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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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 ; QQ:1318241189; QQ群: 175569632 2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3 讲解纲要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在管 理体系标准中的体现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概 述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 及法律法规体系现状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基本 内容简介 4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在 HSE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体现 5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贯穿于整 个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始末 方针体现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法律法规是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目标与管理方案必须考虑法律法规要求; 培训、协商与交流及文件和文件管理不仅要包含 OHS法律法规信息,而且还应满足其有关要求; 6 运行控制及应急预案与响应是实现法律法规对规范 企业作业活动、控制 OHS危险要求的重要途径; 检查与纠正措施是评价组织 OHS管理活动对法律法 规的符合情况,并对各种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的重 要手段; 管理评审要依据法律法规等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体系 进行修订和调整 。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贯穿于整 个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始末 7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程序 包 括 获取途径 识别到条款 沟通及传达 符合性评审、不符合纠正 及时更新 8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9 劳动保护 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 康。 职业安全卫生 劳动保护 同一概念、相同内容、 不同名称。 职业安全卫生法规 (劳动保护法规) 广义 :指国家有关保护劳动者的全部法律法规。 狭义 :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 过 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和 。 1、劳动保护与劳动保护法规 10 2、立法目的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例 1: 日本 劳动安全卫生法 ( 1996年 6月 19日最 新修订) 规定企业主的职责必须通过创造 愉快舒适 的工作场 所环境和改善劳动条件; 应确保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劳动者的 安全和健康 ; 劳动者除了 遵守 防止劳动灾害的必要事项外,必须 尽可能协助实施企业主和其他有关人员要求实施的 有关 规定 。 11 2、立法目的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例 2: 英国职业安全卫生法( 1974年) 保障 工作人员 的健康、安全和福利; 保障 非工作人员 的健康或安全不受工作人员活动 的影响; 控制有害物质排入大气。 12 3、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作用 有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 劳动关系 和 劳动秩序 ; 有利于规范管理者与劳动者的 安全生产行为 ; 保证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 安全 和 健康 ; 促进劳动 条件 的逐步 改善 , 消除 生产中的 危害 因素; 加强了劳动保护工作,实现 安全生产 ; 对于 加强企业管理 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 13 4、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特点 科学性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制订是以大量的 科学实验 的数据 为根据的。 如: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 职业安全 卫生标准 等。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涉及 社会科 学和自然科学 两大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科学技术 理论。 14 4、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特点 强制性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具有国家 强制性, 是 国家权 力的体现 ,严重违反要追究法律责任。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一切有关的企业、机关和 人员都必须 严格遵守 , 认真执行。 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迫工人 违 章 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时, 要负法律责任。 15 4、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特点 不对等性 是 调整雇员和雇主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发生的 相互权 利、义务关系。 特别强调对雇主的职责。 雇主必须按国家法令、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卫 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必须 共同遵守 。 16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17 1、 国外职业安全卫生立法概况 劳工法规 英国: 1802年英国 学徒的健康与道德法 ,世界上第一个重 要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禁止雇 9岁以下童工,工作时 间不得超过 12小时, 禁止儿童上夜班。 工厂立法 1833年英国 工厂法 ,世界上第一个工厂法。 职业安全卫生立法 美 1970 职业安全卫生法 全球第一部 美 1974年 10月 1日 劳动安全卫生法 日 1972年 日本劳动卫生法 ( 1996年 6月 19日最新修订) 德国 1974年 职业安全法 加拿大 1978年 职业卫生与安全法 其它国家如芬兰、墨西哥等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18 2、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发展历史 第一阶段 初建时期 55-57 三大规程 ( 1956国务院)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19 2、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发展历史 第二阶段 调整时期 58-66 大跃进年代,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事故高峰。 1961年,安全工作转入正轨,颁布 工业企业设 计卫生标准 , 1963年又颁布 国务院关于加强 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 第三阶段 动乱时期 67-76 10年动乱,“活命哲学” 遭批判 第二个事故高峰 特大事故 10人以上死亡 20 2、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发展历史 第四阶段 恢复发展时期 77-92年 劳动安全监察工作加强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暂行条例 82年 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 83年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87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88年国务院 9号令 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 160多条强制性标准 21 2、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发展历史 第五阶段 逐步完善阶段 93年以后 矿山安全法 一专项法 1992 工会法 2001年 10月 27日修订 1992 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2年 10月 1日实施 劳动法 1995年 1月 1日实施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5年 5月 1日实施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 2001年 302号令 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 5月 1日实施 安全生产法 2002年 11月 1日实施 22 安全生产法 立法历程 二十年磨一剑 81.3 劳动保护法 草案; 94劳动部组织起草 安全生产法 ; 96.4国务院法制局与原劳动部提交 安全生产法 ; 99.12、 2000底、 2001年初、 2001.11.21、 2001.12、一审未通过; 2002.4、二审未通过; 2002.6、九届二十八次常委会三审才通过 (在人大讨论的 10天之内,连续发生了 6起重大事故。特别 是山西繁治、黑龙江鸡西) 23 3、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现状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调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安全 和健康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如下: 国家法律 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行政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地方法规 省、直辖市、自治区,较大城市(省会、省府、特区城市 -深圳)人大常委会; 地方规章 省、市府(以上城市)各厅局(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行业规章; 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告等; 标准(国家、地方、行业); 其它要求:行业规范、集团方针、与相关方签署的文件协议等; 国际公约。 到 目前,已经形成了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为基础,以 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为主体的职业安全 健康法规体系。 24 3、 我国目前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 刑法 劳动保护基本法 劳动保护专项法 职业病防治法 矿山安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劳动保护相关法 国际劳动保护公约 环境保护法 卫生防疫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标准化法 全民企业法 三方协商促进履 行国际劳工标准 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 用化学品公约 劳动保护行政法规 劳动保护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国际标准 劳动保护规章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图 1 25 1、宪法 2、刑法 3、职业安全健康 基本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国家主席签署令公布 劳动法 安全生产法 4、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法 矿山安全法、海上安全交通法、 职业病防治法 等 5、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标准化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消防法、 卫生防疫法、 环境保护法、工会法等 6、职业安全健康行政法规 国务院 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3、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26 7、职业安全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部门首长签署命令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 95年 56号令)、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 96年 3号 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贸委 99年 13号令) 8、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经济特区所在 地的市和经国家批准的较大的市) 省长、市长、自治区主席签署命令公布 9、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主要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作业场所分级标准 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地方) 10、国际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批准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170号)、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144号) 11、其他 行业技术规范、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 3、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27 4、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 行业管理 国家监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卫生部 国家经贸委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 群众监督 28 5、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动 者的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是头等重要的大事。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首 先必须抓安全。 “预防为主”是说要做到安全第一,实现安 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 。 29 主要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简介 30 1、宪法 根本大法 在宪法 42、 43、 48、 49条中分别规定的基本 原则是: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保护妇女、母亲和儿童的权益 31 2、 刑法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第 131、 132、 133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第 139条); 违反规章制度,违章冒险作业(第 134条); 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第 135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 品的管理规定(第 136条);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第 137 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后果特别严重的(第 137条) 造成重大事故的,作出严格的规定及制定相应的 刑罚。 32 3、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 第 36条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四十四 小时。 (国务院 146号令 40小时) 第 38条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交通、铁路、水运、航空的职工(春运)、综合工作计算工作日,全 年与标准要差不多的。 放射性、有毒有害、强度大的作业及妇女工应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管理性人员、运输人员、采购人员、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要与标 准相一致。 各国每周工作时间规定, 美国: 28-29小时 ,北欧: 29小 时,日 本 92年实行每周五日工作制,全年 1960小时 中国每周五日工作制,全年( 365-114) *8=2008 第 41条 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 。 (非常规的情况下(灾害、抢修等)可不受此条规定限制),但每月 不得超过 36小时 第 43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33 3、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劳动法 第六章 第 52条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 老五项、新三项 ) 老五项 新三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7、“三同时”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8、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 4、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4 3、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劳动法 第 53条 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 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 第 54条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 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和必要的 劳动保护用品 。 第 55条 特种作业 劳动者的专门 培训。 第 56条 劳动者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 57条 国家建立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 报告和处理制度 。 35 3、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劳动法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 58条 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 59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 第四阶体力 劳 动强度, 禁忌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3869-83) 第 60条 妇女四期(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 一年)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有:不安排从事第 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产期九十天, 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延时和夜班劳动 。 36 3、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安全生产法 2002年 6月 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通过,自 2002年 11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37 3、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第 57条、第 64条) 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第 16条 -43条) 三、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5、 17、 18、 20、 42、 70、 91) 四、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第 44条 -51条) 五、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第 12条、第 19条) 六、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 77条 -第 95条) 七、 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 33、 34、 68-70、 73-75) 38 3、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 面负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9 3、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安全生产法 配套立法 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严重危及 生产安全设备淘汰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登记办法 40 4、专项法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于 2001年 10月 27 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24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泽民 主席签署 第 60号主席令 予以发布, 自 2002年 5月 1 日施行。 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维 护劳动者及职业病人的健康权益是 职业病防治法 的精髓。 职业病是防治法 立法宗旨 是 预防、控制和消除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促 进经济发展。 41 该法有力地保障劳动者的 知情权 ( 第 30、 33、 36、 49条 ) 接受培训权 ( 第 31条 ) 职业卫生防护权和健康保障权 ( 第 4、 5、 6、 31、 32、 33、 34、 36、 50、 51、 52、 54条 ) 检举权 、 控告权和紧急避险权 ( 第 36条 ) 对特殊劳动者 ( 如未成年工 、 妇女 ) 权益的保障 ( 第 35条 ) 4、专项法 职业病防治法 42 主要内容 前期预防 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 第 13条 -共 6点 ) 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 第 14条 ) 职业病防护措施 , 三同时 , 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 ( 第 15、 16、 17条 ) 4、专项法 职业病防治法 43 主要内容 对用人单位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 (第 1938条 ) 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第 19条 -共 6点) 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 20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第 24条)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 31条) 职业病监护工作 (第 32、 33条) 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义务职责 4、专项法 职业病防治法 44 5、专项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为了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生命财 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而制订的。 分别对船舶检验和登记,船舶及设施上的人员要求 安全保障、危险货物运输、海滩救助、交通事故的 调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 该法共分 12章 53条 45 6、专项法 矿山安全法 ( 1992年 11月 7日 ) 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 害而制定本法是我国第一部劳动安全卫生方 面的法律。 分别对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 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事故处理、法律责任 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该法共分 8章 50条 46 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规章 行政性法规、规章的制定、批准和公布 由 国务院 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为实施劳 动保护法律和方针而制定行政决定、命令、 章程、条例、办法等,是法规的必要 补充或 具体化。 最著名的,也是对我国工矿企业的安全卫生 工作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由国务院于 1956年 5月 25日颁发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 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三大规程 。 47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分为十一章共 89条 对工厂安全、卫生设施和管理方面的一些 共同性问题,提出了实现文明生产,建立安 全生产秩序,保障职工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 康的最基本的条件和要求,全规程颁布后, 对推动企业改善劳动条件起到积极作用,效 果很大。 48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分为九章,共有 112条 对施工中的一些主要安全技术设施标准作出 规定,也提出了施工组织管理方面的安全要 求 ,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 这是一个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 全技术设施标准的规程,适用于工业建筑(矿井 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即运用于一 切工厂建筑及住宅、文化福利、公共建筑、商业 和其他民用房屋建筑的施工单位。 49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991年 5月 1日国务院第 75号令 “此规定更完善,根据经济发展和职业安全卫生的 需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特别强调了 对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瞒报谎报、故意迟延 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等要追 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 1956年 5月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 报告规程”同时废止。 50 部委及行业规章 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委)为加强劳动安 全卫生工作而颁布的劳动安全卫生规范性文件 。 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劳 动部 1956年 9月 21日)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 办法(劳动部 1992年 1月 13日)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 1994年 1月 25日) 放射防护规定(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防科委、卫 生部 1974年 4月 27日)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卫生部 1988年 4月 20 日) 51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 24号令 2002年 5月 1日) 职业病报告办法(卫生部 1988年 8月 20日) 关于加强企业职业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劳动部 1991年 8 月 5日)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劳动部 1994年 1月 26日)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动部 1990年 1月 18日)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 1995年 1月 22日)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 1996年 3号 令)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行政处罚办法(劳动部 1994 年 12月 26日) 部委及行业规章 52 部委及行业规章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动部 1994年 498号) 劳动用品防护管理规定(劳动部 1996年 4月 23日) 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劳动部 1997年 9月 11日) 铁路劳动卫生监察工作条例(铁道部 1985年 6月 22 日) 化学工业安全卫生工作条例(化工部 1983年 12月) 53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规范性文 件,是对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 是根据本地区职业安全卫生的现状,为解决某一特 定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如 : 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 ( 1985年制定, 1997 年修订) 安徽省实施 矿山安全法 办法 ( 1994年)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2002.10.13) 54 4、事故分类 伤亡事故分类( 1) 按伤害方式 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分 16类 ( 1)物体打击 ( 10)崩塌 ( 2)车辆伤亡 ( 11)放炮 ( 3)机械伤害 ( 12)火药爆炸 ( 4)起重伤害 ( 13)化学性爆炸 ( 5)触电 ( 14)物理性爆炸 ( 6)淹溺 ( 15)中毒和窒息 ( 7)灼烫 ( 16)其他伤害(是指出除上述以外的危 ( 8)火灾 因素如:摔、扭、搓、擦、割伤和 ( 9)高处坠落 非机动车碰撞轧伤等。 55 伤亡事故分类( 2) 按严重程度 轻伤事故 指只有轻伤事故(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 在一 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1105损失工作日的失能损害。 重伤事故 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1056000日损失工作日 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10人以上(含 10人)的事故 56 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 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国 务院令第 34号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 定 第二条) (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 40人及其以上事故 )。 (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子事故造成一次死亡 50人及 其以 上, 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及其以上的。 ( 4)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 30人及其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 故除外) (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 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57 5、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国务院令第 34 号第三章)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现场保护和报告 ( 34号令第二章)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 2001年 302号令) 58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 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59 6、事故预防法规 1)事故预防 人员类 1、 人员 : 厂长、经理、特种作业人员、未 成年工、妇女 2、 设备材料 :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 护用品 3、 作业环境 :粉尘、有毒有害物质 4、 安全管理 :三同时,预评价 60 事故预防法规 厂长、经理 厂长、经理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 规定 ( 1990年 10月 5日)劳安字 199025号 厂长、经理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是其 能对本企业实 施安全卫生管理的凭证。 61 事故预防 特 种 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 ( 1)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 人员 ( 2)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 范围 ( 3)特种作业人员的 培训 ( 4)特种作业人员的 考核与发证 ( 5)特种作业与特种人员 监督管理 62 特种作业 ( 1) 电工作业; ( 8) 制冷作业; ( 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 9) 爆破作业; ( 3) 起重机械作业 ( 10)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查) ( 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 11)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 矿坝作业) ( 5) 登高架设作业; ( 12) 其它作业(经贸委批准) ( 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员) ( 7) 压力容器操作 63 特种作业管理 培训、考核、发证和复查(重点) 特种作业操作证, 每 2年复审 1次 。连续从事 本工作 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 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 4年 1次 。 64 事故预防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 9号 88.7.21)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劳动部 1994498 号( 1994.12.9)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2002.12.1) 劳动法 中第七章中 58、 64 条 ( 1995年) 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已满 16周岁、未满 18周岁的 劳动者。 劳动法 中 59条、 60条、 63条 及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第 74条。 65 事故预防 -工时与休假 1)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国务院 1995年第 146号 第 3条 职工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 2)劳动法: 8小时 /日、 44小时 /周 (第 36条) 至少休息 1日 /周 ( 第 38条) 延时工作: 不得超过 1小时 /日 特殊原因: 不得超过 36小时 /月 66 事故预防 机械材料类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2344号 ( 2002年 3月 15日实施) 八大类: 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品; 腐蚀品。 67 事故预防 机械材料类 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八类) ( 1)头部防护类 安全帽 ( 2)呼吸器官防护类 多式防尘口罩、防毒面具 ( 3)听觉器官防护类 耳塞、耳罩 ( 4)眼、面部防护类 电焊面罩、护目镜 ( 5)防护服装类 防静电、防酸碱工作服 ( 6)手足防护类 绝缘、耐油、耐酸手套、靴 ( 7)防坠落类 安全带、安全网、绳 ( 8)经劳动部确定的其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68 事故预防 -三同时 劳动法第 53条 (安全生产法第 24条) : 劳 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用。 69 三同时的主要内容 三同时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 的论证。 2、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 劳动安全卫生 篇 3、施工单位必要按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并对施工 质量负责。 4、项目按职业安全卫生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不符合规程 规范的,不得验收投产。 5、项目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闲置不用, 必须要与生产设施同时使用。 70 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 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 性评价 。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 目; 4、大量生产或合一级、二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 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或含有 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 的建设项目; 6、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 事故预防 -预评价 71 预评价法规 劳动部 3号令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 卫生监察规定 ( 1997.1.1实施 ) 劳动部 10号令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 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1998.2.5) 职业病防治法第 15、 16条 72 事故预防 -企业管理类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 责任制 (五同时、五查) 2)安全卫生 技术措施计划 3)安全卫生 教育制度 4)安全卫生 检查制度 5)伤亡 事故 、职业病统计 报告和处理制度 。 7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 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应负安全责任 的一种制度。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 分,也是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 产的 “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 全工作 。 简述是: 纵向到底 , 横向到边 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 74 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 1)安全技术是为防止事故,减轻劳动强度,创造良好的 劳动条件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与组织管理措施。 2)计划编制原则,应着重解决对职工安全、健康威胁最 大,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3)要特别强调投资效益,措施项目能发挥最大作用。 4)计划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 健 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 目的的各项措施。 75 安全生产教育 1)企业单位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 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学(班组) ,并 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 三级教育制度 ) 2)对 特殊工种工人 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 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操作 持 证上岗。 3)安全活动日和班前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 制度。 76 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劳动部 1995.11.8)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 新工人 上岗前的三级教育 时间不得少有 四十学时 。 2、换岗、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3、实施新工艺、新技术和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的针对性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国 标:( GB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劳动部:(劳安字 199133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 77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 厂长、经理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四十学 时 。(合格后任职) 2、 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一 百二十学时 3、其他 管理人员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二十四 学时 4、 班组长和安全员安全教育 时间不得少于二十 四学时。 78 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主要是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 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问题的处理遵循: “三定四不推”原则。 三定: 定负责人、定办法、定整改时间 四不推: 班组自己能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车 车间不推给厂子 厂子不推给主管局 主管局不推给上一级 检查的主要类型 经常性、针对性、季节性及年度检查。 79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1、我国劳动保护管理体系 “四结合”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 察 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2、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依据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80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1982年 2月 13日 国发( 1982) 30号)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 (劳动部 1995年 6月 20日)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配备的行政 执行人员。 劳动卫生监察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劳动保护管理体 制。 81 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 规定 ( 87卫防字第 60号) 职业病目录 ( 2002年 10类 115种) 1、尘肺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3、职业 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生物因 素所致职业病 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 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9、 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82 7、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 消防法 1998年 4月九届人大常委员第三次会议通过) ( 1)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 2)消防安全职责六条: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3 消防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除上述 6条外, 还应履行下列职责 : 1、建立防火档案;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 演练 ; 84 8、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是我国劳动保护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也是劳动保护法制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安全及卫生标准主要包括 产品标准、基础标 准、方法标准、作业场所分级标准和卫 生标准 。 现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主要由 三级构 成 : 即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85 职业安全 卫生标准 体系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国际标准 基础标准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2894-96安全标志 SH3047-96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 设计规定 方法标 准 GB/T16008-95车间空气中铅的石 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 GB6721-86工伤事故经济损失统 计标准 卫生标准 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标准 GB11722-89车间空气中钒及其 化合物卫生标准 图 3 我国标准体系 产品标准 GB2811-89 安全帽 GB6095-85安全带 86 9、国际公约 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劳工状况而签订的国际条约、议 是书、是中国承担全球职业安全卫生义务的承诺;如: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 1990年第七十七届 国际劳工大会通过 170号) 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 (1983.8.11) 第 155号公约 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87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88 环境法的目的 环境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 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 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维护生态 平衡,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89 环境法的任务 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合理利用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90 环境法的特点 综合性 较强的科学技术性 全球共同性和地域特殊性 广泛社会性(公益性) 某些规范的科学不确定 91 环境法的原则 环境权(理论原则) 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基本 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 民众参与 92 环境法定义 调整人们在开发、利 用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 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93 环境法的制定 法律 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行政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 直属机构) 地方性法规 省、直辖市、自治区,较大城市(省 会、省府、特区城市 -深圳)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规章 省、市府(以上城市)各厅局(具有 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如签约、就直接用于国内 94 环境法体系 环境法体系:一个国家全部 环境法律的规范,按照其内在联 系而分类组合在一起的统一整体, 是按不同法律文件的级别、层次、 内容进行的排列与组织。 95 环境法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环境保护基本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 环境标准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国际环境保护公约 环境法律制度 名词概念 参考文献 96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国际环境 保护公约 环境保护 行政法规 环境保护 单行法 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规章 环境保护基本法 宪 法 其他有关法 97 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是针对特定的保 护对象如某种环境要素或特定的环境 社会关系而专门调整的立法。它以宪 法和基本法为依据,又是宪法和基本 法的具体化。 98 环境保护单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环境资源法 99 环境保护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00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01 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标准是指为保护人群健 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持生态平衡, 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对污 染源、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所制订 的标准的总称,简称环保标准,亦称 环境标准。 102 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 环保方法标准 环保标准样品标准 103 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追求的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物排放标准 分浓度标准、总量标准, 实现环境目标的控制规定 环境基础标准 环境标准的基础 环保方法标准 检验测量方法 标准 环保标准样品标准 保证检验测量 质量 104 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对国家标准中未做规 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 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国家标准中未做 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对国家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 严于国家标准要求。 105 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93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106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8-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107 环境法律制度 环境法律制度是指由调整特定环 境社会关系的一系列环境法律规范所 组成的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它是环 境管理制度的法律化,是环境法规范 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108 环境法律制度 “三同时”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限期淘汰制度 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废物综合利用制度 环境标准制度 环境监测制度 现场检查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109 “三同时 ” 制度 “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 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 度。它是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实现 预防为主原则的一条重要途径。 110 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现 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 由法定机关作出决定,令其在 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 求的一整套措施。 111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 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 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 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 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112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了保障人群健 康和社会物质财富,维护生态平衡而对 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 定。环境质量标准是以国家的环境保护 方针、政策和法规为依据,以保护环境 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制订的。 113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了实现环境 质量要求而对污染源产生排入环境的污 染物质或有害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以环境质量标准为基 础,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目标,以污染 防治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为依据而制订 的。 114 环境基础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是对环境标准中具 有指导意义的有关词汇、术语、图式、 原则、导则、量纲单位所做的统一技 术规定。在环境标准体系中,基础标 准处于指导地位,是制订其它各类环 保标准的基础。 115 环保方法标准 环保方法标准是指对环境保护领 域内以采样、分析、测定、试验、统 计等方法为对象所制订的统一技术规 定。目前环保方法标准中,制定的主 要是分析方法和测定方法标准。 116 环保标准样品标准 环保标准样品标准:在环境保护 工作中,用来标定仪器、验证测定方 法、进行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标准 材料或物质称为环保标准样品。环保 标准样品标准是对环保标准样品必需 达到的要求所作的统一技术规定。 117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是指对环境保 护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部分活动以及 设备仪器等所做的统一技术规定。 118 结 语 你现在应该了解到 : 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体系; 主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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