传输。四、保障与技术服务1、技术投标文件编制纲要部分应答人应提供以下文件:1)支撑性文件及服务承诺。2)专题研究项目可研和设计阶段对工程全寿命管理的建议、釆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对过程项目优化的建议。3)工程现场协调经验和能力佐证。4)施工(服务)方案的先进性、创新性,技术、经济、质量指标,风险分析等。5)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保障措施。6)工程质量保障措施。7)施工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8)控制造价措施。9)工程保修方案及措施。2、项目实施要求(需求)部分应答人应承诺完成以下内容:1)完成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建筑安装施工、竣工图编制、结算书编制、工程施工资料归档等。2)参加工程项目的施工图会审,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工程审计等,有力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消防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等。3、应答人应提供以下施工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交付时间1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施工方案)(含电子版1份)合同签订后15天内2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含电子版1份)满足现行国家合同签订后15天内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电子版1份)按需技术标准、施工合同签订后15天内4竣工图(含电子版1份)提供规范、验收规范竣工验收后15天内5工程结算书(含电子版1份)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后15天内6工程施工档案竣工验收后15天内五、其它1、对已完服务的后续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诺的期限、范围及内容,响应及时性。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消防工程建设的有关技术规范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工程管理规定。3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中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